论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完善途径
论我国公务员职务监督机制的完善

43论我国公务员职务监督机制的完善刘秀琼(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北京 100048 )【摘 要】从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到2006年《公务员法》的颁布,我国已经建立起来了比较规范、科学和有效的公务员监督体制,来约束公务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履行行政管理职责。
但在公务员监督制度的各个具体环节都还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需要继续完善和改进,其重点是应加快促进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公务员全面职业道德体系的建立,以及公务员惩戒制度的配套法规建设和机构建设等等。
【关键词】公务员;职务监督;机制;完善著名组织管理学家韦伯曾经说过:在现代国家中,政府能使其真正发挥效力的,既不在于国会的辩论,也不在于皇帝的赦令,而实际在于有关日常生活的行政事务的推行,而这些事务都掌握在公务员的手中。
孟德斯鸠也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往往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因此一个高效、法治政府的建立离不开对其公务员履行职务的监督和制约。
公务员职业的核心内涵是代表政府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因此公务员和其他社会职业的不同体现在其具有公务身份和公民身份的双重属性。
对公务员的监督主要针对的是其公务身份下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
具体而言,根据行政职权行使的不同阶段,我们可以把公务员的监督制度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其中事前监督主要包括回避制度和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设计;事中监督主要体现在行政纪律的约束;事后监督则表现为对违反行政纪律的公务人员的行政处分制度。
一、事前监督环节,应积极促进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职务腐败的预防制度,其必要性和有效性已经被理论界所公认,并且已经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和发挥着积极作用。
它要求公职人员依法将自己全部财产在一定的时间通过申报而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公开,展示其财产状况合法性的同时, 接受有关部门或公众的监督,以防止腐败。
公务员的监督与问责机制

公务员的监督与问责机制公务员是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为举止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众利益。
为了保障公务员履职的公正性和廉洁性,监督与问责机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公务员的监督与问责机制,并分析其对于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国家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监督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公正性,国家建立了多层次、多部门的监督机制。
首先,中央纪委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中央部委和其所属单位的监督工作;地方各级纪委则负责对地方政府及其所属单位的监督工作。
其次,监察机关负责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工作,通过巡视、审计等方式,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行为监督。
此外,公众舆论、社会组织等也参与到对公务员的监督中,形成一种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二、问责机制的运行与实施问责机制是对于违反职责的公务员进行处罚和纪律约束的重要手段。
公务员的权力是为公众服务的,如果公务员滥用职权或违法乱纪,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因此问责机制必须得到切实的运行与实施。
问责的方式包括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法律制裁等多种形式,具体的问责方式由具体情况而定。
重要的是,问责必须公正透明,遵循法治原则,确保公务员受到公正的审判和追责,并树立起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公务员监督与问责机制的作用公务员监督与问责机制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国家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监督与问责机制可以促使公务员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维护公共利益。
通过建立严格的纪律和规范,使公务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而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监督与问责机制有助于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廉政风险,提升政府形象和社会信任度。
再者,监督与问责机制还可以加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意识,增强公民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综上所述,公务员的监督与问责机制是确保公务员廉洁奉公、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和问责机制,可以实现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国家发展的良性循环。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改革措施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改革措施现代公务员制度起始于西方,是在西方政治体制之下产生的文官管理制度。
它基本原则包括:职位分类、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政治中立、法制管理等等。
它涵盖了公务员的选拔、管理、待遇、考核、退休各个方面,也涉及到了公务员的基本价值信念问题。
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已经十几年,实践证明,公务员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好制度。
从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到制定《公务员法》,标志着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必将日益完善。
但随着经济与政治文化的发展,公务员制度也出现许多问题并需要不断完善。
一、关于完善法律法规方面。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我国的社会经济才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社会才逐渐地与国家相分离,但是传统的政治因素并未完全消失,人们在思考社会事务时仍然不可能完全摆脱政治思维的影响。
所以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政治思维影响极为深远,市场经济思维并不完全成熟的状况。
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改革迅猛,政治改革缓慢的局面下,作为适应经济改革而做出的政治改革,就很容易出现制度建设和思维建设的不同步性。
所以在机制与法律上的完善与改革措施以下。
㈠健全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法规体系,使得公务员的管理必须有法可依、用法律规范公务员行为、依法保障公务员的权益。
如提高立法层次,健全单项配套法规,成了公务员制度完善的首要前提。
建立系统完备的公务员管理体系,使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意义非凡。
而国家对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涉及职业、经济、政治、法律权益保障。
㈡建立健全制度的运行机制,包括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更新机制。
当前我国录用公务员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像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考核的结果缺乏客观公正性,不能作为奖惩的准确依据;现行的“低工资高就业”政策,不足以吸引社会上的优秀人才,而且工资内部结构也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公务员队伍的“进口”日渐扩大等。
有效改进这些状况,必须充分落实“竞争上岗”,制定《考绩法》和坚持“因职求人”“凡进必考”的原则。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的不足和完善措施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的不足和完善措施A13行政2班13901219 程丽链[内容摘要]如我们所见,现阶段我国公务员报考的人数非常可观,公务员职位竞争异常激烈。
中国的公务员制度自建立以来也有二十几年的时间了,这二十几年里公务员制度有所发展,有适应我国国情的地方也又不适应的地方,本文将从制度和制度实施两个方面来探讨我国现阶段公务员制度的不足。
另外在文中也将提出完善公务员制度的一些措施,来寻求一套更适合中国的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关键字]制度文本制度实施激励机制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简单介绍1.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由来1984年11月,《干部管理条例》第十一稿开始出现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就是国家公务员制度。
实际上公布的时间是1987年十三大。
十三大提出了我们要对公务员的政绩观业务观进行分割,要建立国家的公务员管理体制。
1988年,劳动人事部分开,专门成立人事部,人事部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推行公务员制度,也是管理公务员的主要机构。
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诞生。
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公务员法》中,所称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现代公务员制度起始于西方,是在西方政治体制之下产生的文官管理制度。
中国的行政管理制度经历了由传统的干部制度向现代公务员制度过渡的过程,受古代长期的官僚制度的影响,中国的公务员制度呈现出一种既有古代官僚制度的沉淀,也有苏联式的干部管理风格,并且也包含着现代化的西方文官制度的因素的兼容性模式。
封建的官僚制度看重人的身份和个人的品德修养,举荐人才时,首推的往往是是道德高尚者而不是政绩显著者。
官员的权力完全来自于上司个人,行政事务具有很强的人格化的特点,官员对于上司具有很大的依附性,政治运作基本上就是一种“命令—服从”的模式。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依然保持着这种特性。
干部选拔主要采取领导推荐的方式。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途径分析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途径分析摘要:行政监督是国家相关行政监督机构以及公民对国家行政工作的监督行为。
步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行政监督也应该与时俱进,适应时代要求。
本文论述了行政监督的作用与意义,介绍了我国行政监督的现状,最后提出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相关建议。
关键字:行政监督与时俱进思想行政监督是国家相关行政监督机构以及公民对国家行政工作的监督行为。
行政监督是实现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历史上,政府鼓励行政监督,并严格执行行政监督职能的时期一般上都政策开明,百姓安居乐业。
而行政监督执行较差的时期则是贪官频发、社会腐化、人民生活水深火热的时期。
行政监督历来都是政府和理论界研究的热点话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逐步完善,我国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以及我国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我国政府的职能也在逐步的转变。
因此,此时的行政监督与历史上其他时期必然不一样。
研究新时期我国行政监督的方法策略,对于提高政府机关工作运行效率、提高民众对政府行为的了解、提高遵法守法的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随着政府对行政监督重视程度的逐渐提高,研究行政监督对政府改善监督体制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一、行政监督的作用与意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官员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
因此,那些所谓的政府掌权者,他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
政府官员理应保障群众的利益,同时也要保障国家利益。
行政监督作为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重要作用。
(一)行政监督能保障法制统一我国现行法律在很多方面并不完善,还存在漏洞。
如在有些法律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到诸如:“罚款在两千到五千之间,具体金额是情况而定”;“影响恶劣”;“影响特别恶劣”;“不得低于两千罚款”等规定。
这些规定的限制对象并不清晰,针对性并不强,结顶起来也比较模糊。
而其最终解释权归政府所有,这就给了一些官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执行行政权力的时候孰轻孰重,对于性质一样的案件判决内容却大不一样。
浅析如何完善我国公务员监督制度【范本模板】

浅析如何完善我国公务员监督制度院系名称: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专业名称:行政管理班级:B121207学号:B12120727姓名:李知义摘要公务员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加强对公务员监督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对我国公务员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然后在其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公务员;内部监督;舆论监督根据西方经济学中经济人假设可知,作为一个人无论他处于什么地位,其本性都是一样的,都以追求个人利益、使个人的满足程度极大化为最基本的动机,亦即人都具有经济人的特点,当人们必须在若干取舍面前进行选择时,他们将更愿意选择那种能为自己带来较多好处的方法。
获得公职的公务员也是经济人,在利益方面无人能保证他们不会以权谋私将公共权力变为他们谋取一己之私的工具。
公务员手中的权力与经济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既可以给人民带来共同利益,也可以给掌权者带来特殊的利益,这种隐藏在权力背后的利益动机,就有可能使行政权力在一些人手中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从而产生以权谋私、以权称霸等权力腐败现象。
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公务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声誉.欲使公务员科学、正确、高效履行公共管理职责,必须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完善监督制度。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公务员监督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
但是,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对公务员的监督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危机社会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就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内部而言,监督机构一般实行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
它一方面受上级监督机关领导,另一方面又要受同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监督机关实质上是和当地党委和政府同属于一个机构,而且其人事任免权都掌握在当地政府行政机关首脑中,即同级党政领导机关控制了各级监督系统工作人员的生杀大权,因此,监督机构的监督活动难免受党政机关所干扰,也就很难期待这种监督会有什么效果。
此外,在多元监督体制下,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分工和必要的沟通协调,使监督的范围和责任不清,监督主体间相互推诿现象严重,导致对公务员的监督极其乏力。
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措施-毕业论文
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措施[摘要]科学而完善的公务员制度对于提高公务人员的素质和政府工作效率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由于起步较晚,而且受到我国特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因此存在不少的问题。
本文首先探讨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现状,分析了现在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录用机制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录用机制励机制目录一、引言 (3)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3)(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现状 (3)(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问题 (4)1. 公务员录用机制不够完善 (4)2. 公务员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4)3.公务员激励机制不够合理 (4)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措施 (4)(一)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 (5)(二)发展公务员监督机制 (5)(三)健全公务员激励制度 (5)四、结论 (6)注释: (6)参考文献 (6)一、引言自20世纪90年代起,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行政体制改革深化的需要,我国开始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是指政府对公务员实行的管理制度,是对公务员的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培训、晋升、退休、解职、保障等制定系统全面的法规,并依此对公务员进行科学管理的制度和规则体系。
经过二十余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实现了由传统的人事制度向现代公务员制度的转变,建立起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
但是由于起步较晚,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建设不尽如人意,存在诸多的问题与缺陷,特别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现状和问题公务员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公开承认公务员制度的政治性,它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也体现人事制度专业化、科学化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现状我国公务员制度开始于 80 年代中期,是为了加强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效率,在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同步进行的情况下产生的,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
公务员工作中的督导与监督措施
公务员工作中的督导与监督措施在公务员工作中,督导与监督措施的确立和执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公务员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推动政府工作的有效开展。
本文将探讨公务员工作中的督导与监督措施,并分析其作用和挑战。
1. 制度建设公务员工作中的督导与监督措施首先建立在健全的制度基础上。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了公务员的职责、权力和义务,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管理职责,为督导与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内部督导(1)组织内部监督: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单位设有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公务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
他们会定期检查公务员在工作中是否遵守规章制度,是否廉洁奉公,并及时处理违纪问题。
(2)内控机制: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单位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管理、人事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控制措施旨在确保公务员在工作中遵循程序,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3. 外部监督(1)群众监督:公众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力量。
政府应积极建立渠道,鼓励公众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投诉,通过建立举报电话、网站等,方便公众进行监督。
(2)媒体监督:媒体在监督公务员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媒体通过新闻报道、评论等方式,对公务员的不端行为进行曝光,推动公务员工作的透明化和廉洁化。
4. 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是一种常见的督导与监督手段。
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单位会制定相关指标和标准,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考核结果会直接关系到公务员的晋升、待遇和职称评定等。
这种方式促使公务员在工作中保持高效率和高质量,并激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
然而,公务员工作中的督导与监督也面临一些挑战。
1. 限制性措施由于公务员职业特性的限制,督导与监督措施常常受到一些因素的限制。
例如,某些法规对于公务员的调查权限和追责措施存在限制,使得对于违规行为的惩戒受到一定制约。
2. 执法监管问题一些监督机构执法监管能力不足,导致督导与监督效果不佳。
如何在公务员职业中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
如何在公务员职业中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公务员职业中的监督机制是确保政府行政职能正常、公正、透明运行的重要保障。
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分析公务员职业中建立良好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并介绍几种有效的方法。
一、建立制度化的监督机制制度是保障监督的基础,只有建立起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督制度,才能确保公务员职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要加强对公务员招录、考核、培训等环节的监督,确保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其次,要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公务员的权责和考核标准,激励公务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还应建立公务员廉政约束和违纪处理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从严惩处,并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是公务员职业中重要的一环,它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不足,推动公务员队伍的自我完善。
在内部监督机制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加强对公务员道德行为的监督和评估。
其次,设立公务员互评机制,鼓励公务员相互监督,形成“阳光”公务员队伍。
此外,加强公务员考核和督查,确保工作过程的透明、公正,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三、推动外部监督机制建设外部监督是公务员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务员职业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外部监督主要包括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和社会组织监督等。
媒体应该积极关注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及时报道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例,引导舆论监督。
公众则可以通过举报渠道和参与公共事务,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社会组织也可以发挥监督作用,例如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依法调查公务员的工作行为。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业素养公务员职业的监督机制建设不能仅靠制度,还需要依靠公务员自身的素质提升。
因此,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的职业素养非常重要。
教育培训应该注重公务员的道德伦理教育,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完善公务员行政监督机制的路径分析开题报告4.24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学生姓名:何谐学号:2303070213所在学院:法律与行政学院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设计(论文)题目:完善公务员行政监督机制的路径分析指导教师:袁建军2011年4月18日开题报告填写要求1.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
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所在专业审查后生效;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3.“文献综述”应按论文的格式成文,并直接书写(或打印)在本开题报告第一栏目内,学生写文献综述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15篇(不包括辞典、手册);4.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如“2004年4月26日”或“2004-04-26”。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1.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情况,根据所查阅的文献资料,每人撰写2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一、本课题研究背景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是一个漫长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从1987年9月,党的十三大决定在国家行政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
199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正式实施。
标志着我国开始逐步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2005年,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公务员法》颁布和实施,公务员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2008年5月13日,中央政府正式颁布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五年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
从总体上看,在内外监督两种形式以及具体的工作规划指导下我国对公务员的监督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行公务员机制在坚持党的领导,维护政权稳定,维护国家管理有序运作以及公务员的廉正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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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完善途径
作者:王荔
来源:《科技视界》2014年第27期
【摘要】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反腐败工作说到底要把公务员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作为关键。
推行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通过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来保证公务员的清正廉洁,加强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
【关键词】公务员;公务员腐败;公务员监督;监督机制
1 合理机构设置,增强各监督机构的协调配合
有效的监督客观上要求监督主体与受监客体不应当共存于一个组织单元中。
监督机构如果缺乏有效的独立性,受制于被监督者,那么有效的监督就无从谈起。
在香港,香港廉政公署的专职机构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简称廉政公署(ICAC)。
廉政公署不受政府部门管辖,直接向总督负责,从调查、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对抗贪污。
新加坡专职的反贪执法机构是反贪调查局,它是总理公署的一个下属单位,反贪调查局局长由总统任命,由总理直接领导,他的地位、身份、权力均有严格的法律保障。
独立、强大的权力使廉政公署、反贪调查局能够对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案件做出高效反映,具有强大的威慑力。
公务员监督机构的设置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监督机构从属、受制约的地位,改各级监察机构的平行领导为垂直领导,使之成为上级监察机构的派出机构,做到职权责三者有机统一,另一方面,扩大监察机构的权力,包括纵向调查、处理问题的权威的扩大与横向监督客体范围的扩大。
社会政治生活日益复杂,监督工作越来越繁重。
单一的监督机构很难全面、及时地实施监督,正所谓孤掌难鸣。
因此,要提高公务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各监督主体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这样才能使监督的整体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在现代社会,信息的准确、及时、全面对于监督有重大的意义,电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监督机构对于信息的需求提供了便利,它提高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实现信息的多渠道和“点对点”传输方式,防止中间环节对信息的过滤和信息孤岛的出现,有效改善信息流通、整合政务信息,提高信息资源的内部共享范围和共享程度。
信息技术既是基础性的工作,同时也是关键性的工作之一,它是监督的情报机构对信息资源进行的有计划的积累和布局,以满足、保障公务员监督机制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2 加强公务员监督法制体系建设
现代监督理论奠基者之一,启蒙思想家洛克在谈到国家统治者应以怎样的态度对待法律及法律在政治生活中的所起到的作用时说过:“统治者应该以正式会议的和被接受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和未定的决议进行统治”。
因为法律规范它避免了人的偏私性与感情因素的影响,具有任何其它规范所不能比拟的普遍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是一种“中道的权衡”。
近年来西方国家公务员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日益增多,逐步细化,有的体现在宪法的条款上,有的规定于专门的法律之中。
如丹麦官方代表团出访经过第三国有严格限制,总的原则是不能在没
有公务活动的国家过夜,除非当天没有飞机、轮船或火车。
丹麦的每一个部委都在当年制定下年度的国际合作计划,计划外的外国来访团组是不接待的。
即使接待,也只能介绍一下情况,不会提供交通工具,也不会请来访者吃饭。
在接收礼品方面,芬兰公务员不能接受价值高于24美元(20欧元)左右的礼品。
美国法律规定公务人员对于来自于同一个人或单位的馈赠要累计计算,满250美元就必须申报。
德国各联邦州规定部长、国务秘书一级的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准接受任何礼品礼金;各部门的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只能接收价值50马克(相当于230元人民币)内的礼物,而且必须向上司报告,绝对不准接受现金等等。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能规范权力的监督与权力的行使,同时也是权力监督与行使的保障。
从监督对象的角度来说,“依法行政”是公务员行政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它要求公务员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一切活动均须合乎国家法律,同时自觉接受监督,调整公务员行政活动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是公务员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从监督主体角度来说,各监督主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客观标准,依照法律程序对公务员进行依法监督,如果没有法律规范的存在,不可能判断公务员的某一行政活动是否合乎法律的要求,也不可能产生任何监督效能。
公务员监督作为防止公务员滥用权力的一种措施,它本身也必须有法律的调整和保障,实施监督的方式,程序以及监督的效力都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目前,我国的公务员监督缺乏专门的监督法规和标准,有些具体的监督活动无章可循,弹性极大。
这就要求我们废除己经过时不再适用的法律法规,重构监督法制化的体系,完善制定一系列专门监督法律。
法律制定之后,更为关键和重要的是法律的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真正将监督纳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3 网络监督与政务公开,确保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提高政府行政机关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
扩大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的途径,特别是要建立制度化的民众参与决策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使人民群众真正具有知情权和发言权。
要为人民群众监督提供便利的渠道,重视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监督作用。
各级党政部门要真正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要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充分鼓励和保护群众揭发举报腐败问题,不断完善信访举报等监督制度。
俗话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说明人民群众在监督方面的作用。
当前我国应当建立畅通、有效的表达愿望的机制。
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公众监督的体系和网络,要建立信访责任机制包括: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诺信访案件的办理时效,确保信访程序的公开性与透明性,对信访做工人员过错责任进行追究。
完善特别监察员制度、公民对公务员的考核评议制度、公开监督听证制度等,征求群众的意见,要给予公民的监督权益以法律保障,保证举报群众的安全。
在美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公民有权向市政府有关部门索取任何资料,而政府也有义务免费提供帮助。
除了了解政府的活动外,公民还有权了解官员和政府成员的个人财产的多少及来源、家庭背景及个人经历、政务活动的开支等情况。
就目前我国而言,实行政务公开要开放政府工作过程,使得社会成员能够有效了解政府体系的具体活动,明白重大决策的产生机制、原因和条件,使政府活动最大限度地切合公民的实际利益,也使得政府一旦出现责任问题时能够找到相应的责任原因和责任者。
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国防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情况以外,尽量做到重大事情让公众知道,重大问题经民主讨论。
老百姓亲自参
与到国家事务中会让民主法治更加深入人心。
政务可以逐步公开,首先应当在直接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的部门与活动方面实行政务公开,再逐步将政务公开推向更大更深的范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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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汤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