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售后费用结算调整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知
我公司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售后服
务工作,加强对售后维修配件的管理,合理使用各种维修配件,
保障售后服务管理的有效执行,经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12
年4月18日起对售后服务实行新的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如
下:
1我公司以前制定的千分之五的免费售后配件额度由每年结算一次改为每月结算一次。以货款形式返还给客户。
2自通知日起,客户所有维修配件必须先以现金购买。
3客户在2012年4月18日后所订购的维修配件,属于旧,坏的维修配件退回我公司,我公司可以“以旧换新”方式交换或按配件价格充帐返还。(以旧换新配件清单详细见附表1)
4主要维修配件交换或充帐在13个月内退回有效,超过退换时限无效。
中山市格雷达电器有限公司
2012年04 月 10日
附操作实例:
某客户于2012年5月提货10万元,当月未提取任何配件;
我公司按新规定将于下个月份客户提货时返还千分之五免费配件
配额费用500元;客户于6月份提货10万元,当月提取配件200元,产生货款金额10200元,减去我公司应返上月费用500元,
则客户提货实应付货款:99700元。如客户下月无任何订货计划,维修返还费用类推至客户有订货回款的月份结算返还。
某客户于2012年6月退还我公司价值200元旧配件,经我公司
确认验收后,按确认后的金额冲帐给客户或发还新配件给客户。
附件1:中山市格雷达电器有限公司关于售后一年内以旧换新配件明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