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管理,充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全面提升公司对外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未经批准,公司子公司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和子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2章对外捐赠原则第五条合法合规原则。
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无偿自愿原则。
公司进行捐赠的,应以自愿为原则,公司应当拒绝任何部门、机构、团体强行要求的各种捐赠。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七条量力而行原则。
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未来将因捐赠行为导致亏损的,不得对外捐赠。
第八条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3章对外捐赠范围第九条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包括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等)。
公司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4章对外捐赠类型及受益人第十条对外捐赠的类型:(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通过依法成立的非盈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对外捐赠行为,保障捐赠活动的合法性、自愿性、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对外捐赠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捐赠资金或物资的使用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在对外捐赠活动中的行为。
第二章捐赠原则第四条捐赠对象应为依法设立的公益慈善组织或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其他组织。
第五条捐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币、物资、技术、服务等,捐赠形式可以是现金捐赠、实物捐赠或其他形式的支持。
第六条捐赠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捐赠程序第七条捐赠建议由相关部门提出,并填写捐赠申请表,详细说明捐赠的目的、金额、对象、时间等。
第八条捐赠申请需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批。
大额捐赠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捐赠实施前,应与受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捐赠完成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捐赠款项的支付,行政部门负责捐赠物资的交付。
第十一条捐赠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应撰写捐赠报告,包括捐赠的实施情况、效果评估等内容,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捐赠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捐赠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捐赠活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对外公布捐赠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公示。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社会责任意识,提升企业公益形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企业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外捐赠行为规范,是公司进行对外捐赠的程序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捐赠相关活动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遵循“自愿原则、公开透明、合规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对外捐赠活动。
第五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由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负责监督。
第六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基本原则第八条公司进行对外捐赠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自愿原则。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基于自愿原则,不得违背受捐赠单位意愿。
(二)公开透明。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公开透明,对捐赠金额、对象和用途等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合规合理。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合理分配和使用公司资源。
(四)廉洁高效。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廉洁高效,不得追求名利或图谋不正当利益,确保捐赠行为具有真实性和效益性。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申请和审核程序第九条公司内部对外捐赠需经过以下程序:(一)申请。
申请单位向公司提交对外捐赠申请,附上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二)初审。
公司负责对捐赠申请进行初审,确保符合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审批。
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根据初审结果进行审批,确定是否同意对外捐赠。
(四)实施。
经审批批准后,公司将对外捐赠款项划拨至指定账户,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十条公司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应当严格保护捐赠款项安全,确保捐赠款项流向合法、安全。
第四章对外捐赠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捐赠的监督机制,对对外捐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管理,支持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财产赠送给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
第三条公司对外捐赠,既要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又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按程序审批或备案后支出。
捐赠的款项和物资要落实到位,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四条公司对外捐赠包括:向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受灾地区;向教科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的公益性捐赠;向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等。
第五条公司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应当为公司有权处置的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不具处置权的财产或者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六条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外,公司应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政府等非盈利机构开展对外捐赠活动。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实行预算管理。
财务部将对外捐赠纳入公司年度费用预算计划,经公司相关会议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公司当期亏损,或连续两年累计亏损时,原则上不得对外捐赠。
第九条公司对外捐赠总额控制在当年利润预算的0.1%以内。
第十条加强对外捐赠管理,注重捐赠效果。
第三章报批程序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捐赠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预算控制、分工负责、会议研究决定”管理模式。
其中:行政部具体负责公司捐赠工作,牵头制定和完善捐赠管理细则,负责对外捐赠项目的报备。
财务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捐赠预算,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捐赠支出的统计工作。
各部门如提议对外捐赠的,应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并书面阐明捐赠对象、捐赠理由及捐赠金额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公司权限内审批的捐赠由行政部研究决定。
第四章相关工作要求第十三条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用于公益性事业的捐赠支出,在一定限额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公司对外捐赠实物资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视同销售行为的,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原则第四条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基于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摊派。
2. 公益原则:捐赠活动应服务于公益事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3. 量力而行原则:捐赠活动应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4. 诚信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诚实守信,遵守承诺,不得虚假宣传。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范围和方式第五条公司对外捐赠的范围包括:1.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3.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第六条公司对外捐赠的方式包括:1. 现金捐赠;2. 实物捐赠;3. 技术支持;4. 其他有利于公益事业的方式。
第四章对外捐赠的决策与审批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如下:1. 提出捐赠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外捐赠申请,包括捐赠项目、金额、用途等。
2. 审查论证:由公司相关部门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查,论证捐赠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提交审批:将审查论证后的捐赠申请提交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审批。
4. 批准实施:经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捐赠活动。
第五章对外捐赠的监督与评估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对外捐赠活动的监督,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合理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对外捐赠活动进行评估,包括捐赠项目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等。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对外捐赠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捐赠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有效宣传和提升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合法财产赠予合法的受赠人,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包括现金捐赠及非现金资产捐赠。
第三条公司对外捐赠,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现金流量情况,合理确定捐赠支出规模。
盈利能力下降、负债水平偏高时,应当压缩对外捐赠规模;资不低债、经营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或拖欠职工工资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对外捐赠。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所属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虽不控股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对外捐赠行为。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本部建立XX部为经办部门、财务部为审核会签部门、纪检监察部与审计部为监督部门、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的对外捐赠组织管理体系。
各子公司建立XX部为经办部门、财务部为审核会签部门、纪检委员为监督部门、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时改为总经理办公会)为决策机构的对外捐赠组织管理体系。
第六条XX部在对外捐赠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一)提出公司本部对外捐赠方案;(二)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捐赠方案,代表公司本部进行对外捐赠活动;(三)指导子公司进行对外捐赠活动;(四)建立全公司对外捐赠台账。
第七条财务部在对外捐赠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捐赠方案进行审核会签;(二)办理捐赠财产的支付手续。
第八条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经办部门及其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可以依公司规定进行调查,可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捐赠事项的管理,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出于自愿,不得以捐赠为条件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给予便利。
2.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明确捐赠范围、类型、受益人等,确保权责清晰。
3. 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在自身财务状况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4. 诚信守法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范围和类型第四条公司对外捐赠范围包括:1. 公益性捐赠:支持教育、卫生、文化、环保等领域的公益事业。
2. 救济性捐赠:帮助受灾地区、贫困群体、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
3. 其他捐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的其他捐赠事项。
第五条公司对外捐赠类型包括:1. 现金捐赠:直接向受赠方提供现金。
2. 非现金资产捐赠: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无偿转让合法财产。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第六条公司对外捐赠决策程序如下:1. 提出捐赠方案: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捐赠方案,包括捐赠范围、类型、受益人、金额等。
2. 审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捐赠方案,经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捐赠协议。
3. 实施与监督:相关部门根据捐赠协议,组织实施捐赠,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捐赠行为的合规性。
第四章对外捐赠的审批权限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的审批权限如下:1. 捐赠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含)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 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3. 捐赠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由股东会审批。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一、总则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坚持回馈社会、支持公益事业的理念。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赞助等方面的行为,促进社会公信力的提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明确捐赠、赞助的范围、方式、管理制度等相关事宜。
二、捐赠的范围公司的捐赠范围涉及教育、文化、环保、扶贫、灾害救助等多个领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支持教育事业:通过资助优秀学生、学校建设、教育基金等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教育支持和机会。
2. 推动文化传承:资助艺术或文化活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项目,实现文化传承与发扬。
3. 环保事业:支持环境保护,提高公民环保意识。
4. 扶贫事业:通过捐赠资金、物资等方式,支持社会各地的扶贫工作。
5. 灾难救助事业:在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紧急情况下,通过资金、物资、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尽可能解决救助难题。
三、捐赠的方式和标准1. 捐赠方式:(1)现金捐助:公司可通过直接向受助单位或第三方公益组织捐赠一定数额的现金。
(2)实物捐助:公司可直接向受助单位或第三方公益组织捐赠特定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品牌产品、办公设备、奖学金、书籍等。
(3)赞助项目:公司可通过向受助单位或第三方公益组织提供特定的资金或产品,支持相关公益项目,通常需要对该项目进行审核并与受助方专门签订协议。
2. 捐赠标准:(1)现金捐助:一次性捐赠金额不低于5万元,如有特别情况,可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核通过。
(2)实物捐助:需要捐赠的物品或数量,可根据受助方的具体需求和捐赠预算进行商量和制定。
(3)赞助项目:赞助金额或资助方式可根据项目本身的要求和需求进行商议确定。
四、捐赠的程序1. 捐赠需提前报批:凡捐赠金额或实物价值等达到一定标准的,需提前报批。
一般情况下,需要将捐赠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展开讨论,如果董事会否决,公司则不参与该项捐赠。
2. 受助单位的审核:在进行捐赠前,需对受助单位进行审核,以保证捐赠款项用于公益项目,且符合公司的捐赠方向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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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 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和XX股份相关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行为。
第三条对外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
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 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四条 XX股份对外捐赠工作采取“统一管理,预算控制, 分级负责,逐笔报批”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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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股份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或公司,的对外捐赠管理。
第二
对外捐赠的原则章
第六条自愿无偿原则。
各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直接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七条权责清晰原则。
各公司经营者或者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正当的捐赠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个人捐赠。
第八条量力而行原则。
各公司对外捐赠应与本公司的财力状况相适应。
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或者大幅减少的,对外捐赠规模应当压缩,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 不得对外捐赠。
第九条诚实守信原则。
各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维
护公司形象。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受益人
第十条对外捐赠的类型包括,
2
1、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含奖学金,、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2、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3、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者需要捐助的个人。
其中,
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第十二条对公司内部职工、与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第
四章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十三条对外捐赠实行统一管理。
未经XX股份批准或在
3
本制度所规定授予的权限内,各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捐赠。
第十四条对外捐赠的预算管理。
1、各公司对外捐赠支出应纳入XX股份年度预算体系进行管理。
2、XX股份负责编制总部及其子公司年度对外捐赠预算, 并按照年度预算批准流程履行报批工作。
子公司的对外捐赠预算应在上报前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3、对因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事项超出预算规定范围需要紧急对外捐赠事项,一律应在报请XX股份批准后方可实施。
4、对外捐赠事项除预算总量控制外,单一方案均需集体决策,资金支出时按审批流程办理。
5、预算外的捐赠方案一律应按“先批预算后实施”的方式执行。
第十五条各公司应按照批准后的年度预算组织好各项对外捐赠方案的落实工作。
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同一性质、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年内不得重复发生。
第十六条对外捐赠方案由各公司经办部门提出,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捐赠财产交接程序。
4
第十七条各公司在发生捐赠支出时,应当按照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逐项审核,逐笔拨付。
第十八条 XX股份总部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100 万元,含,以下的,捐赠方案经董事长、总经理联签批准后实施,
2、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捐赠方案经总经理、董事长审议后,提请董常会审批,
3、捐赠行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按XX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XX股份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除按照本公司内部制度执行外,还应执行下列程序,
1、XX集团
,1,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100 万元,含,以下的,捐赠方案经总经理、董事长联签批准后实施,
,2,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100 万元至 500 万元,含,的, 捐赠方案经总经理、董事长审议后,提请中海集团常务董事会审批,
5
,3,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捐赠方案须报XX股份审批。
2、其他子公司
,1,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50 万元,含,以下的,捐赠方
、董事长联签批准后实施, 案经本公司总经理
,2,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50 万元至 200 万元,含,的, 捐赠方案由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3,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捐赠方案须报 XX股份审批。
3、对外捐赠事项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于当季末上报相关报表、说明及审批
流程等资料。
第二十条 XX股份总部各职能部门根据其职责分工参与捐赠事项的决策,其中,
1、XX股份办公厅作为对外捐赠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捐赠项目的审批、协调工作,组织年度预算的编报,
2、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对捐赠项目决策的组织工作, 统筹对外捐赠事项
的信息披露,
3、财务部牵头制订和完善捐赠管理办法,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财务管理及会
计核算工作,
4、企业文化部负责相关捐赠活动的对外宣传及系统内扶贫
6
审核工作。
第五章对外捐赠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各公司应做好对外捐赠的统计及宣传工作, 所发生的对外捐赠支出,原则上应统一冠名“XX。
” 第二十二
条各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完成后,经办部门应就捐赠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形成
书面报告,由对外捐赠工作的管理部门归档并建立备查账簿登记。
经办部门必须将相关批复、捐赠证明及捐赠执行的图文资料妥善存档备查,对
外捐赠事项管理列入公司审计内容。
第二十三条各公司应编制对外捐赠专项报告,对全年对外捐赠预算支出项
目、支出方案及支出规模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对本年度捐赠的实施情况及捐赠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专项报告应随下一年度预算草案报送XX股份。
第二十四条各公司在捐赠事项完成后,应重视对外捐赠项目实施效果的后续
跟踪,督促受益对象发挥捐赠资产的最大效
益。
第二十五条各公司发生的对外捐赠应当按照国家和XX 股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实际发生的对外捐赠支出,应当依据受赠方出具的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发票或
7
者捐赠财产交接清单。
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如实披露对外捐赠情况。
第二十六条各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的财务监督工作,定期组织审计部门、检查部门对本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未执行本办法规定而擅自进行捐赠的,应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在对外捐赠过程中存在营私舞弊、乱用职权、转移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依法处理。
则第六章附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八条子企业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XX股份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
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