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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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发展联盟章程模板范文

教学发展联盟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成立教学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联盟以“共同发展、协同创新、共享资源、提升质量”为宗旨,通过组织各类教学研讨、培训、交流等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第三条联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致力于构建和谐、开放、共享的教学发展平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盟设理事会,负责联盟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理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一)名誉理事长:由联盟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担任。

(二)理事长:由联盟所在学校校长担任。

(三)副理事长:由联盟所在学校副校长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

(四)理事:由各成员单位教学负责人、优秀教师代表等担任。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联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审议和批准联盟的重大决策。

(三)监督联盟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组织开展联盟的各项活动。

(五)协调联盟内部关系,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联盟下设办公室,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理事会任命。

第三章成员资格第九条凡承认本章程,有意愿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愿意为联盟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联盟。

第十条申请加入联盟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热爱教育事业,关心教师成长,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三)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

(四)愿意为联盟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十一条申请加入联盟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

(三)理事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二条联盟定期举办各类教学研讨、培训、交流活动,包括:(一)教育教学研讨会。

(二)教师培训活动。

(三)教学观摩和评课活动。

(四)教育教学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

(五)其他有助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成长的活动。

教育联盟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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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联盟组织结构、运作机制,明确联盟宗旨、任务和权利义务,促进联盟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联盟名称:[联盟名称]第三条联盟性质:[联盟性质,如:非营利性、学术性、区域性等]第四条联盟宗旨:[联盟宗旨,如:推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等]第五条联盟住所:[联盟住所]第二章联盟成员第六条联盟成员资格:1. 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2.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3. 愿意遵守本章程,履行联盟成员义务。

第七条成员加入与退出:1. 欲加入联盟的教育机构,需向联盟提出申请,经联盟理事会批准后,成为正式成员;2. 成员因故退出联盟,需提前向联盟提出书面申请,经联盟理事会批准后,终止成员资格。

第三章联盟组织机构第八条联盟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负责制定联盟发展规划、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决定联盟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联盟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联盟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负责联盟的全面工作。

第十一条联盟理事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联盟相关领域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联盟任务与活动第十二条联盟主要任务:1. 促进联盟成员间的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 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探索教育教学新方法、新模式;3. 开展教育交流活动,提升联盟成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4. 积极参与国家教育政策制定,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第十三条联盟主要活动:1. 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论坛等活动;2. 组织教师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3.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与研究;4. 合作开发教育教学资源。

第五章联盟经费第十四条联盟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政府资助;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联盟经费使用:1. 用于联盟日常管理工作;2. 用于联盟举办的活动;3. 用于联盟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4. 用于联盟发展基金。

教育联盟章程

教育联盟章程

教育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_____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联盟宗旨联盟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创新为宗旨,通过整合教育资源、加强交流合作、开展协同研究等方式,为成员单位提供服务和支持,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联盟原则联盟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尊重成员单位的意愿和权益,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优势和特色,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二章成员单位第四条成员单位类别联盟成员单位包括各类学校、教育机构、教育科研单位、教育企业等。

第五条成员单位权利(一)享有联盟提供的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二)参与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会议、研讨、培训、考察等;(三)对联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在联盟内共享教育资源和经验;(五)优先获得联盟内的合作机会和项目支持。

第六条成员单位义务(一)遵守联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活动,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三)按时缴纳联盟会费(如有);(四)保守联盟内部的机密信息;(五)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联盟大会联盟大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单位代表组成。

联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和批准联盟的章程、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二)选举和罢免联盟的领导机构成员;(三)审议和批准联盟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四)决定联盟的重大事项。

理事会是联盟的执行机构,由联盟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理事会每届任期_____年。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执行联盟大会的决议;(二)制定和实施联盟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联盟的各项活动;(四)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和运作;(五)向联盟大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秘书处是联盟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理事长所在单位。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联盟的文件起草、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二)协调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交流与合作;(三)收集和整理联盟的信息资料,为成员单位提供服务;(四)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业教育联盟章程

职业教育联盟章程

职业教育联盟章程职业教育是指为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技能或职业知识、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从而满足从事一定社会生产劳动的需要而开展的一种教育活动,职业教育亦称职业技术教育。

职业教育联盟章程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哈尔滨职业教育联盟。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精神要求,本联盟以哈尔滨市属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主体,联合部分省属职业院校,按照“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原则组成,是实现社会与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自愿联合体。

第三条本联盟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职教联合、面向社会、服务经济、管理创新、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政府、社会和职业教育机构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形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职业教育的协调机制,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职业教育教育教学质量,在推进哈尔滨市及黑龙江省经济社会、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规范管理和协调服务作用。

第四条本联盟业务主管单位为哈尔滨市政府,接受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联盟秘书处设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邮编:。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联盟的业务范围:(一)承担政府有关部门赋予和委托的具体工作项目,承担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的任务。

(二)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通过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有效衔接,确保国家的经济和创就业改革发展政策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形式,能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在实践中得到贯彻实施。

(三)积极开展职业培训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

合作开展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领域内的业务咨询和业务培训。

为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师资和场所,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培训中的作用。

高校新创业教育联盟章程

高校新创业教育联盟章程

高校新创业教育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XX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TXX,由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织而成。

联盟的LOGO中,XX为联盟英文名称的缩写,不同色彩的彩带寓意着各个高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汇聚,交叠在一起代表着联盟成员协同共进,鲜艳的色彩则象征着创新的活力和首创精神。

第二条联盟的宗旨是响应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联合各成员高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研讨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方法和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全国高校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共同引领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第三条联盟接受教育部的指导。

第二章联盟基本原则第四条联盟构建原则(一)目标任务联盟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是:以“加强校际和校企合作,共同研讨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方法和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全国高校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共同引领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为目标,在教育部的指导下,为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为社会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创业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二)工作方式联盟工作方式是:与企业合作,与海外名校合作,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有特色和富有成效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服务于学生、校友和教师,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资源共享、学校创新创业氛围营造等方面促进联盟各校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三)组织开放联盟是开放性的组织,联盟成立后根据理事会的决议可以吸收联盟需要的具有教育教学优质资源、资金等方面优势的单位加入联盟。

教育教学研讨联盟会合作章程

教育教学研讨联盟会合作章程

恩施市一中宣恩一中来凤一中建始一中清江外校咸丰一中鹤峰一中利川一中教育教学联盟会合作章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八校”经过沟能、碰撞,于2011年12月5日、2012年元月13日分别在利川一中、建始一中召开了两次会议。

会上所有学校一致赞成成立“八校教育教学联盟会”,并表示积极参加联盟会组织的一切活动,自觉地、严格地遵守联盟会的所有章程。

第二条拟成立“八校教育教学联盟会”,并建立如下机构:一、常务理事(3名):田共(利川市一中副校长)、姚洪文(建始一中副校长)、潘成兴(恩施市一中副校长)。

二、秘书长(1名):胡银先(利川市一中副校长)。

三、理事(8名):各会员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

第三条联盟会的合作宗旨是:平等互助、坦诚相待、资源共享、整体提升。

第二章合作内容及方式第四条八校统一文理分科时间,统一教学进度,统一选修内容及顺序安排,统一期中期末考试的时间、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将由利川一中提供他们的教学进度(如下表格式,一目了然),上传到QQ群。

学科截止期中考试所学全部内容本学期前半期教学内容本学期后半期教学内容恩施州八校请各会员学校在第四周按上表格式将本校的进度上传到QQ群。

联盟会将于第五周公布期中考试的时间及命题范围。

期末考试的时间、命题范围及其它相关事宜将在期中考试质量分析会上确定。

第五条为了使各学科之间试题的难度、梯度、信度、区分度尽量接近,参照湖北省八校联考模式,每次考试将由某个会员学校承担所有学科的命题任务,并负责制卷、发卷。

第六条各成员学校要在各学科考试结束后的24小时内将考生原始成绩、试题评价及教学得失(每学科限300字)上传到承办质量分析的学校。

第七条承办质量分析的学校要在考试结束后三天之内整理好“质量分析报告”,并装订成册,其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一、试题综合评价及教学建议。

综合各联盟学校反馈的信息形成综合报告。

二、各校试题评价及教学得失。

三、总分五分一段分校、分科统计表(含最高分、人均分)。

学校联盟共建章程模板

学校联盟共建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区域内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成立学校联盟。

第二条学校联盟以“团结协作、共同发展、追求卓越”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各校特色,坚持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联盟的共建活动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的指导下进行,符合国家教育改革发展方向。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联盟设立联盟理事会,负责联盟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联盟理事会由各成员学校代表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第六条联盟理事会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成员学校第七条凡认同联盟宗旨,愿意参加联盟活动的学校,均可申请成为联盟成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联盟的学校,需向联盟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成为联盟正式成员。

第九条成员学校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2. 优先获得联盟提供的资源共享和交流机会;3. 参与联盟决策,对联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联盟提供的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条成员学校应履行以下义务:1. 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2. 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3. 为联盟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4. 主动与其他成员学校开展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联盟活动第十一条联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教育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2. 教学资源共建共享;3. 教师培训与专业发展;4. 学生交流与竞赛活动;5. 联合办学项目;6. 其他有利于联盟发展的活动。

第十二条联盟活动应定期举办,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题活动。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联盟经费来源包括:1. 成员学校缴纳的会费;2. 赞助单位及社会捐助;3. 联盟活动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联盟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由联盟理事会负责审核和监督。

第十五条联盟经费用于以下方面:1. 联盟活动的组织实施;2. 成员学校的资源共享与交流;3. 联盟日常办公经费;4. 联盟发展基金。

教育联盟规章制度

教育联盟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联盟内部管理,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规范联盟运作,促进教育资源共享与优质教育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育联盟以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通过整合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教育联盟的成立、运作、管理及终止等全过程。

第二章联盟组织架构第四条教育联盟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盟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代表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育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

第三章成员单位职责第七条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联盟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分享教育教学经验,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

第八条成员单位应按照联盟要求,按时提交相关资料,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九条成员单位应遵守联盟的规章制度,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联盟声誉。

第四章资源共享第十条教育联盟应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互联互通。

第十一条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应优先共享联盟内的优质教育资源,包括师资、课程、图书、设备等。

第十二条教育联盟应定期举办资源共享活动,促进成员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章教育服务第十三条教育联盟应提供以下教育服务:(一)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二)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三)开展学生交流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四)提供教育咨询服务,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第十四条教育联盟应定期评估教育服务质量,确保服务效果。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教育联盟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会员单位会费、社会捐赠等。

第十六条教育联盟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透明。

第十七条教育联盟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联盟日常运作费用;(二)资源共享和教育活动费用;(三)教师培训和研究项目费用;(四)其他必要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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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联盟章程
联盟指连结,结合,联合。

旧时指宣誓缔约,现指阶级的联合,国与国的联合等。

教育联盟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0—2015年)》等文件精神,经xx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xx职业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联盟由xx市教育局牵头,依托xx职业技术学院,联合xx市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大中型骨干企业、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按照“统筹发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组成。

第三条联盟在xx职业教育联盟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宗旨是:立足xx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化xx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推动办学资源整合优化,推动校企校地深度合作,推动职教体系科学发展,全面提升xx职业教育内涵发展质量,全面提升xx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四条联盟为松散型非独立法人组织,合作各方原有的隶属关系、单位性质、管理体制、经费渠道、法人权利等保持不变。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五条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各项协作活动,为xx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与
特色发展提供指导、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推动xx职业教育全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通过开展调研、政策研究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提供有关建议咨询,促进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产业园区之间的对话与协作。

第七条承担政府有关部门赋予和委托的具体工作项目,承担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的任务。

第八条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职业教育发展信息交流沟通平台,通过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有效衔接,确保国家和安徽省关于职业教育发
展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能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得到贯彻实施。

第九条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互聘教师,组建跨校的教师梯队,共建教学团队;互相开放实验室和实训、实习基地;互相开放图书馆;联合举办技能比赛。

第十条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职业教育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平台。

成员学校均可与其他学校的合作企业进行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共享顶岗
实习岗位,共同进行顶岗实习的管理。

建立开放共享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
业服务平台,拓展共建共享就业渠道。

第十一条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建设体系
平台。

通过共建专业、教师互访、业务交流等机制创新,共同培育并开放
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探索实施中高职衔接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推进中高
职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职业教育科研创新合作平台。


过开放科研资源,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学校的科研创新团队,联合申报、承接纵向、横向科研与社会服务项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及产学研活动。

第十三条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平台。

通过推动职业培训规范化建设,通过推动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渠道拓展,通过推动职业教育社会服务项目开发,通过推动政府购买职业教育服务,不断加强联盟服务社会的功能开发与功能建设,努力提升xx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贡献率。

第十四条建立全市范围内开放共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

通过提升联盟的品牌效应,加强与省内外职业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国际间职业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提升xx职业教育发展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三章联盟成员
第十五条联盟成员单位自愿加入,进入和退出自由。

第十六条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联盟举办的各种会议、政策研讨、信息交流、国内外合作及有关活动的权利;
(二)对联盟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本联盟工作;
(三)借助和利用联盟相关信息平台获取信息或开展相关工作;
(四)根据需要,相互签定具体合作协议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认真履行成员单位间签订的各种协议;
(二)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任务,支持并参加联盟的各项活动,主动策
划开展围绕联盟宗旨的各类创新工作;
(三)向联盟提出建议,为联盟开展各项活动提供方便。

(四)树立联盟良好形象,团结协作,自觉维护联盟的声誉与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对不遵守联盟章程,连续三年不履行成员义务的,视为自动退出联盟。

第四章组织架构
第十九条联盟实行单位会员制,采取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产教融合协作模式运行。

联盟设立若干专业群产教融合协作委员会,作为会员单位之间对接协作的基础性平台。

会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加入一个或多个协作委员会。

第二十条联盟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市政府批准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联盟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市教育局和xx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农委、商务局、旅游局、xx开发区管委会、xx高新区管委会等市直部门和单位作为委员会委员单位。

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指导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作为工作联系人。

第二十一条联盟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各项日常工作事务,由xx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共同承担。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由xx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人选;设副秘书长两人,分别由市教育局和xx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人选。

相关人选须报经联盟建设指导委员会核准。

第二十二条结合xx产业集群发展和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实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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