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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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该工程监督交底,请参建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执行,并履行好各自的质量安全生产职责。

一、质量方面:1、承建该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是节能产品,提供出厂合格证,组织进场联合验收,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送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用于该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全部合格。

3、隐蔽工程施工完毕,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 隐蔽资料填写整齐、规范,签字齐全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基础、主体工程的混凝土、砂浆必须按规定留置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进行标准养护,并做强度试压试验。

6、工程资料要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

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完后,由建设单位书面报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分部工程验收,验收之前要将工程技术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签字到位。

7、工程施工完后,项目部要及时将工程技术资料报质安员审查,审查合格,具备验收条件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验收三个月内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备案。

8、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要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确保施工顺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9、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要将专业承包企业的施工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资料报我站,并负责协调、督促专业承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否则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莘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为了更好的做好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认真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使你们尽快熟悉我站对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要求,确保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内容交底如下,请施工、监理、建设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一)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工程项目规划、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审批手续齐全。

2.无肢解工程、违法发包行为。

3.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施工中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4.按规定委托了监理单位,按规定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按规定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

6.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7.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8.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的验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出具的勘察报告和施工图(含设计变更)的质量、深度符合规定要求,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

3.有书面设计交底、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及时处理设计问题4.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5、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6.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监理的工程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2.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3.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调整,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他现场监理人员的调整,必须书面通知建设单位;4.制订监理规划,并按照监理规划进行监理;对应当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的,必须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并按其实施;5.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阶段应当实行全过程无间断旁站监理;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不得使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应经复试才能使用,施工单位未经复试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其他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批准,施工单位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7.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结论真实、准确;8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9.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10 .监理单位对严重违反技术和质量标准、规范的行为以及发现的质量事故隐患、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以监理通知书的形式立即通知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同时通报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拒不处理的,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交底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交底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交底1. 引言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交底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和相关施工方进行交流和沟通,明确双方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交底的目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帮助监理人员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2. 目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交底的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保障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交底,监理人员能够向施工方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监督施工方的工作过程和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从而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 流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交底的流程如下:3.1 准备阶段在施工前,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工程标准等相关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理解,同时准备交底所需的材料,如监理规范文件、工作记录表等。

3.2 召开交底会议监理人员与施工方的相关人员进行交底会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会议上,监理人员可以通过PPT或其他可视化工具展示监理规范文件的内容,重点讲解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安全防护措施等。

3.3 提供相关资料监理人员向施工方提供监理规范文件、工作记录表等相关资料,以便施工方了解和掌握具体施工要求和监理工作流程。

3.4 接受提问和讨论在交底会议上,施工方有权提问和讨论相关问题。

监理人员需要耐心解答施工方提出的问题,并与施工方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3.5 记录交底内容交底会议结束后,监理人员需要将交底会议的内容进行记录,包括交底的日期、参会人员、主要内容等,以备后续使用。

3.6 确认交底结果监理人员和施工方双方对交底结果进行确认,并签字确认交底的完成。

监理人员还可以要求施工方将交底结果的确认书进行复印存档,以备后续参考。

4. 注意事项在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交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4.1 清晰明确监理人员需要清晰明确地向施工方传达工作要求和规范,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

交底内容应当详细具体,确保双方对工作要求有清楚的理解。

4.2 重点强调交底会议中,监理人员需要重点强调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方能够重视和落实这些要点和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交底的方法与工作范围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交底的方法与工作范围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交底的方法与工作范围一、引言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质量监督检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而技术交底则是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督检查技术交底的方法和工作范围,以便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建筑质量的提高。

二、什么是质量监督检查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技术交底,简称技术交底,是指监理单位或相关检查人员向施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员详细说明工程质量检查项目、要求和方法,以确保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技术交底重点在于将质量监督检查的目标、流程和标准明确传达给施工方,促使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三、技术交底的主要方法1. 文件交底文件交底是最常见的技术交底方法之一,包括施工图纸、规范标准、监理检查规程等文件的详细讲解。

通过逐一讲解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将施工方对质量监督检查的理解与监理单位的要求相一致,确保质量监督检查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2. 现场演示现场演示是辅助文件交底的重要手段。

通过实地展示监理检查的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项,使施工方能更直观地了解检查过程和要求。

演示过程中,可以结合具体的施工环节,让施工方参与其中,加深对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的理解和记忆。

3. 模拟考核模拟考核是一种以实际案例为基础,通过实际操作来检验施工方对质量监督检查要求的掌握程度。

监理单位或检查人员会安排一些模拟考核项目,施工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通过模拟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方在质量监督检查方面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

四、技术交底的工作范围1. 监理检查工作的基础要求技术交底首先需要明确监理检查工作的基础要求,包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监管,确保施工方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杜绝违规行为。

此外,还需明确监理检查工作中的文档和数据管理、工程质量信息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2. 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内容技术交底应明确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工程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等方面的质量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它是指施工单位对监理、业主和各专业监管部门交代工程施工总质量责任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重要性和科学性。

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一一讲解:1. 原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有关部门及人员交底其对工程质量的负责情况。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根本原则是“现场实测、质量优先、安全第一、管理规范”。

2. 主要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目标、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机构设置、检查记录和所有的技术文件。

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可以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和标准,并交代工程施工总质量责任。

3. 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在工程开工前进行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通过现场实测,准确、全面掌握施工进程,科学、严格把控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

同时根据监理部门对交底工作的要求,认真评审各施工单位的检查记录和所有技术文件,鉴定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证工程质量。

4. 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总质量目标的严格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单位交底的内容评估目标是否可行敲定标准,并严格监督实施,及时予以整改,以保证工程施工总质量目标的实现。

5. 效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

通过交底,可以加强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和标准。

它还可以减少工程质量问题,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施工总质量,还能树立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的形象。

总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严格目标实现,从而保障工程安全和施工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不仅是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交代,更是对工程质量的严格把关和检查,为施工单位提供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切实做好工程质量和质量责任的交底工作成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必备的一步。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是建筑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

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通过监督和交底的方式,全面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一、监督交底的基本概念监督交底是指工程监理人员在进行工程监理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共同交底,通过详细谈论和交换意见,制定出一份细致的工程监督计划。

监督交底主要内容包括:对施工单位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对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以及对施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等。

二、监督交底的重要性监督交底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性:1、保证工程质量。

通过对工程的监督交底,可以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进行,从而保障工程质量。

2、提升工程监理能力。

通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人员进行交底,工程监理人员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工程的情况和实际情况,并提升自己的监理能力。

3、促进工程进度。

在监督交底的过程中,监理人员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进展顺利,促进工程进度。

4、加强沟通协调。

监督交底是各方面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的重要途径,减少误解、提高效率,在工程监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监督交底的要点和注意事项监督交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和事项:1、明确工程监理目标。

在监督交底前,需要明确工程监理的目标,以便更好地实现监理工作计划。

2、建立有效的会议记录。

监督交底的过程中,需要建立有效的会议记录,以便随时查阅和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3、解决问题,分析原因。

在监督交底过程中,需要发现和解决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4、注重培训和指导。

监督交底的过程中,要注重向施工方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5、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

工程监理需要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结语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必备过程。

建筑工程监理交底(标准范本)

建筑工程监理交底(标准范本)

建筑工程监理交底(标准范本)1. 介绍建筑工程监理交底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与施工人员进行交流和确认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关键要素的一种手段。

本文档为建筑工程监理交底的标准范本。

2. 交底内容2.1 工程概况:详细介绍建筑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位置、用途、规模、施工周期等信息。

2.2 施工标准与规范:阐述工程施工所需遵循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建筑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建筑材料标准等。

2.3 施工组织与安全措施:说明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生产措施等,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2.4 施工质量要求:明确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如混凝土强度、砌筑工艺、地基处理等。

2.5 进度要求:确定工程施工的时间节点、工期安排、关键工序等,以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2.6 职责分工:明确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划分,确保各方工作协调配合。

3. 监理交底的原则3.1 双方交流: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应保持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共同解决工程问题。

3.2 确认记录:交底内容应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以便后续参考和争议解决。

3.3 及时反馈: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交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协调解决。

4. 交底的实施步骤4.1 交底准备:监理人员准备好相关资料、图纸等,确保交底内容准确无误。

4.2 交底召开:召集相关施工人员参与监理交底会议,逐一阐述交底内容。

4.3 记录与确认:会议期间,监理人员应当做好详细记录,并与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4 后续工作:根据交底内容,监理人员应及时跟踪施工进展,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以上为建筑工程监理交底的标准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在交底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工程顺利进行。

“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一、前言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的过程中记录和交底的重要文件。

通过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可以提高各工程参与方的责任意识,促进工程各参与方之间的合作,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过程中不出现失误和差错。

二、目的和意义1.明确责任:通过交底记录,明确工程参与方的责任,确保各参与方都清楚自己在工程质量中的职责和义务。

2.规范施工流程:交底记录可以帮助工程参与方规范施工流程,提高工程组织和管理的水平。

3.减少纠纷:交底记录可以有效减少工程纠纷的发生,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4.提高效率:通过交底记录,工程参与方可以更好地协调工作,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

5.强化监督:通过建立交底记录,可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三、交底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规模、工期等信息。

2.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各个施工工序的要求等。

3.质量管理要求:包括针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包括材料验收、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的把关等。

4.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5.质量检验要求:包括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要求、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等。

6.监理要求:包括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的流程、监理报告等。

7.工程支付要求:包括工程款项支付的要求、支付方式与账务要求等。

8.异议处理程序:包括处理工程异议的程序、各方之间的协商、仲裁、诉讼等。

9.其他重要事项:包括各方双方许诺的质量承诺、补充条款或附加协议等。

四、交底记录的编制与管理1.编制程序:由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并与工程参与方进行审核确认,并签署交底记录。

2.备份与保存:交底记录应备份并妥善保存,确保其真实可靠,以备后续参与方查证。

3.更新与修订:若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出现漏洞或需要补充和修改,应及时进行更新与修订,并重新交底给各参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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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单位:交底人员:交底日期:年月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我站负责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书面交底。

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省有关规定贯彻执行。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在每个分部工程施工前进行详细技术质量交底,使相关人员明白自己应尽的职责,应掌握的施工程序、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标准,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一、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是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实物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质量;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实施监督,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负责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二、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工程参建各方是责任主体,必须配齐具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施工中不准随意撤换和减少重要岗位人员。

人员变更必须经责任单位批准,并及时送建设单位和质监站备案。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 .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齐全;2 .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要求;、(1)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2)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随施工进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现场的建筑材料鉴证;并对隐蔽工程结构吊装、混凝土浇筑、屋面防水等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建设单位负责与质监站的信息联络工作。

(3)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4)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向监督站报送申报检查材料。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5 )负责将对工程结构有较大影响的设计变更文件报建设行政管部门审查:(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 .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2 .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3 .图纸及设计变更,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单位出图章手续齐全;4 .设计单位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5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交底。

6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地基验槽、桩基验孔、人工地基、边坡支护和基础等验收,设计单位还应参加主体验收、竣工验收,核查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要及时写出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质量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 .监理的工程项目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2 .制订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在相应工程施工前应完成编制审批工作,并按照监理规划和细则进行监理;制定的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要求;3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某些工序全过程情况进行见证;应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的部位和工序进行巡视监督管理;应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按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检验或检测工作。

4 、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操作工艺,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及时审核签认;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5 、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6 、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行竣工验收;7 、监理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分别写出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要及时写出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四)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 .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3 .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1) 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及参加图纸变更洽商;(2) 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3) 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放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和商品砼按规定进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使用;按规定对现场试验室养护室(箱)进行有效管理;(4) 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记录要及时、真实;(5) 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6) 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

4 .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5.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并接受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6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及有关规范和合同的约定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7 .施工单位对监督站抽查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整改通知书或隐患通知),应及时逐条改正,并在要求时间内将整改结果上报监督站;8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并及时报送资料,进行签证。

三、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地基基础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一)地基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1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地基验槽、验孔记录,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报告。

3 .抽查基础砌体、钢筋、砼和防水工程等施工质量。

(二)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1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体、砼、钢筋施工质量抽查情况和检测。

3 .砼构件、建筑幕墙、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三)竣工工程抽查主要内容1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工程安全检测报告和抽查检测。

3 .水、电、暖、通等工程重要部份、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检测记录。

4 .工程观感质量。

(四)抽查频率四、对工程验收的监督建设单位组织基础、主体结构或竣工工程验收时,质量监督站重点对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一)基础、主体验收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实物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有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的报验单,报验单上已签署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同意认可的意见。

3 .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在限期内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已书面回复。

(二)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

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已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3 .监理单位: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有关责任人签字、盖公章应齐全。

4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应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建设单位:应根据对工程的管理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价,写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现场代表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使用说明书。

7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并已上报书面回复。

(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 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要求:(1)参加验收人员签到;(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3)审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4)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5)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各质量责任单位加盖公章。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五、对建筑节能要求建筑节能材料及构配件必须经见证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并上报质量监督站进行存档。

六、竣工验收及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方案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监站。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经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合格,并报送有关验收资料,质监站将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分户验收有关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视情况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局备案机关(东昌府区质监站)备案。

七、其它要求1 、技术资料、方案审批手续齐全、及时。

2 、标养室应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置、使用。

3、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严格按照《山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执行。

4、验收程序符合要求,现场资料与进度同步、真实,并保存在现场。

5、设计变更手续齐全、及时,需重新审查的要有审查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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