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社会中农村社区治理困境及对策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指在农村地区,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以提升农村社会组织能力和社区自治能力为核心,建立起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解决农村社会问题,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过程。
目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农村组织能力和社区自治能力薄弱。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导致农村组织能力和社区自治能力欠缺,无法有效组织和调动社会资源。
2.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不畅。
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相对闭塞,导致农村居民对相关政策和社会动态的了解不足,对社会治理事务的参与度低。
3.参与度不高。
由于农村居民素质和意识水平相对较低,参与社会治理事务的意愿和能力不足,导致社会治理缺乏群众基础,无法有效解决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组织能力和社区自治能力,培养和选拔一批有能力和有资质的领导干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构建起基层治理的有效平台。
2.拓宽信息传递渠道。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信息传递和沟通的便利性和效率,通过建设农村电子信息网络,加强农村居民对政策和社会动态的了解,提高参与度。
3.加强社会教育和培训。
加强农村居民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居民的素质和意识水平,提高参与社会治理事务的能力和意愿,激发农村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奖励和激励,推动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提高社会治理的效果。
5.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
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引导和支持,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为农村社会治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较多,但是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拓宽信息传递渠道,加强社会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等对策,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社区治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治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社区治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后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一、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1.政府主导,社区自治度不高。
从模式构架的建立来看,社区治理仍处于政府主导的最初阶段,政府对社区干预较为直接,对社区进行自上而下的管理,社区民主自治还不能够很好体现,社区建设中的行政力量较强,距离“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社会治理体制的建立还有不小差距。
2.协同困难,政策体系不完善。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社会组织发展、政府购买服务操作细则、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等多个方面都遇到问题,许多创新性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3.联动滞后,专业化程度后劲不足。
现阶段,无论是持证社工还是社区社会组织都还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社区社会组织独立性不强、结构不合理、作用发挥不明显、专业化程度不足、职业化进程滞后,没有凝聚成推进“五社联动”的强大力量,难以满足社区治理创新纵深推进的要求。
4.场所受限,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在城市中心区,社区服务场所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不尽如人意,部分社区仍然存在选址难、投资大、协调困难等问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
二、社区治理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1.社区工作人少活多任务重,基层治理力不从心。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近几年来,虽然中央下发了为基层减负的相关文件,但是社区作为最基层,仍然面对着千头万绪的工作,每个人头上都对着10个以上的职能口,拿社区专职副书记来说,除了干党建,还有宣传、综治、信访、宗教等,同时还要包网格,担任网格长,处理网格内事务。
很多时候在履行自己主责主业的时候就会有点力不从心。
2.社区工作事无巨细,工作人员能力参差不齐。
社区工作每天面对五花八门的具体事务,都考验着社区工作者的思维、处置、应对等能力,对社区工作者的知识、水平和从业技术的要求也非常高。
少数社区干部处理问题比较粗放,专业化水平不足,进而损害社区形象。
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治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需要积极探索有效的对策。
本文将通过分析,探讨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 农村人口外流导致的社会空心化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社区的人口数量减少,从而导致社会空心化问题。
很多农村地区开始出现老龄化严重、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等问题,社会服务水平下降,社会矛盾加剧。
2. 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不完善由于长期以来农村社会管理体系相对滞后,许多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社区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导致基层治理能力不足,社会管理水平偏低,难以应对社会变化和突发事件。
3. 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凸显农村地区犯罪率逐渐上升,包括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频发,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尤为突出。
这与农村地区的监管体系薄弱、社会底层治理缺失等因素有关。
4. 农村基层民主治理体系不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中缺乏有效的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居民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村民自治、村民代表大会等基层民主制度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村社会治理的效果。
二、对策研究针对农村人口外流导致的社会空心化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村留守人口和老年人的关爱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社会服务水平,鼓励和帮助留守儿童、老年人等群体,促进社会资源的再配置,缓解社会空心化问题。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社会管理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力度,提高基层社区治理能力,推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和居民自治水平,构建健全的农村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水平。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基层民主治理体系的研究和建设,推动村民自治组织的健全和完善,提高农村居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增强农村居民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
以上就是针对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希望能对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有所启发和帮助,促进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
转型社会中农村社区治理困境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 :9 6 2 C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10 - 23 (0 1 o _0 6 - 0 0 1 3 8 2 1 )6 _ 15_ 5
作者简介 : 许爱花 , , 女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社会 工作 系副教授 。研 究方 向: 社会 问题 、 社会 工作 。 甘 诺, , 女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社会 工作 系副教授 。研 究方向 : 社会心理学 、 会工作 。 社
管理过程 , 它主要通过合作 、 协商、 确立认同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由此可以看出, 治理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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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区别 于政府 与市场 的经 济社会 管理 方式 , 是对 现有政 府和 市 场 的替代 和 完善 。俞 可 平提 出“ 治 ” 善 的概 念 , 为治 理 的最 终 目标是 实现 善治 (odgvrac ) 即 良好 的治 理 其 目的是 实 现 公共 利 益 的 认 go oe ne , n 最大 化 , 本质 是政府 与公 民合 作共 同管 理 社会 公 共 生 活 , 其 是政 治 国家 与公 民社 会 间关 系 的 时代 演 变, 其落脚 点在 于权力 从 国家 向社会 的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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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治 理理论 二 社
“ 社区” 的研究起源于西欧 , 8 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 ・ 17 8 滕尼斯 ( . one) 社 区和社会》 F Tu i 的《 s 标志着社区研究的开始和社 区理论的诞生。2 0世纪 3 0年代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等将英语 “ o m . Cm u nt” i 意译成 “ 区” y 社 一词 。社 区是在 一 定 地域 范 围 内 , 照 一定 规 范 和制 度 结合 而 成 的 、 有一 定 共 按 具 同经济利益和心理因素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社区是公共管理的最小社会单元 , 最常见的社 区类 型是城市社 区和农村社 区。“ 社区治理” 将治理域的范围界定在社区领域 , 是在一定 的地域范围内由 政府与社区 自治组织 、 非营利非政府组织 、 区单位以及社 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 辖 推进社 区 持续发展的活动。它体现为在社区管理 中管理权限的再分配 、 各管理主体间合作一互动的管理模式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实现农村社会长治久安,需要深入分析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问题分析1.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不完善在农村,社会治理体制不够完善,具体表现为缺少有效的社会管理机构,社会治理力量薄弱,社会治理职能不明确,管理手段单一,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管理需求。
2.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相对较低由于农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较弱,对社会治理工作的参与度不高,导致农村社会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3.农村民生问题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着农村民生问题。
比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存在着养老、医疗、教育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4.村民自治意识薄弱农村居民自治意识薄弱,村规民约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村庄管理难度加大,农村社会治理问题严重。
二、建议1.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应当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机构和社会治理职能,提高社会治理力量,实现农村社会治理体制的协调有序。
2.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通过加强农村社会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农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
3.加强农村社会民生保障应加大对农村社会民生问题的解决力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村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缓解农村社会治理压力。
4.提高村民自治意识通过加强对农村居民自治意识的培养和引导,促使农村居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增强村级自治组织的执行力度,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
五、结语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社会和农村居民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对农村社会治理的规划和引导,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社会应发挥组织和力量作用,推动农村社会治理体制的完善;农村居民应提高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
相信通过共同努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农村社会将更加和谐稳定。
新农村建设中社会治理的现状与对策

新农村建设中社会治理的现状与对策首先,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治理现状主要体现在信息不对称、资源匮乏和基层组织薄弱等方面。
传统乡村社区缺乏高效的信息传递渠道,与城市社区相比,信息不对称严重,民众难以获取及时有效的信息。
此外,由于农村资源分布不均,一些地区缺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导致农村发展不平衡。
同时,农村社区组织相对薄弱,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公共事务的处理和决策效率低下。
为了改善社会治理的现状,对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建立健全信息传递体系,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通过建设农村宽带网络,普及农村电视、广播以及其他信息设施,促进信息对称。
同时,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提高他们对各类政策信息的了解,增强参与决策的能力。
其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村供水、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还应加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再次,加强农村社区组织能力建设。
通过鼓励村民自治、建立村民理事会等方式,推动基层自治发展。
政府可在法律法规的引导下,提供相关培训和组织支持,提高村民自治的效果。
同时,还应加强农村社区组织的沟通和协作,促进农村社区的融合发展。
此外,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也是重要的对策之一、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例如农民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以及社区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组织。
这些组织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帮助农村提供各类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社会治理的良性循环。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和管理,防止腐败和不正当竞争等现象的发生。
同时,政府要与各方协作,推进新农村建设,形成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
总之,新农村建设中社会治理的现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来改进。
通过加强信息传递、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组织能力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以及加强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可以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推动新农村建设取得更好的成效。
“村改居”社区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1500字

“村改居”社区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1500字《村改居》社区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近年来,我国推行了“村改居”政策,旨在推动农村居民向城市迁移,实现农村城市化进程。
然而,在社区治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发展的进程。
为此,本次调研旨在对“村改居”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促进社区治理的改进和发展。
二、问题分析1. 缺乏有效的组织与沟通机制: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决策的机会和方式有限,缺乏有效的组织与沟通机制。
这导致决策结果常常不符合居民的真实需求,居民的意见和诉求得不到充分关注和回应。
2. 社区管理机构不完善:部分社区缺乏规范的管理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划分不清,导致管理效果差,无法满足社区居民的日常需求和服务要求。
3. 居民参与意识不强:在社区治理中,部分居民缺乏参与的意识和能力,不愿意积极参与社区事务。
这反过来也影响了社区的治理效果,使社区管理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
4. 公共服务不完善:部分社区缺乏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医疗、教育、文化等,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发展。
5. 资金缺乏和管理不规范:社区治理中,资金缺乏和管理不规范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导致社区无法保障公共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也限制了社区发展的潜力。
三、对策建议1. 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和沟通机制:建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加强居民代表的选举制度,通过居民大会等方式,加强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2. 完善社区管理机构:建立规范的社区管理机构和体制,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范围,提高社区管理的效能和服务水平。
3. 提升居民参与意识和能力:通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宣传教育等形式,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发挥自身的作用和价值。
4. 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完善社区的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问题分析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指在中国农村地区,通过村民自治组织和政府部门等各方合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解决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然而,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1.村自治组织功能薄弱。
由于一些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不充分,导致其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发挥不够有效,无法完全满足村民的需求,难以有效履行组织管理、决策参与、公共服务等职能。
2.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不健全。
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管理体系相对滞后,导致农村社会治理工作难以有效展开,一些基本的社会管理服务存在较大的不足。
3.基层政府服务滞后。
由于基层政府财力、人力、物力等资源有限,导致政府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服务滞后,难以完全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一些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需求得不到有效解决。
4.农村社会矛盾冲突频发。
由于农村地区的资源、土地、环境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农村社会矛盾和冲突频发,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和政府部门面临的压力较大,难以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和冲突。
二、解决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1.强化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加大对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力度,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让村民自治组织成为村级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体。
2.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系。
加强对农村社会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改革,推动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网络,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3.加大对基层政府的支持力度。
增加对基层政府的财政投入,完善基层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提高基层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服务。
4.加强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
加强对农村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机制,加强对农村社会矛盾的研究和分析,及时有效地解决农村社会矛盾和冲突,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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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转型社会中农村社区治理困境及对策许爱花甘诺摘要:农村社区治理面临严重困境,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越权过度干预、非法势力干扰村庄治理以及村民的政治冷漠,严重影响了农村社区的稳定与和谐。
农村社区治理必须逐步由“官主导”到“民主导”,构建政府、市场和社区三者之间权责界定明晰、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多中心治理体制。
关键词:治理社区治理村民自治中图分类号:C91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2338(2011)06—0165—05作者简介:许爱花,女,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
研究方向:社会问题、社会工作。
甘诺,女,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
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引致农村社会发生全面转型,带来农村经济关系和经济结构大调整。
农村社会的自主性空间伴随着原有体制的解体而日渐拓增。
村民自治制度的普遍推广既为农村社会发展搭建了全新平台,又为农村新权力结构服务于农村社会发展提供了可能性空间。
农村权力结构内部多元权力主体的形成,为农村社区治理提供了极大可能,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不再是高度集权化的单向“统治”行动,而走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实践。
[1]一、农村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治理和社区治理(一)治理理论“治理”(governance)是西方政治学、公共行政学和经济学领域中的术语,“治理”原意是指统理(govern)、引导或操纵之行动或方式,经常与“统治”(government)一词相互交叠使用。
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之家》的研究报告中对“治理”做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
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它有四个特征:一是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二是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三是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四是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2]“治理”与“统治”从词面上看,似乎差别并不大,但其实际含义却有很大区别。
首先,治理虽然需要权威,但这个权威并不一定是政府机关,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官方机构,也可以是民间机构,还可以是官方机构和民间机构的合作;而统治的权威则必定是政府,统治的主体一定是官方的公共机构。
所以,治理是一个比统治更宽泛的概念。
其次,管理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向度不一样。
政府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治理则是一个上下左右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确立认同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由此可以看出,治理是一561种区别于政府与市场的经济社会管理方式,是对现有政府和市场的替代和完善。
俞可平提出“善治”的概念,认为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善治(good governance),即良好的治理其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其本质是政府与公民合作共同管理社会公共生活,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间关系的时代演变,其落脚点在于权力从国家向社会的转移。
[3]治理理念可引入到社区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实践中,形成“社区治理”概念。
(二)社区治理理论“社区”的研究起源于西欧,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Tounies)的《社区和社会》标志着社区研究的开始和社区理论的诞生。
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等将英语“Commu-nity”意译成“社区”一词。
社区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按照一定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具有一定共同经济利益和心理因素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
社区是公共管理的最小社会单元,最常见的社区类型是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社区治理”将治理域的范围界定在社区领域,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
它体现为在社区管理中管理权限的再分配、各管理主体间合作—互动的管理模式的再分配。
“社区治理要求社区组织和社区公民与政府共同承担社区建设的责任,负责任的政府与有责任感的公民在社区治理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4]社区治理的特点:一是治理主体由单一化(政府)转变为多元化(政府、社区组织、其他非营利组织、辖区单位、居民);二是治理过程由行政控制转化为民主协商;三是治理组织体系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结构。
社区治理可以弥补国家和市场在调控和协调过程中的某些不足,成为国家和市场手段的补充。
社区治理的目标除了完成某些特定、具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之外,更注重社区内部治理主体的培育和完善、社区治理主体民主自治意识的培育和提高、社区内部各种治理制度和机制的磨合,以及社区内部外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挖掘和利用,如人力、物力、财力、政策支持等。
[5]农村社区是一种以拥有同一聚落及其周围(或附近)资源的共同所有权为基础,以对自然资源的培育、开发、利用为主要经济活动,以共同的文化和心里因素为特征,以共同的利益为联结纽带,按照传统制度和规范结合而成的地域性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
农村社区主要按共同居住、相互联系、有共同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标准而建设,社区组织既借助于自然村、生产队等传统组织资源,又不限于传统的天然的、血缘的、行政的组织限制,主要取决于相互的自愿合作。
[6]农村社区治理,是在行政村的地理区域范围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民政部门的协调指导下,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组织通过直接民主和自我管理的方式,依靠政府、社会和村民自身等多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社会保障和公共产品体系建设,强化各项公共管理与服务功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过程。
[7]治理理论强调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权力行使主体的多元化参与,要求将体制外组织资源纳入对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主体的考察视野,为农村社区治理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二、他山之石:国外农村社区治理的成功经验西方发达国家和韩国等后发现代化国家和地区,在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既注重调动社区内部的力量,充分发挥农民个体以及各种农民组织的积极作用,又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财政投入积极扶持农业和农村社区的发展;既显著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状况、缓解了城乡发展的不均衡,又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农民的民主意识,提升了农民的参政能力。
其通过多元治理主体良性互动而形成的农村社区治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美国:社会化社区管理模式美国早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社会化社区管理模式,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非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合理,职责分工明确,运作规范有序,成效明显。
其特点一是清晰的责任边界。
在社区管理中,美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较好地做到了“放手”而不“放任”、“掌舵”而不是“划桨”。
地方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制定社区发展政策和运作的法规,提供财政支持,监督、考核非营利组织的运行;二是社区委员会是社区工作的核心机构。
社区委员会主要负责社区福661利,整合社区居民意见,向政府反映社区民意并提出相关建议,动员和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三是社区非营利组织致力于社会服务和管理;四是社区居民乐于奉献。
美国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主要通过志愿服务、参加社区会议和竞选社区专业委员会委员来体现。
据统计,50%的成年人每周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活动,服务内容包括养老、扶幼、助残、济贫、环保、教育、卫生、治安等等。
社区志愿服务大大降低了社区管理的成本,改善了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8](二)加拿大纽布朗斯维克省的案例:农村治理是农村权力的调整加拿大纽布朗斯维克省(New Brunswich)提出一种崭新且具实验性质的农村地区治理模式,这种新农村治理模式并不是要推翻现有的地方行政机构,而是要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演变成为更具效率且彼此相互依赖的新农村政府。
在此机制里,新农村政府具有下列几项特色:新农村地区被赋予政府职责,但并非完全自治,也无须再雇佣人员与增加机构;认同、允许原有的“地方服务地区”(Local Serv-ice Districts,LSDs)成为特区或保留地(wards),这些特区保存有自己的税法与规划不同的服务项目;每个新农村地区允许有5至7个保留地;设立非正式LSDs咨询委员会以督导新农村地区行政与服务,各个保留区也可通过非政府咨询委员会来处理行政事务;每个保留区选举一个代表,并撤销原有LSDs行政议会;新农村地区或保留地代表的选举,配合加拿大的大选来产生;地方税制不改变,但必须能够支付地方治安与交通服务开销;举办社区重大咨询与决策会议;不改变人民请愿权。
[9](三)韩国的新村运动:从政府主导到社区自主治理1970年起,韩国开展了以“勤勉、自助、合作”为宗旨的农村建设运动,即新村运动。
其主要内容包括: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民间组织发展(如农协);兴建村民会馆;加大国家各项配套政策的力度。
初始阶段,政府向全国所有33000多个村庄无偿提供水泥,用于修房、修路等。
在新村运动历年来的总投资额中,政府约占50%,其余由农民自筹。
国家制定一系列建设项目,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和操作过程的决定主体则是农民。
20世纪70年代以后,政府的行政主导力量逐渐退出,全国各地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并组成“开发委”来主导该运动的继续开展。
“开发委”接纳吸收全体农民为会员,成立青年部、妇女部、乡保部、监察会和村庄基金。
“新村运动”逐渐完成了由民间主导加政府支持到完全由民间主导的过渡,走上以社区自主治理为核心,形成政府、农民和社会民间组织等多元主体互相合作的共同治理模式。
[10]从国外农村建设和治理的经验看,完善多元参与、权责对应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是农村社区建设着重致力的方向。
我国的农村社区治理在某种意义上是村民自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引入城镇社区治理模式后的延伸、完善和革新,是农村改革的试验场和规划中的农村未来模式。
农村社区治理的主体是农民,应逐步由“官主导”到“民主导”,重视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民间组织、非营利机构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三、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的困境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得到一定调整,两股强大的力量———市场和民主———把农村社会卷入了一场恢宏壮阔的变革之中。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与市场经济的启动,激活了农民被长久压抑的利益夙愿,农民的利益主体性得到了承认与张扬。
社会中的自组织力量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农村社区中的自主性得到增强,“村民自治”制度已深入人心。
村民自治,是指生活在一定区域中并获得这一区域相应身份的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渠道和形式,以村民委员会为依托组织,对本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依法进行管理的群众性自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