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版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等环节,并适用于与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第二章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管理机构第三条本单位设立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开展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培训;(三)组织易燃易爆危险点的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演练;(四)指导和检查易燃易爆危险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五)定期汇报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工作情况。
第三章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第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二)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保护措施和紧急救援措施;(四)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五)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度。
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正确存放和使用方法;(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和标识要求;(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处置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四)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火灾预防和灭火措施;(五)易燃易爆危险点的设备安全操作要求;(六)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现场管理和出入口控制要求。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培训第七条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工作人员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危害;(二)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火灾预防和灭火技术;(四)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管理责任单位的职责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管理责任单位应当组织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分类,并实施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七条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消防水系统、灭火器材、疏散通道等。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火灾事故报警制度,配备相应的火灾报警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访客登记制度,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防止非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场所。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第四章管理制度的执行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安全生产,防范化学、火灾等相关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
企业及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企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访客等。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全面控制和监管,确保其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培训,提高员工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七条企业应当与相关行政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管控第八条企业应当开展针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第九条企业应当制定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安全使用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包装、运输、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分类和标识,确保员工能够正确识别和使用这些物品。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放区域,并设置防火、防爆、防毒设施。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物品使用日志,记录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流向以及使用人员的信息。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实行严格的访客登记制度,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放区域。
第三章应急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件分级和应急响应措施。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购置和维护应急设备,确保在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下的及时处置。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培训制度,定期进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安全教育培训。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单位以及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开透明、主体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确保本制度的落实。
第五条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安全专职机构,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第六条清单管理(一)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储和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清单,并定期更新。
清单必须包括物品名称、数量、存储位置、使用情况等详细信息。
(二)清单必须在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和使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以便监督部门和管理人员随时查看。
第七条存储要求(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储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符合相应的包装、标识、堆放要求,并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
(二)存储区域必须防火、防爆,严禁存放其他杂物,保持通风良好。
第八条使用要求(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二)在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和使用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吸烟、明火等行为。
第九条废弃物处理(一)废弃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包装和交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二)临时存放废弃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明显的标识,防止误操作和事故发生。
第三章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第十条开放准入许可(一)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准入许可,包括设计审查、建设验收等环节。
(二)易燃易爆场所的准入许可证必须张贴在明显位置,供监督部门和公众查阅。
第十一条消防设备(一)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栓等。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范本(3篇)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三、定义1. 可燃物:指在常温下能够与空气或氧气反应,并放出热蒸气或可自燃的物质。
2. 易燃物:指接触空气时极易自发燃烧,或遇到火源可迅速燃烧的物质。
3. 易爆物:指遇到点火源、明火、撞击等外部条件时可能发生爆炸的物质。
四、管理要求1.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益,确保相关人员履行职责。
2. 危险品清单:企业应建立并定期更新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清单,包括产品名称、CAS号、物理化学性质、危险性类别等信息。
3. 危险品储存:危险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并进行分类、分区、分层管理,并设置防火、防爆装置。
4. 危险品使用:危险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操作。
5. 危险品运输:危险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防火、防爆及稳定包装等措施。
6. 事故应急预防和处置: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发生危险品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7. 监测与检测:危险品的存放和操作区域应配备相应的监测与检测设备,定期进行检测,确保环境安全。
8. 安全防护设施:危险品相关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防爆设施、防护装置等,确保人员安全。
9. 培训与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危险品安全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10. 安全巡查与整改: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巡查记录。
11. 事故统计与分析:企业应定期统计危险品事故数据,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危险品管理水平。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根据违规情况,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奖金、停职、开除等处理方式,并记录在案。
工程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1.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现场。
2.管理责任2.1 项目经理是工程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2.2 项目经理应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职责与权限,并将其分配给相关工作人员。
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3.1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单独存放,专门设立储存区域,区域内应有明显标识。
3.2 储存区域应有防火、防爆设施,保障安全储存。
3.3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定期检查库存量,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存物品。
4.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4.1 使用专门运输车辆或专用运输容器,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泄露等事故。
4.2 运输车辆或容器应定期维护,保证运输设施的正常运行。
4.3 运输过程中,应加强监控和巡逻,确保运输安全。
5.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5.1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出规定范围使用。
5.2 使用过程中,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安全培训。
5.3 使用后的残余物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6.应急管理6.1 工程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6.2 设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以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6.3 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培训和教育7.1 工程现场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和教育,了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和安全操作规程。
7.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增强安全意识。
8. 安全监督和检查8.1 工程现场应设立安全监督岗位,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
第二章储存管理第七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经过安全评估和验收。
第八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仓库应当设置专门的标识,标示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和储存位置。
第九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仓库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设施和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仓库应当定期清点库存,并做好库存记录,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应当严格控制出入口,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十三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经过安全评估和验收。
第十四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采取防止泄漏和燃爆的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不得擅自改变或超时超载。
第十八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配备专职司机或配备专业驾驶员,并进行相关培训。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制定背景易燃易爆危险点是指那些具有易燃、易爆、毒害等特性的物质储存或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事故的地点。
这些危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二、原则和目标1.安全第一原则: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通过合理的预防措施和综合治理,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3.依法依规: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具体的安全生产制度。
4.综合施策,层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
三、责任和义务1.企业领导层: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战略,确保经费和人力资源的投入,并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监管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生产单位: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活动,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可靠,员工的操作技能符合要求。
4.员工: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正确使用和保管相关设备和物品。
四、主要内容1.易燃易爆危险点设置: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点的设置要求,确保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组织制度等。
3.安全设施和装备:要求易燃易爆危险点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装备,如灭火器、火灾报警器等,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
4.安全培训和教育: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5.安全监督和检查:明确监管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监督和检查要求,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
6.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定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
五、执行措施1.制度宣贯:通过企业内刊、宣传横幅等方式,将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传达给全体员工,并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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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版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
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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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定点与分级原则、管理及巡回检查等有关方面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
2 术语与定义
易燃易爆危险点:在研制、生产、试验、贮存和使用过程中,易发生火灾与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场所。
3 基本内容与要求
3.1 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程序
a) 定点分级;
b) 挂危险点标志牌,明确责任人;
c) 编制检查表,规定检查周期和内容;
d) 各级检查责任人按检查表内容进行巡回检查;
e) 资料归档。
3.2 易燃易爆危险点定点原则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易燃易爆危险点:
a) 高压管道、压力容器、储罐区(储罐)等场所;
b) 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
所;
c) 其他可能发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场所。
3.3 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原则
根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程度不同,将危险点划分为Ⅰ、Ⅱ、Ⅲ三级。
3.3.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危险点:
a) GB18218中规定的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
b) 10人及以上的危险作业场所;
c) 可能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场所;
d)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及以上事故的场所。
3.3.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危险点:
a) 可能造成1人或2人死亡或者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的场所;
b)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至500万元事故的场所。
3.3.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危险点:
a) 可能造成3人以下重伤事故的场所;
b)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至100万元事故的场所。
3.4 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确定
3.4.1 公司技安环保部组织专家按
照确定易燃易爆危险点及划分等级,确定各级责任人名单,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子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报公司备案。
3.4.2 易燃易爆危险点的撤销或等级变更,应重新评审确认与批准。
3.5 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
3.5.1 易燃易爆危险点执行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应超定量存放和(或)使用危险品。
3.5.2 易燃易爆危险点执行定岗、定员管理,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5.3 因工作需要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定员管理。
3.5.4 各级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巡回检查周期进行检查、签字。
3.5.5 易燃易爆危险点应按照科工安字[2008]560号《国防科技工业易燃易爆危险点视频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安装监控系统,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3.5.6 易燃易爆危险点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6 易燃易爆危险点标志
3.6.1 易燃易爆危险点处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和易燃易爆危险点责任标志牌,二者配挂在一起。
3.6.2 安全标志牌的名称、图形符号、种类、设置的范围和地点、尺寸及设
置的高度等,应符合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3.6.3 易燃易爆危险点责任标志牌尺寸为700mm×600mm,标明危险点名称、编号、级别、危险性类别和各级检查责任人。
3.7 易燃易爆危险点检查责任分工及检查周期
3.7.1 一级危险点由岗位责任人、作业点负责人、分公司主管领导、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检查。
3.7.2 二级危险点由岗位责任人、作业点负责人、分公司主管领导、分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检查。
3.7.3 三级危险点由岗位责任人、
作业点负责人和分公司主管领导、分公司负责人检查。
3.7.4 岗位责任人每日班前、班中、下班时检查(日查)。
3.7.5 作业点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周查)。
3.7.6 责任单位技安员每周检查一次(周查)。
3.7.7 分公司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危险点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周查)。
3.7.8 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点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月查)。
3.7.9 公司分管领导对一级、二级危险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季度查)。
3.7.10 公司总经理对一级危险点每
年至少检查一次(年查)。
3.7.11 公司分管领导技安部门对危险点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月查)。
3.8 人员要求
3.8.1 岗位责任人要求
3.8.1.1 掌握危险点部位所有设备、设施性能和生产、使用、贮存物质的危险性质。
3.8.1.2 熟悉生产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3.8.2 检查责任人要求
3.8.2.1 检查责任人必须由相应级别领导担任,当责任人因故不能履行检查责任时,必须委托相应级别人员代替。
3.8.2.2 了解危险点部位设备、设
施性能和工艺要求,以及使用、贮存物质的危险性质和安全技术条件状况及检查内容要求。
3.9 检查整改
3.9.1 各级检查责任人必须按规定的检查周期和检查内容履行检查职责,将检查情况记入《易燃易爆危险点检查记录本》。
3.9.2 各级检查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和监督整改。
3.9.3 各级检查责任人对本级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书面向上一级检查责任人或相关部门报告。
3.10 考核
3.10.1 各级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罚款100元/次。
3.10.2 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照《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关规定考核。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