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问题及对策分析_夭凯民
公务员退出制度的完善措施概述及建议

烈竞争 , 要成为 公务员需要 经过 重 重考核 。 在 这种 背景下, 在职 公务员 心 理优越 感倍 增, 在 这种从 众心理 的驱使 下。 即使 自己觉 得在 当前职 位 下, 无法 充分实现 自身 的发展 , 也不愿意 轻易退 出。 其 次, 考上公务员之 合 同年 限也使 得传 统公务人员 的 “ 铁饭 碗” 被 打破 , 激 发了公 务员队伍 前 付出的艰苦 努力成 为工作 的 “ 沉 没成本 ” , . 导致 其可能抱 有等待观 望 的生机和活力 。 的心态 。 再者 , 委任制官员 的 “ 恋栈 ” 心 理下, 放下手 中的公务权力 也有 但聘任 制实施 以来 也出现 了诸多 问题 。 2 0 1 1 年5 月, 深圳决 定公 开招 难 度} a 除此之 外, 退 出制度 的责任 追究制使得社 会上对退 出公务员 队伍 考聘 任制公务员 , 有市 、 区行政 机关和参 照公务员法管 理事业单位 共拿 的人有 猜忌和误 解 。 最 后, 退 出后 的就业 和社会 保障机 制不完善 , 存 在 出2 3 9 个 职位招 考3 6 7 名聘任制 公务员。 目前, 在 深圳4 万多名公务员中, 后 顾之 c I 亡 。 总之 , 公务员的退 出在 职位 特殊性 影响下存在 系列阻碍。 聘 任 制公务员 占比近 l 0 %。 然 而在 首聘 3 年 期满后 , 3 2 0 0 多人, 无_人解 ( 二) 考核 标准不健 全 聘。 反映 出了考核机 制不健全使 得正常的退 出制度无法 得到落 实。 除此 第一, 关于公务员 的辞 退 , 公 务员法 中已经 规定 了五种情 形。 但在 之外 , 聘任 制也带来了系列社 会 问题 , 如聘 任制公 务人员 的录用程 序不 这 种考核体系 下仍 旧存在制度 缺陷, 无法 剔除那 些碌碌 无为 , 得过且 过 同于考任制 , 可能出现没有经 过严格录用 考核的人员混 入公务员队伍 , 的公务 员, 只要 不犯错误 , 即使能力一 般、 表 现一般也很难 辞退 。 公务员 损 害普 通公务人员的热情 与积极性 , 其次 , 聘 任制如若 监管不 当容 易滋 队伍缺乏 应有 的活力 , 损害 了政 府 形象 , 第二 , 公务员考 核主要通 过领 生权力腐败与 寻租 , 此外 , 由于要求过 高且缺 乏像委任 制公务员 的稳定 导建 议和 同事评价等 主观行为 , 而大部分 领导干 部等不愿得 罪人 , 因此 性, 导致聘 任制在实施 过程 中经常 出现无人 应聘的现象 。 受 人情化 等影响真正被 日 常考 核所 辞退 的公务员非常少。 ( 二) 考 核环节 三. 退出制度的改进建议 近年来 , 相 关公务员 日常公务行为 等 的考 核 日 益 标准化 、 规 范化 , ( 一) 公务员聘任 制的改进 通 过考核 成绩对不符 合要求 、 不称 职 的公 务员予以辞退 , 以此优化公 务 > 下转2 6 页
对完善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思考

聘任制是法定 的公务 员的一种任职方式 , 聘任制公 务员有 明确 的聘任期 , 《 公务 员法 》 规定为一至五年 , 聘任期届满 , 机关 不再进行续聘 的 , 机关与公务员 的任 用关系解 除。因为履 行聘
务员处分条例》 等法 律法规 以及 配套 规定 的相关 内容 , 目前我
国公务员退 出的途径主要有 : ( 一) 辞去公务 员公职 辞去公务员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 , 公务 员不适宜 或者
行为的公务员最 严厉 的行 政惩戒 措施 。开 除必须根 据法定 的
条件和程序做 出 , 公务员被开除之后 的法律后 果一是丧失公 职 和公务员身份 , 二是 永远丧失重新 录用 为公务员的资格 。公 务 员对开除处分决定不服 的 , 可以 申请复核或者 申诉 。 二、 我国 目前公务员退 出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实际操作 中公务 员退 出方式较为单一 在《 公 务员法》 规定的几种公务员退出途径 中 , 大体上可 以 归纳为两大类 : 主动 退 出方式 和被动退 出方式 。一 般来讲 , 辞 去公务 员公职 、 调 出机关 和提前退休 是主动退 出方式 , 应 当退
( 五) 解聘
够使公 务员 队伍正 常流动 、 保持活力 与生机 ; 另 一方 面通过优 胜劣汰 、 能上能下 、 能进能 出的退 出机制 , 激 活我 国公 务员 的管 理制度 , 促使公务 员勤政廉 政、 提 高工 作显滞后 , 使得公 务员 队伍整体 官 僚作风严重 , 工作效率低 下, 缺乏生机与活力 。 公 务员退出机制 的主要 内容
对 完 善我 国公 务 员 退 出机 制 的 思 考
余 健
5 1 0 6 5 5 ) ( 广东省工商行政 管理干部素质教育 中心 , 广东化州
现行公务员退出机制都有哪些不正常?

重点关注: 根据⼈⼒资源和社会保障部8⽉29⽇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下半年⼯作要点〉的通知》,刚刚挂牌成⽴的国家公务员局下半年将加快《公务员法》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进程,昔⽇被视为"铁饭碗"的公务员将建⽴正常退出机制和辞退规定。
(《北京晨报》8⽉30⽇) 上个⽉,中共中央印发的《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作规划》提出,要"建⽴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
现在,伴随⼈⼒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快《公务员法》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进程"的要求,这⼀"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也更加令⼈期待了。
当此之际,⼀个与此有关的问题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那就是--现⾏公务员退出机制究竟都有哪些"不正常"?我以为,现⾏公务员退出机制的"不正常",⾄少有以下⼏个⽅⾯的表现-- 其⼀,公务员总的退出数量、⽐率明显偏低的不正常。
据⼈事部此前统计,1996年⾄2003年,全国共有19374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
平均每年辞退公务员2421⼈,以全国公务员总数800万计算,年均辞退率只有0.03%。
显然,与其他社会职业相⽐,这是⼀个缺乏流动性和新陈代谢程度不⾜的职业⽣态,将导致公务员职业环境的过度封闭化和超稳定化,以及由此带来的职业活⼒的匮乏,如⼈浮于事、敬业程度低下等问题。
其⼆,公务员退出⽅式结构不合理的不正常。
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的退出⽅式主要有以下⼏种:"开除、辞职、辞退、退休"。
但在现实中,除去"退休"不论,剩下的⼏种⽅式中,"辞退"成了最主要的退出⽅式,⽽"开除"、"辞职"却相对很少适⽤。
以"开除"为例,据⼈事部数据,2006年全国被开除的公务员仅有950⼈。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公务员聘任制是指国家对公务员进行选拔、任用和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
中国公务员聘任制主要包括公务员招聘、培训、聘用和退出等环节。
目前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对策。
公务员选拔方式单一。
目前,我国公务员招聘主要依靠公开考试,而忽视了其他选拔方式,如面试、综合评价等。
这种单一的选拔方式容易造成人才评价体系不完善,不能全面评估人才素质和能力,导致选拔结果不够理想。
应该探索多元化的公务员选拔方式,充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公务员聘用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
一方面,公务员考试存在泛滥的应试教育和攀比心态,优秀人才可能因为一两分差而无缘公务员职位,这不利于人才流动和公务员队伍的建设。
招录程序中的人脉关系和其他非专业因素的介入,也容易导致公正性问题。
应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务员聘用机制,重视岗位适应性和综合素质评价,确保选拔的公务员具备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质。
公务员培训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主要是以岗位培训为主,缺乏系统性的专业培训和综合素质培养。
这导致了培训内容单一,无法满足公务员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应对复杂工作任务的需求。
应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和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公务员退出机制不健全。
现行公务员制度对于落马官员或工作不胜任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容易造成人员流失和制度漏洞。
应建立完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对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官员,及时进行补救和处理,避免对系统的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改革公务员选拔方式,探索多元化的选拔方式,充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务员聘用机制,重视岗位适应性和综合素质评价。
三、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和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建立完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对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官员,及时进行补救和处理。
论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发展与完善_石绍斌

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 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正在接受审计、 纪律审查, 或者涉 嫌犯罪, 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我国 《 公务员法 》 还规定了公务 员辞职的两种特殊情况,即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领导 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 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 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 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被 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 三 ’ 辞退 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条件、方式和程 序,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做出的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之 间的行政职务关系的行为。根据 《 公务员法 》 的规定, 辞 退公务员的情形包括: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 为不称职的; 不胜任现职工作, 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因 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 工作, 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 不遵守 公务员纪律, 经教育仍无转变, 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 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 《 超过 )" 天的。为了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公务员法 》 规定不得被辞退的公务员包括: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 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 疗期内的;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 产假、 哺乳期内的;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 四 ’ 开除 开除,是指对现任公务员进行除名,使其不再具有 公务员身份的一种行政处分行为。开除只适用于违纪行 为足以表明其丧失担任公务员基本资格条件的情形。行 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 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开 除作为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国家对其采取了极其审 慎、 严谨的态度, 对公务员予以开除处分, 必须由有权机 关遵循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并给予被处分的 公务员陈述、申辩以及依法请求行政救济的机会和权 利。我国于 !""* 年 + 月 % 日开始施行的 《 行政机关公务 员处分条例 》 对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条件、 权限、 程序 等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为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健 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依据。
《公务员退出机制》课件

辞退
辞退原因:违反法律法规、工作失职、严重违纪等
辞退程序:由单位提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辞退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辞退后管理:被辞退的公务员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但可以从事其他职业
开除
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实施方式
考核评价
考核内容:工 作业绩、能力 素质、道德品
提高退出机制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建立公开透明的 退出机制,让公 务员了解退出条 件和程序
加强监督和评估, 确保退出机制的 公正性和公平性
完善退出机制的 法律保障,确保 退出程序的合法 性和合规性
加强培训和教育 ,提高公务员对 退出机制的认识 和理解
探索多元化的退出渠道
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建立多元化的退出渠道 鼓励公务员自主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创业培训 推动公务员到企业、社会组织等非政府机构工作,实现人才流动 加强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务员对退出机制的认识和接受度
审核材料:审核部门审核 申请材料
做出决定:审核部门做出 是否批准的决定
通知结果:通知申请人审 核结果
办理手续
提出申请:公 务员向所在单 位提出退出申
请
审核材料:所 在单位审核申 请材料,确认 是否符合退出
条件
办理手续:所 在单位办理相 关手续,如解 除劳动合同、 办理社保转移
等
完成退出:公 务员完成退出, 离开原单位, 开始新的职业
住房公积金:公 务员退出后,可 以享受住房公积 金待遇
就业促进
提供职业培训 和技能提升机
会
建立就业信息 平台,提供就
业信息
提供创业指导 和创业资金支
持
建立就业保障 基金,为失业 人员提供经济
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 我国公务员退出将有“新动作”
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我国公务员退出将有“新动作”今年,在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方面,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有“新动作”,包括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的督促检查,对受到开除处分的,及时清理出公务员队伍;结合聘任制试点,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解聘条件和程序等。
近日,随着首次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一系列公务员新政将浮出水面。
将制定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公务员队伍有退休、调出、辞去公职、辞退、开除和解聘6个出口。
在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方面,除了前面提到的及时清理被开除人员、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程序等,还有依法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完善救济渠道,做好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等。
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研究制定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以及录用考试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和录用特殊职位体检标准;研究起草公务员回避、转任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
同时,国家公务员局还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务员专项处分规章,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设。
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承担起草的工资、退休等配套法规,也在调研和论证之中。
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方面,今年将开始科学合理设置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完善公务员工资分配制度,积极实施表彰奖励,激发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健全公务员惩戒制度,实行严格管理,约束公务员的施政行为。
加大从基层录用公务员的力度2008年,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大了从基层录用公务员的力度,中央和省级机关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广东省也提出,今年省直机关新招录公务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不得低于50%.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兼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强调,要特别重视抓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注意倾听基层公务员的呼声,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努力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今年,除了加大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外,一个利好消息是,要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奖励比重——对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人民群众公认的优秀基层公务员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路径优化
邬 明瑞
( 新疆大 学政 治与公共 管理 学院 新 疆 乌鲁木 齐 8 3 0 0 4 6) 摘 要 :公务 员退出机 制是公务 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公务 员管理 中必 不可 少的环节 。随着我 国人 事体制 改革深入运 行 ,公 务 员退 出机 制的缺 陷 日益 凸现。“ 出 口”渠道不畅 ,公务 员的退 出机制运 转不灵 ,直接影响到公务 员的整个管理 流程 。完善我 国公 务 员的退 出机 制 ,是我 国深化行政 管理体制改革 的重要 内容 ,也是公务 员制度创新的重点 。这对 于促进公务 员队伍 的新 陈代谢 ,保证公 务 员队伍 的优化与精干 ,提 高行政 效能,建设 服务型政府具有十 分重要 的意义。 关键 词:公 务 员;公务 员制度 ;退 出机 制
一
、
一
定太过模糊 ,有待细化 ,缺乏可操作性 ;关于公务员强制退休年 龄没有 明确规 定;而在 公务 员开除方面 ,虽然作 了原则 性规 定, 但缺乏具体化 的操作规定 ,开除的条件不甚明确。应 改善法律 法 规 的滞后 ,首先 ,应对公务员辞退和开除条件进一步具体化 。如 应 当规定 “ 不胜任现职 工作 ”的标准是什么,针对开除 中 “ 情 节 严重 ”的标准 是什 么也要做 出详 细的规定 。f l 】 只有将模糊 的辞退 和开 除条件具体化 ,才 能淘汰冗 员,畅通 公务员出 口。其次 ,应 采取激励手段鼓励提前退休 , 对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愿意退 休 的公务 员,可 以给予其适 当的利益补偿 。最后 ,取消最低服务 年 限设置 ,对一些不愿意从事公务员职 业的人 员,应允许退 出公 务员 队伍 ,可 以为其提供适宜岗位 的招聘信 息,转 向 自己喜欢 的 职业 ,提供 自谋 职业优惠政策等各种方 式供 其选择 ,鼓励双 向度 职业选择 。 三 、制定硬。 l 生 标准 ,强化公务员 的监督、考核 导致 公务员退 出机 制虚化 的一个重要 原 因就在 于公务 员监 督、考核机制 的虚设 。为此 ,要建设一套 以工作实绩为考核核心 的指标体系 ,量化考核细则 ,细化考核标准 ,实行分类考 核,建 立 日常业绩考核制度 ,对公务员平时的能力、绩效建册存档,作 为年终考核的基本依据 , 认真待考核 结果 , 使 之真正与公务员 退出挂钩 。同时,还 要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 ,强化对 公务员 的监督,走 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路子,增强 “ 第三方 ” ( 如公众、新闻媒体)对 公务员监 督和 评判的话语权 ,正 如美 国 学者登哈特夫妇所指 出的那样 :“ 责任要求公务员应该通过授权 并且强化 公 民在 民主治理 中的作用来与 公民互动 并且倾听他们 的声音。 ”【 2 ] 四、完善激励机 制、竞争机 制和 淘汰机 制 公务员激 励机 制是激 发公务员积 极性和创 造性, 以谋求其 工 作效率最 大化 的一种 手段 。湖 北省武汉 市 已经进行 了有益 的尝 试 。2 0 0 4年 ,武汉市 发布 《 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退 出机制 的意 见》 ,这是我 国首个综合运 用鼓励、淘 汰、惩戒等手段畅通公务 员“ 出 口”的地方性措施 。引人注 目的是 ,该文件将公务员赎 买 制度 引入提前 退休 制度 , 鼓励符合一定条件 的公务员 申请提前退 休 ,政府将给予其适 当的经济补偿 。这些机制扩大 了公务 员 “ 出 口” ,有利于公务 员退 出机 制的优化。 2 0 1 0年天津市将制定 公 务员奖励 实施细则 ,落实 国家关于公务员辞职辞退的规定,依法 开展奖励 、惩戒 、申诉控告和辞职辞退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还将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采取领导评价 、民主测评 、 服务对象评价等多种方式实施考核 , 着力解决公务员考核流于形 式 的问题 。监督、信访举报和媒体舆论监 督的长 效机制 。【 ] 在采
浅谈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众多的政治体制中,公务员制度横空出世。
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容之一,自从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立有了明显进步,但还不够完善,在考录制度的设计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问题、对策一、我国公务员制度概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表达了选拔优秀人才的目的,国家公务员在录用中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对思想政治方面要求较严格。
在晋升中注重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
因此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特色。
公务员制度是发现、选拔优秀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更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应当科学、合理、公平, 而且做到知人善任、适才适位, 以充分调动公务员的才能与工作积极性,公务员的选拔目的就是建立一支稳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二、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公务员考试在各方面均缺乏灵活性,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是公务员制度确立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公务员管理系统中是最根底的环节,公务员的招考、考核和选拔如有失公平,会影响到最后结果的公平公正性。
公务员的招考选拔是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保障时机均等的原那么、观念中进展的。
而不公平的制度层面缺陷更容易导致公平性的偏离。
考试的公开平等竞争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但我国公务员在招、考、录环节中牵扯到选拔的方式、考录监视、试题的科学化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招考中招考本钱太高的问题较突出。
招考本钱的问题,可以分两个方面来说,一个是政府方面,一个是考生方面。
政府方面在考试的各个方面投入的不管是人力还是财力都是相当大的,招考信息的发布来讲,虽是网络时代,但是贴公告也是信息传播的必要途径,就围来讲,这也是不小的一笔开支。
中国公务员退出机制问题的文献调查研究
中国公务员退出机制问题的文献调查研究引言公务员是国家机构中承担重要职责的专业人员,其具有稳定的职业保障和相对较高的福利待遇。
然而,近年来,中国公务员队伍的“退出”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公务员队伍中的高龄、低效问题以及公务员晋升和晋级的不公平性等,都给中国政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本文将通过文献调查研究的方式,探讨中国公务员退出机制问题。
1. 公务员退休年龄的问题1.1 全球公务员退休年龄的比较公务员退休年龄是公务员退出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调查研究显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务员退休年龄存在差异。
例如,日本和韩国的公务员退休年龄普遍为65岁,而中国的公务员退休年龄为60岁。
这导致了中国公务员队伍中存在一定比例的高龄人员,对公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1.2 公务员退休年龄的调整建议为了解决公务员队伍中的高龄问题,有研究者提出了相应的调整建议。
他们认为,适当延长公务员退休年龄可以利用公务员队伍的经验和技能,减少对新招聘人员的依赖,并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然而,延长退休年龄也需要考虑到公务员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以避免对个人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的不利影响。
2. 公务员晋升和晋级的问题2.1 公务员晋升和晋级的不公平性在中国公务员队伍中,晋升和晋级一直是一个敏感的问题。
据调查研究显示,有一部分公务员晋升和晋级过程存在不公平现象,例如,重点关注政治背景而忽视能力和业绩,或者存在腐败行为。
这不仅会影响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还会损害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形象。
2.2 公务员晋升和晋级的改革建议针对公务员晋升和晋级的不公平性问题,研究者提出了改革建议。
他们认为,应加强公务员选拔和考核制度,注重能力和业绩评价,并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价标准和程序,以确保晋升和晋级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此外,还需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监督,打击腐败现象。
3. 公务员离职和辞职的原因及影响3.1 公务员离职和辞职的主要原因公务员离职和辞职的原因多种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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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问题及对策分析夭凯民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摘 要: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对于加快政府的新陈代谢、提高政府运转活力、使政府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将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务员退出现实相结合,指出我国公务员因受传统思想影响、绩效考核不健全、社会保障缺失等原因形成了“出口难”,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公务员 公务员制度 退出机制一、引言公务员的退出,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法定程序.公务员与行政机关解除任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完整的公务员制度包括“进、管、出”三个重要环节。
公务员退出制度作为公务员制度的最后一环节,既与“进”密不可分,又同“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般来说,公务员“退出”分为非正常退出和正常退出。
其中,非正常退出主要指公职人员因贪污腐败等行为触犯法律被清除出公务员队伍;而正常退出主要指公务员为个人发展自动辞职、因考核不合格工作不达标而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
自1993年公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来,我国一直在不断的完善公务员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了几次重要的人事制度改革。
2008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
随后。
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三个试行规定。
公务员队伍建立“退出机制”终于由“说法”落到了“纸面上”。
这是我国公务员退出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但也揭示出我国公务员队伍管理的研究和实践在公务员退出机制上还比较薄弱。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除了进口,也要在出口上下工夫,像河水那样,有进有出,吐故纳新,公务员队伍才能保持高效廉洁。
就目前实际来看,由于我国当前公务员退出的保障机制还不健全,造成一部分人员不愿或难以退出,使得公务员队伍机构臃肿,人才更新速度慢,难以适应现代化公共管理的要求;部分公务员离开公务员系统后利用以前的与政府的特殊关系,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甚至带来权钱交易,造成腐败问题。
因此,如何加快健全完善公务员的退出机制,进一步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有效克服退出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疏通和扩大“出口”,对提高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保持公务员系统的高校运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目前我国公务员的退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主要由退休、辞职、辞退与开除等制度构成。
1.退休,指国家公务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残丧失了工作能力,离开工作岗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予生活保障,并给予妥善安置和管理。
这是我国目前公务员“退出”口径最宽的一种渠道。
2.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定条件、方式和程序,主动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任用关系的行为。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本人不愿意或不适宜继续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可以向其所在行政机关提出辞职,经任免机关批准后,离开国家行政机关。
3.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条件、方式和程序,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做出的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行政职务关系的行为。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辞退公务员的情形包括: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4.开除,是指对现任公务员进行除名,使其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一种行政处分行为。
开除只适用于违纪行为足以表明其丧失担任公务员基本资格条件的情形。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三、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传统思想观念给公务员正常退出带来压力。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在中国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
“官本位"就是以“官”为本位,把“官"作为衡量人的价值的标准,或者说人们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做官,做官就是衡量人生价值的主流标准。
即使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之后,市场经济如此发达的今天,做国家干部、成为国家的人也还是不少父母对子女的殷切期望,进入国家系统是不少人终其一生的追求。
家产百万的富家翁争抢着进入公务员系统,就是因为在社会上普遍认为成为公务员,就是做官,就要高人一等。
几千年封建“官本位”思想的浸染,积淀了深厚的“上荣下辱”、“官贵民轻”的文化心理,人们习惯于把公职人员的“下”和“出”与犯错贬谪、失宠掉价相提并论,公务员的退出也往往会引起人们的种种猜度,使其拥有的社会地位和名声遭到贬损。
所以在当代社会,公务员身份的丧失不仅意味着将失去各种待遇,失去身份的公务员也将承受各方面的猜疑和压力。
也正是因为公务员系统中的“官本位”思想,公务员往往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其掌握的公共权力也使得公务员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便利。
两相比较之下,使得本不适合公务员工作的人也不愿离开公务员队伍,有心离开公务员队伍的人也迫于社会压力难以正常退出。
2.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缺陷。
公务员的正常退出的部分原因是由于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但公务员绩效考核难也导致了公务员正常退出难。
2.1公务员考核目标设计不明确。
公务员的目标设计主要是指公务员在工作中的态度、努力程度和能力等胜任特征。
我国公务员的目标设计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工作机构都没有工作说明书,没有进行过工作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某一特定职位所要求的职责没有完全理清,而进行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时候,部门之间、被评估者之间缺乏可比性,这就导致了公务员的竞争机制缺失,公务员正常退出恰恰包含着竞争的因素.但在这种目标设计不明确而造成的无效竞争中,正常退出机制的建立举步维艰。
2.2公务员考核标准过于模糊。
我们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中规定的“德,能、勤、绩、廉”四项标准,都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绩效评估标准过于笼统,因此很难对公务员做定量的评估。
这就使得公务员考核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进行衡量,无法判断公务员是否已经完成了本职工作,抑或是完成到了什么程度,工作质量如何。
评估结果不能为公务员退出机制提供科学的依据,从而降低公务员正常退出的可能性。
2.3公务员考核方式单一、不科学。
公务员绩效管理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管理活动。
而我们现行公务员评估方式与公务员绩效管理的专业性不匹配。
从考核方式来看,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核重视领导考核,轻视群众考核;重视年度考核,轻视平时考核;重视定性考核,轻视定量考核。
而实际操作中,一些单位和部门,也不愿花费太多的理 论 探 讨经营管理者 Manager' Journal174精力对多种考核要素进行量化,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而是靠拍脑袋,随便定几条,停留在定性的基础上,缺乏可操作性。
3.公务员退出体制不健全。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有进有出,才能保证公务员队伍能够正常的新陈代谢,但当前各国政府机关都存在能进难出的通病。
在我国,出口不畅问题尤为突出,公务员被录用之后只要不犯大的错误,就可以安稳干到退休;即使犯了错误,有的还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对于公务员来说,被辞退、开除公职是较少的。
即使犯有大的过失,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重重提起,轻轻放下。
只有当公务员所犯错误引起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时,才会给以较重的行政处分。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少硬性规定和相关“退出”配套措施。
辞职辞退、受开除处分的公务员数量极少,聘用制的公务员比例又太低。
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对“退出”的认识,狭隘地理解为“提前退休增加工资档位”“自愿辞职创业给与补偿金”或“下海经商给与保护政策”等。
这一方面造成了机关里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同时又带来了公务员队伍出口不畅的后果。
4.退出后缺少相关配套制度。
4.1“官本位”为主的福利制度。
我国目前的公务员保障机制墓本上沿袭了传统人事管理时期的保障模式,即完全依附于单位并进而依附于国家的保障机制。
这种保障模式的优点就是能够为公务员提供全面统一的福利待遇,使公务员生活舒适稳定.弊病就是没有建立其政府和个人分别负担的积累制的个人养老保险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制约了公务员的正常流动。
此外,从政策激励的角度来看,这种“国家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强化了“官本位”思想,使国家机关成为人才流动最困难的机构。
直白的说就是,公务员退出之后,就会丧失基于单位的种种福利,使得公务员不愿意、不敢退出公务员系统。
4.2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缺失。
在我国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建立公务员的失业保险制度。
公务员失业保险是指公务员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离丌公务员队伍而中断收入时,由国家依法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主要是指国家机关精简工作人员,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公务员失业。
以前在我国公务员队伍当中,失业的现象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这是因为即使是国家机关裁员,也会充分考虑被精简公务员的就业问题,因此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至今没有将国家公务员失业保险纳入其范围。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公务员队伍流动性已经不断加大,如果公务员的失业保险制度遐迟不出台,势必影响到整个社会失业保险制度及体系的建立。
4.3就业及再就业困难,公务员效益好且稳定。
我国目前正处于两种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大批国有企业改制或破产,下岗、失业人员居高不下,企业效益不稳定。
国家公务员一般长期从事行政工作,没有什么专业技术特长,或者即使有,也搁下多年,在劳动力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而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在全社会人群中基本处于中上水平,且稳定增长。
因此,即使有一部分公务员厌倦了本职工作或者人际关系处理得并不融洽,但缺乏主动搏击市场风险、面对社会竞争压力的勇气,不愿离开自己的岗位。
四、完善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政策建议1.营造有利于公务员退出的社会环境。
一方面,要认识到退出公务员体系的“正常性”。
其实,“退出机制”可谓天经地义,它就是自然法则的一部分,是一种组织新陈代谢、优胜劣汰、自求平衡和发展的过程,公共组织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也需遵循自然的运行规律和一些亘古不变的自然法则,区别在于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是一种理性的、有设计的和人为干预因素的状态,包括有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
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务员正常退出,可谓对自然法则的尊重和回归,而一个不具备正常退出机制的公务员队伍,或许也很难维持一种正常、合理的运转状态。
另一方面,要从社会固有观念入手,针对现有政治结构和功能造成的政治机会和压力左右政治环境的现象,设计科学、合理、居于主导地位的政治文化引导公务员去除“官本位”思想,推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实施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