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三大步骤
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的几个问题

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的几个问题摘要:在外观设计相似性侵权判定问题上,学界争议颇多,本文试图通过对外观设计的判断主体、判断方法方面热点问题的探讨,来解决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的实务问题。
关键词:隔离对比;判断主体;外观设计;相似性外观设计又被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
在现代社会,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已经成为产品整体质量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因此,外观设计常常成为无良商人“搭便车”等仿冒侵权的对象。
由于外观设计不同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因此,侵权判断的方法也有所不同。
本文试图对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的几个问题做浅显的探索。
一、判定侵权的视界主体外观设计的相似性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本文所指的视界主体,是指外观设计相似性判断的判断主体,即从谁的角度来观察、判断相似性。
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以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简称一般消费者)是否容易混淆为判断标准。
也就是说,将一般消费者作为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和相近似的判断主体。
”审查指南中的一般消费者是一种“假想的人”,具有下列特点:第一,具备一般消费者具有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
第二,除了产品要素之外的因素的影响在审查时不考虑。
第三,对于易见到的部分加以一般的注意力。
在审查和侵权判定中,对于“一般消费者”这一判断主体概念上存在很大争议。
一种具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判定侵权物品与外观设计专利“相似性”的视界,应当是市场上的一般消费者的眼光,如果以他们的眼光,侵权物品和外观与专利设计表示的物品容易混淆,那就构成相似。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一般消费者首先指一个消费群体,不同的消费、使用群体往往对不同领域产品的外观设计有着不同的认识和视觉印象。
不是所有种类的外观设计产品都是以同一个群体作为判断主体。
另外,该消费群体是一个有一定水平的群体,往往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
对于判定视界主体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一)是否一定要给出“一般消费者”这一类的概念设定一般消费者这一判断主体概念的目的,应当是使外观设计的审查和无效判定以及法院的相关诉讼具有可操作性,其结果具有稳定性,不因产品不同、审查员或法官的不同而大相径庭。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及案例分享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及案例分享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及案例分享导言:外观设计是产品设计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仅关乎产品的美观与功能,更涉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法律保护。
在如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案例分享等方面展开,并从个人看法出发,对该领域进行一定的探讨与理解。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1. 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要求主要包括摘要、主要图和附图。
其中,主要图是最重要的部分,它清晰地展示了该外观设计的特征,对于后续的侵权判定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2. 相似性比较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相似性的比较是一个重要的步骤。
相似性一般包括两个方面,即外观的整体外观相似性和外观的细部外观相似性。
当两者相似度较高时,就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3. 教授技术意见书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法官常会聘请技术专家撰写教授技术意见书,对侵权行为进行评估。
该意见书的撰写会综合考虑外观的相似性、市场影响等因素,对案件的判定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例分享1. 苹果公司与三星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在全球范围内,苹果公司与三星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引起了广泛关注。
其中,涉及到的专利主要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案件中,苹果公司指控三星公司的智能手机外观和图标设计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
经过长期的审理和调查,最终法院判定三星公司侵犯了苹果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并判决三星赔偿苹果巨额赔偿金。
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并对其他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
2. 美的集团与格力电器之间的专利争议美的集团与格力电器之间的专利争议也是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例。
在该案中,美的集团指控格力电器的空调外观设计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
法院对案件进行了仔细调查与评估,最终判定格力电器的产品侵犯了美的集团的外观设计专利,判决格力支付赔偿金。
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需要严格的比较和分析,以确保侵权行为的合理判定。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标准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标准
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具体体现为外观设计申请书中的主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等,必要时还有剖视图、剖面图、状态参考图,尤其是图中富有美感的要素。
2.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与专利产品相同或实质相似。
这里涉及到一个“普通消费者”的概念,普通消费者是指相关领域中具有一般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的消费者。
在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时,需要以普通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为标准,对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
3.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在进行侵权判定时需要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则不能判定为侵权。
4.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属于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且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了与专利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则可以判定为侵权。
5. 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如果被控侵权人明知或应知其制造、销售、进口的被控侵权产品是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仍然进行制造、销售、进口的行为,则可以判定被控侵权人存在主观过错,构成侵权。
综上所述,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判断。
在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外观专利侵权认定原则

外观专利侵权认定原则
1. 相似性原则,外观专利侵权认定首先要考虑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是否与专利权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相似。
相似性的判断通常包括整体外观、形状、图案、颜色等因素的比对,以及对普通消费者的整体视觉印象进行综合评估。
2. 一般观察者原则,在一些国家,外观专利侵权认定还会参考一般观察者原则,即以普通消费者或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的视角来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专利权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相似,这有助于客观评估外观相似性。
3. 先审查后比对原则,在侵权认定过程中,通常会先对专利权要求进行审查,确定其保护范围,然后再将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要求进行比对。
这一原则有助于确保对专利权的保护,并在判断侵权时提供清晰的标准。
4. 整体比对原则,在判断外观专利侵权时,通常会采用整体比对原则,即综合考虑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要求的外观设计在整体上的相似性,而不是局部相似性,以避免过于细微的差异导致的不必要纠纷。
5. 自由创作原则,外观设计专利并不会对一般的外观造型和设计要求进行保护,因此在侵权认定中需要考虑到自由创作原则,即对于那些属于常规设计、无法归因于特定设计者的外观元素,不应认定为侵权。
总的来说,外观专利侵权认定原则是在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兼顾到市场竞争和创新的需要,因此需要在具体案件中综合运用以上原则,进行全面、客观的判断。
专利侵权的认定,外观专利侵权判定

专利侵权的认定,外观专利侵权判定1、外观设计产品专利侵权的判断重点是围绕产品形状、图案、色彩及结合进行相同相似性比较判断。
2、专利法第59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为准。
3、外观专利侵权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侵权时,就图片和照片的说明也可以用来解释是否构成侵权。
4、外观专利侵权判断的基本方法,是以普通消费者地位,以一般注意力观察,判断争议产品与外观设计保护产品是否相同或相类似产品,是否与权利人获得保护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
5、简单归纳为:构成侵权的几种情形是:产品相同外观设计相同。
产品相同,外观设计相近似。
产品属于同类产品,外观设计相同,产品属于同类产品,外观设计相近似。
6、外观专利侵权判定的一般顺序是:形状、图案和色彩,形状不同,不侵权。
形状相同或相类似图案不同也不构成侵权。
对于公知形状和图案的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色彩构成侵权。
7、对于两种以上要素结合的设计,必须两种以上要素完全相同时,才能判断为相同的设计。
8、审判人员在判断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相同、相近似时,应以产品的外观作为被判断的客体,通过视觉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进行观察。
观察时应以产品易见部位的异同作为判断的依据。
9、对被控产品的外观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外观是否相同、相近似,不应仅从一件设计的局部出发,或把一件设计的各个部分分割开来,而应从其整体出发,从一件设计的整体或其主要构成上来比较判断二者是否相同、相近似。
10、形状、图案是外观设计的基础,色彩是附着在形状、图案之上的,疫有形状、图案,单纯的色彩不能成国外观设计。
11、判断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相近似是一项技术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判断过程中既要掌握运用好各项原则,又要掌握运用好各种方法,唯有这样,才能使判断结论客观、公正和合理。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
在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标准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专利要求的细节必须与其他产品的形状、外观相吻合,被指控的侵权产品必须和被保护的产品实质上相同。
第二,要求衡量被指控的侵权是否“显著”,需要认识到,任何产品都存在细微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存在却不会被认为是侵权行为,而具有相似性并且基本相同的外观设计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第三,认定市场,即被指控的侵权产品出现在哪个市场,是否与被保护的产品是否出现在同一市场,是认定具体的外观设计侵权的重要依据。
第四,识别真伪,一是要了解受害者被侵犯的专利是否被正常注册和发布,二是识别涉嫌侵权的产品的是否是合法的。
最后,在司法认定中应尽量了解专利受害人的商业秘密,并考虑商业机密的合理利用,以尽可能地得出正确的判定结果。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抗辩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抗辩
1、已有技术抗辩。
前面已经作了分析,外观设计的相同或者相近似,是以普通消费者从整体上比较两个产品是否容易混淆为基准的。
但是,外观设计的创作素材资源毕竟是比较有限,随着社会发展和产品的日益丰富,更多产品的外观设计只能是对已有技术上的局部改进,完全独创的外观设计正在减少。
所以很多设计者往往会不自觉地将属于公用领域的已有技术的产品的外观纳入专利权的范围,所以,应将比较的重点放在非已有技术的创新点上。
作为被控侵权的外观设计,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属于自由公知技术,其产品的使用、生产者就有权利自由使用已有技术,不构成对专利外观设计的侵犯。
2、产品功能抗辩。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装鉓,但专利产品往往包含有功能性的部分。
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看不见的部件、内部构造,由产品的技术功能决定的外观特征以及不起美感作用的非装鉓性内容,不是产品的外观设计,不能作为认定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要素,如自行车的支架的“三角结构”及车轮的“圆形结构”。
因此,在认定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时,首先在外观设计中应剔除功能性部分,再进行相同或者相近似性分析,如果分析结果表明被控侵权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不存在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情况,则侵权不成立。
《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

《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一、概述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法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它主要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造型设计,而非产品的功能或者结构。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于企业的竞争优势至关重要。
《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
在本文中,将对《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进行深入探讨。
二、侵权认定的条件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侵权行为是针对已经取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2. 侵权行为是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3. 侵权行为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进行的;4. 侵权行为是在公开、使用、许诺使用或者进行实质准备等侵权行为中的一种。
三、判定标准《专利法》规定有关外观设计专利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1. 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进行界定,以确定侵权行为是否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2. 对侵权行为进行实质性比对,判断其是否与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一致;3. 对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进行鉴定,判断其是否适用于侵权认定的条件。
四、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来进一步说明《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某企业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认为另一企业的产品涉嫌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
在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依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对被告产品进行了形状、纹样、颜色等方面的比对,最终认定被告产品构成了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行为。
五、个人观点和建议就个人观点而言,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要注重专利的布局和申请工作,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也建议加强对《专利法》相关规定的学习和理解,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六、总结《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从法律层面确保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外观设计的创新成果。
企业和个人在利用外观设计专利的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自身的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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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三大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
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判断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外观设计相同是指构成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和颜色及其组合完全一致;外观设计相似是指使用该外观设计有可能引起混淆,使人们误认为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是专利产品。
这一判断通常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根据对比结果确定是构成相同侵权、等同侵权还是不侵权。
要判断专利侵权,其实是相当复杂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