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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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4)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4)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4)马正良,王国林,邓小明,庄心良,刘斌,吴新民(执笔人/负责人),张卫,杭燕南,欧阳葆怡(执笔人),闻大祥,徐世元,薛张纲随着全身麻醉的增加,肌松药应用明显增多,随着临床应用肌松药的种类增加和经验积累,有必要对《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09)》进行修订,以更合理和安全地应用肌松药。

一、使用肌松药的目的l. 消除声带活动顺利完成气管内插管。

2. 满足各类手术或诊断、治疗对肌松的要求。

3. 减弱或终止某些骨骼肌痉挛性疾病引起的肌肉强直。

4. 消除患者自主呼吸与机械通气的不同步。

二、肌松药的合理选择(一)置入喉罩或气管插管l. 选用起效快和对循环功能影响小的肌松药,缩短置入喉罩或气管内插管时间,维护气道通畅、防止反流误吸,降低诱导期血流动力学变化。

2. 起效最快的肌松药是琥珀胆碱和罗库溴铵。

婴幼儿诱导期应用琥珀胆碱后短时间内追加琥珀胆碱有可能引起重度心动过缓,严重者可引起心搏骤停。

琥珀胆碱引起的不良反应较多,应严格掌握其适应症和禁忌证。

3. 用非去极化肌松药置入喉罩其剂量为l~2倍ED95,气管内插管剂量为2~3倍ED95,增加剂量可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起效时间,但会相应地延长作用时间及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4. 常用肌松药ED95及插管剂量、起效时间和临床作用时间见表1和表2。

(二)全麻维持期l. 根据手术对肌松程度的要求,应相应地调整肌松深度;肌松药的追加时间和剂量应根据肌松药特性、患者病理生理特点、手术对肌松的需求及药物的相互作用而定。

2. 选用中、短时效肌松药有利于肌松程度的及时调节及神经肌肉传导功能较快恢复。

3. 应注意吸入麻醉药与非去极化肌松药有协同作用,吸入麻醉药维持麻醉时,应延长追加非去极化肌松药的时间和减少其剂量。

(1)间断静注肌松药:通常间隔30 min追加初量1/5~1/3的中时效肌松药,应以最少量的肌松药达到临床对肌松的要求。

(2)持续静注肌松药:按手术期间对肌松深度的不同要求,调整肌松药输注速率。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于永浩、王庚、王焱林、仓静、庄心良、刘斌、连庆泉、吴新民(共同执笔人/负责人)、张卫、杭燕南、欧阳葆怡(共同执笔人)、赵晶、俞卫锋、倪东妹、徐世元随着外科学的长足发展,临床麻醉的不断进步,全身麻醉在手术麻醉中的比例逐渐增加,肌肉松弛药(简称为:肌松药)临床应用明显增多。

近年来,不断有新型肌松药及其拮抗药应用于临床,肌松监测等设备和管理理念也在不断普及,有必要对《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3)》进行修订,以便更安全且合理地指导肌松药的临床应用。

一、使用肌松药的目的l. 消除声带活动,顺利和安全地置入通气设备。

2. 满足各类手术或诊断、治疗对骨骼肌松弛(肌松)的要求。

3. 减弱或终止某些骨骼肌痉挛性疾病引起的肌肉强直。

4. 消除患者自主呼吸与机械通气的不同步。

二、全身麻醉时使用肌松药的基本原则(一)给予肌松药前1. 确认患者使用肌松药的必要性以及没有使用肌松药的禁忌证。

2. 评估气道和通气功能,如预计有通气困难和插管困难者,应参照“困难气道管理专家共识”。

3. 患者既往如接受过肌松药,应明确有无严重不良反应。

4. 确定所选择肌松药的种类、合理剂量及给药方式。

5. 准备面罩通气和建立人工气道的器具。

(二)给予肌松药时1. 患者清醒时不能直接给予肌松药,需先给予有效镇静,待患者意识暂时消失后才使用肌松药。

2. 接受肌松药者都必须行辅助呼吸或控制呼吸,确保有效的通气量。

3. 监测和评估肌力并调控肌松程度,以最少剂量的肌松药达到临床肌松的要求。

(三)给予肌松药后1. 术毕应维持人工通气,直到肌松药作用消退、气道保护反射恢复和呼吸功能恢复正常。

2. 术毕应确定患者没有残余肌松作用后,方可拔除气管内导管。

患者如存在肌松药残余作用,要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并使用肌松拮抗药。

三、肌松药的给予方法(一)全身麻醉诱导l. 选用起效快和对循环功能影响小的肌松药,缩短置入喉罩或气管内导管的时间,及时维护气道通畅、预防反流误吸,减轻诱导期血流动力学变化。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4)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4)

2016年麻醉科业务学习记录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4. 常用肌松药ED95及插管剂量、起效时间和临床作用时间见表1和表2。

(二)全麻维持期l. 根据手术对肌松程度的要求,应相应地调整肌松深度;肌松药的追加时间和剂量应根据肌松药特性、患者病理生理特点、手术对肌松的需求及药物的相互作用而定。

2. 选用中、短时效肌松药有利于肌松程度的及时调节及神经肌肉传导功能较快恢复。

3. 应注意吸入麻醉药与非去极化肌松药有协同作用,吸入麻醉药维持麻醉时,应延长追加非去极化肌松药的时间和减少其剂量。

(1)间断静注肌松药:通常间隔30 min追加初量1/5~1/3的中时效肌松药,应以最少量的肌松药达到临床对肌松的要求。

(2)持续静注肌松药:按手术期间对肌松深度的不同要求,调整肌松药输注速率。

肌松药个体差异大,持续静注时应监测肌力变化。

可持续静注短时效肌松药,应谨用持续静注中时效肌松药,不宜持续静注长时效肌松药。

同时需注意,改变肌松药静注速率到出现肌松效应的变化有一个滞后过程。

4. 多次追加或持续输注琥珀胆碱,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有可能发生阻滞性质变化。

5. 常用非去极化肌松药插管剂量、追加剂量和持续输注速率见表2和表3。

(三)肌松药的相互作用提倡麻醉全过程使用同一种肌松药,根据手术的要求给予不同的剂量。

为减少琥珀胆碱的一些不良反应(肌颤和术后肌痛),给予琥珀胆碱前静注少量非去极化肌松药,应注意非去极化肌松药会减弱琥珀胆碱的肌松效应。

麻醉维持采用非去极化肌松药,肌松药作用消退不能满足关腹时,建议适度加深麻醉,继续给予适量同种非去极化肌松药。

此时欲给予琥珀胆碱,常难以得到满意效果,甚至会出现Ⅱ相阻滞。

术中不主张混合使用不同化学结构和不同时效的非去极化肌松药,因为后给予的肌松药的药效会出现显著的改变。

在合并使用多种影响肌松药作用的药物和合并某些病理生理情况时,宜在监测肌力指导下给予肌松药。

(四)ICU患者应用肌松药在我国给予重症机械通气患者肌松药的几率和剂量极少,如需应用须先给予镇静药和镇痛药,调整呼吸机通气模式和参数,如仍有自主呼吸与机械通气不同步才考虑使用肌松药,给药为小剂量间断静注,追加药物前应有肌力已经开始恢复的证据。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于永浩、王庚、王焱林、仓静、庄心良、刘斌、连庆泉、吴新民(共同执笔人/负责人)、张卫、杭燕南、欧阳葆怡(共同执笔人)、赵晶、俞卫锋、倪东妹、徐世元随着外科学的长足发展,临床麻醉的不断进步,全身麻醉在手术麻醉中的比例逐渐增加,肌肉松弛药(简称为:肌松药)临床应用明显增多。

近年来,不断有新型肌松药及其拮抗药应用于临床,肌松监测等设备和管理理念也在不断普及,有必要对《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3)》进行修订,以便更安全且合理地指导肌松药的临床应用。

一、使用肌松药的目的l. 消除声带活动,顺利和安全地置入通气设备。

2. 满足各类手术或诊断、治疗对骨骼肌松弛(肌松)的要求。

3. 减弱或终止某些骨骼肌痉挛性疾病引起的肌肉强直。

4. 消除患者自主呼吸与机械通气的不同步。

二、全身麻醉时使用肌松药的基本原则(一)给予肌松药前1. 确认患者使用肌松药的必要性以及没有使用肌松药的禁忌证。

2. 评估气道和通气功能,如预计有通气困难和插管困难者,应参照“困难气道管理专家共识”。

患者既往如接受过肌松药,应明确有无严重不良反应。

3.4. 确定所选择肌松药的种类、合理剂量及给药方式。

5. 准备面罩通气和建立人工气道的器具。

(二)给予肌松药时1. 患者清醒时不能直接给予肌松药,需先给予有效镇静,待患者意识暂时消失后才使用肌松药。

2. 接受肌松药者都必须行辅助呼吸或控制呼吸,确保有效的通气量。

3. 监测和评估肌力并调控肌松程度,以最少剂量的肌松药达到临床肌松的要求。

(三)给予肌松药后1. 术毕应维持人工通气,直到肌松药作用消退、气道保护反射恢复和呼吸功能恢复正常。

2. 术毕应确定患者没有残余肌松作用后,方可拔除气管内导管。

患者如存在肌松药残余作用,要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并使用肌松拮抗药。

三、肌松药的给予方法(一)全身麻醉诱导l. 选用起效快和对循环功能影响小的肌松药,缩短置入喉罩或气管内导管的时间,及时维护气道通畅、预防反流误吸,减轻诱导期血流动力学变化。

13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

13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于永浩、王庚、王焱林、仓静、庄心良、刘斌、连庆泉、吴新民(共同执笔人/ 负责人)、张卫、杭燕南、欧阳葆怡(共同执笔人)、赵晶、俞卫锋、倪东妹、徐世元随着外科学的长足发展,临床麻醉的不断进步,全身麻醉在手术麻醉中的比例逐渐增加,肌肉松弛药(简称为:肌松药)临床应用明显增多。

近年来,不断有新型肌松药及其拮抗药应用于临床,肌松监测等设备和管理理念也在不断普及,有必要对《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3)》进行修订,以便更安全且合理地指导肌松药的临床应用。

一、使用肌松药的目的1. 消除声带活动,顺利和安全地置入通气设备。

2. 满足各类手术或诊断、治疗对骨骼肌松弛(肌松)的要求。

3. 减弱或终止某些骨骼肌痉挛性疾病引起的肌肉强直。

4 .消除患者自主呼吸与机械通气的不同步。

二、全身麻醉时使用肌松药的基本原则(一)给予肌松药前1. 确认患者使用肌松药的必要性以及没有使用肌松药的禁忌证。

2. 评估气道和通气功能,如预计有通气困难和插管困难者,应参照“困难气道管理专家共识”。

3. 患者既往如接受过肌松药,应明确有无严重不良反应。

4.确定所选择肌松药的种类、合理剂量及给药方式。

5.准备面罩通气和建立人工气道的器具。

(二)给予肌松药时1. 患者清醒时不能直接给予肌松药,需先给予有效镇静,待患者意识暂时消失后才使用肌松药。

2. 接受肌松药者都必须行辅助呼吸或控制呼吸,确保有效的通气量。

3. 监测和评估肌力并调控肌松程度,以最少剂量的肌松药达到临床肌松的要求。

(三)给予肌松药后1. 术毕应维持人工通气,直到肌松药作用消退、气道保护反射恢复和呼吸功能恢复正常。

2. 术毕应确定患者没有残余肌松作用后,方可拔除气管内导管。

患者如存在肌松药残余作用,要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并使用肌松拮抗药。

三、肌松药的给予方法(一)全身麻醉诱导1. 选用起效快和对循环功能影响小的肌松药,缩短置入喉罩或气管内导管的时间,及时维护气道通畅、预防反流误吸,减轻诱导期血流动力学变化。

肌肉松驰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4)

肌肉松驰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4)

肌肉松驰药合理使用的专家共识(2014)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马正良王国林邓小明庄心良刘斌吴新民(执笔人/负责人)张卫杭燕南欧阳葆怡(执笔人)闻大祥徐世元薛张纲目录一、使用肌松药的目的二、肌松药的合理选择三、物殊患者肌松药的选择四、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防治五、肌力监测六、肌松药不良反应的防治七、肌松药临床使用的注意事项随着全身麻醉的增加,肌松药使用明显增多,随着临床使用肌松药的种类增加和经验的积累,有必要对《肌肉松弛药临床使用专家共识(2009)》进行修订,以更合理和安全地使用肌松药。

一、使用肌松药的目的1. 消除声带活动顺利完成气管内插管。

2. 满足各类手术或诊断、治疗对肌松的要求。

3. 减弱或终止某些骨骼肌痉挛性疾病引起的肌肉强直。

4. 消除患者自主呼吸和机械通气的不同步。

二、肌松药的合理选择(一)置入喉罩或气管插管1. 选用起效快和对循环功能影响小的肌松药,缩短置入喉罩或气管内插管时间,维护气道通畅、防止反流误吸,降低诱导期血流动力学变化。

2. 起效最快的肌松药是琥珀胆碱和罗库溴铵。

婴幼儿诱导期使用琥珀胆碱后短时间内追加琥珀胆碱有可能引起重度心动过缓,严重者可引起心搏骤停。

琥珀胆碱引起的不良反应较多,应严格掌握其适应证和禁忌证。

3. 用非去极化肌松药置入喉罩其剂量为l~2倍ED95,气管内插管剂量为2~3倍ED95,增加剂量可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起效时间,但会相应地延长作用时间及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4. 常用肌松药ED95及气管内插管剂量、追加剂量、起效时间和临床作用时间见表10-1和表10-2。

(二)全麻维持期1. 根据手术对肌松程度的要求,应该相应地调整肌松深度;肌松药的追加时间和剂量应根据肌松药特性、患者病理生理特点、手术对肌松的需求及药物的相互作用而定。

2. 选用中、短时效非去极化肌松药有利于肌松程度的及时调节及神经肌肉传导功能较快恢复。

3. 应注意吸入麻醉药和非去极化肌松药有协同作用,吸入麻醉药维持麻醉时,应适当延长追加非去极化肌松药的时间和减少其剂量。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专家共识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专家共识

肌松药相互作用
拮抗肌松药效应的药物:
卡马西平、苯妥因、皮质激素、麻黄碱、去甲肾上腺素 雷尼替丁、氨茶碱,等
减弱肌松药效应的病理生理情况:
碱中毒、高血钙、高血钾、低血镁、烧伤和妊娠,等
∴在合用上述药物或有上述临床病理生理情况时 应适当增加肌松药用量
特殊病人肌松药的选择 剖宫产病人
➢ 肌松药属于水溶性大分子药物 ➢ 较少透过胎盘屏障 ➢ 应选择起效快、时效短的肌松药 ➢ 防止产妇返流误吸和对新生儿呼吸影响 ➢ 建议用琥珀胆碱插管、顺阿曲库铵维持肌松
经先给肌松药 数个半衰期
表现后给肌松药 时效特性
肌松药相互作用
两种非去极化肌松药先后使用的相互作用
➢ 非去极化肌松药预注剂量后换用另一种非去极化肌松药 给予插管剂量后 l min 的插管条件比应用单种肌松药好 起效时间缩短,但作用时间延长
10%插管剂量肌松药
间隔 3 min
静脉麻醉药 中枢镇痛药 90%插管剂量另种肌松药
致 死 性
高 钾 血 症
特殊病人肌松药的选择
强直性肌营养不良患者对非去极化肌松药表现敏感 其它类型肌强直患者对非去极化肌松药则表现耐药
急性感染性神经炎对非去极化肌松药的敏感性增加
重症肌无力患者对非去极化肌松药十分敏感 肌松作用增强,作用时间延长 用药剂量应减少至正常人的1/10~1/2
肌无力综合征患者对非去极化和去极化肌松药极敏感 不宜使用肌松药
肌松药残余阻滞作用的评估
头能够持续 抬离枕头 5 s
能较有力地 咬住压舌板
MIP 超过 - 43 cmH2O
基判
本断
消肌
除 较 可 靠 的 临
松 药 残 余 阻
床滞
征作
象用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年]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年]

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7)于永浩、王庚、王焱林、仓静、庄心良、刘斌、连庆泉、吴新民(共同执笔人/负责人)、张卫、杭燕南、欧阳葆怡(共同执笔人)、赵晶、俞卫锋、倪东妹、徐世元随着外科学的长足发展,临床麻醉的不断进步,全身麻醉在手术麻醉中的比例逐渐增加,肌肉松弛药(简称为:肌松药)临床应用明显增多。

近年来,不断有新型肌松药及其拮抗药应用于临床,肌松监测等设备和管理理念也在不断普及,有必要对《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13)》进行修订,以便更安全且合理地指导肌松药的临床应用。

一、使用肌松药的目的l. 消除声带活动,顺利和安全地置入通气设备。

2. 满足各类手术或诊断、治疗对骨骼肌松弛(肌松)的要求。

3. 减弱或终止某些骨骼肌痉挛性疾病引起的肌肉强直。

4. 消除患者自主呼吸与机械通气的不同步。

二、全身麻醉时使用肌松药的基本原则(一)给予肌松药前1. 确认患者使用肌松药的必要性以及没有使用肌松药的禁忌证。

2. 评估气道和通气功能,如预计有通气困难和插管困难者,应参照“困难气道管理专家共识”。

3. 患者既往如接受过肌松药,应明确有无严重不良反应。

4. 确定所选择肌松药的种类、合理剂量及给药方式。

5. 准备面罩通气和建立人工气道的器具。

(二)给予肌松药时1. 患者清醒时不能直接给予肌松药,需先给予有效镇静,待患者意识暂时消失后才使用肌松药。

2. 接受肌松药者都必须行辅助呼吸或控制呼吸,确保有效的通气量。

3. 监测和评估肌力并调控肌松程度,以最少剂量的肌松药达到临床肌松的要求。

(三)给予肌松药后1. 术毕应维持人工通气,直到肌松药作用消退、气道保护反射恢复和呼吸功能恢复正常。

2. 术毕应确定患者没有残余肌松作用后,方可拔除气管内导管。

患者如存在肌松药残余作用,要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并使用肌松拮抗药。

三、肌松药的给予方法(一)全身麻醉诱导l. 选用起效快和对循环功能影响小的肌松药,缩短置入喉罩或气管内导管的时间,及时维护气道通畅、预防反流误吸,减轻诱导期血流动力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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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全文)随着全身麻醉的增加,肌松药应用明显增多,随着临床应用肌松药的种类增加和经验积累,有必要对《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2009)》进行修订,以指导更合理和安全地应用肌松药.一、使用肌松药的目的l.消除声带活动顺利完成气管内插管。

2.满足各类手术或诊断、治疗对肌松的要求。

3.减弱或终止某些骨骼肌痉挛性疾病引起的肌肉强直。

4.消除患者自主呼吸与机械通气的不同步。

二、肌松药的合理选择(一)置入喉罩或气管插管1.选用起效快和对循环功能影响小的肌松药,缩短置入喉罩或气管内插管时间,维护气道通畅、防止反流误吸,降低诱导期血流动力学变化。

2.起效最快的肌松药是琥珀胆碱和罗库溴铵。

婴幼儿诱导期应用琥珀胆碱后短时间内追加琥珀胆碱有可能引起重度心动过缓,严重者可引起心搏骤停。

琥珀胆碱引起的不良反应较多,应严格掌握其适应证和禁忌证。

3.用非去极化肌松药置入喉罩其剂量为l-2倍ED95,气管内插管应地延长作用时间及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4.常用肌松药ED95及气管内插管剂量、追加剂量、起效时间和临床作用时间见表1,2(二)全麻维持期1.根据手术对肌松程度的要求,应相应地调整肌松深度;肌松药的追加时间和剂量应根据肌松药特性、患者病理生理特点、手术对肌松的需求及药物的相互作用而定。

2.选用中、短时效肌松药有利于肌松程度的及时调节及神经肌肉传导功能较快恢复。

3.应注意吸入麻醉药与非去极化肌松药有协同作用,吸入麻醉药维持麻醉时,应适当延长追加非去极化肌松药的时间和减少其剂量。

(1)间断静脉注射肌松药:通常间隔30 min追加初量1/5-1/3的中时效非去极化肌松药,尽可能以最少量的肌松药达到临床对肌松的要求。

(2)持续静脉注射肌松药:按手术期间对肌松深度的不同要求,调整肌松药静脉注射速率。

肌松药个体差异大,持续静脉注射时应监测肌力变化。

可持续静脉注射短时效肌松药,应慎用持续静脉注射中时效肌松药,不宜持续静脉输注长时效肌松药。

同时需注意,改变肌松药静脉注射速率到出现肌松效应的变化有一个滞后过程。

4.多次追加琥珀胆碱或持续静脉注射琥珀胆碱超过半小时以上有可能发生阻滞性质变化。

5.常用非去极化肌松药气管内插管剂量、追加剂量见表2;常用非去极化肌松药持续静脉注射速率见表3。

三、肌松药的相互作用提倡麻醉全过程使用同一种肌松药,根据手术的要求给予不同的剂量。

为减少琥珀胆碱的不良反应(肌颤和术后肌痛),给予琥珀胆碱前静脉注射少量非去极化肌松药,应注意非去极化肌松药会减弱琥珀胆碱的肌松效应。

麻醉维持采用非去极化肌松药,当肌松药作用消退而不能满足关腹需求时,建议适度加深麻醉,继续给予适量同种非去极化肌松药。

此时如果给予琥珀胆碱,常难以产生满意效果,甚至会出现II相阻滞。

术中不推荐复合使用不同化学结构和不同时效的非去极化肌松药,因为后给予的肌松药的药效会出现显著的改变。

在复合使用多种影响肌松药作用的药物和合并某些病理生理情况时,宜在监测肌力指导下应用肌松药。

四、特殊患者肌松药的选择(一)剖宫产孕妇肌松药是水溶性大分子季铵化合物,较少透过胎盘类脂膜屏障。

孕妇实施全麻诱导时要注意评估有无困难气道,选用肌松药原则上选用起效快和时效短的肌松药,并要警惕诱导期反流误吸。

(二)ICU患者应用肌松药在我国给予重症机械通气患者肌松药的几率和剂量极低,如需应用须先给予镇静药和镇痛药,调整呼吸机通气模式和参数,如仍有自主呼吸与机械通气不同步才考虑使用肌松药,给药为小剂量间断静脉注射,追加肌松药前应有肌力已经开始恢复的客观指标。

长期使用肌松药可产生耐药性,并可引起肌肉萎缩和肌纤维溶解等严重肌肉并发症,特别是复合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时,以致脱机困难。

(三)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肝、肾功能受损时,首先需评估脏器受损程度。

肝、肾功能对肌松药消除有相互代偿作用,但肝、肾功能严重受损时应避免使用其消除主要依赖肝肾的药物。

如长时效肌松药(哌库溴铵)禁忌应用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肝功能受损时应避免使用主要在肝内转化(维库溴铵)或主要经胆汁排泄(罗库溴铵)的肌松药,否则可能出现时效变化,重复使用易出现蓄积作用。

对肝肾功能同时严重受损患者可选用经Hofmann消除的顺阿曲库铵,但要注意内环境改变对其Hofmann消除的影响,以及其代谢产物(N-甲基四氢罂粟碱)经肝脏代谢,终产物经肾脏排除。

(四)新生儿和婴幼儿小儿肌松药的ED95与成人不相同。

建议新生儿和婴幼儿琥珀胆碱的气管内插管剂量分别为2mg/kg和1.5mg/kg。

所有年龄段小儿使用阿曲库铵后恢复都较快。

婴幼儿顺阿曲库铵作用时间比等效剂量的阿曲库铵延长5~10min,短小手术时应予重视。

米库氯铵在小儿起效较快,其消除半衰期比成人短,肌松作用消退较成人快,对于时间较短的手术可代替琥珀胆碱使用,但该药有明显组胺释放作用,特别是在剂量过大、静脉注射过快时。

多数新生儿和婴幼儿使用标准气管内剂量为2-3倍ED95,增加剂量可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起效时间,但会相插管剂量维库溴铵可维持肌松约lh,而3岁以上患儿肌松作用只能维持20min左右,因此该药对于新生儿和婴幼儿应视为长时效肌松药。

婴幼儿罗库溴铵作用时间延长,但仍属于中时效肌松药。

婴幼儿给予肌松药易产生心动过缓,特别是第2次静脉注射后,阿托品作为术前给药对婴幼儿是有益的。

(五)腹腔镜手术患者腹腔镜手术时应达到深肌松(PTC三1或2),确保腹内压<12mmHg(1kPa=7.5 mm Hg),以减少腹内脏器的缺血再灌注损伤和全身炎性反应以及对腹壁的压力伤,同时有利术野的显露和操作,缩短手术时间。

术中深肌松应注意术后肌松残留的诊治。

五、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防治尽管临床上己广泛应用中、短时效肌松药,并对其药理作用的认识逐步深化,但术后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仍时有发生,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一)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危害1.呼吸肌无力,肺泡有效通气量不足,导致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2.咽喉部肌无力,导致上呼吸道梗阻,增加反流误吸的风险。

3.咳嗽无力,无法有效排出气道分泌物,引起术后肺部并发症。

4.颈动脉体缺氧性通气反应受抑制,引发低氧血症。

5.患者术后出现乏力、复视等征象。

(二)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原因1.未能够根据患者病情特点,合理选用肌松药。

2.肌松药剂量不合理,长时间或反复多次应用中、长时效非去极化肌松药。

3.复合应用与肌松药有协同作用的药物。

4.个体差异,老龄、女性、肌肉不发达和慢性消耗患者肌松药作用时间延长。

5.低体温、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衡,延长肌松药的代谢和排泄,乙酰胆碱的合成和囊泡释放受损。

6.肝、肾功能严重受损,导致体内肌松药代谢、清除障碍。

7.神经肌肉疾病。

(三)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评估1.肌松监测仪:目前临床上应用最广泛、最便捷、也较准确的肌松监测仪是加速度仪(TOF-Watch SX),如TOFr<0.9则提示存在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2.临床体征:(1)清醒、呛咳和吞咽反射恢复;(2)头能持续抬离枕头5s以上;(3)呼吸平稳、呼吸频率10-20次/min,最大吸气压≤-50 cmH20(1 cm H20=0.098 kPa);(4) PETC02和PaC02≤45 mmHg。

上述四项为肌松残留阻滞作用基本消除的较为可靠的临床体征。

(四)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预防1.根据患者情况和手术需要,选用合适的肌松药和剂量,应给予能满足手术要求的最低剂量。

2.改善患者全身情况,维持电解质正常和酸碱平衡。

3.术毕无明确指征显示肌松药阻滞作用己完全消退,应进行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拮抗。

4.拔除气管内导管后,应在手术室或恢复室严密监测患者神志、保护性反射、呼吸道通畅度、肺泡通气量及氧合状态,至少30min,确保患者安全。

5.监测肌力恢复情况,注意肌松药药效的个体差异。

(五)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拮抗1.去极化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拮抗去极化肌松药至今没有安全的拮抗药。

因此对琥珀胆碱引起的迁延性呼吸抑制最好的办法是维持机械通气和循环稳定,同时应纠正电解质异常与酸碱失衡,尤其是纠正低钾血症,给予钙剂和利尿剂(琥珀胆碱近10%经尿排出);对假性胆碱酯酶功能异常者可输新鲜全血或新鲜冰冻血浆。

2.非去极化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拮抗(1)胆碱酯酶抑制剂胆碱酯酶抑制剂新斯的明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增加神经肌肉接头乙酰胆碱的浓度,竞争性拮抗非去极化肌松药的残留阻滞作用;但同时会出现肠蠕动增强、分泌物增多、支气管痉挛和心率减慢等毒蕈碱样乙酰胆碱受体兴奋的不良反应。

因此,须同时应用抗胆碱药。

给予新斯的明时首选格隆溴铵,在我国常用阿托品。

胆碱酯酶抑制剂拮抗残留肌松作用的效果与其剂量和拮抗时机密切相关。

①拮抗时机:TOF出现2个反应或开始有自主呼吸时拮抗肌松药残留肌松作用;②拮抗药剂量:新斯的明0.04mg-0.07mg/kg,最大剂量5mg,起效时间2min,达峰时间7-15min,作用持续时间2h。

用量偏小,难以达到满意的拮抗效果,肌力恢复不完全;但新斯的明的拮抗作用有封顶效应,不能无限增加其剂量,如果己达最大剂量,再予追加,不仅不能进一步拮抗非去极化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而且会出现过大剂量新斯的明引起的肌松效应以及出现胆碱能危象(睫状肌痉挛、心律失常、冠状动脉痉挛)。

因此,已经给予最大剂量新斯的明后仍有肌松残留作用时,应进行有效人工通气,认真分析影响肌松药拮抗效果的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

阿托品和新斯的明须同一注射器缓慢静脉注射,阿托品的剂量一般为新斯的明的半量或三分之一,需根据患者心率调整阿托品的剂量。

静脉注射阿托品后10-30s起效,达峰时间12-16min(尽管注药后8-10min阿托品血药浓度迅速下降,但阿托品引起心率最大变化与血药浓度无相关性,而与其组织浓度明显相关),作用持续时间可达4-6h,故给予拮抗药后患者心率通常会增快。

③拮抗药使用注意事项(a)下列情况禁用或慎用新斯的明:支气管哮喘;心律失常,尤其是房室传导阻滞,心肌缺血,瓣膜严重狭窄;机械性肠梗阻;尿路感染或尿路梗阻;孕妇;对溴化物过敏等;(b)下列情况禁用或慎用阿托品: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青光眼;溃疡性结肠炎;前列腺肥大及尿路阻塞性疾病等;(c)电解质异常和酸碱失衡、肾功能衰竭、高龄和复合应用肌松协同作用药物患者,新斯的明对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的拮抗效果并不理想;(d)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拮抗肌松药残留阻滞作用后须严密监测患者的肌力恢复情况,严防出现再箭毒化,特别是给予长时效肌松药时;(e)凡禁用胆碱酯酶抑制剂或阿托品者,须进行有效人工通气,直至自主呼吸恢复满意。

(2)布瑞亭(氯更葡萄糖、Sugammadex、Bridion)是新型氨基甾类肌松药特异性拮抗剂,为修饰后的Y-环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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