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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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知识心得体会

法学基础知识心得体会

法学基础知识心得体会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

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

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努力树立法律信仰。

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

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

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

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2.中等职业学校的法律基础知识课是德育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道德法律意识,培养学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大多介于16岁至19岁之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如何抓住他们这个年龄段的特点,帮助他们完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是德育课教学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向社会输送合格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保障。

学习实用法律基础心得体会

学习实用法律基础心得体会

学习实用法律基础心得体会3000字在学习实用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了很多的体会和收获。

以下是我在学习中得到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学习实用法律基础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概念和基本知识。

法律是一门相对专业的学科,其中包含了许多的专业术语和理论。

对于初学者来说,掌握这些基本的法律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理解了这些概念,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实际运用。

因此,在学习的过程中,我经常会查阅相关的法律资料和法律词典,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

其次,学习实用法律基础需要注重实践操作。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理论知识的运用需要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实践操作来加以巩固和提高。

因此,我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选择一些与实际生活和工作相关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我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运用和实践,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第三,学习实用法律基础需要注重思维方法和逻辑思维的培养。

法律是一门需要运用逻辑思维的学科,学习实用法律基础也需要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会注重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来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

同时,我还会注重培养自己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以便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学习实用法律基础需要强化实践教学。

实用法律基础是一门涉及到实践操作的学科,强化实践教学是非常重要的。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会注重通过实际案例和模拟操作来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通过实际操作和模拟练习,我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实际运用法律的技巧和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因此,学校和教师应该注重加强实践教学,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实践环境,以便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最后,学习实用法律基础需要注重实际运用。

实用法律基础是一门涉及到实际生活和工作的学科,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因此,学习实用法律基础需要注重实际运用,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和工作中。

在学习实用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会经常思考如何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情况中,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法学基础读书报《政法笔记》

法学基础读书报《政法笔记》

《政法笔记》读书报告“法律在美国是一门谋生赚钱的职业,需要设一道挡人唬人的门槛”,作者冯象在书的一开始就给了法律这样一个故作正经的尴尬描述,而书中关于法律本质、法治困境、法条冲突的论述更是比比皆是。

首先我想明确的是:这不是一本如“笔记”之名一般普及法律条文、法律意识、法律常识的书,在形形色色的热点案件中,作者将法律严肃、威信、不可侵犯、绝对正确的外衣剥除,向我们展现现代法治“用权力话语重写历史、以程序技术掩饰实质矛盾的社会控制策略”的本质,和在社会多元化价值和道德信念不可调和的冲突下法律常常无力解决甚至自相矛盾的窘境。

我们所希望的法律是绝对客观、绝对公正的,可是法律这一人类文明社会的产物从初生之时就象征着伦理和政治上的选择,这就预示着法律不可能一成不变、绝对公正;而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司法的过程里必定涉及法官个人的主观因素,无论法官是如何努力地排除这一因素的干扰;再者,正如作者所言,“法条从来多遗漏,不时会碰上无法可依、甚至诱发难依的困境”,价值的多元化不断使我们意识到法律的局限性和矛盾性,这也是书中重点讨论的话题。

公众人物的名誉权、肖像权《鲁迅肖像权问题》《县委书记的名誉权》《孔夫子享有名誉权否》书中这三篇文章都是围绕公众人物的人格权展开论述的,但各有侧重。

《鲁迅肖像权》一案,主要体现的是死者的人格权应不应该保护的问题。

周海婴先生为父亲肖像权打官司,告案中被告“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制作和销售鲁迅头像金卡金邮票。

然而,书中列出《民法通则》第九条“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去世”,死者无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不能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实际上,这一点在我们的课本上也存在着矛盾,P57中对人格权的描述是“生则带来,死则带走的权利”,因为“人格权是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因人的出生而当然享有,因人的死亡而自然消灭”;但是,马上在P60中,又有一句话说“公民的身体权如同名誉权、肖像权一样,不仅在其生前存在,在其死后也存在”,这不等于直接承认了大部分人格权的死后存在性吗?从这一点,我们也看出了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的矛盾。

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读后感

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读后感

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对法律常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过去,我对法律只有一些表面的认识,对一些法律术语和概念也不太了解。

但通过这本书的阅读,我学到了很多新知识。

首先,书中详细介绍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了解到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体现,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

法律制度包括了法律的来源、适用和制定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阅读这些章节,我感到了法律的权威和正义感。

其次,书中还介绍了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和案例。

通过这些案例,我了解到了法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比如,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劳动法等等。

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而法律可以帮助我们解决这些问题,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最后,书中还提到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重要性。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了解和遵守法律,同时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需要我们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个道理,并且决心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总的来说,这本书让我对法律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也让我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我相信,只有具有良好的法律常识和法律意识,我们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保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我会继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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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学基础》的认识

对《法学基础》的认识

对《法学基础》的认识在潘懋元教授主编的《多学科观点的高等教育研究》这本书中,作者从历史学、哲学、心理学和经济学等众多学科领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和想法,但惟独没有从法学的角度阐述一些自己的看法。

同样,在伯顿·克拉克的《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中,伯顿·克拉克在综述八个学科观点之后,不无遗憾的说:“还有什么遗漏呢?”我觉得他没有从法学的视角来审视高等教育。

我认为别人没有研究的事,不等于我们就不可以研究。

特别是在一个法治国家,在各项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高等教育法学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能让克拉克的遗憾也成为我们的遗憾。

对于在高等教育这个专业开设《法学基础》这门课。

这是安徽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的特色,也是他的优点和长处。

因为到目前为止,除了安徽大学以外,国内任何一所高校的高等教育专业都没有开设《法学基础》这门课,所以说高等教育法学研究这是一片空白的领域,或者说是一片尚待开发的领域。

我们安徽大学能够抓住这个机遇,走在时代的前列,成为教育法学研究的领头羊,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当然,除了教育法学这个领域涉足的人不多以外,开设《法学基础》这门课还有一些其他的考虑因素。

首先,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随着法治进程脚步的不断加快和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各行各业的各种活动都必须遵循法律规范,不能违背法律规范,高等教育同样如此。

其次,通过《法学基础》这门课的学习,可以培养我们学生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即法律思维。

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有一个法律职业群体,称为“法律共同体”或者“法律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等。

他们的职业差异很大,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思维方式,就是法律思维。

这些“法律人”在讨论社会问题时,整个思维过程都是紧扣着法律规范进行的。

最后,研究高等教育本质、规律,是各门有关学科的共同任务。

必须从各门学科的视角审视高等教育,才能较全面理解高等教育丰富的本质内涵,掌握和运用高等教育的规律。

法学读书报告

法学读书报告

法学读书报告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读书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在这个专业中,阅读各种法律文献和案例是必不可少的,这对于我们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规则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篇文章将分享我最近阅读的一本法学书籍——《法学入门》。

《法学入门》是一本法学转型类的教材,由高教出版社出版。

全书共分为十章,涉及到法律的基本知识、法律的发展历程、法律的基本原则、法律的实施机构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引用实例和案例,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各个方面的知识。

在第一章“法律的基本知识”中,作者首先介绍了法律的定义和本质特征,具体阐明了法律与道德、习俗、规则、管理等的区别。

其次,作者进一步讲解了法律的分类、法律的历史渊源和法律的基本要素等基础知识,让读者对法律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在阅读第二章“法律的历史渊源”时,我深深被各国的法律制度所吸引。

作者以西方法律和中国法律为主线展开历史渊源阐述,并详细介绍了中国四大古代法律制度和近代法律的体系,使我更好地了解了我国现代法律体系的演变历程,同时也了解到了各国法律制度的特点。

在第三章“法律的基本原则”中,作者通过分别讲解法律效力、法律适用、法律效果等方面的基本原则,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对于学生们理解法律条款的准确含义也有很大的帮助。

在第五章“法律的实施机构”中,作者系统的介绍了我国法律的最高法律机关——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设置、职能作用等,同时结合案例阐述了审查诉讼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对于我们学习法律课程和日后工作都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总而言之,在阅读《法学入门》这本书之后,我更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各个方面,同时也对于自己日后的学业和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规划。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更要注重实践的应用和思考的反馈,让自己的法律学知识更深入人心,并学以致用。

法学第一课读书笔记

法学第一课读书笔记

法学第一课读书笔记在法学第一课中,我学习了关于法律的基本知识和法律体系。

以下是我对所学内容的总结和思考。

一、法律是什么?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它是一种规范和准则,旨在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二、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整体,它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这些法律规范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学习方法学习法律需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

首先,要注重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学习。

只有掌握了基本概念和理论,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则和原则。

其次,要注重实践和应用。

学习法律不仅要掌握理论知识,还要学会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最后,要注重案例分析和案例研究。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法律的学习意义学习法律对于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学习法律可以培养个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其次,学习法律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后,学习法律可以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之,法学第一课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和方法技巧,我不仅掌握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理论,还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同时,我也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和意义,它不仅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更有助于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在未来的学习和实践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法学读书报告

法学读书报告

法学读书报告
法学读书报告可以按照以下结构进行撰写:
1. 引言:简要介绍所选择的法学读书内容,包括书名、作者和出版年份等基本信息,并概括说明你选择该书的原因。

2. 内容概述:对书籍的内容进行简要概括,包括作者的主要观点和论证方法。

可以涉及的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的定义、法律的目的和职能、法律的实施方式和效果等。

3. 分析评价:对书籍的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价,包括以下方面:
a. 方法论:作者在书中使用了哪些理论框架或方法,他们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是否合理和有效;
b. 论证过程:作者的论证过程是否紧密、有力和逻辑严谨,是否有充分的实例和证据来支持观点;
c. 观点争议:书中是否存在具有争议性的观点,你是否同意或反对这些观点,为什么。

4. 实证分析:通过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对比,分析书中的理论是否适用于实际的法律问题,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并提供实际案例或情景来支持分析。

5. 归纳总结:对整本书的内容进行综合归纳和总结,总结作者的主要观点和贡献,并阐述你个人对该书的评价和感受。

6. 参考文献:列出你在报告撰写过程中参考的所有书籍、文章
和网站等资料,并按照指定的引用格式进行排版。

注意事项:
- 在撰写报告的过程中,要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避免过度主观情绪化的言辞。

- 在引用他人观点、材料或数据时,要准确标注来源,避免抄袭和知识产权问题。

- 使用清晰的语言,结构良好的段落来组织报告内容,使读者容易理解和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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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读书报告
资环1201班 3120101623 周传雷《理想国》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Plato 公元前427-公元前347年)重要的对话体著作之一。

理想国是属于柏拉图的中期对话,本书分为十卷。

在柏拉图的著作中,不仅篇幅最长,而且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其哲学的各个方面,尤其对他的政治哲学,认识论等有详细的讨论。

美国著名思想家爱默生曾说:“柏拉图就是哲学,哲学就是柏拉图。

烧掉所有的图书馆吧,因为它的价值都在这本书里(《理想国》)。

”由此可见《理想国》在我们人类历史上的分量确实举足轻重,正如一句话所说,“柏拉图因《理想国》而名垂千古,《理想国》因其思想而震古烁今。


在《理想国》第一卷中,柏拉图以苏格拉底之口,通过优雅的辩论,对当时比较流行的正义观作了分析与批判。

第一卷提出了4点关于“正义”的定义。

第一是“不欠债”,后来被驳倒,说实话和不欠债并非正义的合适定义;第二是“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当的回报”,这个定义被苏格拉底用细化分类的方法驳倒;第三是“善意与友、恶意向敌”,被苏格拉底细化,发现敌友并非那么容易分辨;第四是“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被苏格拉底以技艺类推驳倒。

第四卷中,苏格拉底与阿德曼托斯的对话中一直出现了“护卫者”这个角色。

苏格拉底说“只要护卫者成其为护卫者就能使国家有良好的秩序和幸福”。

什么是“成其为护卫者”?苏格拉底解释说就是有良好的营养和教育造成的良好的身体素质来维护国家和法律的国家保护者。

这种护卫者保护下的国家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

这是关于幸福城邦的真正建立,我们知道此一城邦的建立是为寻找正义而建立的。

苏格拉底认为,如果要寻找到真正的正义,必须先建立一个最幸福、最全善的城邦,然后在此城邦中必会寻找到我们所企求的正义本身。

柏拉图整个“理想国”的缔造就是围绕这一宗旨进行的。

看了理想国之后,我觉得柏拉图的一生就像献给了希腊,就是他的一生都是为了希腊城邦的社会秩序,稳定进行的不断思考和探索。

在为民主法治建立基础,并想为自己提的理论变成事实,柏拉图的法治是在他的哲学和道德哲学的基础上建立的。

从美国移植过来并为我们现在所推崇的现代法治理念,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居中裁判,完全独立。

也就是说法官是在审理时,就双方在法庭上的证据与意见进行裁判。

那么也就是完全要依靠法庭上的东西而行。

但是当现代法治理念与中国现实相对撞时,我们发现之间似乎不是那么相容。

我们会发现在中国,法治的思想并未深入人心。

而且在基层法院,农民案件居多,那么你就不能要求他为着某一个案子,可能只有一两千块而在一开始就去寻找律师的帮助,不划算也不现实。

但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他就讲求正义。

但是书里讲到,色拉叙马霍斯的正义观是每一种统治者都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平民政府制定民主法律,独裁政府制定独裁法律,依此类推。

他们制定了法律明告大家:凡是对政府有利的对百姓就是正义的;谁不遵守,他就有违法之罪,又有不正义之名。

在任何国家里,所谓正义就是当时政府的利益。

政府制定了法律明告大家:凡是对政府有利的对百姓就是正义的;谁不遵守,他就有违法之罪,又有不正义之名。

遵守统治者的命令是正义的。

强者有时候会命令弱者——就是他们的人民——去做对于强者自己不利的事情。

照这么看来,正义是强者的利益,也可能是强者的损害。

正义的人跟不正义的人相比,总是处处吃亏。

最不正义的人就是最快乐的人。

不愿意为非作歹的人也就是最吃亏苦恼的人。

不正义比正义更有益。

不正义的事只要干得大,是比正义更有力,更如意,更气派。

这明显是强权的“正义”。

就像拼爹时代,爹高官在上,我就敢嚣张,你又能如何。

在任何政府里,统治者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他的一言一行都为了老百姓的利益。

他们任公职是为被统治者的利益,而不是为他们自己的利益。

没有一种技艺或统治术,是为它本身的利益的,而是像我们已经讲过的,一切营运部署都是为了对象,求取对象(弱者)的利益,而不是求取强者的利益。

做了统治者,他就要报酬,因为在治理技术范围内,他拿出自己全部能力努力工作,都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所治理的对象。

所以要人家愿意担任这种工作,就该给报酬,或者给名,或者给利;如果他不愿意干,就给予惩罚。

所以法律就是用来约束这些高官的武器。

第四卷中我读到了国家的领导者还需要美德。

“美德似乎是一种心灵的健康,美和坚强有力,而邪恶似乎是心灵的一种疾病,丑和软弱无力”。

美德是构成理想国四大性质之一。

柏拉图的观点是“国家的美德现在就是其成员作为成员的美
德”。

苏格拉底提出的四大性质构成了理想国完整的道德体系,也就是靠道德感化来稳定秩序。

在法律的框架下,适当考量道德,使司法不要那么的冷冰冰,毕竟法不外乎人情。

就我目前所知的,我认为能动司法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我理解的能动司法其实质上就是将职权主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将法官的调查与法庭上的证据,辩论相结合,法官主导法庭程序走向。

并且法官在判案时,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的进行调节,或者多进行调节,甚至可以到其村中或家中调节,并请当地的村委会主任等帮忙。

(因为在案子多的基层法院,其实诉讼双方都认识,甚至可能就是邻居或者亲戚,冤家易结不易解。

)不可否认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加大法官的工作量。

但是这样却可以使更多的农民或者像农民这个群体的人,在诉讼中不会那么的处于弱势,毕竟我国人口多数还是农民和像农民群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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