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人力资源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职、离职及临时工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依法管理;2. 全面、系统、准确、及时;3. 保密、安全、高效。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人力资源档案收集范围:1. 员工个人信息档案,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2. 员工入职、离职、调动等手续档案;3. 员工绩效考核、培训、奖惩等档案;4. 员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档案;5. 其他与员工相关的档案。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1. 档案收集应全面、系统,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2. 档案收集应准确、及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3. 档案收集应依法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归档等要求进行整理;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3. 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不得随意修改、涂改、剪贴。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使用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2.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进行鉴定、销毁;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使用要求:1. 档案查阅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复制、借阅;2. 查阅档案时,应做好登记,记录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3. 查阅档案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九条公司应逐步推进人力资源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第十条档案信息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档案信息安全;2. 提高档案管理效率;3. 便于档案查阅、统计和分析。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鉴定;3.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4. 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人力资源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员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教育背景、技能特长、奖惩记录等信息的载体,对员工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
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1. 员工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政治面貌等;2. 教育背景:学历、学位、专业、学籍证明等;3. 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任职时间、工作业绩等;4. 技能特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5. 奖惩记录:奖励、处罚、考核结果等;6. 入职、离职手续: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要求进行。
第七条档案分类应按照档案内容、形式、形成时间等进行。
第八条档案编号应采用统一编码方式,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九条档案编目应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形成时间、页数、密级等。
第十条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将档案整齐、规范地存放在档案柜中。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原则。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实体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档案保密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档案进行保密。
第十五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原则。
第十六条员工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需经本人或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严格审批。
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守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档案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人力资源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人力资源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员工的个人情况和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
(三)安全性原则:人力资源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四)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员工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二章人力资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人力资源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员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务、政治面貌等。
(二)员工入职、离职、调岗、晋升、培训、考核等记录。
(三)员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证明材料。
(四)员工奖惩、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记录。
第五条人力资源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归档等规定进行整理。
(二)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保持档案的连续性。
第三章人力资源档案的保管与使用第六条人力资源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盗、防火等条件。
(二)档案柜应加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借阅,确需借阅的,应经档案管理员批准。
第七条人力资源档案的使用要求:(一)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档案内容。
(三)查阅档案后,应将档案归还原位,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人力资源档案的销毁第八条人力资源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审查,确认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
(二)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三)由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销毁,销毁过程应有两人以上在场监督。
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制度是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员工档案的建立、整理和管理,可以更好地了解员工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能力素质,为企业的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和晋升提供依据。
下面本文将重点围绕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展开讨论。
一、档案管理目的和原则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准确、完整地记录和保存员工的相关资料,以便对员工进行全面评估和管理。
档案管理的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即对员工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详尽的记录;准确性原则,即对员工的相关信息进行真实、准确的记录;保密性原则,即对员工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时效性原则,即及时更新员工的相关信息。
二、档案管理内容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的内容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等;员工的工作经历,包括曾就职企业、所在岗位、工作时间等;员工的培训情况,包括参加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培训成绩等;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包括考核指标、考核分数、考核评价等;员工的晋升或调整情况,包括晋升职位、调整岗位、调整薪资等。
三、档案管理流程2.档案整理:对于已离职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门要对其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将离职员工的档案移交至档案室进行存档。
3.档案管理:人力资源部门要对员工档案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更新员工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档案室要定期检查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4.档案利用: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根据员工的档案信息,进行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和晋升等工作。
同时,员工也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查询自己的档案信息。
四、档案管理注意事项1.档案存储:员工档案要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避免遭受损坏或丢失。
档案室应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阅档案。
2.档案保密:员工个人档案是涉及个人隐私的重要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泄露或透露档案信息。
3.档案更新:员工的相关信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更新员工的档案信息,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人力资源管理部档案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部档案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部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和作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部的档案管理工作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注重保护和合理利用档案资源,确保档案的完整、可靠和可控。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部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充分发挥档案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和保障,确保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决策和持续改进。
第四条人力资源管理部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要求,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部的档案按照内容和性质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1.机构设置及职能档案2.人事管理档案3.培训及绩效评估档案4.薪酬福利档案5.社会保险及劳动关系档案6.人员流动和离职档案7.其他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档案第六条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的要求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以便查找和检索。
1.每个档案目录应包含文件题名、日期、卷内目录和位置信息等基本信息。
2.档案目录应按照年度和文件编号进行排序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第三章档案的存储和管理第七条人力资源管理部应提供适当的档案存储和管理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1.档案存储设施应具备合适的温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并配备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
2.档案存储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档案的安全性。
第八条档案应按照一定的期限进行保管和归档。
1.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应保留一定期限的档案,以备查阅和审计。
2.人力资源管理部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性确定保管期限,并建立相应的档案销毁流程。
第四章档案的使用和借阅第九条人力资源管理部应提供便利的档案使用和借阅服务,确保档案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1.档案使用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泄露机密信息。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0篇)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0篇)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篇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细则》,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学校教学及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像清楚,书写工整,禁用圆珠笔、铅笔或纯蓝墨水书写。
2.立卷时应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确定密级。
3.档案室的库房应坚固安全,并加强防光、防尘、防虫、防火、防盗工作。
4.案卷多柜存放的应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建立健全案卷,以积累案卷的立卷说明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借阅档案证明单”,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借阅人不得泄密遗失、涂改或污损,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档案的鉴定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实施鉴定工作,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编制销毁清册。
8.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小组应写出“档案鉴定工作报告”。
9.在学校形成的各类永久性档案,保管二十年后,连同“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篇21.充分认识干部档案收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所确定的范围收集材料。
2.建立网络,形成主动向档案部门移交干部人事档案的制度。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要在正式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按要求把应归档的材料送交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由组织人事部门向档案部门归档。
3.经常了解和掌握形成干部档案材料源的信息,拓宽沟通渠道,建立联系制度。
4.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档案管理范围1. 人力资源部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培训档案、绩效档案等。
2. 人事档案包括入职及表单资料、协议资料、人事基本信息等。
3. 培训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版档案、培训学习资料等。
4. 绩效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版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各部门负责将档案资料按照规定格式收集齐全,并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2. 档案保管与维护(1)人力资源部设立专门的档案室,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柜、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3)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消毒、防潮、防虫等维护工作。
3. 档案借阅与使用(1)档案借阅需填写借阅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并确保档案安全。
(3)档案借阅过程中,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损坏档案资料。
4. 档案销毁与迁移(1)档案资料达到规定保管期限后,需进行销毁或迁移。
(2)销毁档案资料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销毁记录。
(3)迁移档案资料需确保档案安全,并做好迁移记录。
四、档案流程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整理。
2. 档案归档(1)人力资源部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档案资料归档。
(2)归档后的档案资料需编号、登记,并填写档案目录。
3. 档案借阅(1)借阅人填写借阅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2)人力资源部将档案资料借出,并做好借阅记录。
4. 档案归还(1)借阅人将档案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2)人力资源部对归还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5. 档案销毁与迁移(1)档案资料达到规定保管期限后,需进行销毁或迁移。
(2)销毁或迁移档案资料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销毁或迁移记录。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形式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级负责原则;(三)保密原则;(四)规范管理原则;(五)高效利用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一)员工档案;(二)招聘档案;(三)培训档案;(四)薪酬福利档案;(五)劳动争议处理档案;(六)其他与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相关的档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二)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负责档案库房的安全、卫生和设备维护;(四)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和更新;(五)组织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部门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原则;(二)档案收集范围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形式档案;(三)档案收集应定期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范要求;(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三)档案整理应便于查阅、利用。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规范原则;(二)档案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高效原则;(二)档案利用需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批准;(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销毁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档案鉴定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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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发布时间:2006-07-04第一章总则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隶属公司办公室,为规X引入人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合理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建立和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管理制度、请假制度、人员聘用制度、人员培训与开发制度、人员考核制度、人员解聘制度、人员薪酬福利制度、奖励与处分制度、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第二章员工管理制度第一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 —12:00;下午13:00—17:00。
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第三条上班时间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严禁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第四条员工考勤由指定的考勤员负责,考勤员要认真填写当天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签名后报办公室审核,作为员工计发工资的依据,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如果发现考勤员有隐瞒事实的情况,给予考勤员和当事人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理私人事务或长时间打私人。
第六条有事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岗。
离岗后要保证通迅工具通畅,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第七条旷工是指不请假缺勤。
虽经请假,但弄虚作假;假满未办续假手续;超假未归等,视为旷工处理。
每月旷工三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连续超过五日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十日以上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凡是旷工者,取消本年度年终奖励待遇。
第八条部门内部与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相互帮助,不准制造矛盾,制造矛盾者,一经查处,给予严重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第九条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XX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条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公司外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仓库等公司重地。
第十一条每日下班前,最后离开现场的职工要严格检查有关部位,确保水、电、气、门、窗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二条凡因酗酒、打架斗殴致伤而不能工作的员工,企业停发任何工资和补贴;因触犯国家法律被拘役者,企业停发任何工资和补贴。
第三章请假制度第一条工作人员按规定享有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假期。
第二条婚假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以享有全薪婚假。
(一)员工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女职工23周岁以上,男职工25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7天,共10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二)婚假一次性休完。
(三)员工须提前两周通知部门领导及办公室并经批准。
(四)婚假按工作日计算。
第三条产假、陪产假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属难产的增加15天。
对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增加15天。
产假为一次性休假,按日历天计算,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男员工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仅适用于第一次流产的已婚女职工),流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生证明可享受20天流产假。
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享受40天流产假。
子女周岁前女职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假,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3天的丧假,外地奔丧,另加路程假,最多可享受2天假期。
丧假期间工资为全薪。
第五条探亲假系公司骨干的外地正式员工享有探亲假。
(一)凡工作满1年以上的,父母或配偶不在XX地区工作的,从下一年度开始,可按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二)骨干外地正式员工经办公室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每年享有10天的带薪探亲假(探视直系亲属)。
(三)探亲假当年使用,未享受的天数自行作废。
探亲假是指日历天。
如遇星期休息日、公共假日与探亲假日重叠的,则算作探亲假的一部分而不延长。
探亲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
(四)假期以自然日历年结算。
已享受当年探亲假的员工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而离职,则多用的假日按日工资扣回。
(五)员工申请探亲假,必须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请表。
第六条病假、事假员工病假两日以内的需交医院证明并需填写《病假申请表》,由各部门领导批准;两日以上需部门领导签字,报办公室批准存档;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主管总经理批准。
职工因患病或受伤需停止工作,长期进行治疗或休养的,须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师诊断,出具病假书,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病假,报办公室批准。
工作人员其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视不同情况,按以下情况处理:1、病、事假两天以上者,从第三天起每休一天,停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21;2、病、事假满一个月者,只发给基本工资和有关补贴(与出勤无关部分),其部门可另聘临时工补缺;3、病、事假满一个月不满三个月,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4、病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5、事假休超过三个月(含3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所有薪金;6、因公受伤在医疗休养期间和因职业病在患病治疗期间,每天停发1/21的绩效工资。
}当月扣发工资后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当年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发给。
当月如工资已发的,从下个月扣发。
员工长期休病假须完成下列手续:1、一周前提出病假申请并提出市级医院证明;2、病假期间应与主管部门经理保持联系;3、病愈后提交医院证明。
主管部门经理责任(在其下属员工长期休病假期间):1、总结该员工的工作表现报办公室存档;2、做好该员工的工作交接;3、应将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时通知办公室。
4、各部门每月5日前将人员上月休假纪录提交办公室。
5、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换的工作,按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6、有事必须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岗。
工作人员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应从严控制,视不同情况给一定时间的事假。
除合同制工人外的员工,当年因加班未休公休假的天数可顶替病、事假天数。
工作人员离岗休假、或因事、因病等原因无法上班,应事先按规定办理病、事假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在事后2天内及时补办。
公司员工请假基本程序:1、本人填写《请假申请表》;2、按员工的管理权限,报经分管领导审批;3、经批准的《请假申请表》由各部门考勤员存档,连同每月考勤表一同报办公室存档、备查。
4、员工假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按原来报批程序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章人力资源聘用制度第一条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本年度人员配备计划。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建设要求,本着“因事设岗,事得其人,人尽其才,人事相宜”的原则,及时向办公室提交每期人员配备计划。
人员配备计划中应有人员素质要求、人员选择X围、人员岗位框架结构等。
第二条办公室负责人员的前期招聘工作,具体程序是: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要求,向公司提交人员招聘计划、招聘形式、招聘工作经费预算等,经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具体操作招聘工作。
第三条招聘工作由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组负责,初审由人力资源组负责,内容为审核应聘者学历证明、XX明、资历证明等原件,留存复印件存档,了解应聘基本情况和应聘方向。
对应聘者手续不全、条件不符合者一律不予接待。
初审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进行相关考核。
以上考核均符合要求的,由人力资源组和用人部门共同确定聘用人员。
第四条组织被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第五条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被聘员工必须经过适当时期的试用期考察。
原则上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双方互相考查。
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随时解聘。
试用期满,应于人力资源组领取《转正申请表》提出转正申请,由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人力资源组综合考核,总经理签署意见。
第五章人员培训制度第一条公司员工培训包括:新员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再培训等。
第二条办公室人力资源组全面负责试用期新员工岗前培训的安排和组织监督工作。
严格审定培训内容,培训期间人力资源组负责人需参加整个培训过程,并负责在培训结束前对新聘人员进行书面考核。
第三条岗前培训目的是向新员工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传递公司企业文化和理念,使新员工尽快溶入到企业中来。
培训内容由办公室确定交公司审批后,由人力资源组安排人员撰写教案,进行培训。
第四条培训形式为讲课式。
培训师资由办公室人力资源组统筹确定。
其具体产生方法为:各部门内部推荐,由办公室人力资源组确认或聘请公司外联人员。
第五条培训程序为:1、办公室确定被培训人员,并根据受训人员的知识结构确定培训内容,安排培训讲师。
拟定培训计划。
2、培训计划交公司同意后,由办公室人力资源组统筹执行。
通知培训讲师,安排授课时间。
3、办公室人力资源组必须跟踪培训全过程,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组负责人、培训讲师共同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由人力资源组整理归档。
第六条员工上岗后,各部门应该针对岗位对工作的要求,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培训内容和方式由部门自行决定。
第七条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根据公司对员工的要求和员工自身能力、内在潜力,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每一位员工进行再培训。
第八条员工的再培训要求注重能力培养与体现,集中培养企业的中间力量(企业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为员工创造一种良好的竞争发展机制。
第九条办公室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检验再培训效果和员工发展情况,全面掌握员工状况,对员工的工作岗位所完成的工作进行检验。
第十条办公室对管理人员适时安排学习培训时间,扩充管理体系力量,提高管理水平,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第十一条各部门员工再培训安排由各部门向综合办公室反馈意见,并与人力资源组协商培训重点内容,商讨培训方案,确定培训方式和时间。
第六章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本公司制定人事考核制度,是通过对员工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等进行正确评价,积极利用调动、晋升、调配、特殊报酬以及教育培训等人事管理手段,提高每个员工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从而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二条适用X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职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考核者1、考核者原则上是被考核者的直接主管、直接主管以上的各级主管及被考核者本人。
2、为了使考核工作公开而严格,考核者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不徇私情,力求评价严谨、公道;(2)不偏听、不轻信,注重对被考评者实际工作的观察和评判;(3)对被考核者在考评期限(每年1月-12月)以外的工作、成果、能力、态度不做评价;(4)以工作中的具体事实为依据,而不是根据其档案资料(学历、年龄、工龄、性别等)进行评价;(5)对考核结果,进行总体综合修正,消除以偏概全、逻辑推断、宽容、极端、过分集中以及人为假象等方面的倾向,避免偏颇与失误;(6)注意避免根据总体印象,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果、高度以及工作中表现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