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
北京律所卷宗归档顺序

北京律所卷宗归档顺序
北京律所卷宗的归档顺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律所的内部规定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律所在归档卷宗时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案件类型,律所可以根据案件的类型进行分类和归档,例如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
这样可以方便查找和管理。
2. 案件编号,每个案件都会有一个独特的编号,律所可以按照案件编号的顺序进行归档,这样可以使卷宗更加有序。
3. 时间顺序,律所可以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将最新的案件放在前面,这样可以方便查找最近的案件。
4. 字母顺序,如果律所的卷宗数量较多,可以按照案件名称或当事人姓名的字母顺序进行归档,这样可以快速找到需要的卷宗。
5. 案件重要性,律所可以根据案件的重要性进行归档,将重要的案件放在容易访问的位置,以便随时查阅。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归档顺序,律所都应该建立相应
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制定明确的操作规范,以确保卷宗的安全、完整和易于管理。
此外,律所还可以利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来辅助归档和检索工作,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案卷装订一、封皮封皮一般分类设置:诉讼、非诉讼、仲裁、法律顾问。
1.诉讼:诉讼类型(民事、刑事);年度;所内卷号;案由;案号;承办律师;收案日期;结案日期;审级;审理结果;归档日期;档案号数;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共计页数;档案类号等等2.非诉讼:3.法律顾问:顾问类型;卷宗编号;年度;业务编号;聘请单位名称;受聘律师;法人代表;联系人;合同期限;单位性质;基本情况(单位人数、下设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归档日期;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统计页数等;4.仲裁:年度;卷号;事由;当事人;承办律师;接受日期;办结日期;办结方式;统计类别;卷宗页数等二、案卷目录:1.基本内容填录:案件名称;业务类型;归档时间;客户、案件编号;委托方;主办律师;承办律师;页数;基本说明等2.序号:不须多言,自然数依次排列;3.内容:是主要目录部分,按照卷宗整理后的顺序依次将主要内容提炼后填写;4.页码:卷宗整理后编辑的页码;5.备注:对文件内容的备注说明;三、下面详细讲解案卷整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文件的内容提炼:一般以文件标题为目录内容,便于查找。
对于标题内容过于简单不容易识别的,可适当提取重点提示性内容。
2.标记页码:正规标记法应使用打码器依次标记,没有条件的手写也无所谓,所内档案以实用为要。
应注意的是,律所内的卷宗文件以复印件为多,但也有部分正本文件,复印件多为单页面,正本文件尤其是判决书类型文件多为双页面,因此标记页码时注意双面页码勿遗漏。
3.案卷整理顺序(诉讼案件)一般以案件发展的顺序为顺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证据性文件居后。
总之,以便于案件线索梳理、案情发展了解为原则。
1)封皮;2)目录;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4)授权委托书;5)法院传票等法院通知类文书;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7)起诉书;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10)民事判决书;11)办案小结;4.其他1)重复的文件去掉,如有原件正本,则留存正本;2)现司法中涉及的文件都以A4要求为主,因此卷宗一般文件均为A4,但也有少部分不规则大小文件,如律师手稿、快递单、单据等,对于此类文件应将其粘贴在A4白纸上,在白纸相应位置打印页码后装订;3)文件原装订用的书订等都去掉,方便案卷整体装订,避免损坏装订机器并保证卷宗的美观性。
法律援助案卷管理规定

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一、为加强法律援助事务档案的科学管理,规范法律援助事务档案管理,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法律援助事务档案是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进行法律援助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具有重要的利用参考价值,保管整理好法律援助事务档案是法律援助机构的重要任务;三、法律援助机构和各律师事务所应安排专人负责法律援助事务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四、法律援助机构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机构的档案和有关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二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三督促检查法律援助人员对援助事务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四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地方档案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五、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在开展法律援助事务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工作由法律援助事务的承办人员负责;六、法律援助事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的原则分立卷;七、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在接待申请和接受援助事项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八、法律援助事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一刑事卷1、法律援助通知书;2、起诉书副本;3、协议;4、委托书;5、会见被告人笔录,询问证人、委托人笔录;6、调查材料;7、辩护词或代理词;8、裁定书,判决书;9、办案小结;二民事卷1、指派函;2、法律援助协议;3、授权委托书;4、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5、阅卷笔录;6、会见当事人谈话记录;7、调查资料;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9、代理词;10、庭审笔录;11、出庭通知;12、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13、办案小结;九、行政诉讼、仲裁代理、参照民事卷排列,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时间顺序排列;十、终止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援助人员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法律援助人员应将终止委托的原因及相关材料收录卷中,排在全部文书之后;十一、法律援助事务档案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码,两面有字的按两面编页号,页号位置在正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十二、立卷人用钢笔或毛笔逐页填写案卷封面、目录,字迹要工整;有关卷内文书材料的说明材料,应逐页填写在备考表内;十三、承办案件的日期,以法律援助指定通知书日期为准;结案日期,按接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为准;十四、案卷装订一律使用棉线绳,三孔订牢,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姓名章;十五、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时,应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立卷规定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整理,整理合格后按规定办归档手续,在案卷封面左上角应盖“归档”章;十六、档案管理人员对已接收的案卷,按类别、年度顺序排列编号,十年为一断号,同时必须编制案卷目录和必要的检索卡;十七、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法律案件卷宗整理规范(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法律案件卷宗的整理工作,确保案件材料的完整、准确、有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办理各类法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卷宗整理工作。
三、卷宗分类1. 立案卷:包括立案审批表、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2. 审理卷:包括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裁定书、执行文书等。
3. 执行卷:包括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笔录、执行款物清单等。
4. 档案卷:包括案件审结报告、法律文书副本、当事人材料、律师代理材料等。
四、卷宗整理要求1. 材料完整:卷宗内所有材料应当齐全,不得遗漏。
2. 材料准确:卷宗内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
3. 材料有序:卷宗内材料应当分类清晰,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4. 材料安全:卷宗内材料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五、卷宗整理流程1. 收集材料: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件性质和材料要求,收集相关材料。
2. 分类整理:将收集到的材料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材料完整、准确、有序。
3. 编号登记:对整理好的材料进行编号,并登记在卷宗目录中。
4. 归档保管:将整理好的卷宗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管。
六、卷宗整理具体要求1. 立案卷:(1)立案审批表:应当填写完整,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案由、受理日期等。
(2)起诉状、答辩状:应当分别装订,并附上证据材料。
(3)证据材料:按照证据类型分类整理,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 审理卷:(1)证据材料:按照证据类型分类整理,并注明证据来源、证明目的。
(2)庭审笔录:按照庭审顺序整理,包括庭审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判决等。
(3)判决书、裁定书:按照案件性质和判决结果分类整理。
3. 执行卷:(1)执行申请书:应当填写完整,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执行依据、执行要求等。
(2)执行裁定书:按照执行依据和执行要求分类整理。
法院民事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法院民事案件卷宗整理顺序在法院处理民事案件时,对于案卷材料的整理顺序非常重要。
正确的整理顺序能够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使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地查阅和利用相关材料。
下面将介绍一般的法院民事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1. 卷宗封面每个民事案件都应该有一个封面,上面要清楚标明案件的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案件类型等。
封面的格式应该统一,以便于辨认和查找。
2. 起诉状与答辩状接下来应该放置起诉状和答辩状。
起诉状是原告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书,答辩状是被告对起诉状进行回应的文书。
这两份文书是案件的开端,应该放在卷宗的最前面以便于阅读。
3. 证据材料在整理卷宗时,需要按照时间顺序将相关的证据材料放置在一起。
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相关合同、协议、发票、传真、照片等。
如果有较多的证据材料,可按照类型和时间顺序分别整理,并作好标注,便于查找和理解。
4. 调解书与凭证如果该案件经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书应该放在卷宗中,并标有调解记录或协议内容。
同时,与调解书相关的凭证也需要放置在相应位置,以便于双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查阅。
5. 裁判文书法院对案件作出的法律裁判文书是整个案件的核心部分。
其中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应按照时间顺序整理这些文书,以便于回顾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
6. 上诉材料如果该案件涉及上诉,上诉材料应放置在卷宗的最后一部分。
上诉状、上诉的受理裁定、上诉的辩护意见书、上诉的裁判文书等需要按照顺序整理,以便于查阅和了解案件的上诉过程。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可能需要放置在卷宗中的材料,如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笔录、证人出庭证言记录等。
这些材料也需要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使卷宗能够清晰地呈现案件的发展过程。
在整理民事案件卷宗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使用文件夹或文件夹袋,以保护卷宗内的材料不受损坏或丢失。
2. 每一页材料都要进行编号,并在封面上注明页数,以便于查找和复印。
3. 在卷宗的侧面或封面上标明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和涉及的当事人。
律师事务所卷宗整理攻略

律师事务所卷宗整理攻略在律师事务所中,卷宗是承载着各类案件信息的重要文件,对于律师事务所的日常运营和案件处理起到关键作用。
卷宗整理既关乎事务所的工作效率和形象,也直接影响律师团队的工作秩序和法律服务能力。
因此,合理、有序地整理卷宗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向您提供律师事务所卷宗整理的攻略,帮助您高效地管理和整理卷宗。
一、卷宗分类和编码首先,律师事务所应对卷宗进行分类和编码,以便后续的整理和查找工作。
常见的分类方式包括案件类型、案号、客户姓名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选择。
此外,为了方便管理,可为每个卷宗设定唯一的编码,例如按照案件发生的年份、月份和顺序编排。
只有将卷宗分类和编码工作做好,才能为后续的整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卷宗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对于已经归类的卷宗,律师事务所应对其中的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
在整理文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文件顺序:按照卷宗中文件生成的时间顺序将文件依次排列,并标明文件标题和日期,确保文件的顺序清晰可辨。
2. 文件编号:在每份文件上标注编号,以便于查找和引用。
编号可以按照卷宗编号和文件顺序编排,例如“案卷编号-001”。
3. 文件扫描:对于重要文件,可以使用扫描仪进行扫描备份,并以电子版形式保存。
同时,在电子版文件中注明文件的归档位置,以便在需要时进行快速访问。
4. 文件归档:对于整理好的文件,可以采用纸质归档和数字化归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存。
合理的归档系统可以帮助律师事务所高效地管理和查找文件。
三、卷宗索引的编制为了便于查阅卷宗中的文件,律师事务所应编制卷宗索引。
索引应包括以下内容:1. 卷宗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类型、案号、卷宗编码、卷宗名称等。
2. 文件目录:按照文件的排列顺序列出所有文件,并注明文件标题、日期和编号。
3. 材料摘要:对于重要文件,可以在卷宗索引中进行简要摘要,并标注文件的页码,以便快速查找。
卷宗索引可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律师团队需求进行灵活编制,以提高查找文件的效率和准确性。
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流程和注意事项

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流程和注意事项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流程和注意事项一、归档流程5、阅卷笔录;6、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等笔录;7、调查材料;8、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9、集体讨论记录;10、起诉书、上诉书;11、辩护词或代理词;12、出庭通知书;13、裁定书、判决书;(必备)14、上诉书、抗诉书;(必备)15、律师工作日记16、办案小结;(必备)17、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18、结案卷宗归档呈批表(3份)。
第二,民事代理卷1、卷宗档案目录表;(必备)2、Oa案件信息表;(必备)3、收费凭证;(必备)4、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书;(必备)5、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6、阅卷笔录;7、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8、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等);9、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10、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1、集体讨论记录;12、代理词;13、出庭通知书;14、庭审笔录;15、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必备)16、律师工作日记17、办案小结;(必备)18、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19、结案卷宗归档呈批表(3份)。
(必备)第三,法律顾问卷1、卷宗档案目录表;(必备)2、Oa案件信息表;(必备)3、收费凭证;(必备)4、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必备)5、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6、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7、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8、律师工作日记9、工作小结;(必备)10、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11、结案卷宗归档呈批表(3份)。
(必备)第四,其他非诉讼卷1、卷宗档案目录表;(必备)2、Oa案件信息表;(必备)3、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必备)4、收费凭证;(必备)5、与委托人谈话笔录;6、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7、调查材料;8、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9、律师工作日记10、工作小结;(必备)11、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12、结案卷宗归档呈批表(3份)。
律师业务档案材料归档顺序

律师业务档案材料归档顺序参照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一、民事、行政代理卷1、目录2、受理案件批办单;3、委托书或代理协议;4、授权委托书;5、会见委托人笔录;6、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状;7、阅卷笔录;8、证据材料;9、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裁定书;10、案件研究记录;11、出庭通知书;12、代理词;13、庭审笔录;14、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15、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16、卷内备考表。
二、刑事卷1、目录2、受理案件批办单;3、委托书或指定书;4、会见委托人笔录;5、阅卷笔录;6、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7、证据材料;8、案件研究记录;9、起诉书、上诉书;10、出庭通知书;11、辩护词或代理词;12、裁定书或判决书;13、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14、卷内备考表。
三、法律顾问卷1、目录2、受理案件批办单;3、聘请法律顾问协议;4、会见委托人笔录;5、出访基本情况介绍材料;6、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7、协议存续、中止的情况;8、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卷1、目录;2、办理案件批办单;3、委托书;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6、调查材料;7、律师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8、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
五、法律援助案件卷内材料排列顺序:1、卷宗目录;2、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非法院指定);3、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4、(刑事、民事)法律援助公函存根;5、援助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存根;6、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批办单;7、法律援助告之函;7、上诉案件一审判决书;8、起诉书、上诉书、申诉书或者行政复议(申诉)申请、国家赔偿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副本;10、阅卷笔录;11、会见笔录;12、辩护词、答辩书代理词等法律文书;13、判决书、仲裁裁决书、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14、阅卷笔录;15、会见笔录;16、辩护词、答辩书代理词等法律文书;17、判决书、仲裁裁决书、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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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
法律服务业务档案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宗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各项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一、民事代理卷
1.法律服务所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9.承办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16.法律服务监督卡。
二、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8. 法律服务监督卡。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法律服务所批办单;
2.委托书;
3.收费凭证;
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6.调查材料;
7.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调解、和解协议书等;
8.工作小结。
9.法律服务监督卡。
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人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人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人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四、立卷编目和装订
法律服务业务档案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页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立卷人用钢笔或毛笔逐页填写案卷封面;填写卷内目录,内
容要整齐,字迹要工整。
有关卷内文书材料的说明材料,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
承办案件日期以委托书签订日期或人民法院指定日期为准;结案日期以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为准;法律顾问业务的收结日期,以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日期为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委托事项办结之日为结案日。
法律服务业务文书材料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
对破损的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
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主要外文材料要翻译成中文附后。
卷面为16开,窄于或小于卷面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底;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面大小折叠整齐。
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
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
案卷装订一律使用棉线绳,三孔钉牢。
在线绳活结处需贴上法律服务所封签,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的姓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