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灾后社区重建问题与对策DOC
灾后重建存在问题及建议

灾后重建存在问题及建议
灾后重建是指在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事件后,对受灾地区进行修复和恢复的过程。
尽管灾后重建的目的是恢复社会功能和改善灾区居民的生活条件,但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以下是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缺乏综合规划:有时在灾后重建中,缺乏全面的综合规划,导致不同部门和项目之间的协调不足。
建议在灾后重建之前,制定综合规划,明确各项重建项目的优先级和时间表,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协调。
2.不考虑灾害风险: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有时忽视了灾害的再次发生和风险管理。
建议将灾害风险评估纳入重建规划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未来灾害带来的影响。
3.社区参与不足:在一些情况下,灾后重建可能缺乏对受灾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和意见的听取。
建议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包括社区会议、咨询机构等,以确保居民的声音被听到,并将其需求和意见纳入重建计划中。
4.不可持续性:灾后重建过程中,可能忽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考虑。
建议将可持续性原则融入到重建项目中,包括使用可再生能源、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的土地利用等。
5.资金管理和透明度:在一些情况下,灾后重建的资金管理可能存在问题,包括资金分配不公平或不透明等。
建议建立透明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定期向公众公布重建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总体而言,灾后重建需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和人文等各
个方面的因素。
通过制定综合规划、强调风险管理、促进社区参与、推动可持续发展以及确保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可以提高灾后重建的效果和质量,为受灾地区带来更好的未来。
灾后社会如何重建社会组织与社区精神

灾后社会如何重建社会组织与社区精神灾害的发生常常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冲击,不仅破坏了基础设施,也打击了人们的生活与精神。
然而,灾害也催生了人们的互助与团结,促进了社会组织的重建与社区精神的凝聚。
本文将探讨在灾后社会中如何重建社会组织与社区精神,进一步展示在灾难面前,我们是如何团结一心,共同前行的。
一、社会组织的重建灾害过后,社会组织的重建是重中之重。
社会组织如非政府组织(NGO)、志愿者团体、社区服务机构等起到了承担一系列救灾、救助和重建任务的重要角色。
他们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为受灾者提供帮助与支持。
重建社会组织需要有条不紊的规划与合理的资源调配。
以下是在灾后社会组织重建中的几个关键点:1. 制定灾后社会组织规划:社会组织的重建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划和目标。
政府、NGO和社区共同参与规划的制定,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 建立协同机制:各个社会组织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通过共享资源、信息和任务分工,实现协同工作。
只有在团结合作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完成灾后重建工作。
3. 提供专业支持:灾后重建需要各类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持。
社会组织可以与学术机构、专业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提升灾后重建工作的效果。
4. 加强人员培训:为了更好地应对灾害,社会组织需要有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执行。
通过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社会组织重建的工作。
二、社区精神的重建灾害的发生往往造成社区精神的瓦解,因此,灾后社区精神的重建同样十分重要。
社区精神是指社区居民之间相互关心、互相帮助的精神风貌和社区生活方式。
以下是社区精神重建中的几个关键点:1. 宣传教育:重建社区精神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来推动。
可通过举办座谈会、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居民传达重建社区精神的重要性,引导他们理解和参与。
2. 设立交流平台: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很重要。
通过建立社区活动中心、设立线上交流平台等,为居民提供互相交流的机会和渠道,促进社区邻里之间的互动和关心。
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调查报告

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调查报告一、引言自2008年汶川地震以来,中国政府致力于汶川地震灾区的重建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灾区已取得了一定的重建成果,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
为了全面了解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情况,本报告对灾后重建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二、灾后重建目标与政策在灾后重建开始时,中国政府明确了灾后重建的目标,即恢复社会秩序、重建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活质量。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包括鼓励资金和人力资源投入、加强灾区管理和监督体制等。
三、灾后重建进展自2008年起,灾区的基础设施逐步恢复,包括道路、桥梁、学校和医院等。
与此同时,政府还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吸引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重建工作大大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
四、灾后重建效果评估经过调查发现,灾区的重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基础设施得到了有效修复,经济发展趋势良好,居民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重建工程管理不规范、灾区资源利用不合理等。
五、主要问题及建议1. 管理问题:灾区的重建工程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包括施工质量检查不严格、工程进度管理不及时等。
建议加强对重建工程的监管和检查,提高管理水平。
2. 资源利用问题:灾区的资源利用不合理,存在过度开发和浪费的现象。
建议制定合理的资源开发和利用规划,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3. 社会问题:灾区的社会问题仍然存在,如就业机会有限、教育资源不足等。
建议政府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增加教育资源投入。
六、结论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中国灾后重建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加强管理、合理利用资源以及解决社会问题是灾区重建的关键。
七、参考文献1. 《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报告》,中国政府出版社,2010年。
2. 《中国灾后重建经验与教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
3. 《灾后重建中的管理与规划》,中国城市出版社,2018年。
火灾事故中的恢复与重建重塑灾后社区的生活

火灾事故中的恢复与重建重塑灾后社区的生活火灾事故中的恢复与重建:重塑灾后社区的生活近年来,火灾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然而,在灾难中,我们也能看到人们在面对困境时展现出的坚韧和勇气。
火灾事故不仅仅是一场灾难,更是一次重新规划和建设社区的机会。
本文将探讨火灾事故中社区的恢复与重建,以及如何重塑灾后社区的生活。
一、火灾事故中社区的恢复火灾事故给社区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居民们不仅失去了住所,也失去了家人和财产。
为了使社区能够尽快恢复,一系列紧急措施应该得到采取。
首先是提供紧急救援和救助。
当火灾发生时,救援队伍应该迅速赶到现场,将被困人员策划安全。
同时,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提供食物、水和临时住所等必需物资,保障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
其次是清理和修复工作。
一旦火灾得到控制,社区需要展开清理和修复工作。
这包括清理残余火灾造成的灰尘和废墟,修复受损建筑的结构和设施。
最后是心理辅导和支持。
火灾事故给居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创伤,需要得到专业人员的支持和辅导。
医疗机构和心理健康组织应提供即时的心理援助,帮助受灾者克服创伤,重建信心。
二、火灾事故中社区的重建社区的重建需要从规划和建设两个方面入手,以确保火灾事故不会再次发生,并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在规划方面,社区应该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原火灾的原因和失效点。
同时,还需要合理规划社区的用地和建筑,确保防火通道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符合标准。
此外,社区规划还应注重绿化和环境保护,以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建设方面,社区需要选取可靠的建筑材料和技术,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耐火性。
同时,社区还应建设完善的消防设施,如火警报警系统、消防水源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以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重塑灾后社区的生活在火灾事故中,社区的生活被打乱,居民们陷入困境。
然而,灾难也催生了团结与互助的力量,重塑灾后社区的生活需要社区居民共同努力。
首先是社区居民的互助和支持。
居民们应该团结一心,共同度过难关。
大规模灾害情况下的灾后恢复与重建策略

大规模灾害情况下的灾后恢复与重建策略引言:灾害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一环。
当大规模灾害发生后,灾后恢复与重建策略是帮助受灾地区走出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本文将重点探讨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关键策略,包括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并提出未来发展的方向。
一、社会方面大规模灾害对人们的生活和社区造成了巨大冲击。
在灾后恢复与重建过程中,社会方面的策略至关重要。
1.社区建设:重建灾后社区需要注重社区环境的改善和公共设施的重建。
通过加强社区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居民的环境和生活质量,使社区成为一个更加宜居和安全的地方。
2.心理疏导和恢复:灾后人们的心理和精神状态较为脆弱,经历了创伤事件后的心理疾病和心理创伤需要得到关注和及时治疗。
政府和基层组织应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为灾民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3.社会组织与参与:在灾后恢复与重建中,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的参与至关重要。
政府应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参与决策,并提供资源支持。
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形成灾后重建的合力。
二、经济方面灾害对经济产生了严重的破坏,为了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必须采取一系列的经济恢复与重建策略。
1.产业支持:灾后的重建中,应注重恢复和发展当地的产业。
通过提供贷款、减免税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吸引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
2.基础设施重建:大规模灾害往往导致基础设施的严重损坏,需要进行重建和修复。
政府应优先考虑重建能够增强社会抗灾能力的基础设施,如通信、交通和能源等。
3.农村恢复与发展:在农村地区,大规模灾害往往导致农业生产的中断和损失。
在灾后恢复与重建中,应注重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农业种植技术支持和市场拓展,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三、环境方面灾害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为了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灾后恢复与重建应注重环境方面的策略。
1.自然灾害防范:在重建过程中,应考虑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测和防范。
对于地震、洪涝等高风险地区,应建立健全的预警和应急响应系统,提升社会抗灾能力。
汶川大地震灾后房屋重建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么资金来 支 付业 主住 宅专项 维修 资金 。 5 .灾 区灾后 加 固维 修 过程 中许 多群 众矛 盾 很难
协 调 。 修加 固过程 中业 主 问对 何时加 固 、 维 如何 加 固、 加 固费用 分摊 等意 见很 难协 调 : 如部 分低 收入 或 享受
资金 修建 1 —2间房屋 以应付 检 查 .并且 保 留原 部分
3 —4 5 5元/ 每人 每 天 .涨 到 现在 的 8 一 1 0元/ 人 O 0 每 每 天 。所 以灾后 重建 中料工 费单位 面 积造价 与 “ . ” 51 2
以前 相 比至少 高 出 5 %至 7 %。以农 村 重建 为例 . 0 0 如 果 以前修 1 0平 方米 花 5万 元 . 在至 少 要 7 0 现 . 5万元 至 85万元 , 就是 说农 村 灾 后重 建 补助 只有 建 筑成 . 也 本上 涨部 分 的 5 %一 8 % . 7 0 补助 金额 还不 够抵 消 料工
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调查报告—重建

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调查报告—重建第一篇: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调查报告—重建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调查报告—都江堰模式受汶川大地震影响,都江堰市大面积受灾,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海市对口援助下,都江堰的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
都江堰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优先解决民生问题为基点,以产业重建、城镇重建、农房重建、生态重建等为重点,积极探索都江堰重建新模式。
一、城镇重建——“壹街区”模式大地震导致都江堰城镇受灾严重,大量房屋损毁,灾后重建的第一重任就是要着力解决都江堰受灾市民的安臵问题。
在城镇住房重建中,融入援建市的建筑风貌和当地特色,是都江堰灾后城镇住房重建的一大亮点。
为了城镇灾后的可持续发展,都江堰积极探索“新市镇”城市发展机制,使灾后重建从单一城市功能的应急恢复向系统提升转变。
此外,在重建过程中,都江堰注重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当地的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促进产业的发展和提升,带给灾民切实的利益。
以“壹街区”为例:(一)建筑特色——“川西风貌+上海风情”“壹街区”是上海市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重建第一个功能完整的成街区建设项目,社区内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功能完善,是一个集川西风貌、上海风情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区。
按照“一街区、一家人”的理念,“壹街区”的设计规划融入上海元素,条条小巷纵横交错,住房建设相对集中,建筑风貌体现上海特有的“弄堂”风情。
(二)命名特色“壹街区”的命名很有特色,它不仅包含着都江堰人民对援建者的感恩之心,更是传递着新的文化理念和突出其综合功能,让人耳目一新。
据悉,当初在为该项目命名时,都江堰为了感恩上海援建、铭记援建者的恩情,提出叫“上海花园”、“上海城”或“上海村”。
但被上海援建者拒绝:“援建不是恩惠,这个项目应该传递出更新的理念,拥有更响亮的名字。
”而且该项目拥有开放式的特点,无线网络将覆盖于整个区域内,所以“壹街区”也是“E街区”。
(三)功能提升——综合性城区为了提升都江堰城区的可持续发展力,“壹街区”建设项目通过对口援建、联建等共同参与重建的新模式,形成功能提升的“新市镇”城市发展机制。
灾后社会重建的经验与教训

灾后社会重建的经验与教训灾难常常给人们带来深刻的痛苦和损失,然而,在经历了灾难之后,人们必须努力重建社会,恢复正常生活。
灾后社会重建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工作和决策。
本文将探讨灾后社会重建的经验与教训,希望能为未来的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一、准备充分在灾难发生前,社会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灾难。
这包括建立完善的灾难预警系统、培训人员应对灾害、储备足够的救援物资等。
准备充分可以大大减少灾难造成的伤亡和破坏,为灾后社会重建提供有力支持。
二、迅速响应一旦灾难发生,迅速响应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和救援机构应立即行动,组织救援队伍进入受灾地区,救助被困人员,提供食物、水和医疗援助。
同时,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保持透明度和沟通,以有效地协调救援工作。
迅速响应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灾难带来的伤害,并保护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重建基础设施在灾后社会重建过程中,重建基础设施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水电等公共设施,它们的恢复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在重建基础设施时,需要考虑灾后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抗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四、关注经济恢复灾难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困难,也对当地的经济造成严重的冲击。
因此,促进经济的快速恢复是灾后社会重建的一项重要任务。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提供经济支持和刺激措施,帮助企业和个人重新开展经济活动,并鼓励外资投资,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
五、重视社区参与在灾后社会重建过程中,社区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
社区居民了解当地的情况和需求,他们的参与可以保障灾后重建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因此,政府和救援机构应该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参与重建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
六、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在灾后社会重建中,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灾难往往会对环境造成破坏,而环境的破坏又会增加灾害的风险。
因此,在重建过程中,应采取可持续的措施,保护环境资源,提高社会的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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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灾后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设途径探讨韦克难一、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对口援建的反思震后,国家编制了灾区重建规划,四川省内纳入国家规划的项目为近3万个,概算总投资8613亿元。
此外,中国中央政府还启动了对口援建工作,由指定的省(市)对口灾区各地区进行援建。
总数在848亿。
平均每个县在42亿以上。
国内外通过各种形式支援灾区,捐赠款物总计达592.74亿元。
(邓国胜,760亿)4285万多名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90.41亿元。
2008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
《方案》确定广东、江苏、上海、山东、浙江、北京、辽宁、河南、河北、山西、福建、湖南、湖北、安徽、天津、黑龙江、重庆、江西、吉林等19个省市立即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各支援省市每年按照本省市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来安排对口支援实物工作量。
(一)成绩政治效益:(1)提升全社会对我国政治体制的信心;(2)锻炼和强化了各级行政系统的组织能力。
管理效益:使原先自发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各地支援局面变得清晰有序,有利于中央政府统筹把握对口支援大局,节省了大量的行政管理成本。
经济效益:(1)缓解了中央财政压力;(2)探索了财政横向转移支付模式。
社会效益:(1)为灾区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财力、物力和信息资源的支撑;(2)创造了地区之间长期合作交流的机制和条件。
综上所述,对口支援是贯彻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战略思想的伟大实践;对口支援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伟大创举;对口支援是增强中华民族大家庭凝聚力的伟大工程。
(二)对口支援工作中的问题(1)在法律体系、实施机制上还存在不足和缺陷一是法律法规与实施政策之间存在矛盾冲突。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决算都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不得随意修改、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财政预算、决算有权审查、批准和监督,并且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国务院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中关于“各支援省市每年对口支援实物工作量按不低于本省市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考虑”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存在权限冲突。
二是实施机制上存在着随意性和不可操作性。
例如,国务院有关规定缺乏对口支援比例的上限规定,比较笼统,缺乏详细的配套措施。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出现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冲突甚至以权代法的人治现象。
(2)行政管理体系不完善对口支援的省市与被援助的县的行政管理级差大,且支援方的派出机构不纳入当地行政管理体系,这些临时性安排造成的行政级别的不对等对接,与常态的行政体制存在一定的矛盾。
利益和目标取向存在一定差异。
支援方的利益和目标取向是在有限时间、有限范围内完成有限任务,而受援方考虑的方面则比较复杂。
支援方和受援方各自纵向对行政上级领导负责,支援方还要考虑到本省市企业的受惠,因此双方在利益和目标取向上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差异。
(3)资金分配和支出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
由于支援方和受援方在财政收入、人口等方面差异较大,资金分配和支出存在严重的不平衡。
一方面是受援方接受分配资金的不平衡。
按照2007年地方财政收入1%、年递增25%预计,人均分配对口支援资金平均约21830元,最高的是汶川县,三年约77257元,最低的是剑阁县,三年约2490元,二者相差约31倍。
从三年支援资金与受援方2007年财政支出比看,平均约8.6倍,最高的是广东省支援汶川县,约24.4倍,最低的是重庆市支援崇州市,仅1.9倍,二者相比接近13倍。
另一方面是支援方的支出也存在不平衡。
一些地方财力相对较弱的省份负担较重,如河南、湖南、江西、安徽等省,2007年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均低于四川省。
(4)宏观统筹的欠缺和相互之间的攀比。
虽然对口支援的任务范围比较明确,但各省市在具体操作中各自为政。
比如相邻乡镇因不一样的对口支援方在同类项目上的安排就会不一样,往往出现相互攀比、脱离实际的现象。
对口支援可能产生的负效应。
一是同样受灾能否得到同样的对口支援待遇?二是对受灾地区的投入是否会影响对其他地区、其他方面的必要投入。
援建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和标准比灾前有大幅度提升,维护营运费用从何而来?中央政府评估灾区的实际损失和灾区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5)政府角色的缺失和援助形式的单一。
有的地方政府和灾区群众过分依赖中央和对口支援省市,只希望获得更多的人、财、物的援助,缺乏积极主动、自力更生的精神。
有的支援单位看重政绩工程,忽视社会民生;注重物质投入,轻视精神援建。
如何全面调动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
目前,我国灾后重建工作缺乏政府部门与企业、非政府组织之间的横向沟通、协调机制。
对口支援中工作中的问题是在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非常艰巨、时间非常紧迫的情况下出现的问题,是在参与主体众多、利益关系复杂、援助量大面广、缺乏经验情况下出现的问题,是完全可以通过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解决的。
二、汶川灾后社区重建:现状与存在的问题(1)重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轻社会服务、轻社区文化与精神建设每个社区(村)都有图书室、会议室、活动室、卫生站、社区广场等。
居委会(村委会)成为不是政府的政府,执行政府的行政事务,没有能力从事社会服务或公共福利服务。
灾区社区福利设施具有弱可或得性。
提出我国社区福利服务设施的弱可获得性问题是王思斌教授,他根据吉尔伯特等从政策实施、体系运行的角度对社会福利的输送系统进行分析,根据吉尔伯特提出的社会福利资源的存在并不一定导致政策对象的福利获得,以及社会福利服务的输送体系存在分割性、不连续性、不负责任和不可获得性的思想,认为“可获得性是指服务需求者可获得他/她所需要的服务,或某种福利服务是否具备需求者可以获得的性质和程度。
”[i](2)政府全方位主导、包办,忽视非政府组织参与、居民参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正式发布,并提出“三年基本恢复,五年发展振兴,十年全面小康”的灾后恢复重建总体目标。
这些法律法规、政策和方案的出台,为保证汶川灾后重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为尽快恢复汶川地震灾区的正常生活,使人民早日安居乐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明确提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
”(第二条)“非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安排,采取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国家鼓励非地震灾区的企业、事业单位通过援建等多种形式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第六十三条)在国家全能主义主导下,政府以行政命令为导向,注重政绩与形象工程。
灾后社区重建只有任务目标,没有过程目标。
有些政府排斥民间组织的参与灾后社区重建。
(3)重视外来援助,忽视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精神的培育与发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明确提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遵循“受灾地区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与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特别强调:“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灾区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领导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信心、振奋精神,自己动手、生产自救,苦干实干、重建家园。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把政府主导和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好对口支援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快灾区恢复重建。
”导致灾区群主和政府依赖思想严重,形成等、靠、要的行为习惯。
(4)灾后社区建设缺乏社会工作人才及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的运用我们2010年调查,还有12家社会工作机构在灾区。
1家机构没有专职员工数;7家机构有2-6名专职员工数;另外4家机构有10-26位专职工作人员数。
12家机构中,1家机构没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专职员工;9家机构有1-5位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专职员工;剩下的两家机构,1家有8位,另一家有26位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专职员工。
三、建设途径1.加强社区能力建设社区能力建设是很多社工服务组织关注的重点,但是,很多社工组织只是简单地做一些培训,培训结束后就不再管理。
要想加强社区能力建设,不但要举办各类培训班,更关键的是还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把这种能力固化。
其中一个有效的途径是“社区组织+社区领袖+社区活动”三位一体的社区能力建设。
即建立各种社区组织,作为能力建设的平台,同时也是发展社区协作网络的平台。
社工服务组织在开展社区活动时,紧紧依靠并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以培育和发展社区组织。
在此过程中,发现和培养一批社区领袖,逐步锻炼其项目策划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协调能力等。
这样的社区能力建设的好处是一方面培训,一方面实践,从而能够真正提高并固化所在社区的能力。
2.将社会工作纳入灾后社区重建政府体系。
社会工作在灾后重建中能起多大作用,关键在于制度化建设。
国家民政部门应设法整合社工专业资源,把社工纳入国家救援体系、特别是灾后重建体系当中,才能更有效协助灾区生活重建,整合社会工作资源,提高社会工作的效益。
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将社会工作纳入政府救灾体系,明确社会工作者在灾后社区重建中的地位、角色、权利,以便让社会工作者参与灾后社区重建的工作与决策。
3.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并鼓励它们介入灾后社区重建,促进灾区社会工作专业化、长期化、本土化5·12地震之后,由于大多数在灾区的社会工作机构是临时的,导致机构缺乏对灾后恢复重建的详细服务计划,导致了这些机构提供的服务不能具有长期性;社会工作机构和工作者大部分是外来的,不能形成本土化的力量。
基于以上原因,应改革目前在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与运作模式,象中国社工教育协会、中国青基会于2011年1月联合在广元市利州区成立希望社工服务中心那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而推动灾区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本土化、长期化和制度化。
4.探索政府、企业、基金会等资助方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机制,夯实社会工作服务的基础5.灾后社区重建中以地区发展模式、任务目标为主,增强当地社区居民对灾后社区重建的参与能力6.目前应该重点是加强社区福利服务,提高社区福利的可或得性,应该通过大量的组织社区活动去实现[i]王思斌,我国城市社区福利服务的弱可获得性及其发展[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