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类型_缺陷及其优化
试论我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

试论我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
石佑启;孙雪
【期刊名称】《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5(018)002
【摘要】公务员退出机制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出口"环节搞活对公务员的管理,增强公务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提高行政效率的必要手段与制度构造.公务员退出机制应包括退休、辞职与辞退、辞聘与解聘、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以及开除等多种类型,通过这些形式的有效运用,激活对公务员的管理.随着我国人事体制改革深入进行和人事行政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公务员退出机制的缺陷日益凸现出来.健全公务员的退出机制,促进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优化与精干,是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务员制度创新的重点.
【总页数】7页(P29-35)
【作者】石佑启;孙雪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3
【相关文献】
1.试论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的契机及路径 [J], 张文风
2.试论健全和完善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 [J], 谢菊
3.试论公务员退出机制存在的不足之处 [J], 李曼佳;
4.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 :问题与构建 [J], 石火学;邹胜男
5.完善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研究 [J], 李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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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探析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探析摘要:我国目前推行的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凡进必考”保证了公务员群体的整体素质,但在“出口”问题上,尤其是退出制度的推行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推进和深入。
因此,有效克服公务员退出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疏通和扩大“出口”,对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和谐社会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退出机制;保障制度公务员退出是指公务员离开公务员系统,不再履行相应职责、享有相应权利,失去公务员身份的过程。
完整的公务员制度包括“进、管、出”三个重要环节。
公务员退出制度作为公务员制度的最后一环节,既与“进”密不可分,又同“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为了畅通公务员出口,实现公务员队伍精简和结构完善,保证公务执行和行政效率不断提高。
我国针对公务员退出公务员系统制定有退休、调出、辞职、辞退、开除公职以及依法解聘等各种法定的“出口”形式。
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文献来保障公务员退出顺利进行。
但是在“出口”问题上,尤其是退出制度的推行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推进和深入。
因此,有效克服退出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疏通和扩大“出口”,对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和谐社会是至关重要的。
一、目前我国公务员制度在“出口”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公务员退出中,除正常退休外,其他退出渠道不够畅通,实际操作难度大。
存在大量的现实问题,即有制度的不完善,又受繁冗的操作过程的影响,以及普遍存在的人情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制约。
(一)公务员退出渠道不畅通,退出数量及比率较低公务员退出渠道不畅是制约我国公务员退出制度的一块软肋,能进难出,几乎是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
在我国,出口不畅问题尤为突出,公务员被录用之后只要不犯大的错误,就可以安稳干到退休;即使犯了错误,有的还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只有当公务员所犯的错误引起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时,才给予其行政或刑事处分。
据统计,1993年至2002年的10年中,全国共计处分公务员149929人,平均每年约1.5万人。
公务员退出制度的完善措施概述及建议

烈竞争 , 要成为 公务员需要 经过 重 重考核 。 在 这种 背景下, 在职 公务员 心 理优越 感倍 增, 在 这种从 众心理 的驱使 下。 即使 自己觉 得在 当前职 位 下, 无法 充分实现 自身 的发展 , 也不愿意 轻易退 出。 其 次, 考上公务员之 合 同年 限也使 得传 统公务人员 的 “ 铁饭 碗” 被 打破 , 激 发了公 务员队伍 前 付出的艰苦 努力成 为工作 的 “ 沉 没成本 ” , . 导致 其可能抱 有等待观 望 的生机和活力 。 的心态 。 再者 , 委任制官员 的 “ 恋栈 ” 心 理下, 放下手 中的公务权力 也有 但聘任 制实施 以来 也出现 了诸多 问题 。 2 0 1 1 年5 月, 深圳决 定公 开招 难 度} a 除此之 外, 退 出制度 的责任 追究制使得社 会上对退 出公务员 队伍 考聘 任制公务员 , 有市 、 区行政 机关和参 照公务员法管 理事业单位 共拿 的人有 猜忌和误 解 。 最 后, 退 出后 的就业 和社会 保障机 制不完善 , 存 在 出2 3 9 个 职位招 考3 6 7 名聘任制 公务员。 目前, 在 深圳4 万多名公务员中, 后 顾之 c I 亡 。 总之 , 公务员的退 出在 职位 特殊性 影响下存在 系列阻碍。 聘 任 制公务员 占比近 l 0 %。 然 而在 首聘 3 年 期满后 , 3 2 0 0 多人, 无_人解 ( 二) 考核 标准不健 全 聘。 反映 出了考核机 制不健全使 得正常的退 出制度无法 得到落 实。 除此 第一, 关于公务员 的辞 退 , 公 务员法 中已经 规定 了五种情 形。 但在 之外 , 聘任 制也带来了系列社 会 问题 , 如聘 任制公 务人员 的录用程 序不 这 种考核体系 下仍 旧存在制度 缺陷, 无法 剔除那 些碌碌 无为 , 得过且 过 同于考任制 , 可能出现没有经 过严格录用 考核的人员混 入公务员队伍 , 的公务 员, 只要 不犯错误 , 即使能力一 般、 表 现一般也很难 辞退 。 公务员 损 害普 通公务人员的热情 与积极性 , 其次 , 聘 任制如若 监管不 当容 易滋 队伍缺乏 应有 的活力 , 损害 了政 府 形象 , 第二 , 公务员考 核主要通 过领 生权力腐败与 寻租 , 此外 , 由于要求过 高且缺 乏像委任 制公务员 的稳定 导建 议和 同事评价等 主观行为 , 而大部分 领导干 部等不愿得 罪人 , 因此 性, 导致聘 任制在实施 过程 中经常 出现无人 应聘的现象 。 受 人情化 等影响真正被 日 常考 核所 辞退 的公务员非常少。 ( 二) 考 核环节 三. 退出制度的改进建议 近年来 , 相 关公务员 日常公务行为 等 的考 核 日 益 标准化 、 规 范化 , ( 一) 公务员聘任 制的改进 通 过考核 成绩对不符 合要求 、 不称 职 的公 务员予以辞退 , 以此优化公 务 > 下转2 6 页
对完善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思考

聘任制是法定 的公务 员的一种任职方式 , 聘任制公 务员有 明确 的聘任期 , 《 公务 员法 》 规定为一至五年 , 聘任期届满 , 机关 不再进行续聘 的 , 机关与公务员 的任 用关系解 除。因为履 行聘
务员处分条例》 等法 律法规 以及 配套 规定 的相关 内容 , 目前我
国公务员退 出的途径主要有 : ( 一) 辞去公务 员公职 辞去公务员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 , 公务 员不适宜 或者
行为的公务员最 严厉 的行 政惩戒 措施 。开 除必须根 据法定 的
条件和程序做 出 , 公务员被开除之后 的法律后 果一是丧失公 职 和公务员身份 , 二是 永远丧失重新 录用 为公务员的资格 。公 务 员对开除处分决定不服 的 , 可以 申请复核或者 申诉 。 二、 我国 目前公务员退 出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实际操作 中公务 员退 出方式较为单一 在《 公 务员法》 规定的几种公务员退出途径 中 , 大体上可 以 归纳为两大类 : 主动 退 出方式 和被动退 出方式 。一 般来讲 , 辞 去公务 员公职 、 调 出机关 和提前退休 是主动退 出方式 , 应 当退
( 五) 解聘
够使公 务员 队伍正 常流动 、 保持活力 与生机 ; 另 一方 面通过优 胜劣汰 、 能上能下 、 能进能 出的退 出机制 , 激 活我 国公 务员 的管 理制度 , 促使公务 员勤政廉 政、 提 高工 作显滞后 , 使得公 务员 队伍整体 官 僚作风严重 , 工作效率低 下, 缺乏生机与活力 。 公 务员退出机制 的主要 内容
对 完 善我 国公 务 员 退 出机 制 的 思 考
余 健
5 1 0 6 5 5 ) ( 广东省工商行政 管理干部素质教育 中心 , 广东化州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问题研究

摘 要 : 务 员退 出机 制是 我 国公务 员管理机 制 当中的 重 公 要 环 节 , 系着我 国公 务 员队 伍 的优 化 配置 问题 , 关 只有 建 立畅通 的 公务 员流 通 机 制 才能 更好 地推 进 公 务 员的 人事 制度改 革 , 促使 更 多的社 会精 英投 入到 公 务 员的 队 伍 中, 高公 务 员的业 务水平 , 提 增加政府的执政水平
关 键 词 : 务 员: 出 机 制 : 策 建 议 公 退 政
中图分 类号 : 0 5 文献标 识码 : 1 3 ) A 文 章 编 号 :0 5 9 3 2 1 )3 0 2 — 2 l0 — lX(0 0 — 0 8 0 1
我 国公务 员退 出 的基本形 式 我 国公 务 员 的 退 出 机 制根 据 《 务 员 法 》 定 公 规 主要有 退休 和辞 职辞 退 , 以及 因受 到 行政 处 分开 除 和聘 任制 公务 员合 同到期 等情形 。由于机 制 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完 善 在实 施 的过 程 中也 只能 小规 模 的试 点 , 没能 在 并 全 国范 围 内得 到广 泛 的使 用 。
( ) 违 法 乱 纪 被 开 除 四 因
《 公务 员法 》 20 和 07年颁布实施 的《 行政机关 公 务员 处 分 条 例 》 作 了相 应 的规 定 , 括 玩 忽 职 都 包 守、 滥用 职权 、 侵害 人 民 、 人 或者 其他 组 织合 法权 法
收 稿 日期 : 0 0 l — 0 2 l一 2 2
( ) 三 聘任 制公 务 员合 同到期
公 务 员 的 聘 任制 是 指 国家 机 关 通 过 公 开 招 聘 或 直接 选 拔 的方 式 , 以平 等 自愿 、 商 一 致 的原 则 协 与所聘单位签订聘任合 同, 从事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或辅 助性 职位 。其最 大 的特点就 是任 职期 限不在 是 终 身制 , 同 到期 就 会 丧 失 公 务 员 的 身份 , 且 在 合 而 管理 方式方 面和 非聘任 制 的公务 员也有 所 区别 。
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 我国公务员退出将有“新动作”

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我国公务员退出将有“新动作”今年,在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方面,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有“新动作”,包括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的督促检查,对受到开除处分的,及时清理出公务员队伍;结合聘任制试点,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解聘条件和程序等。
近日,随着首次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一系列公务员新政将浮出水面。
将制定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公务员队伍有退休、调出、辞去公职、辞退、开除和解聘6个出口。
在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方面,除了前面提到的及时清理被开除人员、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程序等,还有依法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完善救济渠道,做好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等。
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研究制定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以及录用考试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和录用特殊职位体检标准;研究起草公务员回避、转任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
同时,国家公务员局还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务员专项处分规章,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设。
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承担起草的工资、退休等配套法规,也在调研和论证之中。
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方面,今年将开始科学合理设置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完善公务员工资分配制度,积极实施表彰奖励,激发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健全公务员惩戒制度,实行严格管理,约束公务员的施政行为。
加大从基层录用公务员的力度2008年,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大了从基层录用公务员的力度,中央和省级机关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广东省也提出,今年省直机关新招录公务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不得低于50%.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兼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强调,要特别重视抓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注意倾听基层公务员的呼声,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努力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今年,除了加大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外,一个利好消息是,要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奖励比重——对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人民群众公认的优秀基层公务员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路径优化
邬 明瑞
( 新疆大 学政 治与公共 管理 学院 新 疆 乌鲁木 齐 8 3 0 0 4 6) 摘 要 :公务 员退出机 制是公务 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公务 员管理 中必 不可 少的环节 。随着我 国人 事体制 改革深入运 行 ,公 务 员退 出机 制的缺 陷 日益 凸现。“ 出 口”渠道不畅 ,公务 员的退 出机制运 转不灵 ,直接影响到公务 员的整个管理 流程 。完善我 国公 务 员的退 出机 制 ,是我 国深化行政 管理体制改革 的重要 内容 ,也是公务 员制度创新的重点 。这对 于促进公务 员队伍 的新 陈代谢 ,保证公 务 员队伍 的优化与精干 ,提 高行政 效能,建设 服务型政府具有十 分重要 的意义。 关键 词:公 务 员;公务 员制度 ;退 出机 制
一
、
一
定太过模糊 ,有待细化 ,缺乏可操作性 ;关于公务员强制退休年 龄没有 明确规 定;而在 公务 员开除方面 ,虽然作 了原则 性规 定, 但缺乏具体化 的操作规定 ,开除的条件不甚明确。应 改善法律 法 规 的滞后 ,首先 ,应对公务员辞退和开除条件进一步具体化 。如 应 当规定 “ 不胜任现职 工作 ”的标准是什么,针对开除 中 “ 情 节 严重 ”的标准 是什 么也要做 出详 细的规定 。f l 】 只有将模糊 的辞退 和开 除条件具体化 ,才 能淘汰冗 员,畅通 公务员出 口。其次 ,应 采取激励手段鼓励提前退休 , 对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愿意退 休 的公务 员,可 以给予其适 当的利益补偿 。最后 ,取消最低服务 年 限设置 ,对一些不愿意从事公务员职 业的人 员,应允许退 出公 务员 队伍 ,可 以为其提供适宜岗位 的招聘信 息,转 向 自己喜欢 的 职业 ,提供 自谋 职业优惠政策等各种方 式供 其选择 ,鼓励双 向度 职业选择 。 三 、制定硬。 l 生 标准 ,强化公务员 的监督、考核 导致 公务员退 出机 制虚化 的一个重要 原 因就在 于公务 员监 督、考核机制 的虚设 。为此 ,要建设一套 以工作实绩为考核核心 的指标体系 ,量化考核细则 ,细化考核标准 ,实行分类考 核,建 立 日常业绩考核制度 ,对公务员平时的能力、绩效建册存档,作 为年终考核的基本依据 , 认真待考核 结果 , 使 之真正与公务员 退出挂钩 。同时,还 要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 ,强化对 公务员 的监督,走 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路子,增强 “ 第三方 ” ( 如公众、新闻媒体)对 公务员监 督和 评判的话语权 ,正 如美 国 学者登哈特夫妇所指 出的那样 :“ 责任要求公务员应该通过授权 并且强化 公 民在 民主治理 中的作用来与 公民互动 并且倾听他们 的声音。 ”【 2 ] 四、完善激励机 制、竞争机 制和 淘汰机 制 公务员激 励机 制是激 发公务员积 极性和创 造性, 以谋求其 工 作效率最 大化 的一种 手段 。湖 北省武汉 市 已经进行 了有益 的尝 试 。2 0 0 4年 ,武汉市 发布 《 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退 出机制 的意 见》 ,这是我 国首个综合运 用鼓励、淘 汰、惩戒等手段畅通公务 员“ 出 口”的地方性措施 。引人注 目的是 ,该文件将公务员赎 买 制度 引入提前 退休 制度 , 鼓励符合一定条件 的公务员 申请提前退 休 ,政府将给予其适 当的经济补偿 。这些机制扩大 了公务 员 “ 出 口” ,有利于公务 员退 出机 制的优化。 2 0 1 0年天津市将制定 公 务员奖励 实施细则 ,落实 国家关于公务员辞职辞退的规定,依法 开展奖励 、惩戒 、申诉控告和辞职辞退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还将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采取领导评价 、民主测评 、 服务对象评价等多种方式实施考核 , 着力解决公务员考核流于形 式 的问题 。监督、信访举报和媒体舆论监 督的长 效机制 。【 ] 在采
我国公务员辞职辞退机制的不足与完善
我国公务员辞职辞退机制的不足与完善作者:荣梓汀来源:《科技创新与生产力》 2014年第2期荣梓汀(山西大学,山西太原 030006)摘要: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是我国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
其中,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我国公务员队伍的质量。
改革开放来,国家围绕着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分流与机构改革采取了多次的行动,但是,公务员“吐故不畅”依然是制约公务员系统良性运行的突出问题。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使得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进展,但在现实中,公务员队伍人员超编,腐败等问题依旧存在,因此,对公务员的辞退和辞职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并且要通过不断完善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使公务员辞职辞退机制顺利落实,保障人员流动的畅通。
关键词:公务员;辞职辞退机制;公务员制度中图分类号:F203.9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674-9146.2014.02.0291 完善我国公务员辞职辞退机制的重要意义公务员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在法律允许和规定条件下,完全依照个人的择业意志,解除与工作单位的工作关系,辞去相应的职务。
公务员辞职时,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本人提出申请,报经任免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不可擅自离职。
公务员辞退,指各级公务员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做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
辞退并不是一种行政处分,因此不具有惩戒性。
辞退无须事先征得公务员同意,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辞退的决定。
辞退公务员是一种公务员机关的单方面行为,公务员在整个被辞退活动中扮演着被动接受的客体角色。
完善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的出台与实施,改变了以往公务员录用只进不出,考上公务员即端上了“铁饭碗”的状况,更打破了传统公务员人事管理的封闭体系,使得人才和人员的流动具有了开放性。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缺陷与改进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缺陷与改进摘要:公务员制度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类是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如党政不分、考核标准不当;另一类是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如滥发福利、选任问题。
本文将结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来简单分析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不足,并提出若干改进措施。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缺陷改进目前在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可称之为“制度设计缺陷”;另一类是制度和政策在具体实施中所产生的问题,可称之为“制度实施缺陷”。
其中,制度设计缺陷多涉及一些基础、核心的问题,改革起来难度较大,而制度实施缺陷相对来说改革起来则较为容易。
一、制度设计缺陷1、党政不分,行政政治化。
我国《公务员法》第四条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由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同大多数西方民主国家不同,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是牢牢控制在中国共产党的手中的,这显然同我国的国情是相适应的。
然而,这种政治过多渗透到行政中的现象,无疑会阻碍行政工作有效性的发挥。
首先,这种体制容易使人们过多的关注公务员的政治面貌,而相对忽视其具体工作绩效。
由于行政关注的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因此在行政中存在很多技术性的工作,如统计、会计、宣传等。
正如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中所说“……行政中很大一部分是与政治无联系的;所以,即使不能全部,也应该在很大程度上把它从政治团体的控制下解放出来。
”①然而,政治化的行政弱化了上述这些技术性职能,这会直接带来政府工作的低效率,限制了政府职能的发挥。
其次,组织中的党政不分极易造成多头领导,同时还会造成政府组织机构膨胀、人员冗杂,影响组织发展和组织工作效率的提高。
最后,党政一体,行政政治化常常使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不分,在有些情况下会造成权力的过度集中,从而削弱了下级工作的积极性。
关于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问题的思考
管理公务员能够确立稳定 的公务员 队伍 , 具有 多重合理性 。[ 解 ] 决 了公 务 员 对 于 职 业 生 涯 的 后 顾 之 忧 , 能 发 挥 公 务 员 长 时 期 在 并 岗所练就的熟练岗位技能 , 从而保证公务员为人 民服务 的持 续性 , 专一性 , 高效性 。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 随着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 和 社会 主义 民主政 治的不断 发展 , 务员 岗位一 律采用终 身制 已逐 公 渐显露 出其 与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 的不适应 。 社会 主义市场经 济的建立 , 将原先单 纯 以政府主导 的资 源分 配模式 打破 , 个人获得 了通过市场机制换取资源和财富的途径 , 资 源所有权和 占有量开始从 政府的完全 分配 向市场交 换方式转 化 。 在政府框架 内的公务员 由于身份原 因不能够参与 到市场竞 争当 中 去, 自然失去参与市场分 配的机会 , 而公 务员终 身制度 , 更表 明他 们将在很长 的一段 时期 内处 于这种状况 。如果公务员选择退 出公 务 员队伍而完全 投身于市 场 , 他们 又不能保证 自己具备 的能力能 够完全适应市场环境 的考验 , 况且从人趋利避害的本性 出发 , 也是 不会轻易愿意放弃一份旱涝保收 的工作而去独 自承担未知 的市场
我 国 公 务 员 退 出 机 制 虽 然 在 法 律 层 面 上 做 出 了 比较 明 确 的规 定, 但在实 际操作 中执行 的力 度却存在欠 缺 。除按 照适 当的年龄 退休 以外 , 主动 辞职和被辞退 的人数在公 务员 队伍 中所 占比例甚 少, 表现 出“ 能进难出” 的特征 。社 会文化 中产生 “ 务员 岗位 ” 公 等 同“ 饭碗 ” 价值观 。 铁 的 公务员退 出机制的难 以推进 , 首先是在官本位意识下 , 一些人 从根本上对于失去官位 , 丧失 权力 的意识 抵触 。官 本位 意识长期 存在于 中国传统文化 和封建时代 长久的专制文 化当 中, 学而优则 仕是中 国百姓的传统 思维 。中 国的社 会价 值 观 中长久 以来 是 由 “ 来定位的 , 官” 官越 大则 在社会 中的价值 越 高 , 它 职业也 比照 其 “ 来定位各 自的价值 。丢“ 就 等于丢 了尊严 , 官” 官” 失去 了权力 就 等于 自身失去 了价值 。而对官位的仰慕和对权力 的崇拜使不少 为 官者走 向了单一追求 权力 的道路 , 也在 不断地深刻 印证官本位所 带 来 的危 害 。 其次是在官本位意识 下为官 , 就会把 做官作 为人生 信条和 行 为取 向, 就会将 官的大小作 为价值 尺度来衡 量一个人 的成就 、 份 身 和 地 位 。迷 失 在 官 位 中 , 就会 对党 和 国 家 的 事业 敷衍 搪 塞 , 人 民 对 群众 的利益置若 罔闻。官本位意识下人们对从政做官具有强 烈的 欲望和追求 , 运用各种手段力求做官 , 部分为官者则会热衷 于搞 各 种“ 达标” 目、政绩” 项 “ 工程为求升迁 , 造成机构臃肿 , 人浮于事 , 利 益交换 , 官官相护的不 良行政气氛 。部分官员事事以官位为 中心 , 就会 忽视人 民群众 的利益 , 甚至牺 牲人 民群众 的利益为 自身的仕 途发展铺平道路 。官本位 意识 的盛行不 仅会助 长形式 主义 , 还会 导致更强烈 的官僚 主义。为保官护官不犯错误 , 出现宁可不做 事 , 也不做错事 , 工作不积极 , 处事 推诿扯皮 , 怠于履行义务 。 概括 而言 , 官本位观念 的持续存在 , 一方 面造成人们过 于追求 官位 , 政府规模 的过分膨 胀 , 致人才 的积压 和浪费 , 导 另一 方面将 强化社会 “ 官尊 民卑” 的等级观 念 , 长此 以往 , 将使公务员 队伍成为 社会 的特殊 阶级 , 挫伤人 民感情 , 响社会稳 定 。只有及 时转变思 影 想 观念 , 只知求官 、 把 作威作福的不称职公务人员清退出公务员 队 伍 , 能还社会一个 充满生机 和活力 的公 务员队伍和一个 清廉 的 才 社会环境 。 我国 目前对公务员的管理广泛采用无任期限制的公务员终身 制度 , 人们 常称 之为“ 铁饭 碗” 。报 考公务 员经过考 试 , 一旦 录取 , 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 , 论是否 有所建树 , 无 都基 本能 够稳坐其 位 , 不断升迁 , 终身享受公务员待遇到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 用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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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卷 第3期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Vol.31, No.3 2011年3月 Journal of HuBei TV University March. 2011, 066~067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类型、缺陷及其优化 胡华琳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3) [内容提要] 本文在简述我国现行公务员退出机制主要类型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该机制存在的缺陷,同时提供了一些机制优化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公务员;退出机制;类型;缺陷;优化 [中图分类号] C9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427(2011)03-0066-02
在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明显滞后于日益完善的公务员录用、考核、培训、奖惩等机制。因此,深入探讨我国现行公务员退出机制,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等方面,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在简述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主要类型的基础上,对其存在的缺陷及相应的优化措施略作陈述。 一、主要类型 根据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主要有退休、辞职、辞退、开除四种类型。 1. 退休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同时规定,公务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可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均可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 2. 辞职 公务员辞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现有公务员职务,主动终止与国家行政机关用人关系的行为。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本人不愿或不适宜继续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可向其所在行政机关提出辞职,经任免机关批准后,离开国家行政机关。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职: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及调离上述职位未满解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营利性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3. 辞退 公务员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的行政行为。辞退是国家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只要符合法定事由,无须征得本人同意,即可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其“法定事由”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年度考核两年均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所在机关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而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不归,或一年内累计逾30天的。 4. 开除 公务员开除是一种行政处分行为,指公务员被除名,直接解除与行政机关的一切法律关系,退出公务员队伍。我国
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及开除六种,其实施对象是有违纪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务员,或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务员。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即为开除,公务员被开除后,一般不应被重新录用。 对公务员予以开除处分,必须由有权机关遵循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并给予被处分的公务员陈述、申辩以及依法请求行政救济的机会和权利。 二、存在的缺陷 《公务员法》的颁布和实施,在法律层面上对公务员退出机制的相关规定初步解决了公务员管理的“出口”问题,从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公务员这个所谓“铁饭碗”能进不能出的僵化状态,但在实践过程中,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从而影响了其效能的充分发挥。 1.“官本位”观念浓厚,公务员队伍“进口”热,“出
口”冷 在中国,存在着浓厚的“官本位”观念。就目前而言,相对于一般企业或其他行业,公务员不仅在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社会地位和身份认同等方面仍然具有相当的优势,而且职业稳定,工作压力不大,再加上普遍存在的就业难,公务员热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正常的现象,公务员考试更是持续升温。已经进入公务员系列的,一般会比较重视和珍惜已有的工作,从主观上不会轻易放弃。即使是正常退休,也因为往往造成公务员与一些实际权利的脱钩,而常为人所不能欣然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冷清当是题中应有之意。 2. 公务员考核制度乏力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主要是在行政机关内部进行考查、测评,缺乏社会化评价和公众评判,考核标准不够科学合理,考核方法也不够完善,考核结果也因此不够全面、准确、真实,缺乏权威性、公平性、客观性。“考核结果不能为辞退制度提供客观的事实依据,这就使公务员辞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流于形式。”[1]
例如,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只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且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10%到15%,不称职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于是,绝大多数公务员实际上都集中在称职这一层次上。且公务员的“从众心理”也不支持在考核时评价他人为不称职。所有这些情况的存在,都使现行考核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 3. 公务员退出机制形式单一,渠道不畅 《公务员法》虽然规定了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四种类型——退休、辞职、辞退、开除,但这四种类型的关系是不平衡的。其中,只有退休的口径较宽,其余的辞职、辞退、开除的都是口径比较狭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
[收稿日期]2010-11-21 第3期 胡华琳: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类型、缺陷及其优化 67即便如此,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实际操作中,也会遭遇多种阻碍。例如,辞职就往往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使不愿继续在行政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不能顺利及时的离开,从而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又如辞退,尽管法规俱在,但对那些工作无大错但能力不胜任职务的公务员,在公务员的管理实践中很难真正实行辞退。再如开除,也未明确规定开除的具体条件,这就增加了行政机关行使开除权力的难度。 退出渠道的不畅,也是导致行政机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能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吐故’方能‘纳新’,出口不畅已经成为公务员管理的‘瓶颈’,严重制约了公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引进人才,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善队伍的整体结构。”[2]
4. 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完全建立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保障制度,基本上沿袭着计划经济时代的模式,一旦进入公务员队伍,其生老病死差不多都由国家包揽负责。这不仅增加了国家财政的负担,也制约了公务员的正常流动。同时,公务员保险的管理体制也不够完善,呈现出一种政出多门的局面:公务员的社会保险由人事部门负责,公费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相当一部分福利又由各级工会负责。这不仅导致了费用的增加,也造成了效率的低下。 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失业现象在我国传统的公务员管理中是不会出现的,国家在裁撤机构、精简人员时也会考虑到分流人员的就业问题,公务员失业保险几乎没有进入人们关注的视野。而只有当公务员的保障体制与社会、与市场顺利对接,才能形成公务员队伍与社会的顺畅流通[3]。反之,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
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公务员的辞职、辞退等退出机制的运转就很难落到实处。 三、优化措施 2008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该文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同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印发的通知》,更是将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见,优化公务员退出机制已成为一种迫切的现实需要。基于上文对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缺陷的分析,下面简单谈谈公务员退出机制的优化措施。 1.建立健全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是优化公务员退出机制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首先,要改变目前国家统包公务员生老病死的做法,加快公务员保障的社会化进程,促进公务员保障从国家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变,实现公务员保障体制与社会和市场的顺利对接,从而形成公务员与社会的畅通流动。其次,建立新的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行政机关和公务员本人分摊缴纳养老费,记入新设置的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公务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同时,要变目前单一的退休金给付层次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金给付制度。再次,要建立健全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根据公务员工资一定的比例缴纳保险基金,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已退出的公务员实现再就业。同时,应按照行政管理和保险基金运营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社会化的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公务员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使公务员在退出后在社会保障方面能有有效的衔接,可以解决公务员退出的后顾之忧,从而能够有效的促进公务员退出机制的优化。 2.制定硬性标准,强化公务员的监督、考核 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导致公务员退出机制虚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公务员监督、考核机制的虚设。为此,要建设一套以工作实绩为考核核心的指标体系,量化考核细则,细化考核标准,实行分类考核,建立日常业绩考核制度,对公务员平时的能力、绩效建册存档,作为年终考核的基本依据,认真对待考核结果,使之真正与公务员退出挂钩。同
时,还要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走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路子,增强“第三方”(如公众、新闻媒体)对公务员监督和评判的话语权,正如美国学者登哈特夫妇所指出的那样:“责任要求公务员应该通过授权并且强化公民在民主治理中的作用来与公民互动并且倾听他们的声音。”[4]
3.完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 公务员激励机制是激发公务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谋求其工作效率最大化的一种手段。湖北省武汉市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2004年,武汉市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个综合运用鼓励、淘汰、惩戒等手段畅通公务员“出口”的地方性措施。引人注目的是,该文件将公务员赎买制度引入提前退休制度,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务员申请提前退休,政府将给予其适当的经济补偿。这些机制扩大了公务员“出口”,有利于公务员退出机制的优化。 在采用激励机制的同时,还应把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引入公务员的管理之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风险和竞争的职业是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是危险而没有朝气的。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其实早就存在于我国公务员管理体系之中,只是绩效低下,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现在的任务就是完善这些已经引入的机制,对不胜任现任职务、不适应竞争生态的公务员坚决予以淘汰。有竞争和淘汰,才会产生压力、动力和活力。这些机制的完善,有助于给公务员造成适度的压力,以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从而激发其动力和活力。 4.拓宽公务员退出渠道,广泛引入公务员聘任制度 如前所述,现有公务员退出类型主要有退休、辞职、辞退、开除。从实际情况看,这些类型远远不能满足公务员退出机制的需要。因此,应在此之外建立诸如辞聘、解聘、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以拓宽公务员的退出渠道。 辞聘和解聘是针对聘任制公务员设计的一种退出机制。公务员聘任制不仅可以满足行政机关的用人需求,降低用人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还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促进公务员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因此,有学者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公务员的聘任、解聘、辞聘制度[5]。公务员聘任制有利于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的封闭性问题,赋予了行政机关和公务员本身更多的选择自由,实际上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市场化用人机制。 引咎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主动承担责任而提出辞职的一种自责自究行为。责令辞职,是指应当引咎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本人不主动提出辞职,任免机关责令其辞职的措施。 公务员退出机制的优化,需要在多方面共同努力下,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而一个完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有效运转,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保持政治稳定,提高政府效能,促进经济发展,显然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