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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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22页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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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22页精选文档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esign standard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DGJ08-20-2019/8/27主编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19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19)第0342号关于批准《住宅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主编的《住宅设计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其中3.2.1条、3.2.2条、3.3.3条1~4款、4.1.l条、4.2.2条、4.3.2条、4.4.2条、4.7.2条、4.7.3条、5.l.1条、5.1.2条、5.2.1条、5.2.2条、5.3.2条、5.5.3条、5.6.2条、5.6.3条、6.1.2条、6.2.1条、7.1.l条、7.1.2条、7.1.3条、7.4.2条、7.4.3条、7.4.4条、9.0.3条、10.0.11条、10.0.17条、11.0.3条、11.0.8条、12.1.1条和12.4.1条为强制性条文。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20-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原《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局部修订)》(DBJ08-20-98)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前言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沪建建(99)第0197号《关于下达2019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围绕上海“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协调、以人为本、促进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为指导思想,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十五”期间住宅设计的安全、功能、环境、适用等要求作了多方面的考虑,提出了一些基本指标和基本规定。

上海市 住宅设计标准

上海市 住宅设计标准

上海市的住宅设计标准主要参考以下法规和规定:
1.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该标准包括住宅的建筑设计、采光、通风、卫生、噪声、照明等方面的规定。

2. 《上海市市政工程设计规范》:该规范包括住宅用地选址、场地环境、交通、供水、燃气、给排水等方面的规定。

3. 《上海市城市规划和建筑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在城市规划和建筑管理方面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

具体的规定如下:
1. 住宅建筑面积与使用人数的比例应满足规定的建筑规划标准;
2. 住宅的采光面积不得小于房间面积的11%;
3. 卫生间、厨房、洗手间等区域要满足防水、排水和通风要求,并与其他房间隔离;
4. 室内噪声在住宅建筑内各房间之间和与外界之间不得超
过规定的噪声限制;
5. 照明设计应根据不同房间的用途合理分配,保证不同房间光线亮度的适当差异。

以上只是一些主要的标准和规定,具体的要求还应参考建筑设计师和相关专业人员的意见,以及按照上海市的正式建筑设计标准进行实际设计和施工。

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

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

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住宅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宅设计标准的制定对于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2016年,上海市发布了新的住宅设计标准,对于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期提高住宅建筑的品质,满足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需求。

首先,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对于住宅建筑的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土地利用方面,要求住宅区应当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要求合理规划绿地、道路等公共空间,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在建筑布局方面,要求合理设置住宅楼与公共设施的距离,保证居民的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

此外,标准还对住宅建筑的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住宅区的宜居性。

其次,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对于住宅建筑的设计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在建筑外观设计方面,要求住宅建筑应当符合城市风貌和建筑风格,同时要求注重建筑的节能、环保等方面,提高建筑的可持续性。

在室内设计方面,标准要求合理布局房间,提高室内采光、通风等条件,同时要求注重室内装饰材料的环保性和安全性,保障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此外,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还对于住宅建筑的施工和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施工方面,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性。

在验收方面,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建筑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对于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上海市的住宅建筑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住宅建筑的品质,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建筑设计单位能够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为上海市的住宅建筑质量和城市形象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普通住宅的标准

上海普通住宅的标准

上海普通住宅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规模和结构:一般来说,上海普通住宅的建筑规模不超过12层。

住宅建筑的结构以钢筋混凝土框架为主,部分为钢结构。

•户型布局:普通住宅的户型布局主要是以两室、三室、四室为主。

•面积和价格: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有变化,具体以上海市的最新政策为准。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经建设部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以建标[1999]76 号文批准,业以发布。

本规范第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参加单位是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建委综合设计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南京市住宅设计研究所、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四川绵阳地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住宅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1 总则1.0.1 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权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 86 是国家计委于1986 年颁布实施的,执行已有12 年。

原规范是在1983 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本规范也应修订,个性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

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范具有强制性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范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内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内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

1.0.2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

各类规范关于住宅类型的定义

各类规范关于住宅类型的定义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总则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上海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附录一:
3、低层建筑
指高度小于、等于10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

4、多层建筑
指高度大于10米,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至八层。

5、高层建筑
指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高层居住建筑为八层以上(不含八层)。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
术语: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建筑设计资料集
住宅按照套型组合关系分类可以分为组合式住宅和非组合式住宅
按照层数可以分为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我国住宅层数划分规定,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低层住宅因其院子、户内房间组合与住宅拼临户数等不同情况,可组合成不同的平面形式,如独院式和拼联式。

上海市住宅设计建设标准

上海市住宅设计建设标准

上海市标准住宅建筑设计标准DBJ08-20-941总则1.0.1 为使住宅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的基本要求,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协调,在总结执行《“八五”期间城镇职工住宅建筑设计标准》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GBJ96-8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本世纪末实现小康居住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范围如下:1.0.2.1 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成本价房;1.0.2.2 城市建设动迁房;1.0.2.3 出租给职工的住宅。

1.0.3 住宅建筑设计应以近期使用为主,适当考虑今后进行改造的可能。

1.0.4 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本市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0.5 住宅建筑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条例的要求。

2 套型及面积标准2.0.1 新建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必须是独门独户,并应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储藏空间、阳台或阳光室。

2.0.2 低、多层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60m2;中高层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66m2;高层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76m2。

2.0.3 住宅套型应分为小套、中套、大套,其使用面积不得低于以下规定:2.0.3.1 小套33m2;2.0.3.2 中套40m2;2.0.3.3 大套52m2。

2.0.4 住宅的各类房间,其净面积不得低于以下规定:2.0.4.1 主卧室12m2;双人卧室9m2;单人卧室6m2; 2.0.4.2 起居室12m2;2.0.4.3 厨房:大套5.0m2;中套4.5m2;小套4.0m2;2.0.4.4 卫生间:3.5m2。

3 卫生标准3.0.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间卧室或起居室向南或南偏东35°~南偏西35°。

3.0.2 住宅设计应组织好穿堂风。

卧室、起居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低、多层住宅的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上海市住宅设计防火规范

上海市住宅设计防火规范

SHANGHAI FIRE FIGHTING BUREAU
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建审处
• 跃廊式住宅:通过一层水平共用走道, 联系两层或两层以上楼面各套住房的住 宅。 • 租赁式公寓:用于出租的成套住宅,包 括酒店式公寓及公寓式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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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建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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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登高场地 • 1、高层住宅应在登高面一侧,结合消防车道 设置不少于一块的消防登高场地,每块消防登 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8m。 消防登高场地是指供消防登高车实施操作时 停靠的停车场地。根据上海目前使用的登高消 防车的最大长度为13m,登高车操作支撑所需 的硬地宽度为6m,为满足登高消防车的正常作 业并为消防人员的施救留出一定的工作空间, 本条文规定消防登高场地的面积不应小于 15m*8m。
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建审处
• 5、剪刀楼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剪刀楼梯的两个楼梯应在前室、走 道或屋顶连通; • 2)、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 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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