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县10年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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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死亡影响因素与干预措施分析

孕产妇死亡影响因素与干预措施分析

孕产妇死亡影响因素与干预措施分析【摘要】目的:探讨孕产妇死亡影响因素与干预措施分析。

方法:回顾2000年1月—2010年12月收集了医疗机构上报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以及妇幼卫生年报资料。

对象为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包括计划外),使用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制定的统一表格以及经过培训的监测人员,按程序及时报告孕产妇死亡及同期活产数。

由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的工作人员对上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无漏报、错报等问题。

由卫生局组织评审专家对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分析。

结果:根据孕产妇死亡率、死亡孕产妇的基本情况、死亡孕产妇的文化程度、经济收入水平、死亡原因、死亡孕产妇胎次、以及死亡孕产妇接受产前保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探讨孕产妇死亡影响因素,制定干预措施。

结论:宣传孕产妇在孕产期进行保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社会、家庭以及个人都关注、参与孕产期保健,促使孕妇自觉地接受产前检查以及自我监护,预防和治疗妊娠的并发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率;干预措施;影响因素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社会经济、医疗卫生以及妇幼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1]。

孕产妇死亡是指妇女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内不论妊娠时间以及受孕部位,还是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原因导致的死亡者,不包括意外或者偶然原因而导致孕产妇的死亡[2]。

本文通过对2000年1月—2010年12月孕产妇的死亡资料进行分析,探讨响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制定干预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1 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回顾2000年1月—2010年12月收集了医疗机构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以及妇幼卫生年报资料。

对象为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包括计划外),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内不论妊娠时间以及受孕部位,还是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原因导致的死亡者,不包括意外或者偶然原因而导致孕产妇的死亡。

使用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制定的统一表格以及经过培训的监测人员,按程序及时报告孕产妇死亡及同期活产数[3]。

孕产妇死亡常见原因及防治

孕产妇死亡常见原因及防治

孕产妇死亡的常见原因及防治遵义红花岗益民医院-马金荣吴瑶2021年8月26日产后出血、产褥感染、妊娠合并心脏病、严重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孕产妇死亡的四大原因,另外还有羊水栓塞、难产、子宫破裂、深静脉血栓栓塞、不平安的人工流产、妊娠期间的疟疾、贫血和艾滋病毒/艾滋病等疾病等均可导致孕产妇死亡。

预防孕产妇死亡必须从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三个阶段进行。

妊娠期应加强孕期系统管理,合理膳食,及时、定期筛查高危因素,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对高危孕妇定时追访,及时治疗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及时转诊,适时终止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及高危孕妇的妊娠期限;加强孕期保健宣传,提高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及早确定妊娠及妊娠部位,并定期做好孕期保健。

分娩时应严密观察产程,及时发现异常并给予适时正确的处理,针对不同个案进行具体处理,对高危孕妇要求具有助产经验丰富的主治医师亲自处理,接生人员至少是两人;科学测量产后2小时内的出血量,密切观察产后子宫收缩、阴道流血情况及生命体征变化,及时发现产后出血、查找原因并给予正确的处理,适时行子宫切除术;严格催产素应用指征,禁止乱用催产素、米索等药物无指征引产;严格控制剖宫产手术指征,注重解剖关系,严格无菌操作,加强术后护理。

注重产后访视,及时发现产褥感染及治疗,降低产褥期发病率。

对于意外妊娠的终止要求是严格无菌操作,严禁暴力操作,并注意观察术后出血量,严防术后残留及感染。

杜绝个体非科学接生,实行住院分娩等均是防止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手段。

一、产后出血〔院内出血﹥500 ml即启动应急预案〕产后出血是指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失血量超过500ml,剖宫产时超过1000ml,居我国产妇死亡原因首位。

病因:1、子宫收缩乏力:最常见原因,主要由于羊水过多、巨大儿、子宫肌瘤、多胎妊娠和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贫血、精神过度紧张、产程过长;2、胎盘因素:胎盘滞留、胎盘植入、胎盘局部残留;3、软产道裂伤;4、凝血功能障碍。

基层孕产妇死亡工作总结

基层孕产妇死亡工作总结

基层孕产妇死亡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基层孕产妇死亡率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尽管政府采取了
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基层孕产妇的健康状况,但死亡率仍然居高不下。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基层孕产妇死亡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首先,我们发现基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包括医疗条件不足、医疗设施和人
员不足、孕产妇自身健康状况不佳等。

在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由于医疗资源匮乏,很多孕产妇无法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导致了许多不必要的死亡。

此外,一些孕产妇本身就存在一些潜在的健康问题,但却没有得到及时的关注和治疗,也是导致死亡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其次,我们发现在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参差不齐,
很多医生和护士缺乏应对急救情况的能力,这也是造成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

此外,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和设备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无法满足孕产妇的医疗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
构的投入,提高医疗设施和设备的水平,增加医疗资源,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

其次,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宣教工作,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死亡。

最后,建立健全的孕产妇保健体系,加强对孕产妇的定期体检和健康管理,及时发现和治疗潜在的健康问题。

总的来说,基层孕产妇死亡工作的总结和分析对我们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提
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希望能够通过我们的努力,降低基层孕产妇的死亡率,为孕产妇的健康和幸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孕产妇死亡监测年度总结(3篇)

孕产妇死亡监测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卫生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为了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

现将本年度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总结如下:二、监测工作概况1. 监测范围:本年度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覆盖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2. 监测方法:采用医院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妇幼保健机构汇总的方法进行监测。

3.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孕产妇死亡原因、孕产妇死亡时间、孕产妇年龄、孕产次、死因诊断等信息。

4. 监测时间:本年度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三、监测结果分析1. 孕产妇死亡率:本年度孕产妇死亡率为XX‰,较上年度下降XX‰,取得了显著成效。

2. 死亡原因分析:本年度孕产妇死亡原因主要包括妊娠合并症、产程异常、感染、产后出血等。

其中,妊娠合并症和产程异常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

3. 地域分布:孕产妇死亡率在地域上存在一定差异,西部地区孕产妇死亡率高于东部地区。

4. 孕产妇年龄:本年度孕产妇死亡年龄主要集中在20-39岁年龄段,其中25-34岁年龄段死亡人数最多。

5. 孕产次:本年度孕产妇死亡中,初次生育的孕产妇死亡人数较多。

四、监测工作成效1. 提高了孕产妇健康水平:通过孕产妇死亡监测,及时发现孕产妇死亡原因,为改进孕产妇保健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2. 促进了孕产妇保健服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根据监测结果,加强孕产妇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保健水平。

3. 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本年度孕产妇死亡率的下降,反映了我国孕产妇保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 存在问题:部分地区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仍存在漏报、迟报现象;部分孕产妇保健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足。

2. 建议:加强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宣传,提高监测意识;加大对孕产妇保健服务机构的投入,提高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孕产妇死亡监测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昆明市1996-2005年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探讨

昆明市1996-2005年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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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10年贫困山区孕产妇死亡率相关因素分析

2000—2010年贫困山区孕产妇死亡率相关因素分析

2000—2010年贫困山区孕产妇死亡率相关因素分析发表时间:2013-05-02T15:16:11.140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3年第6期供稿作者:周茂霞[导读] 了解近十年来我区孕产妇死亡的原因、死因构成及其他影响因素。

周茂霞(四川省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四川泸州 646000)【中图分类号】R181.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3)06-0103-02【摘要】目的了解近十年来我区孕产妇死亡的原因、死因构成及其他影响因素。

方法回顾分析2000-2010年收集的卫生常规报表及年报质量控制资料、孕产妇死亡个案及调查附件、孕产妇死亡监测和孕产妇死亡评审资料等。

结果 2000-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89.51/万、154.94/万、188.91/万、164.32/万、140.17/万、178.36/万、72.6/万、48.63/10万、30.56/10万、14.84/10万,自2000年的189.51/10万降至2010年的14.84/10万,下降了92.17%,成效显著。

孕产妇死亡率与经济和文化水平、计划生育政策、卫生资源和产科服务技术水平及交通和通迅等因素有关。

结论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建议增加卫生经费的投入,改善卫生服务设施,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加强孕期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对医疗保健服务的利用率;加强对卫技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知识技能水平;加强围产期的保健服务,及时发现和纠正高危因素的发生。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率相关困素分析孕产妇死亡率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妇女儿童健康的一项重要指标[1]。

妇女儿童作为特殊人群,保护他们的生存权和健康权是维护人类最基本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对影响孕产妇死亡率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以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2]。

1 资料与方法1.1资料来源:2000—2010年江阳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每年上报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调查问卷、孕产妇保健年报表及各年度质量控制报表、孕产妇死亡监测等资料。

孕产妇死亡原因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2)

孕产妇死亡原因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2)

孕产妇死亡原因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2)摘要: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集中反映该地区妇幼保健服务和管理水平以及人群生育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

客观分析影响全县孕产妇死亡原因,有利于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原因;干预措施【中图分类号】r71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6-0235-011孕产妇死亡原因国内外大量资料研究显示,产科出血、妊高症、内科合并症、产褥感染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1]。

根据卫生部2006年公布的全国监测地区城市、农村孕产妇死亡原因,全国孕产妇死亡原因依次为:产科出血45.2%、妊高症11.3%、羊水栓塞10.0%、心脏病9.6%、肝病2.2%、产褥感染1.3%。

2000年-2011年全县活产数52508,发生孕产妇死亡22例,平均死亡率为41.9/10万.直接产科原因造成的孕产妇死亡19例,构成比为86.4%,其中产科出血14例,妊娠高血压综合症2例,羊水栓塞2例,异位妊娠1例;间接原因造成孕产妇死亡3例,构成比为13.6%,其中妊娠合并心脏病2例,麻醉意外1例。

从资料分析显示: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导致我县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尤其是产科出血是造成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

2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孕产妇死亡率是卫生领域一个敏感的社会经济指标。

孕期和分娩期死亡是发展中国家妇女死亡的首要原因,而这些原因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可以预防的,可避免的死亡率是评价一个国家卫生保健系统效果的敏感指标[2]。

2.1建立和完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是开展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基础。

我县采取对乡保健医生实行聘任制,将乡镇保健医生工资的20%与年终目标任务考核挂钩。

对全县348个村的村保健员实行统一考核,并将从事村级保健工作的村卫生室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税费减免。

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医院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我县民众多居住农村,文化水平低,对健康知识了解少。

为提高我县妇女的健康水平,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须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现将情况分析如下。

具官方调查,近几年育龄妇女死亡原因由高到低依次:意外死亡、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消化系统疾病、与妊娠有关的疾病和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

意外死亡是育龄妇女死亡的第一大死因。

其中服农药是农村女性自杀最常采取的手段,其次,交通事故、溺水、坠落等意外事故,约占意外死亡的52%,目前注意交通安全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重视,而在妇幼保健工作中,还要加强防范意外伤害的教育,提高妇女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在遇到挫折时能调整自己心理状态,以减少自杀的发生。

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也很不少原因是这些患者往往轻视自身疾病,没有及时就诊、未采取正规的治疗手段,而失去救治机会。

恶性肿瘤患者的死亡原因,主要是平时未重视健康体检,不能早期发现肿瘤,而一旦发现往往已经是中、晚期。

因此开展健康体检,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很有必要。

与妊娠有关的疾病主要是产科出血、妊高征、妊娠合并心脏病。

因此建议采取干预措施:①重视健康教育,利用各种渠道开展文化、卫生、心理、健康保健等有关方面的教育、指导。

呼吁全社会关爱女性,提高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的社会地位;②车祸所造成的早死、伤残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经济负担,同时也给家庭、亲属、同事及朋友带来巨大的心理影响。

因此,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减少车祸发生。

③政府加大投人,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及早诊治妇科常见病、多发病;同时结合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保证人人都能享受卫生保健服务;④根据现代医学模式,在做好妇女各期保健及疾病防治的同时,更要重视心理素质教育及心理卫生指导,特别要注意青春期和更年期人群的心理保健,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⑤提高围产期保健工作质量,提倡住院分娩,尤其要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的管理,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从而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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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县10年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探讨
【摘要】目的分析10年来晋宁县孕产妇死亡率未能有效控制且逐渐上升的原因,探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措施。

方法回顾性分析1995年~2004年以来17例已经进行过死因分析的孕产妇死亡病例,按年进行统计,病因分析结果与1986年~1994年平均死亡率比较。

结果观察组孕产妇平均死亡率为57.23/10万,较对照组的平均死亡率70.25/10万有所下降,但无差异性。

观察组中后5年较前5年升高22.57/10万,两者有差异性。

结论加大妇幼卫生知识宣传力度;加强村级卫生保健网底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与计划生育部门配合,降低多胎次妊娠及多次流产率,杜绝计划外生育;加强重症高危孕产妇管理及追踪;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对危急重症抢救能力;尽快解决血源问题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率;产科出血;干预措施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医疗卫生服务,尤其是妇幼卫生工作及本地区产科质量的重要指标。

近年来,晋宁县孕产妇死亡率有逐年上升趋势。

为客观地评价我县妇幼卫生工作质量和探索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出具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措施,本文对我县10年来死亡的17例孕产妇的死亡原因及原有的保健服务模式与状况进行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调查对象在晋宁县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包括计划内、外妊娠者;孕产妇死亡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d内死亡者,意外事件所致死亡者除外。

1.2方法通过村、乡、县妇幼保健人员人户调查核实后上报并详细书写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报告,上报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孕产妇死亡评审分析会或孕产妇死亡现场调查分析会,对死亡病例讨论和死亡原因推断。

孕产妇死亡资料经汇总统计整理而成。

2结果
2.1孕产妇死亡率1995年~2004年全县活产数29703例,孕产妇死亡17例,其中计划内15例,计划外2例,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57.23/10万,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前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47.47/10万,后5年为70.04/10万,两者有差异性(P<0.05)。

2.2一般情况17例孕产妇死亡中,年龄在20~30岁12人,占70.5%;31~40岁5人,占29.5%;文化程度为文盲者13人,占76.5%;初中文化4人,占23.5%;职业为农民者16人,占94.12%;工人1人,占5.88%;
居住在山区及半山区者11人,占64.7%,居住城镇6人,占35.3%;年均收入≤300元者2人,占11.76%,>300元者占15人,占88.24%;第1胎者4人,占23.53%,第2胎者11人,占64.71%,第3胎以上者2人,占11.76%;自然分娩9人,占52.94%,(其中1例为旧法接生),剖宫产4人,占23.53%,死胎引产1人,占5.88%,产前死亡3人,占17.65%;接受产前检查服务100%,其中≤3次者6人,占35.3%,≥5次11人,占64.7%;死亡地点:死于县级医院9人,占52.94%,乡卫生院3人,占17.65%,产家及私人诊所5人,占29.41%。

2.3孕产妇死亡原因17例孕产妇死亡原因构成序位为:产科出血9例,占52.94%,其中宫缩乏力4例,占23.53%;软产道裂伤1例,占5.88%;前置胎盘1例,占5.88%;凝血功能障碍3例,占17.65%。

内科合并症4例,占23.53%,其中心脏病1例,占5.88%;伤寒1例,占5.88%;内脏破裂1例,占5.88%;喉癌晚期l例,占5.88%;剖宫产术后猝死2例,占11.76%。

妊高征心衰1例,占5.88%。

急性羊水栓塞猝死1例,占5.88%。

本组资料产科出血为孕产妇死亡的第一位原因,与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结果一致。

3讨论
1995年以来,我县建立了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妇幼卫生工作已达到全国初级卫生保健标准,但由于种种原因,近10年来孕产妇死亡率仍居高不下(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目标是2005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60/10万以下,2010年降至50/10万以下)。

据统计,1986年~1994年我县孕产妇死亡率为70.25/10万,而1995年~2004年的孕产妇死亡率为57.23/10万。

总体上,虽有所下降,但从表l中可看出,观察组中前5年平均死亡率为47.47/10万,而后5年却为70.04/10万,尤其在近3年中明显升高(虽近年来活产数减少,但孕产妇死亡个案在增加;2004年死亡率达139.27/10万,且计划外生育孕产妇2例均发生在本年度)。

现提出如下干预措施:
3.1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围产保健知识本组17例孕产妇死亡中农民占94.1%,小学文化者占76.5%,居住在山区及半山区者占64.7%,说明在农村文化程度低,自我保健意识差和边远山区经济状况差及交通、通讯不便是造成
孕产妇死亡率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虽然所有孕妇接受过一次以上产前检查,但由于以上原因,不到或未及时赶到医疗机构住院分娩,造成在家分娩或请未接受过培训的人员接生,发生产后出血而死亡者在本组中占3例。

从1998年开始,市、县两级政府划拨资金,推行辖区计划内生育的贫困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者给予贫困救助卡,补助金额200~1500元/人,以提高住院分娩率。

但据调查,享受到此项补助的孕产妇未达到50%,广大农民群众还不了解此项政策,许多达到救助条件者(年收入<300元)不能享受到此项政策,这与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调查摸底及宣传不到位、工作不细致有关,故加强全民保健意识非常重要。

要与卫生行政部门一道干预,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和有关提高住院分娩率的新举措。

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网底建设,落实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报酬问题并与此项工作挂钩,杜绝任何原因的家庭分娩,否则予以重罚。

3.2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及计划生育管理本资料中死于高危妊娠者共6例,占35.29%,但在高危筛查中均未筛出,由于均为经产妇,尤其是后2例为妊娠第三胎以上者,因属计划外生育故未列入围产保健系统管理范围。

妊娠中晚期后病情危重,计划生育部门因各种原因而不能终止妊娠后放任不管,待保健部门干预时已失去抢救良机。

如喉癌者于产后7d衰竭而死,前置胎盘者躲到外县行剖宫取胎术后出血死亡。

本组中死于第二胎以上者13例,占76.47%,年龄相对偏大,平均为31.3岁,且有2次以上流产、引产史者8例,占47.06%。

研究表明,多次流产、引产造成子宫内膜、宫颈损伤及发生盆腔炎、子宫内膜异位症等疾病,当再次妊娠时易出现流产、异位妊娠、前置胎盘及胎盘粘连、植入等危险。

据统计,我院5年中收住院的孕产妇中高危妊娠发生率经产妇占76.1%。

故计划生育和围产保健应是相辅相成的,如将其截然分开将使孕产妇高危发生率大大增加。

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直接与围产保健工作质量息息相关,也直接影响着孕产妇的死亡率。

要有效地降低我县孕产妇死亡率必须做到两者相互沟通,有机结合,处理好相辅相成关系,计生部门配合好妇幼保健部门每年两次的高危筛查工作,共同制定高危管理办法、防治计划。

近年来有许多被计生部门“不管”的重症高危孕妇被我院转到上级医院救治后转危为安的例子已证明此举是必要的。

3.3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技术力量和装备,提高妇幼保健、产科质量我县于1995年成立了危急孕产妇抢救小组至今,挽救了许多孕产妇的生命,但小组成员均为妇产科医生组成,如遇到其他科急症或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猝死的孕产妇,产科医生将束手无策(本组有3例猝死及1例内脏破裂误诊)。

县级卫生机构均无血库,抢救产后大出血需要等待3~4h到省城中心血站取血、配血,给抢救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有1例产后大出血并DIC,行子宫全切除术,术中血源未到病人已死亡。

近年来乡镇卫生院由于产科骨干医生流失,造成基层产科技术力量薄弱,难以处理难产,甚至有的卫生院连正常接生都不能开展。

另有村级卫生所女乡村医生的产科资质及应急能力也亟待提高,不会正确处理第三产程及正确应用缩宫剂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造成孕产妇产科出血死亡的主要原因。

鉴于以上诸多因素,笔者认为:一是应积极敦促政府解决血源问题;二是合理组建产科危急孕产妇抢救小组,以提高应急抢救能力;三是加强乡、村级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及加大医疗设备资金投入。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21世纪“人人享有卫生保健”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指标,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各级妇幼保健部门努力是不够的,我们必须从大卫生的观念出发,动员全社会各部门共同关注,把它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加大妇幼卫生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提供优质、高效的妇幼保健服务,把降低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纳入县、乡、村各级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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