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入党情况汇总表
发展党员流程及相关材料一览表

上级党委审批
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入党宣誓 ·程序:(1)奏《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同志 致辞;(3)预备党员宣誓;(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 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 ·预备期未1年。 ·预备期满,书面提出申请。
继续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教 育考察和转 正
19.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原始记录(含票决原始汇总 表),同时将决议情况写进入党志愿书(第9页)
Z1.转正思想汇报(每半年思想汇报一次,培养考察一次) Z2.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每培养考察一次,填写考察表一 次) Z3.转正申请书
Z4.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记录 Z5.预备党员拟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公示日期7天) Z6.关于拟转正预备党员**同志的审查意见 Z7.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原始记录(含 票决原始汇总表),同时将决议情况填写入党志愿书(第11或 12页) 填写入党志愿书(第11或12页)
·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考察期至少1年。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 的,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 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确定发展对象 报上级党委备案 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的 确定和考察 ·由2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 可由党组织指定。
预备党员教 育考察和转 正
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委审批 材料归档
·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 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 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 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 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 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时间:3个月内。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 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 保存。
党员积分情况汇报表

党员积分情况汇报表党员积分情况汇报表。
尊敬的领导:根据党组织要求,我对近期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了汇总和分析,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积分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全体党员共计获得积分XXXX分,其中优秀党员XXXX人,良好党员XXXX人,一般党员XXXX人,需提醒督促XXXX人,需要关注XXXX人。
整体来看,大部分党员表现积极向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二、积分获得情况分析。
1. 参加组织生活。
近期,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良好,大部分党员能够按时参加组织活动,并且积极参与讨论交流,对党的政策和方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但仍有少数党员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未能如期参加组织生活,需要加强督促。
2. 参加志愿活动。
在志愿活动方面,部分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等活动,表现出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但也有一部分党员对志愿活动参与度较低,需要引导和激励,提高其社会参与意识。
3. 学习培训情况。
党员学习培训情况总体良好,大部分党员能够按时参加培训,并且取得了一定的学习成绩。
但也有一些党员对学习培训不够重视,需要及时引导和督促,提高其学习积极性。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 部分党员对党的政策和方针理解不够深入,需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同感。
2. 个别党员对党的组织生活和志愿活动参与度较低,需要加强引导和激励,提高其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3. 部分党员对学习培训不够重视,需要加强学习培训的宣传和组织,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综上所述,党员积分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希望领导能够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共同推动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特此报告。
党员,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完整版)党员发展有关全套表格

党员发展有关表格目录(一)公示类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2、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公示表3、接受预备党员公示表4、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表(二)测评票决类5、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6、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7、接受预备党员表决票8、接受预备党员表决票汇总表9、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10、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汇总表(三)审查类1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预审表12、接收预备党员情况审查表13、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审查表(四)档案存档14、党员档案目录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间不少于7天。
2、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组织人员核实,经查实不具备(或暂不具备)条件的,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
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公示表分子,在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要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时间少于7天。
2、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组织人员核实。
未经查实,或经查实不具备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接收预备党员公示表于7天。
2、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组织人员核实。
未经查实,或经查实不具备条件的,不能继续发展。
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表说明: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表决转正前,要对拟转正对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组织人员核实。
未经查实,或经查实不具备条件的,不能继续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说明: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召开民主测评大会,使用此表。
2、参加民主测评范围:全体党员和本单位群众代表,农村群众代表一般应为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群团组织负责人。
具体人员由支委会研究确定。
3、填表人在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对应的综合评价等次空格中打“√”,具体意见填入“意见”栏中(注间写明是针对哪位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
“差”票数超过实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或党员、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关于公推公选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公推公选"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党委(直属总支):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拓宽发展党员源头,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现结合我县党员队伍的现状和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就"公推公选"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以提高党员质量为目标,以完善机制为手段,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努力扩宽积极分子源头,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后备队伍,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公推公选”对象的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承认党的章程,拥护党的领导,自愿入党。
2、思想品质好,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公益事业。
3、遵守党纪国法,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有盗窃、赌博、斗殴,搞封建迷信、拉帮结派等行为。
4、有较强的发展意思,在发展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致富奔小康等方面走在前列;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爱岗敬业、业务精通、实绩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实施方法1、调查摸底。
以各基层党组织为单位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上门入户等形式,摸清各类优秀人才的年龄、文化、特长等基本情况,了解他们加入党组织的思想状态,并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登记造册。
2、宣传动员。
各党委(直属总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召开具有一定规模的动员大会,组织党员群众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板报等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公推公选"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汇总整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表说明)

补充:使用新版考察表的,预审登记表不用做了,学习排名写在成绩单下方,手写!!!
中国共产党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填表说明(仅供参考)
姓名
所在支部
填表时间(不填)
中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委员会印制
说明
一、本表在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按要求逐栏填写,填写要严肃、认真、忠实,字迹要清楚。
二、本表第一页由积极分子本人填写,其他栏目由联系人和党、团组织填写。
三、本表由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党支部保存;学习、工作单位变动时,要及时转往入党积极分子所去单位的党支部保存;入党积极分子被吸收入党后,本表存入党员档案。
四、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季度向所在单位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意见,如栏目不够填写,可另附纸。
入党积极分子经一年以上考察合格,支委会可以确定其为发展对象。
五、本表必须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或电脑打印。
六、本表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行设置。
共青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团员推优入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第二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推优”工作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推优”工作的成效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标准。
校党委和校团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研究“推优”工作,使我校的“推优”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
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第五条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从而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二章“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第六条凡团的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等各类表格汇总(全区通用版) -空

党支部名称(盖章):
姓名 基 本 情 况 单位、职务或职业 家庭详细住址 申 请 入 党 申请入党时间 党组织派人谈话时间 党员推荐情况 群团组织推优情况 党总支审议时间 党委备案 时间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学历学位 入党申请书接收人(单位、 职务、签名) 谈话人 (单位、职务、签名) 联系 电话 籍贯
审 核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党支部盖章 月 日
党总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年
党委盖章 月 日
备 注
注:1.备注栏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较长、更换入党介绍人、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转正、党组 织变更等表格填写不下的内容或特殊情况。2.表格有关栏目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 、工整。3.表格中所填时间具体到日。
单位及职务
政审人 (单位、职务、签名) 培训成绩
支部审查时间 会议时间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支部大会情况 赞成票数 党总支审议时间 党委审批时间 预备期起止时间 编入党支部名称 入党宣誓时间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和 转 正
党委审查时间 有表决权 党员人数 反对票数 党委派人谈话时间 党委委员人数 实到人数 应到人数
入党志愿书编号 实到人数 弃权票数 谈话人(单位、 职务、签名) 同意人数
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备案时间 编入党小组名称 申请转正时间 会议时间 有表决权 党员人数 反对票数 应到人数 转正公示 起止时间 实到人数 弃权票数
支部大会情况
赞成票数
会议决议(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一年/半 年、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党总支审议时间 党委审批时间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龄起算时间 党委委员人数 延长预备期 起止时间 实到人数 同意人数 档案整理人 (签名)
推优入党文件

甬城管团…2009‟5号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意见局属各单位团组织,局机关团支部:根据中组部、团中央,以及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以下简称“推优”工作),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引导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提升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现结合我局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优”工作基本要求(一)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从团员中发展。
发展团员—1—入党,必须经过“推优”程序。
(二)“推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三)对于松散瘫痪的基层团组织,应先进行组织整顿,在团的组织健全和工作正常后,再进行“推优”工作。
二、“推优”的对象及条件(一)“推优”的条件是:1、28周岁以下的团员或28周岁以上非党员团干部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3、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4、能严于律己,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5、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6、与他人搞好团结,群众基础好。
(二)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特作如下规定:一是没有被评为任何先进的原则上不推;二是支部民意测验票数不过半的不推(参加民意测验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4/5);三是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
三、“推优”的要求及程序—2—(一)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对于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
(二)“推优”工作程序:1、“推优”工作在党支部指导下,由党支部提供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2、“推优”工作开展一周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学习本实施意见,公布申请入党名单,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并要求每个团员依据“推优”条件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评议;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意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3、团支部对照“推优”规定,征求所在部门负责人意见后,确定推荐对象,书面报上级团组织;4、局属团组织汇总、审查各支部“推优”情况后,征求团员所在党支部意见,并向全体团员公布确定的推荐名单;5、局属团组织审定后到局团委领取《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下发,各团支部组织专人统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