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模拟法庭(同名14997)
模拟法庭案例

模拟法庭案例三模拟法庭〔经济纠纷〕主持人:大家好,欢送大家来到商学院模拟法庭。
原本是你出力我付钱的的和谐的雇佣关系,却因为一次不小心的意外工伤,使原告工人喜寿失去了珍贵的左臂,而喜寿也就一诉纸将被告三兴纺织告上法庭,原告能否获得被告的赔偿,赔偿的数额又是多少?现在欢送10级工商一班的同学做精彩的表演。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请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原被告是否到庭?原被告:到庭书记员: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到庭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像,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3、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4、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阻碍审判活动的行为;5、保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6、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那么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庭案件的审判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想法庭提出。
以上法庭规那么,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三〕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依次进入〕〔四〕〔走到审判长面前〕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回到座位〕审判长:书记员,全体座下。
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原告:我叫喜寿,男,1984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市新洲区阳逻街吴家田146号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们的,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 我叫周忠平,乾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全权代理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被告:三兴纺织,住所地:新洲区阳逻街工业园,法人代表人:王瑛,该公司董事长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法律模拟法庭案例库(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张三诉李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系邻居,张三在自家院内种植了一棵大树,由于树木生长迅速,树枝伸入李四家院内,导致李四家房屋受损。
李四多次与张三协商解决,但张三未予理睬。
李四遂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张三赔偿房屋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之规定,因树木、建筑物等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三作为树木的所有人,未及时修剪树枝,导致李四家房屋受损,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张三赔偿李四房屋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
【案例启示】本案例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公共安全,对于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物品或设施,要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剪,避免造成他人损害。
二、案例二:王五诉赵六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王五与被告赵六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赵六将房屋出租给王五居住,租赁期限为三年。
合同签订后,赵六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王五遂将赵六诉至法院,要求赵六支付违约金并交付房屋。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赵六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法院判决赵六支付王五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并交付房屋。
【案例启示】本案例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一旦发生违约,当事人可依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三、案例三:陈七诉刘八侵权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陈七在网络上发现被告刘八侵犯其著作权,遂将刘八诉至法院,要求刘八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刘八未经陈七许可,在其网站上发表陈七的作品,侵犯了陈七的著作权。
劳动合同模拟法庭

劳动合同模拟法庭一、背景及案情介绍原告:某科技公司被告:张三张三于2018年7月1日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张三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业绩突出。
然而,在2019年6月30日,公司突然通知张三因其个人原因,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张三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前未支付其加班费和未休年假工资,且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双方协商无果,张三向江城市喻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和经济补偿。
二、法庭调查1.原告某科技公司陈述原告某科技公司表示,张三确实在公司工作了一年,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张三的工资,且张三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
公司决定与张三解除劳动关系,是因为张三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此外,公司认为张三提出的加班费和未休年假工资要求无事实依据。
2.被告张三陈述被告张三表示,自己在公司工作期间,确实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其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和经济补偿。
张三承认自己存在轻微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但并不严重,不足以成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
三、法庭辩论1.原告某科技公司观点原告某科技公司认为,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已按照约定支付了张三的工资,履行了支付义务。
公司决定与张三解除劳动关系,是因为张三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此外,公司认为张三提出的加班费和未休年假工资要求无事实依据。
2.被告张三观点被告张三认为,即使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其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和经济补偿。
张三承认自己存在轻微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但并不严重,不足以成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
四、法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在此情况下,原告某科技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被告张三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和经济补偿。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案例一:邻里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是同一小区的邻居,甲因为乙家的装修噪音扰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停止装修行为。
案例二:合同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乙在一定期限内交付房屋。
然而,乙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甲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
案例三:租赁纠纷案情概述:甲租赁了乙的商铺,但在租约期满后,乙拒绝返还押金并要求甲支付违约金。
甲认为乙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要求返还押金并不支付违约金。
案例四:劳动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乙在甲公司担任某职位。
然而,乙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案例五:侵权纠纷案情概述:甲通过网络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产品,但使用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甲人身伤害。
甲要求乙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案例六:借贷纠纷案情概述:甲向乙借款,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归还本金和利息。
然而,期限到了后,乙未归还甲的借款。
甲要求法院判决乙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案例七:房屋拆迁纠纷案情概述:甲的房屋因政府拆迁项目需要被征收,但甲认为政府征收补偿不合理。
甲要求法院判决政府提供合理的征收补偿方案。
案例八:遗产继承纠纷案情概述:甲的父亲去世,留下了一笔遗产。
然而,甲的兄弟姐妹私自将遗产据为己有,甲要求法院判决兄弟姐妹返还遗产的一部分。
案例九:交通事故纠纷案情概述:甲与乙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甲认为乙负有全责,并要求乙赔偿医疗费、车辆损失费等。
乙则认为事故责任在甲,不愿赔偿。
案例十:知识产权纠纷案情概述:甲是某软件的开发者,乙未经甲许可擅自复制、传播该软件,侵犯了甲的知识产权。
甲要求乙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以上是十个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涵盖了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租赁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借贷纠纷、房屋拆迁纠纷、遗产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等不同类型的案件。
每个案例都有明确的案情概述,涉及不同的法律问题和赔偿要求,可以作为法庭模拟演练或法律教学的案例参考。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

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民事案例: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买房屋的合同,但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乙方辩称因为施工延误导致交房时间延迟,但已尽力努力完成工程。
案例二:侵权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在驾驶汽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乙方受伤并需要进行治疗。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而甲方辩称事故发生时是由乙方违反交通规则所致。
案例三:劳动争议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称职,要求解雇乙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乙方辩称自己工作表现良好,并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工资。
案例四:房屋租赁纠纷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甲方辩称房屋没有安全问题,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案例五:知识产权纠纷案情简述:甲方认为乙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自己的商标,要求乙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乙方辩称自己并没有使用甲方的商标,且该商标并不具备独创性。
案例六:债权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借给乙方一笔钱款,约定在一年后归还本金和利息。
然而,到期后乙方没有按时归还款项,甲方要求乙方返还本金和利息。
乙方辩称自己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归还。
案例七:遗产继承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去世后,乙方与甲方的子女对甲方的遗产进行争夺。
乙方主张自己是甲方的合法继承人,而甲方的子女则主张乙方并非甲方的亲生子女,应该将遗产分给自己。
案例八:损害赔偿纠纷案情简述:甲方在乙方的场所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甲方受伤并需要进行医疗治疗。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而乙方辩称事故发生时并未存在过错。
案例九:合伙纠纷案情简述:甲方与乙方合伙经营一家公司,但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约定投入足够的资金和精力经营,要求解除合伙关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辩称自己已经尽力经营,且甲方也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劳动争议模拟法庭案例

劳动争议模拟法庭案例案情1:2003年6月,李某与某化肥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05年9月李某因在工作中不负责任,严重失职,给工厂造成了30多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2005年11月问题基本查清后,李某态度不好,厂方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李某对厂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服,认为自己与化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不能解除,还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确认厂方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
2、劳动关系的身份属性——董某与广瑞毛绒公司劳动争议案案情:原告董某的丈夫韩某于1976年征用土地进入某棉织厂工作,1979年因韩某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棉织厂为照顾原告家庭困难,同意由原告与韩调换来厂工作,并答应以后办理“换人”手续。
此后,厂方曾多次努力,但终因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换人”手续一直未办成。
原告自1979年一直以丈夫的名义在棉织厂工作,直至1996年8月以其丈夫韩正虎的名义办理了内退手续,而用人单位也是一直以其丈夫的名义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在1995年12月“固改制”时与原告的丈夫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原告的丈夫自1979年至今从未在该单位工作过。
2001年10月,原告年满50周岁,因被告未能为其办理退休养老手续,原告于2001年12月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告为其办理退休养老手续,或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2年2月7日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内容如下:一审法院判决如下:被诉人为申诉人从1996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至2001年11月9申诉人年满50周岁)止(个人应交纳的部分由申诉人直接交至被诉人),并办理相关手续,由被诉人在接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履行完毕。
二审法院判决如下:申诉人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并于2002年2月25日和2月28日分别向原、被告送达了仲裁裁决书,原告对仲裁裁决不服,于3月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因不能办理退休手续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5万元。
模拟法庭案例

模拟法庭案例模拟法庭案例角色:法官:王宇被告:张三原告:李四证人:王五案情概述:李四起诉张三借款不还,在法庭上要求张三归还借款加上利息。
法庭审理过程:法官王宇:宣布开庭。
请原告李四出庭陈述。
原告李四:尊敬的法官,尊敬的各位评委,我是李四。
我在去年十月份借给被告张三一万块钱,并且签订了借条。
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年,张三至今未归还借款。
我请求法庭判决被告归还借款加上利息。
法官王宇:请被告张三陈述您的观点。
被告张三:尊敬的法官,尊敬的各位评委,我并不否认曾向李四借过钱。
但是,我已经是一名下岗失业的工人,目前没有经济来源,无法偿还借款。
希望法庭给予我一定的宽限期,我会尽力找到工作并偿还借款。
法官王宇:请原告提供证据证明您的借款。
如果有其他账目说明或借款的欠条,也请您提供。
原告李四:请法庭查看这是我与被告签订的借款借条。
上面明确写明了我借给被告一万块钱的事实。
此外,我还有被告签字确认的收据和对账单。
这些都是证明我借款的有效证据。
法官王宇:好的。
请缺席的证人王五进入庭审并作证。
证人王五:尊敬的法官,我是王五。
我是当时在场的,可以证明李四确实借给了被告一万块钱。
我见证了借款的过程,并且看到被告亲自签订了借条。
法官王宇:感谢证人王五的证词。
被告有什么问题想提问证人吗?被告张三:证人王五,请问您是否确定我亲自签订了借条?证人王五:是的,我可以确信地说,被告亲自签订了借条。
法官王宇:好的。
任何一方还有其他证据要提供吗?原告李四:尊敬的法官,我没有其他证据要提供了。
被告张三:尊敬的法官,我也没有其他证据要提供了。
法官王宇:好的。
双方当事人和证人的证词都已经陈述完毕。
法庭将会根据所提供的证据和证词进行判断并作出裁决。
庭审到此结束。
择日宣判。
案情的简要回顾后,法官王宇作出了裁决:法官王宇:鉴于原告提供的借条和其他证据,以及证人的证词,法庭认定被告张三的确借款未还。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庭判决被告张三归还原告李四的借款一万块钱,并且支付相应的利息。
民事案例--大学生兼职劳动者权益纠纷案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李乔与橘子手机有限责任公司劳动者权益纠纷案时间:2009年03月20日地点:天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人物:审判长:李梦雨书记员:马琳原告:李乔,女,1991年12月23年生,现就读于河北工业大学,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401宿舍。
原告委托代理人:李霞,女,天津市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佳,女,1972年5月23日生,在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108号橘子手机有限责任公司任人事部经理一职,主要负责该公司的员工招聘和员工工资发放工作,住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号203室被告委托代理人:刘九阳,女,天津市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兼职学生追讨工资未果案。
案情概述:去年来自河北工业大学的李乔,在刘佳的介绍下进入刘佳所在的橘子手机有限责任公司兼职做促销员时,出于对刘佳的信任,兼职的李乔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做一天付20元推销费,按月给工资。
然而,在李乔做工两个月后,公司曾经答应的工资却分文未给,李乔多次追讨却屡屡被拒。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诉讼案即将开庭审理。
请肃静!现在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现在宣读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全体起立,现在请审判员入席。
’(转身)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均已到庭。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主审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原告:我叫李乔,女,1991年12月23日生,现就读于河北工业大学,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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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模拟法庭(同名14997)劳动纠纷模拟法庭剧本流程时间:2012年6月人物: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一人原告代理律师---2人被告委托代理律师---2人原告、被告----人数若干案由:原告吴清海,其于1999年2月进入被告广东蓝带就业有限公司工作,职务为设计室主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税前月工资为7500元。
工作10多年,被国际所授予的专利权就有90多项,技术成果被公司广泛采用,为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
在2009年3月25日原告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发所拖欠的工资和补偿。
经过原告多次的催要,2009年5月14公司只补发所拖欠的2009年1月的工资,但是没有补发之前所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2009年10月30日作出了裁决书,原告不服该裁决,裁决书认定事实错误,原告是因为公司没有缴纳保险,拖欠工资为理由而被迫辞职,裁决书对此没有认定。
同时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认定因过时效,而仅仅支持2008年6月以后的部分,适用法律不当。
同时对劳动者的工作的期限也认定错误。
综上所述,被告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公平判决。
[诉讼请求]:1、请求确立原告与被告从1999年2月到2009年3月25日的劳动关系。
2、支付拖欠的2009年1月工资7652元的25%的经济补偿金1913元。
3、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78750元。
4、支付2008年2月1日到2009年3月25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79674元。
5、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一、开庭前的准备1.书记员:(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善,标志牌、桌椅是否齐全、摆放到位;检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是否到庭)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座。
2.书记员(站立):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⑴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⑵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⑶不准发言、提问;⑷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⑸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和审判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4.书记员:坐下,(转身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二、正式开庭活动1、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2、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3、原告:吴清海。
4、审判长:原告代理人,你的身份以及代理权限。
5、原告诉讼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益莲、陈曼妮,代理权限,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和提出上诉。
6、审判长: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7、被告:广东蓝带就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旭锦,厂长。
有代理人。
8、审判长:被告委托代理人。
你的身份以及代理权限。
9、被告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梅桂、许俊伟,代理权限,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和提出上诉。
10、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1、原告:没有。
12、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3、被告:没有。
14、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15、审判长:今天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清海与被告广东蓝带就业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周春花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苑平、何妙珍参加合议,书记员钟彩云担任记录。
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
审判员(张苑平):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
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16、原告:不申请。
17、被告:不申请。
三、法庭调查1、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2、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3、原告诉讼代理人: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请求法院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撤销仲裁公正的判决。
4、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
5、被告委托律师: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起诉我劳动争议一案,答辩如下:。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请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根本不能成立,请依法予以驳回。
6、审判长: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是:。
7、审判长:原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8、原告:没有9、审判长:被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10、被告:没有11、审判员(何妙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12、审判长:现在由原告方出示证据。
被告方进行质证。
13、原告:证据一、。
证据二、。
14、被告委托律师:对证据一的真实性。
15、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
原告方进行质证。
16、被告委托律师:证据一、。
证据二、。
17、原告代理律师:对证据一的真实性。
18、审判长:原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19、原告:没有。
20、审判长:被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21、被告:没有。
22、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在事实方面没有补充,事实调查结束。
下面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
四、法庭辩论1、审判员(何妙珍):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的综合性发言,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及法院的支持。
2、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原告诉讼代理人:我当事人。
4、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5、被告诉讼代理人:上述证据表明对方当事人。
6、审判长:原被告上方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原告?7、原告诉讼代理人:首先,我方认为在我方当事人。
8、审判长:被告委托律师?9、被告诉讼代理人:我方当事。
10、审判长:双方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11、原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12、被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13、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
现在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原告做最后陈述。
14、原告代理律师:我方提出以上观点,请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判决。
15、审判长:被告?16、被告委托律师:我方提出以上观点,请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判决。
17、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
原告是否同意调解?18、原告:不同意。
19、审判长:被告是否同意调解?20、被告:不同意。
21、审判长:由于原告、被告双方都不同意调解。
现在休庭五分钟,由合议庭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敲击法槌)。
(审判人员退出法庭)五、宣判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各就各位,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坐下。
2、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
本案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认为,对原告出示的证据认证意见为:(对原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对被告出示的证据认证意见为:对证据二至证据十八的真实性本院予以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现在宣判。
3、书记员:全体起立。
4、审判长:根据法律(具体条款)规定,判决如下:本院认为:。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
二、。
三、。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两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周春花审判员:张苑平何妙珍二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书记员:钟彩云5、审判长:(宣布)坐下。
6、审判员(张苑平):今天是口头宣判,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领取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界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7、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2、3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
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书记员组织退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