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
公共经济学中的税收理论与政策

公共经济学中的税收理论与政策在现代社会中,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公共服务的目标起着重要作用。
公共经济学研究了税收的理论和政策,以支持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能和责任。
本文将探讨公共经济学中的税收理论与政策,以及其在现实中的应用。
一、税收理论1. 税收的定义和功能税收是指政府依法从居民和企业收取的财政收入。
税收具有多种功能,包括财政收入、调整收入分配、实现经济稳定和调控、改善资源配置效率等。
通过税收,政府能够筹集足够的财政收入来满足公共需求,同时调整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
2. 税收理论的发展税收理论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了经济增长理论,关注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凯恩斯则提出了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认为通过适当的税收政策可以调节经济波动。
现代公共经济学则强调了税收与公共物品供给之间的关系,以及税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3. 税收理论的主要模型现代公共经济学中的税收理论涉及多个模型,最常见的是纳税人行为模型和税收效应模型。
纳税人行为模型研究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反应,包括逃税行为和税务遵从行为等。
税收效应模型则研究了税收对经济产出、消费和就业等方面的影响。
二、税收政策1. 直接税与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间接税是指由企业或其他机构代表纳税人向政府缴纳的税款,如增值税和消费税。
直接税与间接税在税收政策中发挥不同的作用,有时也会相互结合。
2. 税收制度和税率设计税收制度包括税法、税率和税收征管等方面,它们直接影响到税收的征收和分配。
税率设计要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收入分配状况等因素,以实现税收公平和有效的财政收入。
一般来说,税收制度应该简化、透明,并且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变化。
3. 税收优惠和激励政策税收政策不仅仅是征税,也包括税收优惠和激励政策。
通过给予税收优惠,政府可以鼓励特定行业的发展,促进创新和投资。
税法 知识体系

税法知识体系
税法是涉及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征收的法律体系。
税法的知识体系包括各个方面,涵盖了税收的基本理论、税收制度、税收管理和征收程序等。
以下是税法知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1.税收基本理论:
•税收的定义和性质:包括对税收的基本概念和性质的理解,以及税收在财政和经济中的角色。
•税收的目的和功能:探讨税收的目标,如收入再分配、调节经济、实现社会公平等。
2.税收制度:
•所得税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消费税制度: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财产税制度:包括不动产税、财产转让税等。
•关税制度:涉及对进口和出口商品的税收。
3.税收管理和征收程序:
•税收管理机构:如税务局的组织结构和职责。
•税收征收程序:包括纳税申报、税务审查、税收处罚等环节。
4.税收法律体系:
•法规和法律:包括宪法、税收法、税收法规等。
•司法解释和案例:解释税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的裁决和相关案例。
5.国际税收:
•双重征税协定:国际间签署的双重征税协定,解决跨境征税问题。
•国际税收规则:涉及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6.税收政策:
•宏观税收政策:国家对税收的总体调控政策。
•微观税收政策:针对具体税种或行业的税收政策。
7.税收合规与规遵:
•纳税申报和合规: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申报纳税和遵守税收法规。
这些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税法的知识体系。
税法的学科性质涵盖了法学、经济学、财政学等多个学科,因此深入研究税法需要对这些领域有一定的了解。
简述税收制度

简述税收制度税收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其财政需求所设置的各项税种和征税政策的总体安排和运行机制。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通过税收征收与分配,国家政府能够筹措资金用于公共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运转。
税收制度的构建和改革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完善合理的税收制度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减轻负担,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
下面将对税收制度进行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税收制度包括多个方面,其中包括税种、税率、征收方式和途径、税收政策等。
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常见的税种包括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税率是指税收与纳税基数之间的比例,不同税种的税率也有所不同。
征收方式和途径主要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预扣税和后扣税等。
税收政策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的各项税收法规和规定。
税收制度的目标在于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税收的征收与分配,国家可以筹措资金用于公共事业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领域,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同时,税收制度也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税收的调节作用引导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和结构调整。
税收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需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税收制度的改革应该充分考虑到公平、效率和可行性三个方面的要求。
公平是指税收的征收和分配应该公正合理,避免过度负担和集中负担。
效率是指税收制度应该具备经济激励作用,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经济增长。
可行性是指税收制度的改革应该符合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能够得到各方的支持和执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改革,税收透明度也越来越重要。
税收透明度指税收政策和征收与分配过程应该公开透明,便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了解税收政策和使用税收资金的情况,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
综上所述,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制度的构建和改革关系到国家财政稳定和发展水平。
税收理论

第三章税收理论一、1.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2.税收的本质是税收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3.税收负担是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核心。
4.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点被称为税收归宿5.对于市场经济体制来说,税收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方式;同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最佳、最有效的形式。
2.税收原则是税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问题。
二、【考点】税收的职能税收的职能含义财政职能亦称收入职能(首要和基本的职能)(形成收入)指税收通过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再分配,为国家取得得财政收入的功能(90%以上)经济职能亦称调节职能(调节)指通过税收分配,对实现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监督职能税收的监督职能既涉及宏观层次,也涉及微观层次,监督经济运行以及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考点】税收原则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要点)1.税收原则理论起源于17世纪。
2.古典税收原则的形成和发展:(1)威廉·配第在其所著的《赋税论》和《政治算术》中,第一次提出了税收原则的理论。
提出了公平、简便和节省三条税收原则。
(2)亚当·斯密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税收四原则:平等原则、确定原则、便利原则和最少征收费用原则。
(3)阿道夫·瓦格纳他的税收基本思想是:国家利用税收不应以满足财政需要为唯一目的,而应运用政府权力,解决社会问题。
基于以上指导思想,提出了“四端九项”税收原则:1)财政政策原则,包括收入充分原则、收入弹性原则。
2)国民经济原则,包括慎选税源原则、慎选税种原则。
3)社会公平原则(又称“社会正义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平等原则。
4)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定原则、便利原则、节约原则。
【考点】税法的解释解释权限分类要点解释主体法律效力立法解释事前解释、事后解释税收的立法机关税收立法解释与被解释的税法具有等法律效力行政解释在执行中具有普遍约束力国家税务行政执法机关不能作判案直接依据司法解释指具体办理税务刑事案件、税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可作判案依据务行政诉讼案件的解释和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考点】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一)按法律级次分类类型制定机关具体内容(1)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暂行条例(2)税收行政法规国务院(3)税收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4)税收部门规章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5)税收地方规章地方政府如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地方政府根据规定制定的细则(二)按税种分类类别范围货物和劳务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行为、目的税类包括环境保护税(新增)、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船舶吨税(由财产税改入)【考点】税收负担的转嫁与归宿1.税负归宿是指税收负担的最终归着点2.税负转嫁的形式1.前转,亦称“顺转”(最典型和最普通的形式)2.后转,亦称“逆转”(压低生产要素的进价,一般在前转无法实现时)3.消转,又称“税收转化”(自行消化)4.税收资本化,亦称“资本还原”(主要发生在某些资本品的交易中,名义上由购买者纳税,实际由出卖方承担)【考点】税负转嫁的一般规律1.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的征税较易转嫁2.对垄断性商品课征的税较易转嫁3.流转税较易转嫁4.征税范围广的税种较易转嫁【考点】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为避免国际间重复征税,目前常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低税法、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后面逐一解析:1.低税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而不能彻底消除重复征税。
税收基础理论

第一章税收概述本章要点:税收的涵义、特征、分类、本质一、税收的产生和发展(一)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1.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是税收产生的两个必备条件。
2.国家的产生和公共责任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两个关键前提。
(二)税收的发展二、税收的含义(一)含义:税收是①以国家为主体,②为了实现国家职能,③凭借政治权利,④按照法律规定,⑤强制的、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所进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活动。
(二)体现的特点①②——社会公共需求③④⑤——税收的来源三、税收的形式特征(一)强制性(强制义务性)(二)固定性(法定规范性)(三)无偿性(税收的非直接偿还性)四、税收分类(一)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直接税、间接税(二)、以税收的管辖权为标准分: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三)、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从量税、从价税(四)、以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划分:价内税、价外税(五)、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五、税收的本质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
第二章税收负担和税负的转嫁本章要点:税负及其转嫁的方式和条件一、税收负担的含义和分类1.含义:是指一定时期内,经济实力和经济实体所承受的税收额度。
(由于国家征税而给纳税人带来的利益损失或者是经济利益的转移)2.分类:宏观税负名义税负表象负担微观税负实质税负实际负担二、税负的转嫁和归宿1.含义:(1)税收转嫁实质就是税负转移,即在市场经济前提下,法定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或活动将其承担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2)税收负担经过若干次的转嫁后必定要找到一个不能再转移的最终税收负担者——税收归宿。
2.税负转嫁的方式(1)前转(2)后转(3)税收资本化(4)混转(5)消转3.税负转嫁的条件(1)商品价格能否变动是税收转嫁变动的条件;(2)商品供求弹性是税负转嫁程度的约束条件;(3)商品性质是税收转嫁存在的基础;(4)税负转嫁同成本变动有关;(5)受课税范围和课税对象的影响。
税收理论与实务

税收理论与实务税收是国家权力范围内,用以向纳税人征收和征收费用等的经济手段。
税收理论与实务是研究税收的经济学原理和实际操作的学科。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税收理论和税收实务的关系、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税收征管以及税收合规性等方面的内容,以深入了解税收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和运作方式。
一、税收理论与实务的关系税收理论与实务是相辅相成的,理论为实务提供了指导原则,而实务则检验和完善了理论。
税收理论主要包括税收基本原理、税收理论模型和税负理论等方面的内容。
税收实务则是对税收理论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和具体操作进行研究和实践。
税收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税收的本质和目的。
它提供了一种理论框架,帮助我们理解税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税收实务则是将税收理论应用于实际操作中的一系列活动,包括税收的征收、管理、合规等具体操作。
税收实务的研究帮助我们了解税收如何在实际中被征收和管理,并且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二、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税收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税收方面所采用的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
税收制度的设计涉及税种划分、税率设定、税务管理等内容。
税收政策则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税法和调整税率等手段来达到经济政策目标的工具。
税收政策的目标可以是调节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调整收入分配等多方面。
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在税收理论与实务中的地位重要。
一个合理的税收制度可以促进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提高税收的效益和公平性。
税收政策则可以通过调整税收的力度和方式,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方向。
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是为实现税收目标而服务的工具和手段,其合理性和科学性对于税收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三、税收征管与税收合规性税收征管是指国家对纳税人的税务管理和征收活动。
税收征管的目标是确保纳税人按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转。
税收征管工作包括登记备案、税收核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征收管理等环节。
税收征管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税收的实际征收和运行效果。
学习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理论

学习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理论税务工作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学习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理论,对于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税收理论以及税务工作的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应遵循的一些基本规范和原则。
首先,公平原则是税务工作的核心原则之一。
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手段,应当在征收过程中保证公平性,避免对纳税人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其次,依法征税原则是税务工作的基石。
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事,遵守税法的规定,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高效原则是税务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
税务机关应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税流程,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提高税收征管的效果。
最后,透明原则是税务工作的重要保障。
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和征管信息,提高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知情度和参与度。
二、税收理论的学习学习税收理论是学习税务工作的基础。
税收理论是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研究和总结,是指导税务工作的理论基础。
学习税收理论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税收的本质和作用,掌握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原则。
税收理论的学习内容包括税收目标理论、税收公平理论、税收经济学等。
税收目标理论研究税收的宏观目标和微观目标,帮助我们理解税收的功能和目的。
税收公平理论研究税收的公平性问题,探讨如何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保证公平性。
税收经济学研究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帮助我们了解税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三、税务工作的实践经验税务工作的实践经验是在税收征管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
学习税务工作的实践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税收征管的实际操作和应对策略。
税务工作的实践经验包括税收征管的组织管理经验、纳税人服务经验以及风险防控经验等。
税收征管的组织管理经验包括税务机关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业务流程等方面的经验,帮助我们了解税务机关的运行机制。
纳税人服务经验包括税务机关如何提供优质的纳税人服务,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和提高满意度。
税收制度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 5%-35%的5级 营所得 超额累进 5%-35%的5级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 超额累进 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1 小于等于5000元
税率%
5
速算扣 除数 0 250
比例税率:税率不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1
2
税率 5%
10%
速算扣除数 0
25
500以下(包括500)
500-2000
3
4 5
2000-5000
5000-20000 20000-40000
15%
20% 25%
125
375 1375
注: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收入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
2000(5200) 4000以下800
计税时间
月 次
2万—5万 30%
2000 4000以上20%
20%×(1-30%)=14% 4000以下800
4000以上20%
0 0 次 次
课税对象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税率
20%
20%
费用扣除
800+800元以下维修费 用(月)
财产原值及合理费用 全年的成本、费用、 损失、准予扣除的税 金 全年800×12
体现于税收的经济效率高,减少对市场主体
经济行为的扭曲效应;税务行政费用和纳税 奉行费用最小。
消费税制的调整体现经济效率原则
经济效率原则要求减少对各市场主体经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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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重点:我国税收制度的特征和现行税制的主要内容;国际税收。
难点:不同税率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的计算。
第一节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一、课税权主体有关课税权主体的概念:通过行政权力取得税收收入的各级政府及其征税机构,它说明谁征税。
(一)本国税与外国税:本国税指的是本国政府开征的各种税收,外国税则是外国政府开征的各种税收。
(二)中央税与地方税:中央税以中央政府为课税权主体的税收,它由中央立法,由中央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为中央政府财政提供资金来源。
地方税以各级地方政府为课税权主体的税收,它由地方政府立法,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提供资金来源。
二、课税主体纳税人与赋税人的区别:法律上的课税主体是税法所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也称纳税人;经济上的课税主体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
按照纳税人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两类:1.个人税和法人税2.买方税和卖方税三、课税对象1.课税对象的概念:课税的标的物2.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分为三大类:四、税率(一)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二)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有关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的概念税率=(应纳税额/课税对象)×100% ,税额 = 课税对象×税率统一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产品差别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全额累进地区差别税率分类累进税率超额累进定额税率比例税率--适用于流转税;累进税率--适用于所得税;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
1.比例税率:其特点是税率不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
例如:应纳税额=100万元×17%应纳税额=1000万元×17%应纳税额=10000万元×17%其优点是:有利于鼓励生产经营者扩大生产经营的规模,因为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了,税率并不因之而提高。
所以,在流转税的征收中往往使用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其特点是,税率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逐步提高,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也越高。
例如:需要说明的是,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当中,又分为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两种计算方法。
其中的全额累进,会导致收入临界点的不公平。
3.全额累进税率计算弊端说明例如:张三月收入2800元,李四月收入2801元,那么,张三应纳税:(2800 – 800)X10% = 200元李四应纳税:(2801 – 800)X15% = 300.15元显然,这样计算是极为不合理的。
而如果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方法来计算,就可以消除以上的弊端。
4.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说明超额累进税率:特点是,将收入分为若干个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分别乘以适用税率,最后,将各个等级的应纳税额加总,得出应纳税额数。
如上例:张三应纳税:500 X 5% + 1500 X 10% = 175 元李四应纳税:500 X 5% + 1500 X 10% + 1 X 15% = 175.15元显然,超额累进税率在实际运用中更为合理。
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的方法。
但是,超额累进税率在计算时又比较繁琐。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将应纳税收入划为九个级距,假如纳税人的收入数额很大,计算起来就要算好几个乘法和加法。
因此,在实际当中,税务部门的做法是,先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然后再减去多算的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 = 全额累进数–超额累进数应纳税数额 = 全额累进数–速算扣除数例如:2000×10% - 25 = 175元2001×15% -125 = 175.15元第二节税收的原则一、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二、瓦格纳的税收原则三、现代税收原则: 从现代经济学理论来看,税收原则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
一是效率原则,即税收应能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二是公平原则,即税收应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承担,并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三是经济稳定和增长的原则,即税收应能促进生产水平、价格水平的稳定以及生产力的发展。
下面着重讨论税收的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
(一)效率原则一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是否达到最适状况,取决于耗费既定数量的生产资源所能提供的社会福利是否达到最大化。
税收作为政府调节经济的有力工具之一,应有助于效率状态的实现。
这就是税收的效率原则。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税收应满足下述要求。
1.充分且有弹性。
充分是指税收应能为政府活动提供充裕的资金,保证政府实现其职能。
显然,如果某种税收政策不能为政府实现其职能提供必需的资金,那么政府的积极作用就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另一方面,充分原则不能理解为税收能提供的收入越多越好。
税收的好坏不能以某一局部的利益(政府部门收入的多少)来判断,而应以整个社会的利益为准。
对充分原则的理解,单从政府角度来看是片面的,应从政府部门、公共企业部门和私人部门的整体角度来做出判断。
税收为公共产品提供资金。
税收的充分与否取决于它是否能满足提供适当规模的公共产品的需要,换言之,取决于它是否能最大限度地改进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配置效率。
有弹性是指税收应能使税收收入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以满足长期的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组合效率的要求。
在给定的资源和技术条件下,公私产品之间总有一个适当的比例满足产品组合效率。
从短期来看,现有的资源和技术状况是给定的,但从长期来看,随着生产的发展,可使用的资源和技术水平将发生变化,适当的公共产品提供规模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税收的弹性原则不仅是要满足财政支出增长的要求,而且还可以在宏观经济方面促进经济的稳定。
从这方面讲,税收的弹性原则主要是指税收收入能根据同期经济政策的需要而变动,起到自动稳定器功能:在经济扩张时期,税收收入随课税对象(所得额与销售额)的增加而上升,减少总需求,使经济扩张趋于缓和;在经济收缩时期,税收收入因课税对象的减少而自动下降,从而扩大总需求,使经济收缩得到抑制;即使在经济扩张或收缩时期税率不变,税款收入的自动增减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便经济波动趋于缓和,避免了过量需求造成的通货膨胀和生产萎缩造成的资源闲置,有利于宏观经济的稳定。
2.节约与便利。
税收是通过强制性手段将一部分资源从私人部门转移到政府部门。
这种转移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资源的耗费,因课税而造成的资源耗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从政府方面来说,税收的课征需要设立一定机构(如国家税务局),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部分资源耗费称为征管成本。
所谓“节约”,就是要求尽可能减少征管成本。
从纳税人方面看,为履行其纳税义务,需要保持一定的簿籍记录,需要进行法律和税务等方面的咨询,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按时足额地交税,这部分资源耗费称为缴纳成本。
“便利”要求税收制度能方便纳税人,尽可能地减少缴纳成本。
作为税收的效率原则中的一项要求,节约与便利原则不是孤立的,它需要以社会的福利为准则。
但是,税收的节约与便利原则有时会与税收的其他原则发生冲突。
例如,少征一些税,一般来说可以节约税收的征管成本,也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缴纳成本,但是这会与税收的充分原则相矛盾,这时就要进行权衡。
3.中性与校正性。
税收的充分与有弹性原则着眼于整个社会中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组合效率,税收的节约与便利原则针对公共产品的生产效率,税收的中性与校正性原则强调私人产品的生产效率和组合效率。
税收的中性是指对不同的产品或服务、不同的生产要素收入、不同性质的生产者的课征,应采取不偏不倚、不抑不扬的税收政策,使不同产品、服务、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能反映其相对成本,保持市场自发调节所能达到的资源配置效率状态。
这一原则基于这样一个观点:在竞争的市场上,反映生产的相对成本以及消费者偏好的价格会自发地产生资源配置的效率状态。
税收若改变相对价格,就会在取得财政收入的同时,改变消费者和生产者的选择,使已经处在效率状态的资源配置变得无效率。
若税收能保持中性,不改变各种产品或要素的相对价格,那么税收就仅仅起到了为政府筹集收入的作用,而不会使某些产品要素因税收而处在相对有利或不利的境况,不会使产品或要素的均衡组合因税收发生变化。
私人产品在市场上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先决条件是这些产品不具有外部效应,消费者的偏好是正确的,生产者之间能相互竞争。
倘若这些产品不满足这些条件,那么市场的自发结果就不会符合效率,这就要求税收对某些私人产品进行特别的课征,然后才能用中性的税收进行一视同仁的征收,以校正市场缺陷。
这就是税收的校正性。
与中性税收的一视同仁相反,税收的校正性要求区别对待,例如对有外部成本的产品课征额外的税收,以使外部成本内部化,或对具有外部效益的产品给予税收优惠或补贴,使外部效益内部化。
一视同仁与区别对待显然是矛盾的,但它却反映了现实市场条件下实现效率的客观要求。
用中性原则去否定校正性原则就忽视了现实市场中某些私人产品存在着市场缺陷这一事实,将现实中的市场误认为是理想的市场;用校正性原则去否定中性原则则会彻底否认市场机制的有效性,使资源配置完全听从于政府政策的摆布。
要使税收有助于实现效率目标的关键问题在于合理地划定中性原则与校正性原则的适当范围。
(二)公平原则政府活动通常使一般公众受益.因而所有社会成员都有缴税的义务。
然而,各社会成员应缴多少税才是公平的?应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各社会成员的纳税义务呢?尽管人们对怎样课税才是公平的持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却是为大家普遍接受的,这就是税收应具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所谓横向公平是指税收应使相同境遇的人承担相同的税负。
所谓纵向公平是指税收应使境遇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税负。
然而,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本身并没有明确怎样判断“相同境遇”或“不同境遇”,用什么标准去衡量境遇的好坏,境遇不同的人们所承担的税负应怎样不同。
因此,根据这样一种泛泛的公平概念,人们可以对税收的公平原则作出多种解释。
1.受益原则。
受益原则认为各人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
根据受益原则,横向公平可解释为从提供的服务中获益相同的人应承担相同的税负,纵向公平可解释为受益多的人应承担较多的税负,每一社会成员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政府服务中获得的利益相等。
受益原则实际上是将公民纳税-政府提供服务看成一种类似于市场的交易过程。
税收仿佛是政府所提供的服务的价格,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偏好来评价政府提供的服务,并按边际效用付款购买。
如果每个人对政府提供的服务的偏好能被知晓,政府就能根据这一服务的提供水平认定每个人的边际效用,然后根据边际效用的大小向各人收税。
这样,不仅可以确定政府提供服务的有效规模,同时也将使每一个人的福利都得到改进,实现理想的资源配置状态。
受益原则在收入分配上是中性的,即不改变市场分配所形成的分配格局,就如每个人用自己的收入在市场上购买自己所喜欢的产品一样,公民用自己的收入购买政府服务。
受益原则维护的是规则公平,它无助于实现结果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