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施工管理规程

合集下载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工程的“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述的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工程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三、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第二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根据公司制订的项目开发计划或项目开发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关制度或规定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比选、签约过程的工作.一、设计单位的确定: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项目发包领导小组比选确定2-3家设计单位为意向设计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酌情增加设计单位.工程管理部再依照公司有关设计意图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确定的意向设计单位参与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设计;2、通过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比选,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开发项目的设计单位;3、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设计单位办理项目设计合同事宜.二、施工单位的确定:1、参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投标单位对项目方案优化情况,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先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项目土建总包单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由董事长最终确定即可.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三、监理单位的确定:1、根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项目工程监理单位.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经股东最终确定审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办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事宜.四、在办理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外协服务单位签订合同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相关单位交换意见的反馈情况,提前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第三章项目工程设计管理一、申领项目规划设计要点:1、根据上述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营销服务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别于五个工作日内对其初审后报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审批意见.2、工程管理部将其中经股东审批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审查.二、项目设计委托书的编制与审批: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和经股东批准的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营销服务部编制的内容,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编写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后分别送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初审.2、项目设计委托书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等.其中,设计要求须明确项目限额、功能设置、平面布局、户型面积、户型比例、立面风格及其它要求等.3、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于两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提出初审意见,返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修订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4、工程管理部根据股东作出的审批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修正后提交给设计单位.5、对于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同意,工程管理部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对项目设计委托书提出专业咨询意见.三、设计审查:设计审查分为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审查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工程管理部为主要审核部门,监理单位、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为参与审核部门.一规划设计审查1、根据本章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工程管理部须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对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2、审查时,须重点审查建筑红线退用地红线、建筑覆盖率、建筑指总面积和容积率等项标是否满足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整体方案是否符合公司设计委托意图.3、工程管理部根据批准的审查意见,通知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二方案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而后,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如审查过程中出现反复,每次审查后均应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2、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的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3、工程管理部视审查意见情况,如与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图歧义较大时,必须要求设计单位重出设计方案图.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审查.5、方案设计图待政府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职能部门分别审查后,由工程管理部将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的审查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三初步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和财务部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1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是否符合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消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民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民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的要求;3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是否符合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要求,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主要功能设置方案、结构方案、设备安装方案是否经过优化选择;5是否满足物业管理功能设置的要求;6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2、工程管理部根据各参与审查部门提供的书面反馈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汇总整理成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3、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部门必要时等部门分别审查.5、工程管理部将我司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规划国土部门审查意见、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民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如有等职能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四施工图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施工图后,由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财务部、营销服务部于十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1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是否满足施工要求;2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部门对初步设计图审查意见的要求;3其它方面:1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经济与可实施;2设备选型是否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3主要饰面材料是否满足公司设定的建筑风格及标准;4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2、工程管理部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3、工程管理部按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批复意见办理,如批复意见要求重新出施工图时,必须尽快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重出施工图.4、在设计单位送交施工图予我司审查的同时,工程管理部须将施工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专业审图机构等部门审查.五在设计审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设计审查中与设计单位交换意见的反复情况,积极做好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六在各个设计审查阶段中,如果相关部门因审核图纸量大、问题较多,从而可能超出上述规定的审核时间时,相关部门须提前知会总经理和其它相关图纸审查部门,以便工程管理部在不影响整个开发项目总体计划的前提下,对图纸审核工作的时间安排作出相应的调整.第四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一、项目工程施工图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通过后,工程管理部应要求设计单位提交一式八份施工图纸给公司.工程行政文员将其中两份存档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均可借阅,同时下发施工单位五份、监理单位一份.二、项目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应主动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助其到政府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施工报建手续,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会议记录标准文本由施工单位提供.会议记录完后,须由施工单位将记录稿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并复印四份分别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四、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图纸会审记录的答复情况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五、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人员分别将图纸会审记录中除须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外的图纸修改内容及时反映到施工图上,以便指导施工和绘制竣工图纸.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1、监理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于项目工程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叁份.施工组织设计分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单位将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提交监理单位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施工单位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与施工流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组织架构、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3、经工程管理部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行政文员将其返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其在两个工作日内按我司审查意见予以修订并签章确认后,再返回工程管理部,由工程行政文员将施工组织总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盖公司章、将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审定盖工程部章.4、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指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5、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中与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6、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与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1、施工条件复杂或施工技术难度大或施工单位没有施工经验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技术方案一式两份,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时组织本单位各专业工程师从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可行性、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等三方面,对其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难以判断实施效果的施工技术方案,在公司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工程管理部在经申请并获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邀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技术论证.3、工程管理部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4、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5、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第六章项目工程管理一、涉及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工期顺延和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等重要事项,结合相关权限,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以及总经室、股东等行使审核、批准和决断权限,并在将要报批的相关制度和表格以及本合同中均有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则行使初审和执行职能.二、工程管理部成员须团结并配合好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小组成员积极开展工作,同时按监理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三、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征得工程管理部同意和批准,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工程管理部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工程管理部作出书面报告.1、项目工程开工令发出的前提条件:1按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包括临建设施搭设、场地三通一平等已经得到满足;2根据有关法规,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的各项开工许可证明已经齐备;3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已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2、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3、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并根据不同情况签发复工令.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4、上述条件得到满足后,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与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总监及时协商开工事宜.5、经请示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并确定开工日期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知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并要求其按项目工程监理标准表格向施工单位发出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4、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一式三份,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5、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须作为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和计算工期的依据,以便备查.四、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认真执行各地市建设相关条例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重点抓好项目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一工程质量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2、钢材、水泥、砌块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各种管材、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查验其出厂合格证、化验单或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3、所有按有关规定要求必须送检的材料,在其使用前需由已办理见证卡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材料送检员按规定共同到现场随机取样和见证送检,经最终检验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否则,项目监理成员须填制不合格工程材料清退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以下简称材料清退通知书勒令施工单位两天内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清场后,工程管理部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须共同在材料清退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材料清退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4、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常巡视检查或测量,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要求其限时改正;发现重大问题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立即报告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5、凡属隐蔽工程,须要求施工单位提前12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重要工序应通知质监站质检人员、设计单位代表和工程副总经理参加组织隐蔽验收.1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又未按时验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自行实施的工程隐蔽,其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监理相关人员承担责任;2经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再组织验收,直至合格.否则,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6、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如对已经使用的工程材料或已经隐蔽的工程质量有异疑,可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取样或将隐蔽的工程剥离裸露,以检测或观察、评定其质量情况.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成员应按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办理管理方式同上述,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工程材料或返工,工程管理部经理同时须将有关情况报告工程副总经理.7、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如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总监应将事故状况及时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后者视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口头或书面向总经理汇报并决定是否指令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令.2监理单位总监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分析研究,写出调查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会同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后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再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后,返回施工单位执行.3项目监理成员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我司批复意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4事故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和工程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工程管理部应组织编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总经理备案.二工程进度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进度保证措施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2、每周工程例会上,监理单位总监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上周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周施工计划.对计划未完成部分,应分析原因,制定补救措施并跟踪落实.3、每月末,由监理单位召集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对工程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小结,形成会议纪要.会后,由项目监理成员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4、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滞后,经施工单位提出并获监理单位和我司确认后,工程管理部经理应会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原施工计划作相应调整,并报工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影响总工期延长的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并依据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之相关内容执行后,再由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5、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五天及五天以上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工程管理部,共同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房地产公司开工后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开工后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开工后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房地产公司的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管、部门经理、普通员工等。

三、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公司董事会为本管理制度的最高执行机构,全面负责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有权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或调整。

四、公司的基本运营原则1. 遵循市场规律,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房地产项目。

2. 保持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盈利。

3. 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

4. 尊重客户需求,确保客户满意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五、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 公司人员的职责与权力应当明确界定,不得越权操作。

2. 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情况,制定相应的晋升和奖励机制。

3.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4. 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纪律。

六、财务管理制度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健康和稳定。

2. 公司应当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汇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

4. 公司应当加强对公司经济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鼓励员工遵守公司的财务纪律。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2. 公司应当加强对公司生产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员工的工作条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3. 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4. 公司应当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八、公司规章制度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公司的管理要求。

2. 公司应当加强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房地产公司现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公司现场管理,提高现场施工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现场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现场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现场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项目经理职责:1. 负责现场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2. 组织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3. 监督现场管理制度的执行;4. 协调各部门、各工种之间的工作关系;5. 及时解决现场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技术部: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核、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质量;2. 工程部: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3. 质量安全部:负责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4. 材料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现场管理;5. 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七条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图纸进行布局,合理划分施工区域,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进行隔离。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清洁、整理,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做好排水、防滑、防尘、防噪等措施,确保施工环境良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噪声、粉尘、废水等污染物排放,确保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做好防火、防爆、防雷、防触电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质量安全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抽查,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处理。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细则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细则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规则一、总则第一条公司为使各项工程顺利进行,并提高施工水准,特订立本准则。

第二条工程人员在工程进行中应确切依本规则监工,如遇有疑难之处,或设计上欠妥时,应即刻与有关单位人员连络,迅速解决,以免贻误工期。

第三条各种厂商带标单到工地时,工地主任应将工程施工要求的标准、工期、范围,详加说明后,在估价单上签章,若标单上有漏列的部分,应加注明,以便订约时列入。

第四条各种工程或工资合约副本送至工地时,工程人员应详阅合约内容的说明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条工程管理员每日应详实填报监工日报表并将工程进行情形于每月初一、十六检讨进度,记录于表中。

二、每一工程开工前应准备及注意事项第六条工程人员进驻工地时应先请设计科派员指出建筑线及地界线的木椿,并订定地盘高度的基准点。

第七条建筑线地界线木椿应设法固定,不使其动摇走样,必要时加设辅助点,并记录于手册上,以便随时查核。

第八条基地上原有的行道树、消防栓、消防水池、给水管、污水管、煤气管、油管、电线管、电杆及其他公共设施,如有妨害施工时,应由工地主任报请各该主管机关或所有权人移拆,不得任意剪断移动。

第九条工地主任在了解现场后,应即着手筹划开工事宜,其主要内容包括:拟定开工日期、工期、机具、材料、工寮及工务所配置计划;数量计算、核对、进度表编制及结构体发包期限等事项,准备开工前检讨会。

三、各项工程施工时应注意事项□粗木工程第十条粗木工程订定水平椿板时,应注明与基准水平点的高度差,并在水平椿板上绘明挖土宽度、墙厚、柱中心线等,做为施工的准绳,订立完成后,应由工地主任详细复核无误并报查验后,方可开始挖土的工作。

第十一条复核各项放样,尤其是地下室及一楼,应重新核对所有尺寸,如有错误,即时改正,以免以后无法更改,楼梯、平台、踏步需画出墨线以为组模工作时的准绳。

第十二条放样完成立门窗框时,应注意位置是否正确,及垂直、水平等,并应加设保护板。

第十三条门窗框靠混凝土的面前,亦应事先加设铁件,以便灌浇混凝土时,埋没在内增加牢固。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项目开工管理指导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项目开工管理指导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项目开工管理指导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指导书旨在规范工程开工程序,为工程顺利开工提供指导。

第二条本指导书适用于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以下项目的工程开工:项目开工典礼、基坑工程开工、基础工程开工、主体工程开工、室外总平工程开工、其它专项工程开工(消防、燃气、绿化、装修等)。

第二章开工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市(区)建设局办理施工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在中标公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并办理相关质监、安监登记后方能开工。

第五条公司办理施工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完成定标书并签发中标通知书后方能开工。

第六条工程管理中心、监理必须提前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第七条工程管理中心应完成现场场地情况调查、管线调查、拆迁、绿化移植、场地平整、施工围墙、临时水电、开设路口等。

第八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名称和职责,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岗位责任人制度。

第九条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并进行审批。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其它施工条件等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工艺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在监理主持下,承包人完成与前续工作承包人的工作交接。

第十一条在监理主持下,承包人完成坐标控制点交接、放线,由规划国土局(基础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其它工程)验线完成。

第十二条由公司分管领导确定是否举行开工典礼仪式。

第三章开工的组织工作第十三条项目开工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相关单位参加。

第十四条基础、主体开工必须由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助理或工程管理中心经理以上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对于桩基础工程,由于涉及到确定相关技术控制参数,应由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参加,或就相关技术问题报工程管理中心总监批准。

房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房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产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房产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房产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建筑项目。

第三条房产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二)质量第一: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业主权益;(三)安全至上: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四)进度保障:合理制定项目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五)成本控制: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房产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房产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下部门:(一)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前期筹备、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等工作;(二)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三)财务部: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四)质量安全部: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事故处理等工作;(五)合同部: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前期筹备、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等工作;(二)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三)财务部: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确保项目经济效益;(四)质量安全部: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事故处理等工作,确保项目安全;(五)合同部: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工作,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章项目前期筹备第七条项目前期筹备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技术评估、经济效益分析等;(二)项目立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三)规划设计: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四)土地手续办理: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规划许可等手续。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八条项目实施分为以下阶段:(一)施工准备:完成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二)施工阶段: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三)竣工验收:完成工程验收,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和居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土地开发、房屋建设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要求全程控制,全员参与,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管控。

第二章工程规划管理第四条工程规划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起点,包括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规划等。

第五条项目选址要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且具有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

第六条用地规划要合理布局,注重生态环保,符合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七条建筑设计要满足功能需求,合理布局,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景观规划要与建筑设计相协调,注重环境美化和人性化设计。

第三章工程施工管理第九条工程施工管理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组织和施工监管等环节。

第十条施工准备要充分、详细,包括施工图纸的编制、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材料的选用等。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要合理,包括施工人员的配置、施工进度的安排、安全生产的措施等。

第十二条施工监管要严格,包括现场巡查、施工材料质量检验、施工过程记录等。

第十三条施工安全是施工管理的重点,要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工程验收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验收管理是对工程质量的最终评估,包括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六条质量评定要根据验收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包括评定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居民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和透明。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管理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工作制度、流程和责任制。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要加强对外部资源的控制,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的可靠性。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管理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房地产公司总承包项目砼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总承包项目砼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总承包项目税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操作震动棒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

(2)用输送泵输送碎时,作业前,应检查泵管管道接头。

安全阀等。

(3)检查震动设备的电源、漏电保护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4)进行竖向结构进行碎施工时,操作位置应设操作平台和防护栏杆。

(5)用塔吊、料斗进行浇注碎时,信号工与塔吊司机应注意配合,砂工随时站稳,防止料斗伤人。

(6)用输送泵输送睑时,输送前必须试送,试送无误后,方可正式作业,检修输送泵时,必须先卸压。

(7)浇注框架梁、柱等碎,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进行操作。

(8)使用震动机时,不得用湿手接触开关。

震动机移动时,不得硬拉电线,不得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电线。

(9)夜间施工应由足够的照明,不得随意移动临时照明线,不得将衣物挂在电线上。

(10)冬季施工,若用炉子进行加温,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并有专人进行看护。

(11)浇注完碎,应清扫碎余浆、垃圾,不得将清理出的垃圾随意将垃圾抛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管理、控制设计变更,确保任何工程变更都进行了必要的审批和信息传递。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中有关工程变更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3.1 项目工程部负责各类工程变更的最终确认和实施;3.2 销售部负责相关变更的确认、信息传递和跟踪验证;3.3 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相关变更的费用预算;3.4 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客户变更的审批。

4. 工作程序4.1.顾客要求的变更4.1.1顾客要求变更(不论是签订合同前还是签订合同后),销售部经办人须向顾客说明变更发生的费用(设计费和材料费等)要由顾客自行承担。

4.1.2顾客要求变更,销售部经办人(销售员)须将顾客要求的变更内容以及顾客愿意承担相关费用的承诺填入《合同评审表》并请顾客确认,《合同评审表》由销售部指定人员负责依次传递到项目工程部、设计单位和工程成本管理部审签意见。

在上述单位、部门审签意见后,销售部负责人根据他们的意见签署本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并最终报请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确定。

4.1.3 各会审部门在审签意见时若不同意变更,必须详细说明理由。

项目工程部若同意变更,须同时注明对《设计变更联系单》的时限要求,工程成本管理部会审主要对工程变更所产生的费用进行估算,以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能在获得充分信息的情况下进行审批。

4.1.4 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最终审批不同意更改的,《合同评审表》原件由销售部保存,销售部经办人(销售员)须及时向顾客解释说明并请求顾客谅解。

4.1.5 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最终审批同意更改的,销售部指定人员须及时将《合同评审表》复印并传递给设计单位及项目工程部(原件由销售部指定人员保存),由销售部和项目工程部共同催促设计单位及时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一式四份,项目工程部负责领取二份,销售部负责领取二份并发工程成本管理部一份。

4.1.6 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后,工程成本管理部须及时核算应由顾客承担的费用并书面提供给销售部,并由销售部经办人(销售员)及时与顾客签订补充协议。

4.1.7 对于顾客要求的变更,由销售部指定人员负责督促项目工程部进行相应的工程变更并进行实地验证。

4.2 本公司要求的变更4.2.1公司高层领导要求的变更4.2.1.1公司高层领导要求的设计变更,由策划部统一向设计单位发书面文件要求更改并同时抄送销售部和项目工程部,并须催促设计单位及时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销售部负责跟踪验证项目工程部是否已按要求进行了工程变更。

4.2.1.2 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变更的费用预算。

4.2.1.3 销售部负责及时统计发生变更部分的已售房屋(指使用功能、户型布局、立面或面积发生变更的房屋),并及时书面通知顾客协商合同变更或签署补充协议。

4.2.2 项目工程部要求的变更4.2.2.1 项目工程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设计不合理并要求变更,统一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向设计单位发《工程联系单》予以确认。

4.2.2.2 由项目工程部《工程联系单》引起的变更,若影响房屋使用功能、户型布局、立面或面积的,项目工程部须向销售部及时传递书面的变更信息。

4.2.2.3 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变更的费用预算。

4.2.2.4 根据项目工程部的变更信息,销售部须及时统计变更部分的已售房屋,在征求分管销售的公司领导意见后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4.2.3 设计单位要求的调整4.2.3.1 本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设计单位擅自调整已经确认的设计图纸,但因技术方面的考虑确需对原设计进行调整时,设计单位可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4.2.3.2 项目工程部须对照原设计图纸对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进行认真核对,发现对原房屋的使用功能、户型布局、立面或面积产生影响的,须立即向销售部传递书面的变更信息。

4.2.3.3 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变更的费用预算。

4.2.3.4 根据项目部的变更信息,销售部须及时统计变更部分的已售房屋,在征求分管销售的公司领导意见后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5. 相关/支持性文件5.1 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5.2 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5.3 内部沟通控制程序5.4 合同评审程序6. 质量记录6.1 合同评审表(GT/QR•09-01)1. 目的用于指导公司设备采购过程的控制,确保采购设备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面管理运作的开发项目中重大设备(单价3万元及以上)的采购控制。

3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控制执行《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3. 职责3.1 材料设备部负责设备采购过程的组织和对设备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签订采购合同;3.2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采购设备技术要求的评价,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采购设备的验证;3.3 项目工程部负责提供采购计划,配合实施设备的安装;3.4 分管领导负责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及决标报告的审批;3.5 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董事长负责采购合同的审批和签署。

4. 工作程序4.1 采购准备4.1.1 材料设备部根据项目工程部提供的《采购计划表》及时收集、熟悉需购设备的有关要求,了解设备的设计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

4.1.2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组织材料设备部、项目工程部等部门与设计单位就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的设备选型进行协商。

对于重大设备选型(如电梯、中央空调等),须将协商内容和结果等形成纪要报董事长阅知。

4.1.3 材料设备部根据协商结果及时组织收集国内外设备生产厂商的名录,了解其生产能力、产品品质、用户使用情况及信誉等,进行初步筛选,并作出评价。

4.2 招、投标4.2.1总工程师办公室根据项目的设计要求负责及时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或询价书。

招标文件或询价书应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或报价书中明确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特点、价格(注明报价所包括的项目)、售后服务以及承诺优惠折扣等。

招标文件或询价书应征求设计单位和项目工程部有关人员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审定。

4.2.2 材料设备部负责向设备生产厂商发出招标文件或询价书。

一般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厂商投标。

4.2.3 由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项目负责人、材料设备部和项目工程部有关人员对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供方评价表》。

具体执行《供方考察工作规程》。

4.2.4 材料设备部收到供应厂商的投标文件或报价书后,负责组织进行评标。

评标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工程部、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成本管理部及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4.2.5 根据评标结果,由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撰写《设备招投标决标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定最终供货厂商,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需报董事长审定。

《设备招投标决标报告》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a.投标单位考察情况对比分析b.投标单位投标书或报价书承诺的价格、服务等的对比分析c.投标单位综合评比分析d.建议最终供货厂商及成交价格e.其它相关资料4.2.6 经审定的最终供货厂商,材料设备部须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4.3 合同起草4.3.1材料设备部根据设计要求及供应厂商投标文件,负责起草设备采购合同文本。

4.3.2 设备采购合同内容应包括:a. 设备型号或规格、商标、生产厂家;b. 订购数量、设备单价及合同总价;c. 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期限;d. 付款方式;e. 供货时间;f. 交货地点、方式及违约责任;g. 验收标准与方式;h. 如包括安装,则应明确安装期限,双方配合职责及范围;i.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j. 售后服务承诺。

4.4 采购合同的评审4.4.1 采购合同的评审由分管领导主持,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工程部、材料设备部、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成本管理部及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和参加评审,形成评审会议纪要。

4.4.2 评审采购合同,以确定:a. 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已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b. 设备价格是否合适;c. 供货时间、安装时间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计划;d. 付款方式符合财务制度;e. 合同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4.5 合同签订4.5.1 材料设备部根据合同草案及合同评审纪要,负责与设备供方协商、洽谈取得一致后,拟定正式合同文本。

4.5.2 合同金额3~10 万元(不含10万元),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署,公司盖章后生效。

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签署,公司盖章后生效。

4.5.3 合同文本须送综合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各一份,以存档备查。

4.6 采购设备的验证当设备到货后,供货方需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由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设备验证工作,以检查是否符合供货合同的要求。

4.6 设备供方考核控制4.6.1 材料设备部负责组织对设备供方进行考核,并填写《供方考核表》。

4.6.2 对设备供方的考核一般在一次供货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产品或服务不合格,须提前进行考核,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并确定是否保留其合格供方资格。

4.7 材料设备部负责对设备方面的供方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内容包括《供方评价表》、《供方考核表》及其它反映该分承包方信誉、业绩、能力、质量的有关记录、文件。

档案由材料设备部负责保存。

5. 相关/支持性文件5.1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5.2 合格供方控制程序5.3 供方考察工作规程5.4 项目开发建设计划6. 质量记录6.1 质量文件审批单(GT/QR•01-04)6.2 采购计划表(GT/QR•12-01)6.3 供方评价表(GT/QR•13-01)6.4 供方考核表(GT/QR•13-02)6.5 供方考察报告(GT/QR•13-04)1.目的通过有效考察,为合格供方的选择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中选择供方前对施工、监理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考察,对新材料、新设备供应厂商的考察可参照此规程执行。

3. 职责3.1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3.2 施工、监理单位的考察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工程部配合。

3.3 材料及一般设备供方的考察由材料设备部组织实施,总工程师办公室和项目工程部配合。

3.4 重大设备、新材料、新设备的考察由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实施,材料设备部和项目工程部配合。

4. 工作程序4.1 考察准备4.1.1 考察前,由责任部门制定考察计划,确定考察内容。

4.1.2从投标报名单位中选择资质符合要求、项目班子组成合理、市场信誉较好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考察;选择生产能力强,质量稳定、售后服务完善的材料、设备供应厂商进行考察。

新材料、新设备供应厂商的考察由总工程师办公室根据需要确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