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2008年版)_secret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8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对工程施工、监理、材料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验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合理经济、科学管理。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全面计划、精心组织、认真监督、及时整改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监理阶段和验收阶段四个阶段,在各个阶段都必须严格控制质量。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主动承担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有关工程质量评审、审计、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保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第二章设计阶段第九条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具有设计资质和相应的设计人员。
第十条工程设计应进行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分析,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规定,满足功能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应明确责任分工,设计单位应对设计质量负责,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第十二条工程设计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问题需要修改,应及时向相关方提出,确保设计方案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文件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工程设计文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后续施工、监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工程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过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对设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设计质量达到要求。
第三章施工阶段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2008

CATALOGUE目录•引言•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01目的范围目的和范围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02总要求性。
组织应: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产品和服务;确定组织的结构和职能、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确定和应用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要求。
文件要求过程方法过程方法包括四个阶段:顾客需求调查、产品设计、过基于风险的思维组织应建立和维护基于风险的思维的文化,以预防而不是仅仅在失败时应对潜在的问题。
基于风险的思维要求组织识别潜在的问题和机会,评估其可能的影响,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管理风险。
持续改进0301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视和承诺是确保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
02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其承诺03制定和发布质量方针和目标;04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05组织并主持内审,及时解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问题;06接受第三方审核,确保体系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管理承诺组织应通过以下方式关注顾客收集和分析顾客反馈,持续改进产品和服务。
组织应关注顾客的需求和期望,确保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010203040506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最高管理者应制定质量方针,明确组织的质量目标和方向。
质量方针应与组织的经营战略和实际需求相结合,确保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应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使员工充分理解并贯彻执行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策划职责和权限应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确保各级人员能够胜任其职责。
组织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组织应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权限和沟通方式,确保体系运行的协调性和高效性。
职责、权限和沟通管理评审04制定资源管理计划资源分配的透明性和公正性确保在需要时获得所需资源资源提供招聘和选拔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竞争力。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及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中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以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技术标准和相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和保持工程质量合格和稳定运行。
在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是保证项目质量的重要手段,合理规范的质量管理办法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本文将从管理体系、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安全保障和问题解决等方面详细介绍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管理体系:1、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工程项目应建立起科学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和相应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试运行、验收等各方面的内容,确保各个环节之间的质量衔接和质量控制。
2、制定规范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定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规范和标准,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并将这些规范和标准纳入工程施工合同,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划分管理职责: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明确各个管理层级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责任的落实。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职责明确的工作岗位,保证质量管理的有效落地。
4、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艺规程、质量记录等进行规范管理和归档。
并通过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功能,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工程质量管理的项目管理:1、项目策划和评审:在工程项目启动前,进行项目的策划和评审,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设计要求、施工周期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同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2、施工组织设计:在项目启动后,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序,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工程质量管理法

工程质量管理法
工程质量管理法是一种针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设计阶段: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工程情况,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明确设计质量要求。
2. 建设准备阶段:在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选择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工期、造价和质量要求,同时签订文明、安全施工协议书。
3. 施工阶段: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部要进行内部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对于重要工程或限额以上的工程,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压力管道工程须委托特检中心监检。
4. 验收阶段:工程完成后,进行质量验收。
对于不合格的部分,要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 运营维护阶段:在工程投入使用后,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工程质量长期稳定。
总之,工程质量管理法通过各个阶段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实施,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综合性原则,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抓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五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应当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二章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推进,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包括质量管理组织、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记录等内容,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八条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强化质量管理职责,确保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程序,制定质量管理文件,规范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流程。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记录体系,及时准确记录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做到有据可依。
第三章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应当从工程立项阶段就开始,全过程全方位的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工艺、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工程设计的审查,确保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工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工程工艺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工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工程验收的审核,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第四章质量管理责任制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调责任和检查责任。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是指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久性。
在工程建设中,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下面是一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详细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质量管理的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的合理可靠,保证用户的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四条质量管理的原则:科学规范、合理合法、全面有效、持续改进。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权责。
第六条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以下要素:(一)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制定,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目标能明确、定性、定量。
(二)质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确定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三)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四)质量管理程序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工程各阶段质量要求的实施。
(五)质量控制措施的建立和落实,确保质量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将其写入质量管理手册,以确保质量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三章质量控制第八条质量检查与评估:项目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工程建设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施工方管理:施工方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十条材料与设备控制:项目单位应对进场材料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控制:项目单位应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
第十二条管理质量问题的处理:项目单位应建立起工程质量问题的快速反馈机制,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四章技术文件管理第十三条技术文件管理的内容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导则、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2008

培训与发展
定期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他们的技能和素质。
绩效评估与激励
制定绩效评估标准,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
基础设施
01
确定基础设施需求
根据企业的特点和产品/服务的特 性,确定所需的基础设施。
维护与保养
制定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计划 ,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管理评审
定期进行:组织应定期进行管理评审,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输入:管理评审应考虑以下输入
审核结果;
管理评审
过程的绩效和趋势; 改进建议。
顾客反馈;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
CHAPTER 04
资源管理
资源提供
确保在需要时获得所需资源
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以满足质量管理 体系的要求。
引用标准
• 本标准引用了多个质量管理相关标准和规范,如ISO 9000、 ISO 9001等,以确保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相关要求。
术语和定义
• 本标准定义了多个与质量管理相关的术语,如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原则等,方便读者理解和使用。
CHAPTER 02
质量管理体系
总要求
组织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 量管理体系,包括过程、资源和
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和员工的身心健康。
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等 措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CHAPTER 05
产品实现
产品实现策划
确定产品目标
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功能、价 格等目标,确保产品符合市场需
08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颁发2000版标准认证证书的截止期 重要 2009年11月15日
2000版标准认证证书的有效期至2010 年11月15日
内审员应在2009年11月15日前完成转 换培训与考试。
你的工作态度决定你的工作质量!
更关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组织业绩的提高; 以质量为中心的经营管理,关注“大质量” ;
你的工作态度决定你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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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4标准的变化
ISO9004新版内容:
ISO9004 :2009(组织持续成功的管理——一种质量 管理的方式<DIS> )的主要章节如下:
1. 范围 2. 参考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组织持续成功的管理 5.战略和方针的形成、
北京兴国环球认证有限公司
08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转换培训
——永生化工专版
--------------王玉中 2010年3月24~25日
你的工作态度决定你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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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之科学发展观
ISO9000族2008版标准换版是认证机构提升认 证公信力,认证组织再造管理体系、振兴认证 行业极好的机遇;
你的工作态度决定你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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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版与2000版的比较
1994版ISO 9001标准的重点是保证提供合格产 品的能力,未明确规定满足顾客的需要和期望。
ISO9001:1994仅限于维持规定的质量保证能力, 没有强调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企业经营业 绩。
94版与其它的管理体系 (ISO14000,OHSAS18000等)不容易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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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集团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制度,不断提高集团总体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使集团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责任化、制度化,以适应科技兴企的要求,在2004年版《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凡以有限公司名义或以集团所属子公司名义对外承担技术质量责任的活动,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要求:(一)各子(分)公司在科研课题攻关、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设计与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等活动中,必须树立质量优先的观念,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规范、标准和集团制定的企业标准。
(二)集团所属各级管理人员均有责任对本办法提出建设性意见。
对本办法实施有重大影响的建议,集团将以单独行文的形式下发文件,并在本办法修订时进行汇总,本办法原则上三年修订一次。
(三)各公司已采用的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可择优向集团推荐,集团对其中行之有效,符合科学性、经济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的管理办法补充进本办法。
(四)本办法制定以建筑工程专业为基础,其他专业公司可在此基础上参照制定该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办法。
另行制定的技术、质量管理办法,不得与本办法的原则相违背。
第四条编制依据: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各项管理制度;现行验收标准和企业标准;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节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技术质量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设主管工程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部长岗位,辖工程管理部;所属子(分)公司设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岗位,单项工程土建工程必须设立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内业员、工长岗位,专业公司必须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单项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对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工作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技术、质量具体管理工作;技术员、质检员、内业员负责本单项工程的具体技术、质量、内业控制工作。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负责本单位技术文件的审核,对项目技术方案、质量管理细则和质量保证措施实施监督和检查,并对审定的方案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部长负责集团技术、质量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管理体系运行工作,负责集团年度技术、质量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四新”推广应用,改进施工工艺,负责组织各子(分)公司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立项实施工作,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贯执行工作,负责工程保修工作。
第九条集团总工程师主持集团日常技术工作,负责组织重大项目技术方案的论证、技术难题的攻关、人才队伍建设与培训、内部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与处理等工作,同时协调和指导副总工程师开展工作。
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的日常技术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重大项目技术方案的论证、大型或重要工程技术文件的审核等工作。
第十条主管工程管理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集团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以及集团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对各子(分)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内部工程质量事故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制定近期科技进步发展规划,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节集团和子(分)公司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第十一条集团年度技术、质量工作管理计划由工程管理部依据上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本年度集团经营方案要求制定。
第十二条各子(分)公司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在集团计划下发一周内上报各公司年度技术、质量工作管理计划(含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当年复工工程情况说明;公司质量计划;质量目标;创优计划;科技进步工作计划)和监视测量装置台帐。
第十三条集团依据各子(分)公司的工作情况,组织召开有关技术、质量、企管、安全工作计划会议,各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确定集团各项工作管理计划,与各子(分)公司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根据各子(分)公司上报的工作计划确定本年度工作抽(检)计划;新开工工程当年抽(检)计划在上报新建工程报表时确定。
上级检查、行业检查、体系运行检查随机安排另行通知。
集团在和子公司确定项目抽检计划时,尽可能和子公司对基层单位的检查同时进行。
第十五条集团工程管理部根据抽(检)计划和新建工程报表进行监督服务。
对于联营项目由集团委派项目经理部,代表集团对项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人力资源部对委派的项目经理部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对各子(分)公司或项目抽(检)内容包括上级和集团文件、规定、办法等的落实、执行情况,体系运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各项记录完成情况等。
第十七条集团工程管理部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必要时将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或调整检查次数。
第十八条各子(分)公司每月20日前向集团工程管理部上报在建工程综合月报表。
对当月无进度的项目在备注中进行说明。
工程竣工也要在在建工程综合月报表备注中注明,并执行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各子(分)公司所属工程全部停工二周内上报在建工程综合月报表并在备注栏内写明提供时间。
分公司有冬季施工的项目在10月20日前报冬季施工方案,集团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依据近三年工程开、竣工情况,制定各单位的年度回访保修计划并实施,在年终阶段将回访保修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工程管理部。
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竣工后,未达到顾客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管理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项目工程,工程管理部将上报集团技术管理委员会,按集团《科技进步及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集团工程管理部每年年终组织技术、质量内业展评活动,各子(分)公司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从当年竣工工程中选择一个项目参加展评。
第二十二条对照年初工作计划,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质量工作总结,并在12月31日前上报工程管理部。
有科技成果和获奖工程的,应同时将获奖证书或证明原件上报工程管理部,予以登记备案,工程管理部上报集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并按集团《科技进步及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予以通报奖励。
第二十三条集团工程管理部根据各单位当年工程抽(检)结果、项目获奖情况、科技成果、QC小组活动成果、工作总结等,对集团的技术、质量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作为调整制定集团下一年技术、质量工作计划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对于具有特殊技术的项目(例如:集团以前没有开展的技术项目、大型工程、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其技术方案和技术成果应提交集团工程管理部审查,必要时由集团总工办组织技术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执行方案或将技术成果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集团鼓励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集团和各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活动,并在学术活动中积极交流、推广应用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新产品。
参加各种学术交流的人员,会后根据学术会议内容,有条件的举行学术座谈会,会议资料交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集团每年年初或年末举办科研成果、新技术应用、学术交流讲座,推动集团内部技术交流,不断提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有条件时将组织召开科技成果表彰大会,大会主要包括优秀论文介绍,学术攻关交流,公布科技成果,表彰先进,规划发展目标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子(分)公司日常技术工作由各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各种技术文件必须由其审核签字后方可交付委托方使用。
第二十八条集团的各项管理规定,由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落实,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
第二十九条工程竣工后各子(分)公司工程管理科要及时督促项目部按集团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工程竣工档案的整理、移交工作。
分公司要在工程竣工手续办理完毕后两周内上报全套竣工档案,同时上报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各子(分)公司依据建筑法及有关规定对已完工程进行保修。
分公司在保修期满前完成工程保修规定的全部工作,及时和发包方办理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保修期满两周内向集团回报顾客满意度调查情况,住宅工程同时办理、上报住户保修质量回访卡。
第三十一条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集团和行业要求的岗位培训。
第三十二条技术人员每年年末应编写一份技术总结,总结一年中的学习情况、技术进步情况,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下一年度学习规划和技术进步计划。
技术总结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四节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程项目必须设立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由质量检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基层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三层把关,重大项目由集团工程管理部、总工办把关,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制定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将技术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没有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不准开工。
第三十五条工程开工前上报新建工程报表并附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审批后的复印件,创优工程同时报创优计划,分公司承建的产值1500万元以上工程报施工组织设计,住宅工程要同时上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第三十六条对特殊过程作业指导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按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实施前进行现场施工人员交底。
第三十七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按照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工程内业资料,其中施工记录和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及检测原始资料不得事后补填,所有技术文件必须经责任人签字,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定期检查。
各种技术文件、记录表格均应与规范、规程及标准规定的格式一致,记录方法应规范,不得涂抹或事后修改。
第三十八条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并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二次复试制度,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进行处理后合理使用。
第三十九条发现工程中有不符合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的现象时,质量检查员应立即终止该项目的施工,同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解决方案,其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应有书面材料并存档。
如果问题对工程质量有影响,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经由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向集团工程管理部提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备案。
第四十条工程竣工前十五日内由项目向子(分)公司提出竣工预验收申请,由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内业资料等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工程向项目部发合格通知单,之后方可申请工程验收第四十一条工程完工后的验收资料和交工文件必须经过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