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教育联盟章程
职业教育联盟章程

职业教育联盟章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中国职业教育联盟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职业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职教联盟”)是由中国足下科教集团、广东硅谷软件学院、厦门邦初教育、兰州思威教育、长沙华瑞教育、深圳鲲鹏IT教育、湖南创新牛耳教育、宁波博翔教育等联合发起成立的合作机构,总部位于香港,日常联络机构设在重庆足下软件学院。
第二条职教联盟的宗旨:资源共享、联盟共长。
为了加快联盟单位的发展,提升联盟单位的竞争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盟共长,优化教学模式,拓宽办学思路和途径,提高培养水平,在办学经验、教学管理、人员培养、产品研发和学员服务等领域进行合作,为加快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三条职教联盟的目标:打破各学校原有的壁垒,通过联盟成员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教育质量、产品水平和办学效益的共同提高,探索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在不改变各学校原有的独立性前提下,有偿或无偿共享各学校的优势资源和经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现共同走向资本市场。
第四条联盟的纲领和方向:纲领是成就人,方向是成就千万行业精英。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职教联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每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一次放在足下科教集团开,一次放在其他联盟单位开),特殊情况下由半数以上理事倡议可以召开专题会议。
第六条职教联盟协调管理有:联盟理事会、联盟秘书处。
其中联盟理事会是决策机构;联盟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
理事长一名,由理事会推选产生;副理事长若干名,由联盟成员推选产生;其他参与联盟的单位为联盟理事会的当然成员;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挂靠理事长单位,设秘书长一名,由理事长单位提名。
第七条理事会由各学校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制定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督促成员单位承担的联盟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多方位合作,挖掘各成员单位中的资源潜能,实现资源互补等。
试论职教联盟的定位与功能

试论职教联盟的定位与功能作者:李森万伟平来源:《广东教育·职教版》2010年第04期摘要: 本文具体介绍了职教联盟的内涵与定位,详细介绍了职教联盟的功能,就职教联盟对职业教育的发展的重要作用做了一番阐述。
关键词:职教联盟;定位;功能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盟与合作是组织变革中的一个重要趋势,它是组织提升竞争力的重要形式。
联盟的出现既是经济全球化的需求,也标志着传统的“你死我活”竞争模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各级各类教育主体对教育资源进行激烈争夺的今天,教育联盟的出现必将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来看,组建职业教育联盟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然而,就目前国内一些地区组建职业教育联盟的过程来看,对职业教育联盟的定位及功能等并没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本文就这些方面的问题展开初步探讨。
一、职教联盟的内涵职教联盟是指职业教育机构之间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最佳配置和效益最大化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有合作也有竞争的教育联合体。
职教联盟通过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构筑新的平台和高地,实现地域和空间的优势互补、师资的优势互补和专业的优势互补;实现职业资格和培训考核鉴定的共享和验室、图书馆、实训基地等短缺资源的共享;实现学术期刊的联办和科研项目的联合开发,进而实现多角度、多元化、深层次、全方位的合作。
职业教育联盟具有行业特征,以专业为纽带,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以重点职业学校为骨干,以行业和企业为依托,实现资源共享。
二、职教联盟的定位职业教育联盟应由三个部分组成:学校集合、企业集合及合作平台。
学校集合由满足一定条件、自愿承认职教联盟章程的学校组成,为职教联盟成员学校享受本联盟提供的服务,承担联盟义务。
联盟成员可以包含中职学校、技师学院、职业学院及本科院校。
企业集合由自愿承认职教联盟章程的各种类型企事业、专业学会组成。
合作平台以秘书处为组织形式,以提供综合服务为目的,以联盟成员共享职教资源、实现各自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职业教育联盟宪法

职业教育联盟宪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业教育联盟的名称、性质和宗旨1. 名称:本联盟正式名称为“职业教育联盟”,以下简称“本联盟”。
2. 性质:本联盟是由职业教育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3. 宗旨:本联盟的宗旨是加强职业教育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促进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职业教育联盟的任务和职责1. 任务:本联盟的任务是加强职业教育领域的协作与合作,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 职责:本联盟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职业教育机构开展交流活动;- 提供职业教育相关信息和资源;- 开展职业教育研究与咨询;- 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之间的对接与合作;- 承办职业教育相关活动和项目。
第三条职业教育联盟的成员1. 成员资格:本联盟的成员包括各类职业教育机构,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加入本联盟:- 具备合法办学资质;- 积极参与本联盟的活动与事务;- 遵守本联盟的章程和规定。
2. 入会程序:有意加入本联盟的职业教育机构需填写入会申请,经本联盟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正式成为本联盟的会员。
第四条职业教育联盟的组织结构1. 理事会:本联盟设立理事会,由联盟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决策和执行联盟的重要事务。
2. 秘书处:本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会日常事务,承办联盟的具体工作。
3. 分支机构:本联盟可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推动职业教育的地区性合作和发展。
第二章组织原则第五条职业教育联盟的原则本联盟遵循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自愿原则:本联盟的成员加入和退出均基于自愿原则。
2. 平等原则:本联盟的成员在权利和义务上享有平等待遇。
3. 公正原则:本联盟的活动和决策应当公正、公开、透明。
4. 合作原则:本联盟的成员应积极合作,共同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第六条职业教育联盟的决策机制1. 决策方式:本联盟的重要决策由理事会讨论并投票表决决定。
2. 决策程序:决策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和信息交流,理事会成员需遵守决策程序和结果。
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章程模板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的组织和管理,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企业、行业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本联盟名称为“(联盟名称)职业教育产教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是:1. 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 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企业、行业紧密对接,实现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3. 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4. 探索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模式,提升职业教育国际竞争力。
第四条联盟的性质为非营利性、行业性、开放性、协作性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联盟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审议并通过联盟章程的修改;2. 选举和罢免联盟理事会成员;3. 审议并通过联盟年度工作报告;4. 审议并通过联盟财务报告;5. 决定联盟的合并、分立、终止等重大事项;6. 讨论并决定联盟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联盟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七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由秘书长主持工作。
第九条联盟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单位会员资格: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资格:1. 在职业教育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的个人;2. 在职业教育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十二条会员入会程序:1. 提交入会申请;2. 经理事会审议批准;3. 缴纳会费;4. 发给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3. 获取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4. 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5. 退会自由。
中国民主同盟章程

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中国民主同盟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中国民主同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第二条中国民主同盟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在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按照政治自由、组织独立、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中国民主同盟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维护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
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
第四条中国民主同盟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广大盟员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把维护团结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基本任务。
第五条中国民主同盟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坚定不移地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促进大团结大联合。
全盟要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
在新世纪新阶段,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作出新贡献。
第六条中国民主同盟贯彻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依法治国方略。
职业教育联盟章程

职业教育联盟章程职业教育是指为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技能或职业知识、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从而满足从事一定社会生产劳动的需要而开展的一种教育活动,职业教育亦称职业技术教育。
职业教育联盟章程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哈尔滨职业教育联盟。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精神要求,本联盟以哈尔滨市属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主体,联合部分省属职业院校,按照“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原则组成,是实现社会与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自愿联合体。
第三条本联盟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职教联合、面向社会、服务经济、管理创新、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政府、社会和职业教育机构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形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职业教育的协调机制,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职业教育教育教学质量,在推进哈尔滨市及黑龙江省经济社会、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规范管理和协调服务作用。
第四条本联盟业务主管单位为哈尔滨市政府,接受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联盟秘书处设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邮编:。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联盟的业务范围:(一)承担政府有关部门赋予和委托的具体工作项目,承担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的任务。
(二)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通过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有效衔接,确保国家的经济和创就业改革发展政策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形式,能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在实践中得到贯彻实施。
(三)积极开展职业培训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
合作开展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领域内的业务咨询和业务培训。
为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师资和场所,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培训中的作用。
职业教育联盟章程

中国职业教育联盟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职业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职教联盟”是由中国足下科教集团、广东硅谷软件学院、厦门邦初教育、兰州思威教育、长沙华瑞教育、深圳鲲鹏IT教育、湖南创新牛耳教育、宁波博翔教育等联合发起成立的合作机构;总部位于香港;日常联络机构设在重庆足下软件学院..第二条职教联盟的宗旨:资源共享、联盟共长..为了加快联盟单位的发展;提升联盟单位的竞争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盟共长;优化教学模式;拓宽办学思路和途径;提高培养水平;在办学经验、教学管理、人员培养、产品研发和学员服务等领域进行合作;为加快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发挥积极的作用..第三条职教联盟的目标:打破各学校原有的壁垒;通过联盟成员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教育质量、产品水平和办学效益的共同提高;探索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在不改变各学校原有的独立性前提下;有偿或无偿共享各学校的优势资源和经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现共同走向资本市场..第四条联盟的纲领和方向:纲领是成就人;方向是成就千万行业精英..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职教联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每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一次放在足下科教集团开;一次放在其他联盟单位开;特殊情况下由半数以上理事倡议可以召开专题会议..第六条职教联盟协调管理有:联盟理事会、联盟秘书处..其中联盟理事会是决策机构;联盟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理事长一名;由理事会推选产生;副理事长若干名;由联盟成员推选产生;其他参与联盟的单位为联盟理事会的当然成员;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挂靠理事长单位;设秘书长一名;由理事长单位提名..第七条理事会由各学校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制定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督促成员单位承担的联盟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多方位合作;挖掘各成员单位中的资源潜能;实现资源互补等..第八条联盟秘书处:理事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联盟的各项组织工作;具体落实理事会制定的各项计划;筹集联盟经费;同时开展工作研讨和编印理事会工作通讯;沟通信息;加强管理;建章立制..第三章成员单位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职教联盟不受领导体制、投资渠道、规模大小、合作模式等限制;在自愿协商基础上以理事会实行领导;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条件;对合作的内容与形式做出选择;在承担相应义务的同时;享有同等的权利..第十条职教联盟成员单位自觉遵守理事会章程;服从理事会的工作安排及协调;有义务、有责任为其他各成员单位做好相互支持、互为推广工作;涉及项目合作的;相关成员单位可按比例享有项目所有权;其比例在项目合作协议中另行约定..第四章合作领域第十一条用共享机制共享一切可以共享的;减少重复性的研发、重复性的工作、重复性的投入;共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用更多的财力和精力做开拓性的工作;共同推动中国职业教育向前发展..主要合作共享领域包括:1、共享产品:联盟成立产品研发中心;让全国优秀的教员和企业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主导研发..各联盟单位有现存优秀的教材、项目可以提交到联盟产品研发中心;一经采纳将按照共享协议价格2、共享讲师:联盟之间可以互聘对方学校的专家为兼职教师或课程主讲教师、在相同或相近课程中进行联合命题或交换命题、共建试题库等合作项目..3、共享培训:各个岗位举行联盟培训;各个学校可以根据情况派遣老师参加..联盟讲师也可以直接到联盟学校给予培训..4、共享息化:各联盟学校如果有好的信息化系统;可以对联盟学校共享..5、共享培养模式:各联盟学校有针对高中、大学就业班、大学合作培养模式;可以对联盟学校共享..第十二条合作领域主要管理制度有:联盟之间可以互聘对方学校的专家为兼职教授或课程主讲教师、在相同或相近课程中进行联合命题或交换命题、共建试题库等合作项目..第十三条合作领域经费来源:实行会员制办法筹集会费;政府部门资助;接受捐赠等..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2014年4月26日。
职教联盟的实施方案

职教联盟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才培养已成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
职教联盟的实施是为了适应当前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产教融合,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二、目标设定。
1. 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通过职教联盟的实施,促进各校之间的资源共享,提高教学水平,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2. 推动产教融合,职教联盟将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实现校企合作共赢,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3. 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通过职教联盟的实施,学校将更加贴近产业需求,培养更多适应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联盟机制,各职业教育学校可以自愿组成职教联盟,共同制定联盟章程和发展规划,建立联盟理事会,明确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2. 资源共享,联盟成员学校可以在师资、教学资源、实践基地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提高教学水平,丰富教学内容,增加学生实践机会。
3. 产教融合,联盟成员学校与企业可以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4. 专业建设,联盟成员学校可以根据产业需求,共同开发新专业,调整现有专业设置,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5. 质量监控,建立联盟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联盟成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职教联盟的实施,为联盟成员学校提供经费支持和政策倾斜。
2. 资金投入,学校应增加对职教联盟的资金投入,用于资源共享、产教融合和专业建设等方面。
3. 师资培训,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适应产业发展的需求。
4. 学生就业服务,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就业和个人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职业教育联盟章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职业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职教联盟”)是由中国足下科教集团、广东硅谷软件学院、厦门邦初教育、兰州思威教育、长沙华瑞教育、深圳鲲鹏IT教育、湖南创新牛耳教育、宁波博翔教育等联合发起成立的合作机构,总部位于香港,日常联络机构设在重庆足下软件学院。
第二条职教联盟的宗旨:资源共享、联盟共长。
为了加快联盟单位的发展,提升联盟单位的竞争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盟共长,优化教学模式,拓宽办学思路和途径,提高培养水平,在办学经验、教学管理、人员培养、产品研发和学员服务等领域进行合作,为加快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三条职教联盟的目标:打破各学校原有的壁垒,通过联盟成员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教育质量、产品水平和办学效益的共同提高,探索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在不改变各学校原有的独立性前提下,有偿或无偿共享各学校的优势资源和经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现共同走向资本市场。
第四条联盟的纲领和方向:纲领是成就人,方向是成就千万行业精英。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职教联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每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一次放在足下科教集团开,一次放在其他联盟单位开),特殊情况下由半数以上理事倡议可以召开专题会议。
第六条职教联盟协调管理有:联盟理事会、联盟秘书处。
其中联盟理事会是决策机构;联盟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
理事长一名,由理事会推选产生;
副理事长若干名,由联盟成员推选产生;
其他参与联盟的单位为联盟理事会的当然成员;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挂靠理事长单位,设秘书长一名,由理事长单位提名。
第七条理事会由各学校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制定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督促成员单位承担的联盟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多方位合作,挖掘各成员单位中的资源潜能,实现资源互补等。
第八条联盟秘书处:理事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联盟的各项组织工作,具体落实理事会制定的各项计划,筹集联盟经费,同时开展工作研讨和编印《理事会工作通讯》,沟通信息,加强管理,建章立制。
第三章成员单位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职教联盟不受领导体制、投资渠道、规模大小、合作模式等限制,在自愿协商基础上以理事会实行领导,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条件,对合作的内容与形式做出选择,在承担相应义务的同时,享有同等的权利。
第十条职教联盟成员单位自觉遵守理事会章程,服从理事会的工作安排及协调,有义务、有责任为其他各成员单位做好相互支持、互为推广工作;涉及项目合作的,相关成员单位可按比例享有项目所有权,其比例在项目合作协议中另行约定。
第四章合作领域
第十一条用共享机制共享一切可以共享的,减少重复性的研发、重复性
的工作、重复性的投入,共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用更多的财力和精力做开拓性的工作,共同推动中国职业教育向前发展。
主要合作共享领域包括:
1、共享产品:联盟成立产品研发中心,让全国优秀的教员和企业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主导研发。
各联盟单位有现存优秀的教材、项目可以提交到联盟产品研发中心,一经采纳将按照共享协议价格
2、共享讲师:联盟之间可以互聘对方学校的专家为兼职教师或课程主讲教师、在相同或相近课程中进行联合命题或交换命题、共建试题库等合作项目。
3、共享培训:各个岗位举行联盟培训,各个学校可以根据情况派遣老师参加。
联盟讲师也可以直接到联盟学校给予培训。
4、共享息化:各联盟学校如果有好的信息化系统,可以对联盟学校共享。
5、共享培养模式:各联盟学校有针对高中、大学就业班、大学合作培养模式,可以对联盟学校共享。
第十二条合作领域主要管理制度有:联盟之间可以互聘对方学校的专家为兼职教授或课程主讲教师、在相同或相近课程中进行联合命题或交换命题、共建试题库等合作项目。
第十三条合作领域经费来源:实行会员制办法筹集会费;政府部门资助;接受捐赠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