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基本原则
行政执法基本原则

行政执法基本原则
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程序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公开性原则。
1. 合法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有依据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持,不能任意扩大权力的行使。
2. 公正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公正、公平、无私,不得歧视、偏袒任何一方,对待相同或类似情况要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
3. 程序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即依法程序,包括事先告知、听证、申辩、举证等程序,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可预见性。
4. 效率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高效、迅速,确保执法行为的及时性和结果的实际效果。
5. 公开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公开,即执法行为应当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行为。
行政执法讲义讲解

六、行政执法监督
重点:《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一)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执法监督是指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 政府对其所属部门、上级行政执法主体对下级行政执法主体 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的层级监督,是行政机关内 部对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的评判、督促和制约。 特征: 1.主体实施者:上级行政机关; 2.对象: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和授权、受委托组织及 其行政执法人员; 3.内容: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 4.法律关系:基于行政层级关系; 5.核心:行政权对行政权的制约。
(案例)徐某与唐某系夫妻,婚后徐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 民政局准予离婚。徐某哥哥认为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 予离婚行为违法,提出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徐某 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徐某哥哥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 ( )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A.某民政局准予离婚;B.县民政局提交了鉴定结论 C.徐某哥哥申请法 院重新进行鉴定 D 徐某与唐某提出离婚
第二讲 行政执法基础理论篇 (第4-6章)
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执法主体 三、行政相对人 四、行政执法依据 五、行政执法行为 六、行政执法监督 七、行政执法责任
一、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
(一)合法性原则
1.法律优先:法律优先于行政,即“法已规定者不可违”。
2. 法律保留:Βιβλιοθήκη 政机关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即“法未授
(判断)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可以是符合条件的事业组织。
三、行政相对人
(一)概念与特征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互有权利
什么是行政执法

什么是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一种政府部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和处罚的行为。
它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重要手段。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法行事,遵循法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执法是指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和处罚的行为。
它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活动,属于行政权力的一部分。
二、行政执法的主体1.中央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
2.地方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如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三、行政执法的程序1.立案阶段:包括接受案件、审查立案、决定立案等。
2.调查取证阶段:包括调查取证、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等。
3.处罚决定阶段:包括事先告知、听证、行政处罚决定等。
四、行政执法的方式1.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行为人,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要求行为人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来弥补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3.责令停产停业:暂时中止行为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以防止继续违法行为。
4.吊销执照:撤销行为人的经营许可证或许可证书。
5.刑事追究:对严重违法行为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行政执法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建立在法定的基础上,依法行使权力。
2.公正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歧视。
3.限制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
4.程序正义原则:行政执法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效率原则:行政执法应当高效、及时,提高行政效能。
六、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2.行政执法操作指南3.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权力: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监督和处置的权力。
2.合法权益:指法律法规赋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利益和权利。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追究责任的一种行为。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必须建立起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是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责任人,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从行政执法责任的基本原则、行政执法责任的内容和形式、行政执法责任的建立和完善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一、行政执法责任的基本原则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是建立在法治原则基础上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1. 独立性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执法权力,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和影响。
2. 公正性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压制、打击执法对象。
3. 权限明确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不得超越执法权限或滥用职权。
4. 责任追究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执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追究责任。
5. 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不得滥用执法权力或以权谋私。
以上原则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则,对于构建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执法责任的内容和形式行政执法责任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履职责任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责任。
1. 行政执法机关的履职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定执法计划和执法规划,明确执法目标和执法职责,确保执法工作的开展;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应当加强执法机关内部的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确保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
2. 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责任: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遵守执法程序和规范,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对于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执法行为,保证执法公正和权威;对于失职渎职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行政执法考试知识点汇总

行政执法考试知识点汇总
以下是行政执法考试常见的知识点汇总:
1.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程序正义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依法限制原则等。
2.行政执法的基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决定、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3.行政执法的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的程序,包括执法准备、执法出警、执法检查、执法询问、执法取证、执法调查、执法报告等环节。
4.行政执法的执行程序:指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理
方式,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查封、扣押、暂扣等措施。
5.行政执法的法律责任:行政执法人员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惩罚,包括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行政撤职、开除公职等。
6.行政执法的责任追究: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过错行为进行追究,包括纪律处分、法律责任等。
7.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的行政制裁,包括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8.行政执法的检查与监督:行政机关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群众监督等。
9.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对行政执法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行政执法的执法方式和手段: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查、查封扣押、突击检查、调取证据、拍照录像等方式。
以上是行政执法考试常见的知识点汇总,希望对你有帮助。
行政执法的适用原则与程序规范

行政执法的适用原则与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促进公正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行政执法中,适用原则和程序规范是保障执法公正、规范执法行为的关键要素。
本文将围绕行政执法的适用原则和程序规范展开阐述。
行政执法的适用原则是依法执法。
依法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执法权限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不能随意扩大权力的范围,更不能滥用职权。
适用法律是行政执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行政执法的适用原则是公正执法。
公正执法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法平衡各方利益,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在实际执法中,行政机关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对涉及的当事人进行平等对待,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
再次,行政执法的适用原则是适度执法。
适度执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执法权力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裁量和决策。
适度执法强调在保障执法效果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当事人的不必要的干预和损害。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充分权衡利益,确保执法的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以便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执法还需要遵循程序规范。
程序规范是指执法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步骤和程序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制定执法计划和执法决定,不能随意决定和变更。
行政机关应当在执法过程中通知当事人并听取其意见,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
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机关还应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合法程序的要求。
总之,行政执法的适用原则和程序规范是保障执法公正、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保障。
行政机关在行使执法权力时,必须遵循依法执法、公正执法、适度执法等原则,并且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程序规范,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促进公正公平。
城管行政执法规章制度

城管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一、总则为有效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
二、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法活动。
2. 公正原则: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公正、客观、公开,不得违反事实进行执法。
3. 依法行政原则: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程序进行,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理、合规。
4. 整体原则: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坚持全面、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形成合力,形成整体效果。
5. 预防为主原则: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要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及早解决问题,做到尽早预防和控制。
6. 纠正为主原则: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要依法教育、指导、警告、处罚,强化纠正行为,预防问题发生。
7. 稽查依法原则: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要严格依法稽查工作,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程序性。
8. 高效原则: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要高效、快捷、及时,有效果。
三、行政执法的范围城管行政执法的范围主要包括城市规划管理、市容环卫管理、房屋建筑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四、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的设置和职责1. 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协调管理城市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2. 区县城管局:负责执行市城管局的部署,协调管理区县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3. 街道城管办:负责执行区县城管局的指示,协调管理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督促居民遵守相关规定。
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程序1. 稽查阶段:城管执法人员通过巡查、检查、举报等方式,发现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2. 警告阶段:对于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可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3. 立案阶段:对于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可以依法立案进行处罚。
4. 处罚阶段: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可以依法进行罚款、拆除、暂扣等处罚措施。
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执法的整个过程、对行政执法起着指导性作用的核心准则。
它反映了行政执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行政执法的根本宗旨,适用于行政执法的一切领域。
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权利救济原则主体合法: 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依据合法: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使程序合法:行政程序必须合法依法成立,享有外部管理职能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授权必须在其行政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能够承担行政执法带来的相应责任行政执法活动的内容必须有法律依据。
就某一方面的执法活动而言,已有法律的,应当有相应法律的具体条文作依据。
我国法律基本沿袭大陆法系的传统,以成文法为主要表示,判例在我国不能成为法律渊源,所以法无明文规定,是不能进行处罚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世界五大法系:中华法系(唐朝法律制度)、印度法系(古代印度)、伊斯兰法系(政教合一,最高领导人是宗教领袖,伊朗)、大陆法系(法、德,成文法)、海洋法系(英、美,不成文法/判例法)这里所说的程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方式和步骤所构成的行政执法过程。
由于行政执法行为有不同种类,因而也就有不同的程序。
比如说,行政处罚有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有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行政许可有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实施某种执法行为时,要自觉遵守相应的法定程序。
从目前情况来看,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较为普遍,总以为,既然有违法事实,有法定依据,我进行处罚,也开了处罚单,就是对的,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因为程序违法也会导致执法行为的违法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听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案例:2005年2月28日某城管执法局以申请人占道经营为由,暂扣了申请人路旁准备出售的自行车,未出具证据保存通知书,至2005年3月7日前一直未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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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1、法律优先。
法律、法规、规章存在位阶关系,因而要求我们执法人员在适用的时候按照“法律优先”的原则,在同一违法行为当中,如《公路法》对一个违法行为能够全面评价的,不再适用位阶较低的法规及规章。
2、法律保留。
也就是说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如路政在许可超限车辆的时候,决定要求申请人提供与申请无关的资料。
2、合理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
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1、公平公正。
概括说这就要求我们执法人员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面对行政执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具体说就是针对一个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中同样申请资格的两个申请人先后申请,办案人员因为前者说话态度不好,而给后申请先行办理如此不妥。
2、平等对待。
其基本内涵应当是“相同的案件相同处理、不同的案件不同处理”如同一程度的违法案件,因为相对人的背景及身份不同给予不同的行政处罚决定。
3、正当裁量。
应当符合两点一是目的适当,如在办理公路穿跨越许可的时候,不能要求申请人自来水公司解决单位的偏远驻地自来水问题;二是相关因素,例如某建设项目涉及到民生问题且迫切等待解决,此时应当考虑该相关因素。
4、比例原则。
例如公路管理机构作出一项关于民生行政许可,但申请人在实施该许可的时候超越许可范围,但吊销其许可会严重影响到公共利益,故按照比例原则可以采取其他的处理措施。
3、程序正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1、行政公开。
例如路政公路公开治超范围的行政处罚主体、依据、自由裁量标准、监督单位、监督电话等。
2、公众参与。
一是听取意见。
一般而言在做出行政决定之前,应当给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一个发表意见或辩解的机会,让其参与到行政程序当中,如对超限车辆作出处罚决定前询问其是否需要进行补充、申述、申辩,再如许可某天然气管道时召开听证会议,听取临近村民的意见及建议。
二是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和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按照现代行政法的管理方向,行政相对人不能当作纯粹的管理客体,通过行政程序的双向或多项性,从而保证行政行为的准确性、正确性。
如告知相对人具有听证、复议、诉讼的权
利,从而贯彻“没有救济的权利,就不是权利”的思想。
3、回避。
如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未向路政部门提出回避申请。
4、高效便民。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行政效率。
如作出行政许可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2、便利当事人。
如作出出处罚决定时当事人因在外地不能前来领取,路政部门要求其必须前来,拒绝邮寄送达。
5、诚实守信。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1、诚实。
如某执法单位公开的上级监督电话为本单位的内部电话。
2、信用。
如路政部门作出对超限车3万元的罚款,因当事人在媒体上曝光,将处罚决定撤销。
6、权责统一。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1、行政效能。
如公路法赋予公路管理机构部分行政执法权及执法手段,保证其实施的行为。
2、行政责任。
如路政部门错误作出其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及时撤销其措施,并对行政相对人的损失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