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师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试行)

医师标准化培训学员管理制度〔试行〕一、为保证医师标准化培训的质量和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保证参加培训学员在我院的培训基地完成标准化培训,到达能够独立从事住院医师/全科医生临床工作的根本要求,依据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细那么和规定制定。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我院培训基地进行标准化培训的学员。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享有以下权利:1。
按照培训细那么的要求参加标准化培训,得到日常带教老师及师从导师的指导,完成所规定的培训方案和内容。
2。
享受天津市住院医师/全科医生标准化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各项待遇。
3。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特殊人群的法定休假日。
4。
培训期间,在日常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四、学员在培训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培训基地对整个培训过程的管理。
2。
树立敬业精神和爱岗观念,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效劳。
3。
严格执行培训所在基地医院的各项诊疗常规,及时请教带教导师,积极防范医疗过失和事故,防止医患纠纷。
4。
尊敬师长、虚心求教、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培训基地的各项医疗、培训及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执业能力。
5。
按照培训细那么完成培训方案,包括科室轮转和出科考试、年度考核、阶段考核、师承考核和结业考核等。
6。
每日认真如实填写〔网络〕培训登记手册,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加出科和阶段统考资格。
7。
按时认真完成培训细那么及医院要求的培训内容,包括规培周记、理论培训等。
8。
按时认真完成跟师学习期间临床医案、跟师笔记、总结论文的书写及1部以上中医典籍、经典著作的学习。
9。
保证临床实践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外,全年各类休假累计不超过4周,休假要经过基地同意并服从培训基地工作安排。
10。
参加公共必修课的学习和考试,并在规定年限完成培训,通过天津市统一的结业考试,取得?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合格证书?。
2.9XX医院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行政管理制度

XX医院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行政管理制度一、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规培医师在医院轮转培训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教科负责具体工作。
二、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简称规培办)负责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计划、相关制度、组织培训、全程管理等。
科教科协助规培办做好院级、各专业科室及社区服务中心的相关培训,负责执业管理;人事科负责人事管理,与医院签订协议、人事档案管理等;经营管理部负责专项经费管理、审批、发放,相关经费发放;院办公室负责车辆接送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网络管理;总务科负责后勤保障、住宿管理;设备科负责所需物资、培训设施、模拟器材配置等;保卫科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各专业科室负责培训轮转的各项工作。
三、助理全科学员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轮转学习,不得单独进行技术操作。
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
不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
如有违反者,医院将责其离岗教育及处罚,离岗期间扣发补贴及相关待遇。
四、规培办每两月组织一次集中活动,进行上课、专题培训、会议等,全体培训医师不得请假。
五、助理全科学员按计划轮转科室,各科室根据轮转表严格核对,接收规培医师到科室培训,不得自行调换轮转科室,否则不予认定。
六、助理全科医师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科室轮转;成绩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者,到下一轮转科室补考,直至合格。
七、请病、事假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规培医师请假1天,由带教医师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助理全科学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轮转科室主任同意并签字,报医院规培办;3天以上须经医院规培办负责人批准。
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在轮转结束时补齐轮转。
八、规培医师在培训期间,按时完成规培手册,按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带教医师每天检查,规培办抽查,如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填写各项内容者,予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并按不合格处理(重新轮转培训)。
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医师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师培训工作,提高医师队伍素质,逐步建立健全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机构1. 医师培训机构一般是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
培训机构应具有完善的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医师培训的需要。
2. 医师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培训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管医师培训工作。
三、培训对象1. 培训对象为相关专业的在职医师、实习生和进修医师等。
医师培训应当遵循“需求导向、质量为本、有效管理、终身学习”的原则,保证培训对象能够获得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2. 医师培训应当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安排培训时间和评估培训效果。
四、培训内容1. 医师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临床技能和医德医风等方面。
培训内容应当与医师的职业要求和工作实际相结合,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医师培训内容应当根据医师的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确保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医师。
五、培训管理1. 医师培训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全程监督、综合评价的原则。
建立健全医师培训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明确各项职责和权限。
2. 医师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医师培训的需要确定培训计划和年度预算,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医师培训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培训对象进行档案管理,并根据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4. 医师培训管理应当加强对培训师资力量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培训师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六、培训评估1. 医师培训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体系,对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和实践能力进行评估和考核。
评估内容包括理论考试、临床考核、案例分析和病例讨论等。
2. 培训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专家对医师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
七、培训激励1. 对积极参与医师培训和表现突出的医师,应当给予奖励和激励,鼓励医师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人民医院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为保障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任务,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科医生来院培训,必须经过上岗前教育、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方能进入科室轮转培训。
科教科负责建立学员档案(含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证件复印件)。
二、全科医生须在规定时段内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参加培训。
培训过程中应认真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轮转培训计划,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不擅自调整轮转科室和班次。
三、全科医生在临床工作中须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带教老师或上级医生的指导。
四、全科医师培训期间应认真完成指导老师指定的工作任务,并认真填写《全科医生培训登记手册》,如发现不填写或填写不完整者,按培训考核不合格处理。
五、全科医生的考勤由轮转所在科室负责,请病假、事假超过两周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不能出科(上级相关文件有具体规定者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六、全科医生每轮转科室结束前一周内,须进行出科考试,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个科室轮转。
考试试卷交科教科留存。
七、全科医生在培训期间应按规定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培
训等。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培训相关规定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或发生差错事故者,视情节反馈组织培训部门,并做出相应处理直至退回。
九、培训结束后,按规定将《全科医生培训登记手册》交由科教科统一上报,经审核合格后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5.09•【文号】国中医药发[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6〕36号)等文件的精神,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卫生部组织制定了《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试行)》。
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与培训考核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是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师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培训制度,扎扎实实地推进这项工作。
具体实施情况请及时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附件:1.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2.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试行)二○○七年五月九日附件1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特色优势,规范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以下简称“岗位培训”),提高城市社区中医药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制定本办法。
学员管理制度

学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员的权益,提高培训效果,规范培训秩序,促进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份学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规范本培训机构学员管理,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在籍学员。
1.3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学员入学2.1 学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了解培训课程、费用、上课时间等信息,并确认符合报名条件。
2.2 学员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
2.3 培训机构对学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员方可入学。
2.4 学员入学后,应遵守本培训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三、学员学习3.1 学员应按照培训课程安排,准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3.2 学员应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干扰他人学习。
3.3 学员应积极参加课堂讨论,提问和回答问题,提高学习效果。
3.4 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四、学员考核4.1 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实践操作、作品展示等。
4.2 学员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合格学员可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4.3 学员考核不合格,可以参加补考。
补考不合格,则需重新参加培训。
五、学员请假与退学5.1 学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和时间。
5.2 学员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课程总时数的1/3,则视为自动退学。
5.3 学员如因个人原因需退学,应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学员权益保障6.1 培训机构应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更改培训课程、时间和地点。
6.2 培训机构应保证培训质量,不得聘用无资质的教师授课。
6.3 培训机构应建立投诉机制,及时处理学员的投诉和建议。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培训机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释。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及保障措施为加强中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大专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之后,在经过认定的培训基地中,接受系统、规范的全科医学培训,成为能承担基层全科诊疗工作的医师。
二、培训对象:从事城市社区、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三、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概念和社区、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特点,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开展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达到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执业的基本要求。
四、培训时间和方式培训时间:根据上级卫生部门安排决定每批次人员培训时间。
培训方式:1、结合我院及受培训地区人员的实际情况,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
2、教学方法采用理论授课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实践技能的培训,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五、培训内容及要求1、培训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包含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全科医学概论、医学心理学与精神卫生、预防医学、中医养生保健学、中医康复学、社区基本诊查技能中医适宜技术应用、临床常见病证及处理等。
六、培训管理(一)医院根据下达的培训学员数和轮转计划,具体安排每位培训学员的轮转时间,做好轮训带教的安排实施工作。
(二)带教老师由医院统一选拔。
带教医师负责具体指导培训期间住院医师的医德医风培养、医疗文书书写、临床医疗实践、“三基”培训、劳动纪律及各项相关的学术活动。
带教医师应关注培训医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注重培养培训医师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培训对象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细则的要求,接受公共科目、临床实践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等培训。
医院规培学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规培学员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招收条件1. 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医学事业,有志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3. 身体健康,具备从事临床工作的基本条件。
4. 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三、培训内容及要求1. 培训内容: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
2. 培训要求:(1)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相应学分。
(2)参与临床实践,掌握临床诊疗技术。
(3)参加临床教学活动,提高临床教学能力。
(4)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四、培训时间及考核1. 培训时间:原则上为3年,具体时间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和培训要求进行调整。
2. 考核:(1)定期进行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继续参加培训。
(2)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具备独立开展临床工作的能力。
(3)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管理及保障1. 管理机构: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
2. 培训基地:各科室设立规培学员管理小组,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
3. 保障措施:(1)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学员权益。
(2)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培训经费和设备支持。
(3)为学员提供职业发展指导,协助学员晋升。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或工作纪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严重医疗缺陷或医疗差错事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中途退学或擅自离岗等行为,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规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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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一)全科医师培训学员在培训基地期间,接受全科医师转
岗培训办公室及所在科室的领导和管理,应自觉遵守培训基
地的规定。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应自觉做到不迟到、早退。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提前半小时上班,对主管病人进
行巡视并做好查房前的准备工作。
(四)学员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完成指导教师指定的工作任
务,在工作上直接接受带教教师或科室上级医生的指导。
(五)培训学员在指导老师、上级医生和护士长的指导下,
参加临床医疗和门急诊工作。
(六)培训学员患病可凭病情证明书请假,有特殊情况需请
假的参照在职职工请假审批。学员请假1天,由带教老师批
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学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全科医师
转岗培训办公室主任同意并签字,报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天以上须经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请假期满须
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七)建立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学籍档案,严格考勤,对
于不按时参加培训的学员记录在册,无故不参加培训超过10
天者上报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