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中相关注意事项汇总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现场核查指导原则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现场核查指导原则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保证药品质量和疗效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下面是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场核查的指导原则。
一、指导原则1.科学性原则:现场核查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技术原则,采取严谨的科学方法,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
2.客观性原则:评价现场核查应客观、公正、中立,不受任何非科学因素的影响。
3.严谨性原则:对核查对象要求审慎、全面,核查的过程和结果要经过严格把控,确保评价的准确性。
4.法律合规性原则:现场核查必须依法进行,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评价工作的合法性。
二、现场核查的内容1.生产车间和设备:核查仿制药生产的环境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
2.质量控制体系:核查仿制药的质控体系是否建立,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质控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3.原材料和包装材料:核查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产品质量管理:核查仿制药产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和监控记录,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数据造假或篡改的情况。
5.生产工艺和工艺参数:核查仿制药生产工艺是否合理,工艺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潜在的质量风险。
6.关键人员和相关管理:核查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资质情况,是否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能力,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7.风险管理和变更控制:核查仿制药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和变更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存在潜在的质量风险。
三、现场核查的要求1.核查人员资质:核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科学研究背景和实践经验,了解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具备识别问题和风险的能力。
2.核查流程:核查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工作,了解评价对象的相关信息,明确核查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核查计划和流程。
3.核查记录:核查时要详细记录核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核查的时间、地点、被核查对象、核查人员的姓名等基本信息,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等。
新版GSP现场检查注意事项

新版GSP现场检查注意事项新版GSP(Good Supply Practice)是指关于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的一种规范,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为了确保符合新版GSP的要求,现场检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以下是在新版GSP现场检查中应注意的事项。
1.检查前准备:在进行现场检查之前,检查员应事先准备,并了解该企业的文件以及相关文件,包括生产和经营授权证书、资质证书等。
此外,检查员还应了解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范围、操作流程以及与GSP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2.检查流程: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员应按照预定的检查计划进行操作,以确保全面和系统地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检查员应与企业的相关人员合作,了解他们的业务操作以及文件记录。
3.检查标准:在现场检查中,检查员应根据新版GSP的相关要求,进行各项检查。
例如,他们应查看药品分装、存储和运输条件是否符合GSP要求;检查是否有适当的记录和文件来验证药品的质量,这包括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和产品追溯记录等。
4.记录检查结果: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员应进行详细记录。
这包括问题的描述、相关部门的要求和企业需要改进的地方等。
将这些记录整理成报告,并将之后的检查结果作为参考。
5.问题处理:如果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了违反新版GSP要求的情况,检查员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提出警告或罚款等。
同时,检查员还应与企业的负责人讨论如何改进,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并设定合理的整改期限。
6.现场培训: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员应向企业的员工提供有关新版GSP的培训和指导。
这有助于加强员工对GSP要求的理解和意识,并帮助他们改进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7.监督和跟进:现场检查只是一个临时的监督措施,为了确保企业持续符合新版GSP的要求,监督和跟进是很重要的。
检查员应定期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持续合规。
总之,新版GSP现场检查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检查员应准备充分,并按照检查计划进行操作。
他们应根据GSP要求进行检查,并记录问题和改进建议。
一致性评价四个关注点

8月25日,CFDA发布《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里面提及向下关键内容:参比制剂对外公布;BE临床机构正式开放;设立原研药、欧美日上市的国产药一致性评价的原则;披露审评审批的多个时间节点。
具体内容如下:为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参比制剂一、为便于企业选择参比制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把《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 年第 106 号)所附 289 个品种的原研企业药品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供企业选择参比制剂时参考。
清单分为已在中国境内上市和未在中国境内上市两类。
建议企业按以下顺序选择其一作为参比制剂备案:(一)原研药品:进口原研药品、经审核确定的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药品、未进口原研药品;(二)在原研企业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可选择美国、日本或欧盟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药品。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建议企业按照公布的参比制剂开展研究,未备案的无需再备案;对已公布的参比制剂存疑的,可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公开审议,并公开审议结果。
二、企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参比制剂全部向社会公开。
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公布参比制剂的品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后区别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一)可以确认符合参比制剂条件的;(二)存疑的;(三)明显不符合条件的。
对于(二)(三)两种情况是否继续进行研究或重新选择参比制剂,由企业自主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企业自行从境外采购的参比制剂产品,在提交一致性评价资料时需提供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等材料,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证明所用参比制剂是标明企业的产品。
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附件2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进一步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要求,保证药品检查质量,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目的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是对申报品种的生产条件和能力及其动态生产过程进行检查,确认相关生产和质量控制活动与申报的处方、生产工艺、生产条件、质量标准的一致性,以及药品生产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二、组织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的统筹和监督管理。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负责指导全国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工作,并负责组织对境内用同一条生产线生产上市并在欧盟、美国或日本获准上市的药品和地产化的原研药品进行检查;对进口仿制药品的境外生产现场进行抽查。
3.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受理的国内一致性评价药品的生产现场检查。
三、程序(一)国内仿制药品1. 申请人提交《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请表》时,同时提交生产现场检查申请,应包括《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附1-1)、《现场主文件》(清单见附1-2)、《生产现场检查准备情况》(附1-3),涉及多个生产场地的,应予详细说明。
2. 申请人应在现场检查期间安排申报品种的动态生产。
3.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应在接收/受理申报资料后30日内组织生产现场检查。
应对《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现场检查准备情况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参考现场主文件基于品种的工艺和风险制定检查方案。
与申请人沟通检查品种的现场生产安排情况,申请人应在现场检查期间安排申报品种的动态生产,应当至少对每个申报品种(规格)的一个批次的动态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发出现场检查通知明确检查员、检查时间等信息,并要求申请人安排动态生产。
产品一致性检查注意事项

产品一致性检查注意事项产品的一致性检查是产品认证的重要内容。
认证机构是否对生产企业申请认证的产品给予认证,有两个重要的原则,一个是抽样检验的结果应符合产品认证机构制定的认证实施规则中所规定标准等的要求;另一个是生产企业批量生产的产品应与抽样检验合格的样品保持一致,后者即本文所讨论的“产品一致性”。
一般情况下,在实施初次工厂检查之前,认证机构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已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实施了抽样检验且检验结果应符合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但有时为了工作安排的方便也可能在实施工厂检查时抽样;或为了缩短认证周期在型式检验尚未完成时安排工厂检查。
抽样检验一般为产品的型式检验,但若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比产品标准多,或者规定的技术要求比产品标准严格,则检验结果必须达到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
对认证机构来说,对批量生产的获证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获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是提高认证工作质量、降低风险的重要内容。
认证机构一般会要求生产企业签署一份“一致性声明”,对产品一致性做出书面承诺,并在实施初次工厂检查和监督检查时,把产品一致性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对生产企业来说,为了持续向社会提供性能合格且质量稳定的产品,从而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也有必要主动、自觉地保持产品的一致性,并有义务向产品认证机构提供能够证明其产品持续保持一致的证据。
保持产品一致性是发放产品认证证书或认证结果继续有效的前提,如果产品一致性检查发现严重问题,工厂检查的结论一般会判为“不合格”。
因此,认证机构都非常重视产品一致性的工厂检查,并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以规范检查员的检查工作,避免漏查或误判。
产品一致性检查是产品认证特有的一项审核活动,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证据,并对生产企业是否能持续生产出满足认证要求的产品做出判断,因此产品一致性检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检查员的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选派合适的检查组是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的重要前提。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附件2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进一步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申请的生产现场检查要求,保证药品检查质量,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目的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是对申报品种的生产条件和能力及其动态生产过程进行检查,确认相关生产和质量控制活动与申报的处方、生产工艺、生产条件、质量标准的一致性,以及药品生产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二、组织(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的统筹和监督管理。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负责指导全国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境内用同一条生产线生产上市并在欧盟、美国或日本获准上市的药品和地产化的原研药品进行检查;对进口仿制药品的境外生产现场进行抽查。
1 / 34(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受理的国内一致性评价药品的生产现场检查。
三、程序(一)国内仿制药品1.申请人提交《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请表》时,同时提交生产现场检查申请,应包括《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附1-1)、《现场主文件》(清单见附1-2)、《生产现场检查准备情况》(附1-3),涉及多个生产场地的,应予详细说明。
2.申请人应在现场检查期间安排申报品种的动态生产。
3.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应在接收/受理申报资料后30日内组织生产现场检查。
应对《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现场检查准备情况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参考现场主文件基于品种的工艺和风险制定检查方案。
与申请人沟通检查品种的现场生产安排情况,申请人应在现场检查期间安排申报品种的动态生产,应当至少对每个申报品种(规格)的一个批次的动态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发出现场检查通知明确检查员、检查时间等信息,并要求申请人安排动态生产。
Ⅰ期临床试验的要点与现场核查及相关注事项

核实试验数据
对试验数据进行现场核实,包 括原始数据、病例报告表、统
计分析结果等。
检查文件资料
查阅与临床试验相关的文件资 料,如试验方案、伦理委员会
批件、知情同意书等。
核查结果评价与反馈
分析核查结果
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进行汇总和分析,评 估其对临床试验结果的
影响。形成核查报告 Nhomakorabea制定核查计划
包括核查时间、地点、流程、 所需文件及资料清单等。
提前沟通
与试验机构、研究者等相关方 进行充分沟通,明确核查要求
和配合事项。
现场核查实施
01
02
03
04
现场检查
对试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包 括设施设备、人员资质、试验
药物管理、试验记录等。
访谈相关人员
与试验机构管理者、研究者、 药品管理员等进行面对面交流
门。
安全性评估指标
在Ⅰ期临床试验中,应重点关注受试者的安全性评估指标,如生命体征、实验室检 查结果等。
对于任何可能的安全性问题,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受试 者安全。
在试验过程中,应对安全性评估指标进行定期分析和总结,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潜 在的安全问题。
数据记录与报告
在Ⅰ期临床试验中,应确保数据记录 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受试者信息 、给药记录、安全性评估结果等。
知情同意
确保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 目的、过程、可能的风险 和受益,并获得其自愿同 意。
保密原则
对受试者的个人信息和试 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受 试者同意不得泄露。
法律法规遵守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临床试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如《药品管理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
一致性评价研究过程中要注意的五个细节

细节1 • 启动前
解读政策 找参比 文献检索
历史数据的回顾
2
细节1
• 质量部
– 货架期化验室的留样数据
处方工艺变?还是不变更?
这次变更后,未来很难再 次变更! 获得领导的理解! 研究过程中获得相关部门 的支持!
• 车间生产
– 细粉/头子 太多 – 干混悬剂,包装封口问题
• 市场部
9~11人
22
细节5 • 资源安排
• 仪器
核心仪器 HPLC 溶出仪 紫外 数量 3台 2台 1台 使用频次 320天 191天 110天
• 对照品
随着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对照品也可能会断货,要早做规划 供应部的回复:
23
小结
1. 回顾大生产数据,确定是否开展
2.
3.
自制产品前期评估,确保最终结果合格
方法学验证
影响因素 0天检验 加速试验
NA
高温60±2℃ 高湿90±5%RH 光照4500lx±500lx NA 温度40±2℃, 相对湿度 75±5%RH
FPP 1批
FPP 1批 RLD 1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比参比完成药学预试验,确定试验方案
4.
5.
根据稳定性研究条件,确定参比制剂采购量
资源协调,确保试验迅速完成
24
– 质量研究,原则上3批,全检量1.5-2倍
• 临床研究:
– BE试验,1批,24例,餐前餐后,*5倍 = 240个制剂单位
• 省所复核:
– 3批,(全检+溶出曲线)*3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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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中相关注意事项汇总一致性评价注册申报流程首先“一致性”是指仿制药与原研药或“参比制剂”的治疗等效therapeuticallyequivalent “治疗等效”又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药学等效pharmaceuticallyequivalent,是指同样的剂型要包含同样量的原料药,并符合同样的或法定的质量标准;一是生物等效bioequivalent,是指具有同样的临床有效和安全性.仿制药申请又称为简化新药申请,通过简单的PE/BE试验,从而免去大规模临床试验,最终实现可替换性.在开展一致性评价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须以参比制剂为对照,全面深入地开展比对研究:包括处方、质量标准,晶型、粒度和杂质等主要药学指标比较研究,以及固体制剂溶出曲线的比较研宾以提高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成功率,并为将药品特征溶出曲线列入相应的质量标准提供依据.具体流程如下: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程序申报前:需要提交一下资料: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现场主文件;生产现场检查准备情况审评中做好核查准备:1、首次会PPT2、现场需要准备的文件检查中全力配合检查:1、收到检查通知后及时排产2、保证检查中相关人员到位3、做好核查老师接待工作检查后检查后送检:按通知书要求送检;跟踪检验机构结果,及时沟通.药品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相关准备资料众多,需要反复核对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提前将资料准备充分.现场检查的特点研制现场核查:药学研制现场核查;临床试验核查BE试验;非临床研制现场核查如有生产现场检查:报产3批动态现场检查检查的核查主体省局不再实施现场检查核查,而是作为国家局的检查力量参与.通常2-3人,构成通常为:一位GMP专家、一位分析专家及其他.检查关注点真实性资料真实性;一致性车间一致、批量一致、处方工艺、原辅料、设备一致;数据可靠性数据可追溯;合规性符合GMP要求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相关资料准备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增加了批准文号、上市生产批量、现场检查批量、生产线取得药品GMP证书情况、认证范围、认证时间/上次接受现场检查时间、BE研究批情况、工艺验证批情况、近3年生产情况等.现场主文件:现场主文件SiteMasterFile内容包括企业总体情况,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厂房和设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分销、投诉、产品缺陷与召回,自检等9个方面,是一致性评价资料中最为核心的资料之一,需要引起重视.生产现场检查准备情况:这部分资料主要针对的是该品种的情况,包括了人员、原辅料包材、生产线、共线品种、工艺验证、清洁验证、设备确认、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稳定性考察、BE批产品生产情况、动态考核批计划安排、GMP执行情况及上次GMP检查缺陷整改等.检查前的相关准备1.接受现场检查品种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套注册申报资料.2.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3.参比制剂的来源及证明,如购买发票、赠送证明等.参比制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剩余样品等.参比制剂的接收、发放、使用记录或凭证.4.药品生产相关规程,包括:生产工艺规程;标准操作规程产品相关生产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原辅料取样检验操作规程;原批准的质量标准和申报的质量标准;空白批生产记录批生产主记录.5.一致性评价工作所涉及的所有生产批次含BE批、工艺验证批等相关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稳定性试验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纸质图谱及电子图谱.6.工艺验证方案和报告,以及设备确认、批量、清洁验证情况.7.药品所有生产批次含BE批、工艺验证批的供应商档案.8.药品所有生产批次含BE批、工艺验证批的物料台账及相关单据.9.BE批的体外评价资料.10.溶出度仪的验证资料.11.药品所有生产批次的剩余样品情况不应销毁.12.近三年产品年度质量回顾报告.13.近3年该品种生产线接受境内外检查机构检查情况及整改资料.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1、机构和人员①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并能够确保各级部门和人员正确履行职责.相关重点1组织机构图是否涵盖了生产、质量、仓储、设备等方面的内容2研发、生产人员的数量级资质3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4变更、偏差、CAPA管理制度②参与样品批量生产的各级人员,包括物料、样品生产、质量检验、质量保证等人员是否具备履行其职责的实际能力相关重点1各级人员是否能对新增品种的物料管理,样品生产及质量检验熟练掌握;对发现的问题能否判断并及时处理.2是否有书面的形式规定了所有从事生产人员的责任.③样品批量生产前上述人员是否进行过与本产品和质量控制有关的培训及药物GMP培训,并有培训记录.相关要点:培训记录的完整性,是否有申报品种相关的培训内容2、厂房与设备①生产厂房及其设施、生产设备、仓储条件等应满足样品批量生产的要求.1现场检查是否有本产品的生产条件;2仓储是否符合本品的储存条件②生产批量应与实际生产条件和能力匹配1动态生产的批量应与现场生产设备相适应2现场生产设备的型号、容量等关键指标要与申报资料中一致,不得使用未经申报的设备生产样品3批量的大小与现场设施、设备相适应③非专有生产线的,应充分评估新增产品与原有产品安全生产方面的风险,并能有效防止交叉污染对新增品种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清洁验证,清洁方法验证.风险评估人员差错、生产管理疏忽、厂房的清洁消毒、物料管理、过滤器是否混用等多环节评估分析.④一致性评价,原有厂房、设施等做了变更的、应按照要求经过必要的确认或验证3、原辅料与包材①是否制定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重点1现场检查时查看上述规章制度,并对其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物料应建立台账和货位卡,物料存放位置和数量等应与货位卡标明的一致3应按照各种物料的储存要求存放,并防止交叉污染②对起始物料、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进行供应商进行审计,并建立供应商档案1是否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2是否建立了关键物料供应商评价制度,必须证明供应商能够稳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物料3若供应商不是生产厂,是否有原始生产厂家的资料③批量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必须有合法来源,与注册申报资料中载明的是否一致1物料的发票、购货合同、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注册证、检验报告等材料2仓库库存、车间使用的物料是否与申报资料中一致④应制定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内控标准、取样规程相关重点1对使用的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应有检验规程、sop、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书等文件2对样品的抽样、检验等过程进行检查,如抽查某物料的进货量、件数、取样时间、取样量、取样容器;取样后被取样的物料包装的密封、标记情况,样品的登记、储存和分发的情况3库房设置取样间,洁净级别,是否有监测和验证数据4、样品批量生产过程①工艺规程的内容与核定的处方、工艺以及批生产记录的内容一致要有详细的工艺步骤如物料的核对、预处理、加入物料的顺序、混合时间、温度等,要注意中间体的控制与限度.②工艺验证数据应支持批量生产的关键工艺参数检查三批产品验证的完整记录,看工艺运行是否稳定,特别要看这三批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处理意见.检查三批验证产品的批档案,看是否符合GMP可追溯性的要求,是否存在某物料无标准生产的偏差③应进行清洁验证有无清洁验证规程,规程中是否规定清洁方法使用什么水或清洁剂、温度、压力、时间、经清洁后设备可贮存的最长时间.同品种不同批之间的清洁、品种变更时的清洁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记录④生产现场操作人员应按照工艺规程、岗位SOP的要求进行操作现场查看操作人员是否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各项操作,操作的熟练程度.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不能及时处理,操作过程中是否有违反GMP相关规定的情况.⑤批生产记录应真实、完整、及时.生产以及重要中间工序开始、结束的日期和时间;每一生产工序的操作人、复核人的签名;已生产批次样品的使用量、库存量与实际生产量是否一致;样品生产使用的物料量、库存量与总量是否吻合5、QC实验室①否具有样品及相关原辅料检验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等.要点:从申报资料中抽取有代表性的图谱进行溯源检查;标准品、对照品等的来源、使用及库存情况,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②检验仪器、设备是否经过校验,仪器是否有使用记录.要点:查看仪器校验记录、证书等证明性文件;查看仪器使用记录.③是否有委托检验,如有委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点:不能做到全检的应有委托检验合同协议④质量控制部门是否具有与样品检验相关的文件要点:与申报资料一致的质量标准;取样规程和记录;申报品种的检验操作规程和记录;申报品种的检验方法验证记录,包括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资料.⑤是否按规定留样并进行稳定性考察要点:稳定性考察留样应足够,建议长期保存;稳定性试验方案应与申报资料一致:包括影响因素、加速试验、长期稳定性试验条件、考察指标、样品包装材料等;及时对稳定性考察作记录.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的要点1、一致性关注申报资料与药学研究、体外评价、生物等效性研究和临床研究及实际生产过程中原辅料及内包装材料的来源、成品处方与生产工艺、生产批量的一致性.2、物料系统主要围绕物料的采购、接收、贮存、检验、放行、发放、使用、退库、销毁全过程进行的检查.3、生产系统检查主要围绕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处方与申报资料一致性、近期的批生产记录及相关的物料发放记录、防止污染与交叉污染措施的有效性等.关注生产环境、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品种生产的要求,关键生产设备生产能力是否与品种批量生产相匹配及相关的工艺验证情况.4、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系统除对实验室常规检查外,应重点关注产品年度质量回顾包括OOS、偏差、变更、分析方法的建立与验证、药物溶出度仪确认、稳定性考察情况、关键质量属性研究数据.5、数据可靠性关注申报资料中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申报数据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确保准确真实、清晰可追溯、原始一致、及时同步记录、能归属到人、完整持久.参比制剂和对照品原始证明性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台账是否完整;是否考察了与一致性评价紧密相关的关键质量属性,如性状、晶型原料、水分、溶出度、含量、有关物质等.药典对照品、其他来源的外购对照品或自制对照品的来源及原始证明性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为工作对照品,是否有完整的标化记录.数据可靠性1.计算机系统的用户分级管理与权限设置是否合理.2.计算机化分析仪器是否开启审计追踪功能.3.原始电子数据是否与申报的纸质数据一致.4.质量研究及稳定性试验原始试验图谱是否真实可信;是否有篡改图谱信息、一图多用的现象;是否存在修改进样时间,删除不合格数据等问题;IR、UV、HPLC、GC等具数字信号处理系统打印的图谱是否具有可追溯的关键信息如带有保存路径的图谱原始数据挖掘名和数据采集时间,各图谱的电子版是否保存完好,是否有备份及备份记录.5.是否制定了相关规定对数据的产生、采集、记录、处理、审核、报告、存储、存档、销毁等过程进行管理.以上为一致性评价现场检查中应注意问题的汇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ferences:1药品质量生产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2一致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