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认合同效力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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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 …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 …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 … 《合同法》中两次提到“追认”这个概念。

追认是现代民事法律规范中允许本人对于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嗣后承认制度。

追认权即是本人通过特定的法律行为,使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成为有效法律行为的权利。

一、其法律特征主要有两点:从性质上说,追认权是一种形成权,追认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对效力待定行为的承认或拒绝均取决于本人单方意志,无需征得行为人或第三人的同意;从法律后果上说,追认权的行使结果是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变成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本人的追认具有溯及力,一经追认,其效力待定的行为自始有效,使未经授权的效力待定行为与效力确定行为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

从而使本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追认的成立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行为人必须以本人的名义实施了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行为的本质就是行为人代表本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若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则不存在追认问题。

2.本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

对效力待定行为进行追认时,本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

这不仅指本人在追认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而且本人在实施民事行为时,也必须具备行为能力。

3.被追认的行为必须具备合法性。

被追认的效力待定行为必须是合法行为,如果承认对非法行为可以追认的话,无异于允许行为人可以实施非法的行为,而后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有违于追认制度的基本原则,并且与我国的现行法律相抵触。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文件模板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文件模板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文件模板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之间原有协议的法律效力,特签订本《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文件》(以下简称“本文件”),就甲方与乙方之间于约定的相关事项达成补充协议如下:一、原合同的基本情况1.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署《关于__________的合同》,具备法定合同的要素,但因未经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其他原因,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处于待定阶段。

2. 经双方协商一致,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乙方同意承认该合同已经发生事实效力。

二、追认事项1. 乙方自愿承认《关于__________的合同》的法律效力,接受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开始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做出相应的支付或交付。

三、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文件》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履行完毕后,双方应依法和合同约定的条款继续保守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披露或利用该信息损害对方的利益。

四、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文件》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相关争议至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2. 争议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不得以争议为由拒绝履行。

五、生效与终止1. 本文本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后终止。

2. 本文本经双方签署后,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追认登记,确保合同的合法效力。

以上为甲乙双方就原合同《关于__________的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追认达成的协议,特此签署。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附:原合同《关于__________的合同》副本一份本文件经双方签署后取得法律效力,属于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供双方遵守执行。

确认合同效力起诉状

确认合同效力起诉状

确认合同效力起诉状尊敬的先生/女士,非常感谢您选择我们作为您的法律顾问,并委托我们处理您的法律事务。

根据您提供的任务名称,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份关于确认合同效力的起诉状的标准格式文本。

请注意,以下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法院名称】【案号】【原告姓名】【原告住址】【原告联系方式】【被告姓名】【被告住址】【被告联系方式】【法院名称】:【案件性质】:【案号】:【原告】:【被告】:【原告诉称】:1.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名为【合同名称】的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2.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履行了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并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款项。

3. 然而,被告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即【被告未履行的具体义务】。

4. 原告曾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拒绝或无动于衷。

5.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被告已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因此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合同的效力,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请求法院作出以下判决:1. 确认【合同名称】合同的效力,并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2. 要求被告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3. 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证据】:原告将在庭审过程中提供以下证据以支持其诉讼请求:1. 合同原件及其副本;2. 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书面通信记录;3. 相关的支付凭证和银行转账记录;4. 其他与本案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基于以下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

【案件分析】: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具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已构成违约行为。

因此,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的效力,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效力待定合同中“追认”的理解

对效力待定合同中“追认”的理解

对效力待定合同中“追认”的理解追认,或称“同意”“承认”,是指权利人事后同意或者承认。

在效力待定的合同中,追认是有权人对无权人订立的合同予以承认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其理论基础是行为人事后追认在法律效果上视同于行为人事前同意,立法目的在于使既存法律关系的不确定状态及时稳定下来,以减少讼争,维护市场交易的动态安全。

根据《合同法》第47条和第48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和无权代理行为中的被代理人对合同的效力享有追认权。

追认权属于形成权。

依民法基本理论,形成权系指“依权利者一方之意思表示,得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或生其他法律上效果之权利”。

形成权具有以下特征:(1)不得单独转让,必须附随其所附之基本权利一起让与;(2)原则上不可附期限或条件;(3)不可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4)无相对义务观念存在。

这些特征当然适用于追认权。

被代理人追认行为人的无权代理,必须全部追认。

比如,行为人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必须追认合同的全部内容。

如果被代理人仅追认合同的部分内容,则属于新的要约,不构成追认,合同对被代理人也不生效。

被代理人以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追认合同,必须是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才能构成追认,如果被代理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则只能视为新的要约,能否构成新的合同,则取决于相对人是否接受被代理人的部分履行行为。

如果相对人接受被代理人的部分履行,则视为接受要约,成立新的合同。

此时,行为人订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并不生效,该无权代理合同仍然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比如,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购买洗衣机,但代理人同时也购进干衣机,签订了同时购买洗衣机和干衣机的合同。

被代理人仅将购买洗衣机的货款支付给相对人(供方),不能视为追认(因合同的整体性也不宜作部分追认对待),相对人不能据此要求被代理人承担支付干衣机货款的违约责任。

如果相对人在知悉被代理人仅购买洗衣机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接受货款,或者向被代理人发货(也是以行为作承诺表示),则构成新合同,原合同不能约束被代理人,由行为人向相对人承担法律责任。

无权处分合同追认协议书

无权处分合同追认协议书

无权处分合同追认协议书甲方(追认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原合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某项财产或权利进行了处分,现甲方认识到该行为可能对乙方造成不利影响,并愿意采取补救措施。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追认协议:一、追认事项甲方确认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对乙方的____(具体财产或权利)进行了无权处分行为。

二、追认效力甲方对上述无权处分行为进行追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的处分行为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与第三方因此行为产生的合同关系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补救措施1.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赔偿金____元(大写:____),作为对乙方因此行为可能遭受的损失的补偿。

2. 如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赔偿金,甲方应按照____(具体计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权利义务1. 乙方接受甲方的追认,并放弃对甲方无权处分行为的追索权。

2. 甲方保证其追认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五、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专业法律人士协助制定。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合同范本专家。

标题,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甲方,[填写甲方名称]
乙方,[填写乙方名称]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填写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双方均已签署并生效该合同。

然而,由于[填写引起纠纷的原因],双方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了争议。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范本专家确认以下合同效力纠纷的相关条款:
1. 合同效力确认。

1.1 本合同的签署和生效日期为[填写日期],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

1.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修改或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纠纷解决。

2.1 如双方对合同效力产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可寻求法律援助。

2.2 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 法律适用。

3.1 本合同效力纠纷适用[填写适用的法律条款]相关法律规定。

4. 其他条款。

4.1 本合同范本专家提醒双方,合同是法律的产物,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合同效力产生纠纷。

本合同范本专家特此确认以上内容,并提醒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维护合同的效力和合法性。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随时与本专家联系。

合同范本专家,[填写专家姓名]
签署日期,[填写日期]
以上为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合同范本,如有需要请参考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追认合同效力的条件

追认合同效力的条件

追认合同效力的条件咱们先来说个小故事吧。

小明是个特别喜欢收集卡片的小朋友,有一天,他的朋友小刚拿着一堆超级稀有的卡片来找他,说要把这些卡片都卖给他,只要50块钱。

小明特别心动,可是他没有那么多钱,就跟小刚说,他回家问问爸爸妈妈能不能给他钱。

小刚说行,但是他有点着急,就先写了个小纸条,上面写着“小刚把卡片卖给小明,50元”,然后两个人都签了字。

可是呢,小明才8岁,在我们的世界里,8岁的小朋友还不能自己做这么大的决定呢。

这时候,这个合同就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那什么情况下这个合同能变得有效呢?这就需要追认啦。

追认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得有追认的人。

在这个故事里,谁能追认呢?那就是小明的爸爸妈妈。

如果小明的爸爸妈妈觉得这个买卖很划算,他们愿意给小明50元去买这些卡片,那他们就可以追认这个合同。

就像爸爸妈妈给这个合同开了一个“通行证”,这样这个合同就有效了。

还有啊,追认得是明确的表示。

不能模模糊糊的。

比如说,小明的爸爸妈妈不能只是说“那些卡片好像还不错”。

他们得清楚地说“我们同意小明用50元买小刚的卡片,这个合同我们追认了”。

就好像我们在课堂上回答问题,要清楚响亮一样。

而且,追认得在合适的时间里。

要是过了好久好久,比如几个月之后,小刚都已经把那些卡片送给别人了,这时候小明的爸爸妈妈再说追认,那就不行啦。

就像我们去商店买东西,人家今天在卖的东西,你不能过了好几个月才去说你要买,那肯定不行呀。

所以呀,追认合同效力就是这样,需要有合适的人来追认,要明确地表示,还得在合适的时间里呢。

这样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这种有点复杂的事情啦。

事后追认授权委托书

事后追认授权委托书

事后追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就委托人因__________一事,现委托__________代为处理相关事宜,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一、委托事项:委托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处理上述事宜。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得转委托。

二、受托人的职责:1.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确保委托事务的顺利进行。

2. 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委托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

3. 委托人授权的其他事项。

三、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范围:1. 负责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参与决策,对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协助委托人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监督和指导:1. 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按照授权范围和职责要求履行职责。

2. 如有需要,委托人可要求受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进行审核。

五、受托人的报告和反馈:1. 受托人应在每月结束后____日内向委托人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2. 受托人应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委托事务的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六、违约责任:如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违反法律规定或未按照约定履行职责,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受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事后追认授权委托书(1)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要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代理人需要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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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认合同效力通知书篇一:合同管理简答题标准答案第一章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

具体包括:1. 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 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3. 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3、滥用代理权的表现:1.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实施法律行为2. 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个法律行为3.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4、代理的特征:1.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 代理人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必须是能发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3.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的表现自己的意志。

4. 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5、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⒈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6分)答:⑴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性质不同:合同鉴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合同鉴证办法》行使的行政管理行为。

而合同公证则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的公证机关依据《公证暂行条例》行使公证权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为。

⑵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效力不同:经过公证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

⑶合同公证与鉴证的适用范围不同:公证作为司法行政行为,按照国际惯例,在我国域内和域外都有法律效力。

而鉴证作为行政管理行为,其效力只能限于我国国内。

⒉在什么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凭履约保证向银行或者担保公司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5分)答:(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中途毁约,或任意中断工程,或不按规定施工;(2)承包人破产,倒闭。

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承保的担保公司或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5分)答:(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 (2)投标人在业主已正式通知他的投标已被接受中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能或拒绝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协议或递交履约保函。

4.代理具有哪些特征?(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必须是能够发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1、列举五种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并不完全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能否生效,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行为人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3.没有处分权的行为人订立的合同3、分析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6分)答:⑴发生的时间上,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⑵追究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追究的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而追究的责任。

⑶缔约过失责任中其中一方主观上有过错;而在认定违约责任时,不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4、列举6条合同的一般条款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标的;3. 数量;4. 质量;5. 价款或者报酬;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 违约责任;8. 解决争议的方法。

5、试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4分)答:(1)两者性质不同;(2)两者的评判标准与构成要件不同;(3)两者的时间起点不尽相同;(4)两者的后果不同。

6、简述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

(8分)答: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①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②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③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

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7、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5分)答:(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旨,要约人将自己置于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的无可选择的地位;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担约束的意旨,要约邀请人希望将自己置于一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要约的地位。

8、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担的形式: 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违约金5.定金9、无效合同的种类(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章1、列举6种废标情形P150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3)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单位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通过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不利于招标单位或招标文件所不允许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5)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或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6)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包装密封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招标人3)投标书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或字迹潦草、模糊不清**4)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投标人不参加投标会议的2、施工招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P1431)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3、标底编制的基本依据(1) 招标文件(2) 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3) 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4)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5) 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工程项目计价类别及取费标准(6) 国家或地方有关价格调整文件的规定(7) 招标时建筑安装材料及设备的市场价格4、请列举三种适宜进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

(6分)答:(1)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2)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3)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5、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优点: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定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平竞争。

邀请招标优点:可以节省招标费用,提高投标人的中标几率,用够邀请到有经验和资信可靠的投标者投标,保证履行合同。

6、招投标的公开原则招标活动信息公开开标活动信息公开评标活动信息公开定标活动信息公开7、施工招标文件包含的内容6/82) 投标须知;3) 合同条件;4) 合同协议条款;5) 合同格式;6) 技术规范;7)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8)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9) 图纸及勘察资料8、工程建设招标分为哪几种1) 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2)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3)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4)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5) 设备、材料招标9、简要介绍两种标底的编制方法?(7分)答:(1)工料单价法。

具体做法是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再套用定额单价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费用定额确定其他的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标底。

(2)综合单价法。

具体做法是编制标底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综合单价确定后,再与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相乘汇总,即可得到标底价格。

第四章1、监理合同的解释顺序(1)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

(2)监理合同协议书。

(3)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5)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

2、监理的额外工作和附加工作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建筑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第38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五章1、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种类及使用范围1)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 GF 一XX 一0203 ]适用于为设计提供勘察工作的委托任务2)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 GF 一XX 一0204 ]该文本的委托工作内容仅涉及岩土工程2、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种类及使用范围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GF 一XX 一0209 ]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的合同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 GF 一XX 一0210 ]适用于委托专业工程的设计3、勘察、设计合同委托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①承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委托方因工程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②承包方的勘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工程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委托篇二:租赁合同追认书租赁合同追认书三水区地方税务局西南税务分局:兹有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于XX年02月20日与邓宝林签订了承租的铺位租赁合同,该行为系我司成立前全体股东的授权行为,现我司对该行为再次予以追认,并承诺自觉履行该合同产生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特出此证明!证明单位:日期:XX年04月12日篇三:实际履行能否构成对合同效力的追认实际履行能否构成对合同效力的追认刘兹博案情:熊某与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某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的员工王某签订一份《砼管节委托加工劳务合同》,由熊某按照项目经理部的图纸和砼配合比报告为其一工区加工不同标准的砼管。

合同书中没有项目经理部的签章仅有王某的签字,且在签合同时王某未出具项目经理部的授权委托书。

合同签订后,熊某按照合同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项目经理部接受货物并出具验收单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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