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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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4亚太股份2023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002284亚太股份2023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亚太股份2023年上半年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76,536.92万元,2023年上半年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258,345.94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69,525.48万元的营运资本。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的总资金需求为7,011.44万元。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196,613.88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210,203.05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258,345.94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210,203.05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216,997.63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230,586.79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263,352.19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有息负债。

只是负债率相对较高,如果经营形势发生逆转会存在一定风险。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6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87,760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

4.未来一年会不会出现资金问题(1).未来保持当前盈利状况本期营业利润为7,257.52万元,存货为77,373.98万元,应收账款为57,091.59万元,其他应收款为1,630.01万元,应付账款为89,565.18万元,货币资金为203,794.84万元。

如果经营形势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一年内不会出现资金缺口。

中审亚太因审计不当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中审亚太因审计不当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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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因审计不当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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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会信报》2018年第07期
本报讯(记者卢刚)近日,黑龙江省证监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醒中审亚太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执业质量。

黑龙江证监局发现中审亚太执行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2016年
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审计结论不准确。

中审亚太未能发现宝泰隆2016年年报对关联方、关联交易披露不全以及募集资金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同披露情况不一致等问题,导致出具的《审计报告》、《鉴证报告》存在错误。

二是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分别在函证程序方面、减值测试程序方面、收入程序方面均存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宝泰隆毛利率、运费波动较大,缺乏必要的分析说明;测试宝泰隆收入、费用是否跨期时,选取的样本不恰当;对于宝泰隆在建工程转固部分未见执行相应的检查程序等。

三是审计工作底稿不完善。

存在以下问题:履行的审计程序缺少必要的审计证据来支持执行的工作,签字不全,审计底稿未归档宝泰隆项目的质控人员实质性复核底稿;审计底稿中存在三种不同的重要性水平描述,前后矛盾;归档的存货盘点表、征信记录上显示日期与底稿上记载执行相应程序日期不一致等。

中审亚太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相关法规规定。

黑龙江证监局提醒该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执业质量。

并要求该所于2018年2月14日前提交书面报告,黑龙江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格力电器:关于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11-03-24

格力电器:关于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11-03-2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中审亚太审字(2011)010147-1号中国·北京CHINA.BEIJING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审亚太审字(2011)010147-1号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11年3月22日签发了中审亚太审字(2011)010147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格力电器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格力电器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格力电器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格力电器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格力电器公司实施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格力电器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格力电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ST亚太: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4-28

ST亚太: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4-28

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目 录一、审计报告…………………………………………………………1-3二、资产负债表…………………………………………………………4-5三、利润表………………………………………………………………6-7四、现金流量表……………………………………………………8-9五、股东权益变动表…………………………………………………10-13六、财务报表附注…………………………………………………14-69财务表审 计 报 告浩华审字[2010]第985号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亚太实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1、由于2008年度、2009年度亚太实业公司主要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绿源)已经停产,职工基本上都已经离岗,不能配合正常的审计工作,我们无法对天津绿源的财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由于天津绿源逾期债务较多,存在大额诉讼,主要资产已经被查封和冻结, 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均为负数,已经严重影响到天津绿源的持续经营能力。

2、如附注九所述,亚太实业公司为天津绿源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及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逾期未归还上述贷款,农行金信支行于2008年6月5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天津绿源、亚太实业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天津中敖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27,589,495.37元及利息935,019.30元(截止2008年3月20日);交行天津分行于2008年10月21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天津绿源、亚太实业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偿还本金7,700,000.00元,利息3,594,162.60元(截止到2008 年6月21日),亚太实业公司对上述担保计提预计负债20,000,000.00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6.08.11•【文号】•【施行日期】2016.08.1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对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经查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实业”)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固锝)系亚太实业的投资持股企业。

2012年及2013年济南固锝先后错误确认、冲减质量索赔款5,355,085.00元(原币金额为85万美元)。

济南固锝会计处理不当导致公司虚减2012年净利润2,570,440.80元、虚增2013年净利润2,570,440.80元(未考虑所得税因素),分别占公司2012年度更正前经审计净利润的227.48%、2013年度更正前经审计净利润的97.87%。

二、2013年12月31日,公司拟转让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21%股权,定价依据为截至2012年底济南固锝股权的账面价值20,017,561.21元。

但公司未能于2013年底根据前述定价依据对所持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13年净利润虚增2,377,904.37元(未考虑所得税因素),占公司2013年度更正前经审计净利润的90.54%。

三、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是公司持股84.16%的控股子公司,同创嘉业未按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准则确认房产销售收入,导致同创嘉业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714,582.00元、41,226,983.00元、11,230,060.00元、21,196,123.70元,导致同创嘉业2013年虚减营业收入9,890,010.00元。

合并报表后,导致公司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714,582.00元、41,226,983.00元、11,230,060.00元、21,196,123.70元,占公司当期更正前营业收入的100%、100%、23.16%、61.75%,导致公司2013年虚减营业收入9,890,010.00元,占更正前当期营业收入的43.97%。

亚太实业关联方交易舞弊审计案例研究

亚太实业关联方交易舞弊审计案例研究

亚太实业关联方交易舞弊审计案例研究亚太实业关联方交易舞弊审计案例研究摘要:本文以亚太实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审计手段,深入探讨亚太实业涉嫌关联方交易舞弊的案例。

研究发现,亚太实业在与关联方的交易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严重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此,本文提出了加强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的建议,以防范关联方交易舞弊行为的发生。

1. 引言亚太实业是一家在亚太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的公司。

然而,最近有关亚太实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因此,本研究旨在通过审计手段,探讨亚太实业关联方交易舞弊的可能性,并提出相关的风险控制和监督措施。

2. 关联方交易及其风险关联方交易是指存在亲缘、经济、股权或利益上的关联关系的两个实体之间的交易。

关联方交易在商业活动中并非罕见,但若不受到适当限制和监督,可能会导致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常见的关联方交易舞弊手段包括虚报销售额、夸大资产价值、掩盖债务以及做出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 亚太实业的关联方交易舞弊行为通过对亚太实业的审计,研究发现了一系列关联方交易舞弊行为。

首先,亚太实业存在向关联方公司虚报销售额的行为,以获取额外利益。

其次,亚太实业通过夸大其资产价值,掩盖了一部分债务,从而使财报呈现出偏向正面的情况。

此外,亚太实业还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资产和利润,避税行为严重,导致税务风险增加。

4. 相关审计发现与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亚太实业的关联方交易舞弊案例,审计发现了一些重要的问题。

首先,审计人员需对公司的关联方交易进行关注,并建立相应的审计程序。

其次,审计人员应增加对亚太实业与关联方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此外,审计人员还应检验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资料和账户,并与外部独立审计机构进行配合与交流。

5. 强化审计监督与透明度为了防范关联方交易舞弊行为,加强审计监督与透明度是必要的。

首先,亚太实业应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并建立独立自主的审计机构。

亚太药业: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4-16

亚太药业: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4-16

审计报告天健审〔2011〕2528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亚太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亚太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亚太药业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建军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傅晶晶报告日期:2011年4月14日资产负债表2010年12月31日会企01表编制单位: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吕旭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何珍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珍利润表2010年度会企02表编制单位: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吕旭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何珍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珍现金流量表2010年度会企03表法定代表人:吕旭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何珍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珍第 6 页 共 44 页法定代表人:吕旭幸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何珍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珍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会企04表2010年度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10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一、公司基本情况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1]128 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鼎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绍兴县利盛物资有限公司等5 家法人发起设立,于2001 年12 月31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000100841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由中国证监会颁布执行,具体条文的权威解释权归属中国证监会。

为便于上市公司理解和执行年报准则,我部特编制本备忘录,相关解释仅供参考。

根据本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为统一披露口径,我部制作了“上市公司201X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汇总表)。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中应当包含按本备忘录附件一格式编制的汇总表。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但不含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

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提的减值准备或核销的金额,不应当从期末占用余额中扣除。

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年度报告全文的“重要事项”部分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中,增加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发生时间、占用金额、发生原因、偿还金额、期末余额、预计偿还方式、清偿时间、责任人和董事会拟定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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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2)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2011〕13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股份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真实、完整地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是亚太股份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亚太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专项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亚太股份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现将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亚太股份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以附表的形式作出说明。

附表: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亚萍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石斌全
报告日期:2011年3月23日
2
附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亚萍
中国注册会计师 石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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