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如何保护企业利益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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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与企业

经济法与企业

经济法与企业经济法是指以调整和规范经济关系为目的的法律体系。

它涵盖了商法、金融法、税法、劳动法等多个子领域,旨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市场竞争和促进公平交易。

在当今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经济法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经济法对企业的影响,并分析如何在遵守经济法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的发展。

一、经济法的重要性1. 维护市场秩序: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证市场的有效运行。

2. 保护企业权益:经济法规定了企业在市场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确保企业能够享有公平的经营环境。

3. 规范经济行为:经济法对商业合同、公司组织、资本市场等进行详细的法律规定,规范了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确保企业在合法、规范的框架内运营。

二、经济法对企业的约束1. 合同法与企业经营: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进行合同交易时,需遵守合同法律条款,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义务的完整性。

2. 公司法与企业组织:公司法规定了企业的组织形式、股东权益、股东会议决策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在设立和运营过程中,需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要求,确保公司组织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 劳动法与员工关系:劳动法保护了员工的权益,规定了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时休假等方面的规则。

企业雇佣员工时,需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与员工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

4. 税法与税务管理:税法对企业纳税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纳税义务、纳税申报、税务稽查等。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遵守税收规定,确保合规纳税。

三、如何在遵守经济法的前提下实现企业发展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应加强法律意识,制定相应的法律合规制度,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违反经济法而引发的风险和责任。

2. 定期进行合规审查:企业应定期对经营活动进行合规审查,包括合同、税收、劳动等方面的合规性。

经济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经济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经济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研究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经济增长和就业的重要动力。

中小企业面临着许多法律保护问题,包括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融资难、劳动争议等。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视角,对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进行研究。

合同纠纷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之一。

中小企业通常缺乏法律知识和专业团队,容易陷入合同漏洞,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存在不对等的情况,大型企业往往能够主导合同条款,从而使中小企业处于较弱的地位。

必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教育和培训,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并加强对大型企业的监管,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中小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中小企业通常缺乏投入,无法像大型企业一样拥有大量的专利和商标,容易成为知识产权侵犯的对象。

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也较弱,常常忽视申请专利和商标注册等程序。

有必要加强中小企业的法律意识,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支持,并加强知识产权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保护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商标权益。

融资难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

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信用状况不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不愿意给予其充足的融资支持。

金融市场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不足,难以获得投资者的支持。

应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提高其信用评级,同时完善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中小企业融资。

劳动争议也是中小企业面临的重要法律问题之一。

中小企业常常缺乏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和劳动法律知识,容易出现劳动关系紧张、劳动合同纠纷等问题。

劳动部门的执法力度不足,对于中小企业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

有必要加强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和劳动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加强劳动部门的执法监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在经济法视角下需要加强研究。

通过加强中小企业的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大型企业的监管,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保护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商标权益;完善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中小企业融资;加强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和劳动法律知识培训,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论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方式

论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方式

论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方式经济法是指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管和规范的法律体系,其主要目的是保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同时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法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秩序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市场是资源配置的重要机制,其稳定和有序运行对于保障社会整体利益至关重要。

经济法对市场主体进行规范,禁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市场混乱和不稳定。

经济法还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从而保障社会整体利益。

经济法通过保护劳动者权益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劳动者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其权益的保护对于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至关重要。

经济法对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劳动时间等进行规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过度剥削和不公正对待,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和稳定。

经济法还通过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合同的约束力,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和稳定。

经济法通过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履行社会责任对于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至关重要。

经济法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进行规范,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

经济法还通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和稳定。

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方式体现在各个方面,其目的在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整体利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发展。

我们应该加强对经济法的学习和实践,积极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0字】。

如何利用法律保护企业利益

如何利用法律保护企业利益

如何利用法律保护企业利益对于企业来说,保护自身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

而法律则是保障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那么,企业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呢?一、合理使用法律条款规避风险企业应该充分了解与自身相关的法律条款和合同条款,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使用,规避各类风险。

如果出现一些争议性问题,企业便可以依靠相关条款来使自己受到合法、公平的对待。

此外,还可以选择与其它企业合作共同应对风险,但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条款,细致地考虑每个可能出现的情况,以避免后续矛盾。

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必须及时行动,以保护自身的利益。

可以利用各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问题,本着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原则。

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保护,诉诸法律,在法律框架下获得利益。

三、加强内部管理对企业内部管理进行全面的规范,加强知识产权、保密管理等重要部分的管理,能够从源头上控制风险,为企业利益保护奠定了基础。

同时,也必须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于一些涉嫌侵犯利益的成员实施严厉打击,加强自身的防范和监管力度。

四、避免传统纠纷模式在纠纷处理时,应避免采用传统的诉讼方式。

诉讼方式形式繁琐,周期漫长,费用高昂,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发展。

而选择仲裁方式处理纠纷,能够更快、更低成本地解决问题,保护企业的利益。

五、加强团队合作企业能够认真核对、完善公司条例和规章,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沟通和合作意识,对外积极拓展并与相关机构建立往来联系,共同维护企业利益。

最后,企业利益的保障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企业必须紧抓法律变化趋势,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时刻保持对企业利益的关注,做到及时处理风险,创造更好的发展机遇。

经济法对企业的影响

经济法对企业的影响

经济法对企业的影响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经济法在保护和规范企业运营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经济法是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制度,旨在构建公平、稳定和透明的商业环境,推动企业合法经营并保障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

本文将就经济法对企业的影响进行探讨。

1. 经济法维护市场秩序经济法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框架以维护市场秩序。

它规定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行为准则,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虚假宣传、垄断行为等。

这有助于防止市场的混乱和不公平竞争现象的发生,创建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使企业能够在公正的竞争中获取机会和利益。

2. 经济法保护企业权益经济法通过法定合同法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它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为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当企业与其他主体进行交易时,能够通过依法签订和执行合同来保证自身的权益,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合作伙伴关系。

3. 经济法规范企业行为经济法在规范企业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例如,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的股东权益和董事的责任。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权益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税法规定了企业的税务义务和税收优惠政策,规范了纳税行为。

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企业遵守法律纪律,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4. 经济法推动企业发展经济法为企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推动企业自由经营和发展。

它为企业提供了参与市场竞争所需的法律保护,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创新和创业。

同时,经济法为企业提供了投融资和并购重组的法律框架,促进了企业的扩张和发展。

5. 经济法约束企业行为尽管经济法给予企业很大的自由度,但也对企业行为进行了一定的约束。

例如,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要求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此外,经济法还对企业进行监管,规范其财务报告和经营活动,确保企业公平透明地运营。

综上所述,经济法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企业权益、规范企业行为、推动企业发展和约束企业行为等方面对企业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经济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初探

经济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初探

经济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初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法律保护方面面临着更多的困境。

本文将以经济法视角,初步探讨中小企业在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中小企业具有资金和技术的相对不足,这使得它们在法律保护方面面临较大的挑战。

中小企业往往无力购买高昂的法律服务,这导致他们在合同订立、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容易受到侵害。

中小企业通常没有自己的法务部门或专门的法律顾问,缺乏对法律法规的了解,难以应对复杂的法律环境。

这就要求国家和相关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援助力度,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常常面临不公平竞争的问题,法律保护的力度不足。

大型企业往往具有更多的资源和影响力,能够借助自身的优势对中小企业进行不正当竞争。

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应当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范,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往往面临较高的风险,法律保护的需要更为迫切。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更容易面临破产的风险,一旦犯错误或遇到经济困难,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面临严重威胁。

国家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破产保护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债务问题,保护其生存和发展的权益。

中小企业在法律保护方面还面临着制度设计和执行问题。

当前,我国法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以大型企业为主导,对中小企业的特殊需求和法律保护措施尚不健全。

一些法律规定在现实中的执行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维权成本高、司法保护不力等。

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法律保护的专门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执法力度。

中小企业在经济法视角下的法律保护问题尚待解决。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国家和相关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援助力度,加强法律规范,完善制度设计和执行,确保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只有这样,中小企业才能在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经济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经济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对于促进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推动创新和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相对薄弱,面临的法律风险也更加突出。

如何在经济法的视角下,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所面临的法律保护问题中小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保护问题,主要包括: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民事责任等。

合同纠纷是中小企业最为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

由于中小企业在合同订立、履行方面存在着资金、技术、管理等各方面的短板,容易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方面也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没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进行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维权,容易导致知识产权被侵犯的风险。

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民事责任等问题也是中小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面临的法律保护难题。

中小企业面临的法律保护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基础薄弱。

中小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相对较弱,导致在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着缺乏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问题;二是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法律体系对于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保障还不够完善,没有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情况进行专门规定,导致中小企业在法律保护领域的权益受到侵害;三是社会环境复杂。

中小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包括政府政策、市场竞争、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利益冲突,容易导致法律纠纷的发生。

为了加强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并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从经济法的视角出发,提出以下对策:一是搭建法律咨询平台。

政府可以加大对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门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律咨询服务。

通过提供法律指导、咨询解答、合同审核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合法维权、规避风险;二是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经济法的论文范文(2)

经济法的论文范文(2)

经济法的论文范文(2)经济法的论文范文篇2论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平等法律保护摘要:当前我国经济已步入转型期,中小企业的发展遭遇近年来最为严重的生产经营“瓶颈”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我国对中小企业平等法律保护制度的缺失则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对中小企业法律保护的现状,揭示中小企业法律保护立法体系、基本法、反垄断法、金融民商法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并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中小企业平等法律保护制度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经济转型;中小企业;法律保护;平等;建议。

以 2012 年我国 GDP 增速自 1999 年以来首次低于 8%,以及新一届中央政府推出的若干重大经济改革政策为主要标志,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步入转型期。

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特别是小型企业的状况甚至比2008 年金融危机时更为艰难。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我国对中小企业的平等法律保护制度的缺失,则是其中重要因素之一。

一、中小企业平等法律保护之概述。

1.中小企业的内涵界定。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并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据 iRESEARCH 艾瑞市场咨询发布的研究报告,2007 年至 2012 年,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保持在7-8%的增长率,2012 年中小企业总数已达 5000 万家①。

准确界定中小企业,对研究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中小企业的界定,从目前理论研究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如有的将中小企业定义为:独立经营、规模较小、形式多样,在市场上不具有支配地位的经济单位②;有的定义为企业资源的占有和配置在本行业不占优势的企业③。

笔者认为,界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不宜过宽,亦不宜过窄,应以2003 年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权威解释:即中小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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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如何保护企业的利益摘要:文章结合我国目前民营性质企业的发展情况,对民营企业在快速壮大过程中受到法律保护的大环境所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分析了经济法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并提出了一些如何在法制上完善的建议,使民营企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能够继续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力争取得突破性的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企业;保护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2)29-0008-03近年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然而,民营企业更需要的是法律化,而不仅仅是政策化的保护和扶持。

如何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企业保护中的作用,有效地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快民营企业的发展,是当前亟待研究的课题。

1 民营企业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民营企业虽然得到了长足发展,外部环境也得到了不断优化,但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诸如投资准入、融资本、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仍不尽完善。

1.1 民营企业投资准入制度的局限性民营企业投资准入法律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缺失和法制不完备、不尽规范,导致一些岐视性的待遇,制约民营企业的充分发展。

我国根据投资人所投公司的所有制不同而进行差异对待,是我国长久以来法律上的一项缺陷,虽然我国在对私有制经济不合理政策基本制度上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受我国发展建设的长远规划以及思维管理上的定式制约,一切不是公有制的经济类型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能够在根本上得到认可,所以我国的民营企业在地位上要远远低于我国的国有企业。

我国一些关乎民众基本生活,关乎社会稳定的行业,例如,电力系统、石油企业、公路铁路等采取垄断式经营是其基本特征,国家占有主要资本,对社会发展有着一定影响、缺少竞争对手,一般都会采取政企合一的管理方式,在垄断形式上我们称之为部门垄断体制。

这种垄断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在所属行业内由相关主管部门采用审批制度,而不是其体制内的企业进入其相关行业尤,其是民营性质的企业,其相关部门通过一系列的条例与规划对行业进行垄断,造成了民营企业进入的先天性障碍。

现阶段在我国不论是上至中央下至地方上的一些经营性的基础建设投资项目一般都是由政府牵头组建的投资企业来担当投资项目的业主,假如单一政府组建的投资公司不能够独立承担起该项目的承建投资,一般都会在相关系统内部寻找合作伙伴进行联合,但是绝不会允许系统以外的其他企业尤其是民营独资企业进入营利性比较明显的基础建设类项目。

所以,我国的公路建设、铁路铺建、城市交通改造、大型水电气工程建设等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相关项目,由项目展开到建设资金筹措,最后进行施工管理,都会在相关部门内部进行封闭式的运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单一的格局一直存在从没有改变过。

一些地方的上述基础设施建设还会采取指挥部替代法人主体的形式,造成部门外的企业尤其是私有企业根本就没有机会进入相关领域进行建设。

当然,这种垄断方式更多的是对国内企业的垄断。

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在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上打破了部门垄断的模式,实行对外开放引进外部投资企业进入。

在“知道外资投资目录”里面已经做出了明文规定,允许外资企业进入国家公路建设经营、铁路建设经营、港口建设经营。

但对国内企业在基础设施开放上且缺少可以依据的相关政策法规,造成国内很多具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想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但是且找不到门路,而我国地方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又继续民间资本的大量投入且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

1.2 民营企业融资制度中的问题①保障民营企业融资的法律不稳固,降低了自我内部资金积累水平。

虽然《宪法》经过修改后,提出非公有制经济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有《物权法》的保护,但私有产权的保护并没有写入宪法,进入国家保护体系。

比如国有企业在财产受到侵坏时,可以得到《刑法》的保护,而民营企业只能得到《民法》的保护,在国有企业,如果贪污罪发生了,公安机关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但如果有人贪污了民营企业的资产,则属民事纠纷,只能法院介入。

严重威胁民企内部资金积累。

②激励民营企业深入发展的法律法规缺乏系统稳定性。

政府的短期行为导致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缺乏建立企业信誉的积极性。

政府政策的变化太多,朝令夕改,导致民营企业有种“草”的积极性,而没有种“树”的积极性,而企业信誉是一棵树,十年树木,民营企业缺乏积极性这也是导致民企信誉缺乏的重要原因。

③政府的监管法律过多。

监管越多,企业就越不讲信誉,企业越不讲信誉,政府的监管就越多,最终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监管与信誉是有关系的,政府监管越多,意味着政府的权利就越大,政府的自由度就越大,未来就越不稳定,未来越不稳定,企业就越不考虑未来,从而自然而然形成了不讲信誉的态度。

如在我国大量的中小煤矿,许多都不考虑大量投资安全设备,因为他投资安全设备需要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但不知那一天随着政府规定变化而可能被叫停。

这就是政府权利过大而导致的不考虑未来缺乏信誉。

1.3 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制度的局限性①没有专门建立法律法规来保护民企的合法权益。

民营企业如果想健康顺利的发展壮大,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为其发展壮大保驾护航,但是纵观中国五千年历史,没有专门保护民间企业的法律。

即使是今天的中国,除了《宪法》外,只有少数诸如《物权法》之类的法规,但我国迄今还没有制订出用来系统界定和保护物权的《民法典》。

同时,已经制定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是从现有经济体制或者经济转型期间产生的。

这些法律条文也没有站在国家宏观整体的高度对民间企业进行认识,仅仅对民营企业的生产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中新生力量的民企缺乏法律法规的直接保护,不利于其发展壮大。

作为现在使用的一些常规法律法规,内容空泛,存在着一定的漏洞,有些不具备真正执行的意义。

需要重新制定以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需要。

同时,一些新制定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国务院或是其直属部门制定出来的,其内在保护意义还是倾向于国有企业,部门保护特色浓厚,各个省市制定的法规之间有时候还存在着相互冲突,法律效力得不到有效的执行,阻碍了民间企业的发展壮大。

例如对民企发展壮大有着很大影响的“三乱”问题,尽管国家已经坚决的进行了禁止,但是由于我们法律法规本身不够健全,彼此之间存在冲突,不能够彻底得到执行等缺陷,使“三乱”问题一直得不到彻底解决。

②涉及到民企权益的执法、司法行为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也不够规范。

首先、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违规情况。

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受到利益的驱使,不能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行政执法不够公正,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存在着以权谋私、钱权交换等现象,有些管理部门对民营企业存在着一定的歧视性对待,设立重重关卡,进行故意刁难,拖沓不办事,使民营企业不知所措,出现事情不能够尽早解决。

胡乱执法、执法不具有明确性。

国家政府可以不定时的根据形势需要,对民营企业进行各种“专项整治”,在整治的过程中执行其所谓的“关停并转”的行为,假如政府单方面宣布关闭中小企业,收回民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废除其已经签署的承租、承建、承包合同等,将给民营企业的投资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还没有合理的补偿,使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够得到有力的保障。

其次司法行为不规范。

司法行为对民营企业权益保障不力。

民营企业往往在其所自主设计或者转化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方面也得不到合理的对待与保护,使其无形资产在不断的流失,进而出现很多非法剥夺、占有挪用、侵占民营企业资产的案件出现。

2 我国民营企业法律保护状况的原因剖析2.1 整体法制进程的影响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由于指导思想和立法操作上的缺陷,我国的法制水平整体上仍然滞后。

由于民营企业的产生发展带有自生自发性质,导致具体法律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以往优秀经验的总结,缺乏前瞻性、长远性。

在已出台的各种法规、政策中,法律法规类偏少、政策性规定较多,往往冠以“决定”、“办法”、“通知”、“条例”“意见”等抬头且变动频繁。

上级一些好的政策措施一到地方,又即被掺以地方特点而受到扭曲。

在法律法规中,则体现为政策管理性规定过多,呈现出零散性特征,层级低、透明度差,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等民事法律较少,部分法律法规内容空泛,一般性、倡导性规定多,具体细化运作规定少,导致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使民营企业得不到切实法律保障。

2.2 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的影响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一方面宏观管理不规范、不健全,往往政出多门,缺乏政府统一管理,各方面管理统一协调的局面。

出现了“有利争着管,无利没人管”,“好事身上揽,出了事就排”。

另—方面管理力量不足、制度不健全,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责交叉,责任不清,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引导不够,调控不力等现象,且“三乱”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政府职能部门、司法理念转变滞后。

受权力本位思想影响,对民营企业“依权监管”的格局依然存在,政府司法机关至今仍未能完全由过去的民营企业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

在管理过程中,“缺位”和“越位”现象严重。

在法律、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不是根据已有的法律规定来规范市场秩序,而是根据对自己有利的理解来执行法律,把拥有的权利作为谋取部门、个人利益的工具,或将收益、罚款数额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

在涉及征收征用时,该现象尤其突出,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征收中补充了“并给予补偿”的规定,但具体做到什么程度的补偿并不明确。

而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三资企业法中均有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私人财产的规定。

“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基本取决于政府行政自由裁量,限制约束极其有限。

2.3 理论指导滞后一方面,中国所采取的是渐进式改革模式,从民营企业的起步看,它是在国有经济逐步丧失效率和活力背景下的应对选择,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世贸组织考验的积累,国有经济体制运行僵化、经营机制转变迟缓的弊病日益显现,导致就业形势和财政收支的压力日渐加剧。

在此情况下,民营企业以其自发特有的优势提供了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繁荣,保障了更充分的就业机会和保障了社会稳定。

但随着民营企业的飞速发展,对民营企业的运行规律、发展预期,权、责、利如何规范等,大多仍保留在政策或行政法规层面,缺乏区分不同类别、层次、结构合理有序,既有一定分工又相互协调统一的民营企业法律体系。

另一方面,基于公有制经济传统思维,在对待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仍存在一些错误认识:或将民营企业视为异已,可以利用但必须加以限制;或将其视为补充力量,只能偏居一隅,不能与国有经济处于平等待遇;或认为民营企业只是阶段性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产物,不会长期存在。

理论滞后又直接影响了相关立法,致使民营企业移资海外情形也不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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