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单位及管理人员刑事责任风险防控汇编
国有企业内控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

目录•国有企业内控管理概述•国有企业内控管理核心环节•国有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风险防范措施•案例分析与启示国有企业内控管理概述目标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定义内控管理是企业为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以及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通过制定、执行、监督、评价和改进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风险管理的过程。
内控管理的定义与目标01产权结构特殊性国有企业由国家持股,产权结构相对复杂,需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
02社会责任重要性国有企业承担较多社会责任,内控管理需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
03监管环境严格性国有企业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内控管理需满足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国有企业内控管理的特殊性风险防范提升管理水平内控管理有助于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的内控体系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投资。
通过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有效防范和应对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内控管理有助于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内控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国有企业内控管理核心环节风险识别01企业应全面识别自身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并对风险进行分类和归档。
02风险评估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应对风险进行量化或定性的评估,确定风险的大小、发生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03风险策略制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如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等。
风险管理与评估对企业的核心业务流程进行设计和优化,确保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和高效性,减少操作风险。
业务流程控制权限管理资产保护建立合理的权限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防止权力滥用和内部舞弊。
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及防控引言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创作者,我们要认识到廉洁风险的存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控这些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的几个重要点,并提供相应的防控措施。
廉洁风险点以下是国有企业常见的廉洁风险点:1.腐败行为的滋生:国有企业权力集中,管理者易受贿赂和利益诱惑,容易产生腐败行为。
2.任人唯亲现象:国有企业容易出现任人唯亲、推荐熟人等不公平现象,导致不合适的人员进入重要位置。
3.决策失误:国有企业决策过程中,由于利益输送等因素的干扰,决策可能偏离公司利益,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益不佳。
4.内部控制不力: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薄弱,容易产生财务舞弊和资产侵占等行为。
5.过度依赖关联交易:国有企业往往与关联企业有大量的交易,存在关联交易过度依赖的风险。
防控措施为了防控国有企业的廉洁风险,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措施:加强组织纪律1.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腐败行为。
2.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企业内部各环节的规范运作。
提高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1.建立人才选拔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选拔任用机制,注重人才的能力和素质,杜绝任人唯亲现象。
2.强化公平竞争意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竞争意识和公平观念。
加强决策过程的审查和监督1.风险评估与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避免被个人或集团利益所左右。
2.决策结果跟踪:建立决策结果的跟踪机制,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加强内部控制和反腐败机制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强化审计和风险管理。
2.建立严格的反腐败机制:建立反腐败的预防、查处和惩治机制,对腐败行为零容忍。
规范关联交易1.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和监督,避免关联交易过度依赖导致的风险。
2.提高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加强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

05
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介绍
案例一
某国有企业高管利用职务 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 谋取利益,导致企业遭受 重大损失。
案例二
某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挪用 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和投 资,给企业带来严重风险 。
案例三
某国有企业领导层集体决 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 失,涉及职务犯罪。
案例分析
01 02
案例一分析
该案例涉及受贿行为,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该高管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
企业形象受损
社会信任危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形象 和信誉,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会导致社会信任危机, 破坏社会稳定和和谐。
02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原因 分析
内部原因
01
02
03
监督机制不健全
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存 在漏洞,导致权力滥用和 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管理体制不完善
市场环境不规范
不规范的市场环境可能导致国有企业 参与不正当竞争,进而引发职务犯罪 。
社会原因
社会风气不良
社会上存在的不良风气,如拜金 主义、权力至上等,可能影响国 有企业员工的思想观念,引发职
务犯罪。
文化传统影响
一些消极的文化传统因素,如人情 关系、官本位思想等,也可能促使 国有企业员工进行职务犯罪。
特点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具有隐蔽性、复杂 性、长期性和严重性等特点,往往涉 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给国家利益和公 共利益带来巨大损失。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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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类
包括贪污公款、挪用公款、受 贿等行为,这类犯罪是国有企 业职务犯罪中最常见的类型。
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十项”措施

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十项”措施国有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类问题,但解决的问题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当问题无法解决或者发生既定事实的时候,往往会考验国有企业干部的担当和责任。
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我们常常会发现部分国有企业干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存在着依法依规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程序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事后推诿扯皮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能有效发挥。
有些问题的发生常常伴随着个人利益的考量,并未能有效发挥其对组织的积极作用或价值贡献。
下面笔者结合工作经验,就做好国有企业风险防控提出以下防范措施:(一)加强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和可研分析。
在建设项目初期,做好调查研究和可研分析,调查核实合作股东合作实力和资格,有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实施法律和财务尽职调查。
以防因合作股东无合作能力导致出资款无法追缴,导致项目烂尾损失。
(二)加强业务办理全过程管控。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及时向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报送是否存在合同倒签、合约履行不及时,业务发票开具不规范,业务办理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防范因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业务办理迟缓,合同义务履行不到位,未及时书面催告,诉讼时效过期,证据缺失,合同违约及擅自向合约方承认事实等问题发生。
(三)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资产管理。
建议企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公司会议纪要议定事项,及时委派公司管理人员,特别涉及到公司重大事项管理、财务管理、印章审批等关键事项的管理,应及时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范围、增资减资、股权转让、委派人员更换应及时履行变更程序,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财政局或国资委报批手续。
防范因未委派管理人员导致项目监督不到位,致使建设管理失控、职务犯罪、越权代表等行为发生。
加强资产管理,有效利用现有资产,充分盘活资产,及时处置闲置资产,防范造成资产贬值损失。
(四)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在手续办理、结算审核、签证变更、隐蔽工程、计量取费标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付款进度和安全责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防范未经授权签署结算文件、取费标准不一致、未批先建等行为导致纠纷的发生。
9篇汇编关于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交流研讨发言提纲

9篇汇编关于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交流研讨发言提纲交流发言稿第1篇——严守条例,担当国企管理之责“国有经济乃国家之基,国企管理系发展之要。
''在国有企业的发展进程中,《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如同一座灯塔,为管理人员指明了行为的方向和准则。
条例的出台,是对国有企业管理的有力规范和约束。
它明确了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为国企管理人员划定了清晰的红线。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只有在明确的规则框架内行事,企业才能有序运转,实现可持续发展。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日常管理中,一些看似细微的违规行为,如在费用报销上的一点虚报,在业务决策中的一点偏袒,都可能是违规违纪的开端。
若不加以警惕和纠正,这些“小恶”可能逐渐累积,最终演变成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君子慎独”,作为国企管理人员,即使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条例。
因为我们的每一个决策、每一次行动,都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企业的发展。
例如,在物资采购中,要坚守公正公平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在人事任免上,要任人唯贤,避免任人唯亲。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企业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监督作用,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同时,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让每一位管理人员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学习和贯彻条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努力。
我们要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发言材料第2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无疑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树立了一面廉洁自律的明镜,其精神内核与中华传统文化中“廉洁奉公'’的成语文化紧密相连,共同构筑了国企管理人员的道德高地。
“两袖清风”,这一成语形象地描绘了为官清廉、不贪不腐的形象。
国有企业单位及管理人员刑事责任风险防控

国有企业单位及管理人员刑事责任风险防控随着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风险防控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
国有企业是国家行为的延伸,其管理人员肩负着巨大的责任,所以防控刑事责任风险是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首先,国有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企业运营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增加他们对法律的认知度和遵守法律的意识。
此外,国有企业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监管,避免出现财务违规行为。
其次,国有企业单位应加强对管理人员的选拔和教育,确保他们具备专业素质和道德操守。
选拔合适的管理人员是降低刑事责任风险的一个关键点。
国有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机制,通过考核、面试等方式选拔具备专业知识、经验丰富且具有高道德操守的管理人员。
并且,国有企业单位应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使其能够及时识别和应对潜在的刑事责任风险。
第三,国有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和管理人员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同时,为举报者提供保护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并对举报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腐败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发生,降低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风险。
最后,国有企业单位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及时报告和配合司法机关对于违法犯罪活动的调查。
只有与司法机关形成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协作机制,才能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的刑事责任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
总之,国有企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风险防控是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选拔和教育,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为了降低刑事责任风险,保护国有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国企关键环节、重点岗位213个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一、两级班子廉洁风险与防控措施(1)公司领导班子廉洁风险与防控措施民主科学决策廉洁风险点1.未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不按要求参加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3.不认真执行党委决议和班子决策;4.紧急情况下,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
主要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政治纪律廉洁风险点1.在公开场合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发表反对意见,传播政治谣言;2.未按党章规定,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党组织生活、专题学习等;3.不服从组织决定,对于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汇报,对组织交办的任务推诿拖延。
主要防控措施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认真贯彻上级及公司的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等,不断提升政治素养。
组织纪律廉洁风险点1.大局意识不强,破坏班子团结;2.在公司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3.越权行事、无组织无纪律;4.不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5.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6.未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
主要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不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班子成员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协作;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3.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考察、选拔干部。
群众纪律廉洁风险点1.职工监督渠道不畅通;2.不落实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保护规定;3.不正确处理符合政策的职工诉求;4.在职工利益分配等事项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主要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工作意见、批评意见,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廉洁纪律廉洁风险点1.以权谋私,插手生产经营活动;2.利用职权影响、职务之便,为个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3.违反规定进行职务消费、相互宴请;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风险分级防控管理制度汇编

风险分级防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以下简称风险防控)是指在危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前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第三条风险防控实行分级三级管控,即公司、班组、岗位三级风险防控重点,落实各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管理,分级防控。
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责任划分为各个管理层级。
各级按照专业领域和业务流程,评估确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点,落实防控责任。
(二)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职责落实到管理人员、生产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岗位,做到管理工作必须管理风险。
(3)过程控制和分步实施。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贯穿于设计、施工、生产、运营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措施逐步落实。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管理,驻外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总经理是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组织梳理各管理层、职能部门、管理层之间的职能接口链接,明确生产安全风险防范。
控制任务并提供资源保证。
第七条保安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三)组织开展各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确定公司层面防控的重点安全生产风险,制定并实施风险防控措施。
(四)组织运行维护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信息报告工作。
第八条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和监督本辖区和业务区域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
第九条公司(一)负责组建风险管理小组,组织开展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与控制。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确定本单位重点防控的安全生产风险,制定并实施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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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单位犯罪:依法设立的各类公司、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组织单位 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 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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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体 犯罪客体
• 3、犯罪构成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
故意 过失
7
主刑 • 4、刑罚
附加刑
①死刑 ②无期徒刑 ③有期徒刑 ④拘役 ⑤管制 ①没收财产 ②剥夺政治权利 ③罚金
8
• 5、非刑罚处罚措施:免予刑事处罚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转行政处理)
• 6、判处刑罚并处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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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企业单位与管理人员十类 常见刑事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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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5.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6.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发票罪 17. 非法出售发票罪
14
( 三)经营管理类风险 1. 虚报注册资本罪 2.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3. 妨害清算罪 4. 虚假破产罪 5.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6. 虚假广告罪 7. 非法经营罪 8. 串通投标罪 9. 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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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证券类风险
1.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2.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3.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4.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5.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6.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
息罪
7.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 (一)受贿行贿类风险 1.受贿罪 2.行贿罪 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5. 单位受贿罪 6. 对单位行贿罪
10
7. 单位行贿罪 8.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8.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9.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20
( 六)金融诈骗类风险 1. 集资诈骗罪 2. 贷款诈骗罪 3. 票据诈骗罪 4. 金融凭证诈骗罪 5. 信用证诈骗罪 6. 信用卡诈骗罪 7. 有价证券诈骗罪 8. 保险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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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
票证罪
10.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1.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
业债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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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知识产权类风险
1. 假冒注册商标罪
2.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管理人员面临的最大危险—— 法律风险
• 法律风险
行政法律风险 民事法律风险 刑事法律风险
2
法犯罪 责任风险
遭受犯罪侵犯 受害风险
• 刑事责任风险主体
国有企业单位 国有企业领导 国有企业主管人员 国有企业直接责任人员
3
• 国有企业单位或其管理人员因
触犯刑法涉嫌犯罪而被国家有关机 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或因构成犯罪 而被起诉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是 顶级法律风险。
4
• 1、犯罪: ( 1)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 2)触犯刑事法律规范; ( 3)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 其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
15
10.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1. 强迫交易罪
12. 职务侵占罪
13. 挪用资金罪
14. 高利转贷罪
15.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6.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
财产罪
17.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6
( 四)生产销售类风险 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 生产、销售假药罪 3. 生产、销售劣药罪 4.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5.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6.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7.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11
• (二)财税发票类风险 1.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 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2.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3. 逃汇罪 4. 骗购外汇罪 5. 洗钱罪 6. 逃税罪 7. 抗税罪 8. 逃避追缴欠税罪
12
9. 骗取出口退税罪 10.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 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1.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 12.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3.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 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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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
种子罪
9.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
品罪
10. 重大责任事故罪
11.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12.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3.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14. 危险物品肇事罪
18
15.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6.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17. 消防责任事故罪 18.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19. 强迫职工劳动罪 20.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国有企业单位及管理人员 刑事责任风险防控
德衡律师集团 栾少湖
2010 年2月·青岛供电公司
• 一、基本观点与基本概念
•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危险无处不在,危险无时不有。 • 但是,危险可防可避,因此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不知危险所在与毫无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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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国国有企业单位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