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doc
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模版(3篇)

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包括学生的学习、评价和日常管理等。
第三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必须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科学规范、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保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必须合理配置,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教学目标第六条学校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个体,具备良好的学术水平、科学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教育要求和学生特点,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并且每年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学计划制度,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教师应当根据学校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案。
第十条学校应当通过评价和反馈机制,对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师资建设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吸引、培养、留住优秀教师。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注重教师的职业发展和专业成长,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进修机会。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师进行绩效考评,并做出合理的奖惩措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指导,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交流和合作机制,促进教师间的互相学习和交流。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服务。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评价制度,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和反馈。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家校合作,与家长共同关注和管理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第五章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
教务处的规章制度

教务处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学校教务工作,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学管理1. 教师队伍建设(1)教师招聘: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师的招聘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
(2)教师考核:定期组织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督促和培训。
2. 课程管理(1)课程设置:教务处负责统筹学校各类课程的设置,实行科学合理的课程管理。
(2)课程调整:对于因教师变动、学生选课情况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课程,教务处应及时协调调整。
3. 教学计划(1)制定教学计划:教务处应按学校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合理制定教学计划。
(2)执行教学计划:教务处应监督和检查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工作。
第三条:教学质量监控1. 考试管理(1)考试安排: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学校的各类考试。
(2)考试监督:教务处应组织对考试的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 教学评估(1)教学评估标准:教务处应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标准,对教师和课程进行评估。
(2)教学改进:根据评估结果,教务处应及时采取措施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条:学生管理1. 学籍管理(1)学生档案:教务处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学生调档:对于因学籍异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学生档案的,教务处应及时处理。
2. 学业辅导(1)学业指导:教务处应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帮助学生规划学习目标。
(2)学业辅导: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教务处应提供相应的学习辅导和帮助。
第五条:学术研究1. 研究项目管理(1)项目申报:教务处负责组织学校教师参与各类学术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2)项目执行:对于通过评审的研究项目,教务处应监督和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
2. 研究成果发布(1)论文发表:教务处应协助教师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提高学校的学术声誉。
(2)成果展示:教务处应组织学校的学术研究成果展示活动,促进学术交流。
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保障教育质量和教育教学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范例:1. 上课时间管理:明确上课时间和课程表,规定教师和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上课地点。
2. 课程内容管理:确保课程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定教师需要按照教学大纲和标准教材进行教学。
3. 学生出勤管理:要求学生按时出勤上课,规定旷课、迟到和早退的处理办法。
4. 教师考勤管理:要求教师按时上课、不请假、不缺席,规定教师考勤的方式和程序。
5. 课堂纪律管理:规定学生应遵守的课堂纪律,如不扰乱教学秩序、不做与课程无关的事情等。
6. 作业和考试管理:确定作业和考试的安排和要求,规定学生需要按时提交作业并参加考试。
7. 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成绩评定的标准和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成绩。
8. 学生处分管理:规定学生违纪行为的处分办法,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9. 教育教学设备管理:规定教育教学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10. 教育教学投诉处理:规定教育教学投诉的处理程序和方式,确保投诉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保障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效果,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二)教育教学是学校教育工作的核心,也是学校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份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学生。
第三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应遵循“立德树人,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管理、民主参与、阳光公开的原则,注重实践和创新,持续提高整体办学水平。
双师课堂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双师课堂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双师课堂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一、考勤规定
1. 教师应按时到达指定的双师课堂教室,并在指定的时间上课。
2.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达,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二、教学内容与方法
1. 教师应根据教材和教学大纲,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2. 教师应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讲授、互动、实践等,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三、学生管理
1. 教师应对学生言行文明进行要求,并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2. 教师应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习问题并进行适当的辅导和指导。
四、课堂管理
1. 教师应保持课堂秩序,确保学生专心听课,不得随意离开座位或做出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
2. 教师应在课堂上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讨论,促进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五、教学评估
1. 教师应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并按时进行学生的考核和评分。
2.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考核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
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六、其他规定
1. 教师应遵守校内的其他相关规定和制度。
2.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双师课堂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各位教师应严格遵守,并时刻以学生的发展为重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成长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7篇)

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7篇)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篇1)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工作时间内如果利用空课办事,看病等须向本办公室负责教师请假。
3、工作时间里要一心扑在工作上,不搞私事,不做私活,不带小孩。
4、不能擅自调课,调课须经教导主任同意。
5、上课预备铃响后,上课教师要立即离开办公室,上课铃响后要立即进入教室。
6、学校组织的全校性活动,要求全体教师人人参加。
(如早操、集会等)。
7、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开会、小组讨论等)、业务活动(业务学习、公开课、集体备课等)、文化学习。
教工学习制度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遵守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须事先向学校领导请假,并经领导同意。
2、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时思想集中,不随便谈笑,不打瞌睡,不做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随便离开学习室。
3、认真听报告和讨论。
听报告时专心做好记录;讨论时,积极思考、发言,并虚心听取别人的发言。
4、加强自学。
除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讨论外,要自学政治理论,提倡天天看报,关心国内外大事。
自学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改先进经验,自学时间,每周不少于二小时,并做好学习记录或心得笔记。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习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
会议制度1、学校重要会议要按计划定期召开。
(1)全体教职工大会,每学期三次,期初、期中、期末各一次(必要时临时增开)。
(2)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一次。
(3)校行政会议,一至两周一次(根据情况确定)(4)教务会议,每月一次。
(5)班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会议,每月一次。
(6)后勤工作会议,每月一次。
2、会议要求(1)每次会议要有明确的目的,充分的准备,要能解决问题,并作好会议记录。
(2)重要活动或重大问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要由主管人事先充分酝酿、周密思考,在会议上拿出主导意见供大家讨论、修改或事先将议题告之与会人员,以利于节省讨论时间,提高会议效率,避免议而不决。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学管理,保障校园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教学管理工作遵循“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创新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体系,明确教学管理责任和相关制度,加强教学管理监督和督导,不断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第五条学校应当重视教学文化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能力素质,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教学品质。
第二章教学秩序管理第六条学校应当保证教学秩序良好,学生认真听讲、尊重教师,不得干扰教学秩序。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建立规范的学生行为规范。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室管理制度,确保教室整洁有序,设备完好,保障教学正常进行。
第九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教学常规管理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整改。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确保学生按时到校上课,严禁旷课、逃课。
第三章教学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评价体系,进行教学质量评估,鼓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内容的审核和把关,确保教学内容科学合理,符合教育教学大纲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教师讲授内容准确清晰,教学方法灵活多样。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重视课堂氛围营造,鼓励学生提问互动,促进教师学生共同参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重视学生课后作业批改和考试成绩分析,及时发现学习问题并给予指导。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科竞赛制度,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提高学生学科竞赛成绩。
第四章教学管理责任第十七条学校领导应当重视教学管理工作,履行教学管理责任,带领全校教师共同为提高教学质量而努力。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学任务,对学生负责。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教学权威,培养良好学习习惯,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提高学习成绩。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一、常规教学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
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
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
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
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二、实验教学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
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
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
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
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三、教学处罚规定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
高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校教师的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活动。
高校教师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加强自律,提高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高校教师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保持良好的教风学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恪守教学纪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维护学校荣誉。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加强教师培训与评估,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五条教师管理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教师享有平等的工作机会,促进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教师的聘用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合理确定教师的学科专业、职称聘用条件和岗位要求,公开招聘、集中考核,选拔优秀人才加入学校教师队伍。
第七条教师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师聘用档案,完善教师信息管理,确保教师信息真实可靠,方便对教师进行管理和评估。
第九条学校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公开进行面试评定,确定教师的聘用岗位和待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教师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三章教师的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管理体系,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保障教师的工作秩序和生活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教师学习交流,开展教学评估和督导,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升。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奖惩机制,对教师的突出表现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惩处和处理,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骨干教师,选拔优秀教师,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章教师的考核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促进教师的提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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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是承担教学工作的主体。
为使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总则1、本规范适用于从事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现场、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指导教师。
2、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和传播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3、教师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教育法规,坚持教书育人。
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从严执教,又要满腔热情,关心爱护。
要结合教学工作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4、教师应服从工作需要,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和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学风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
5、教师应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6、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广博的文化素养,不断吸取科学文化知识的最新成就,了解本专业前沿课题和动态,及时更新和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7、实行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从事科学研究活动,增强自己的创新能力与创造精神、科学研究能力。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熟悉技术应用现状与发展动态,不断提高技术应用能力,努力向“双师型”方向发展。
8、认真学习、研究,掌握和实践教育科学理论,了解当代大学生心理发展基本规律,并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和不断总结提高。
二、岗前培训与指导1、凡未参加过社会实际工作或生产劳动锻炼的青年教师,都要由院统一安排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安排1-2年,研究生毕业的青年教师安排1年左右。
2、青年教师上岗前应按规定参加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作为转正晋级的必备条件之一。
3、各系要认真为青年教师选配指导导师,对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在两年内配导师,对研究生毕业的青年教师,在一年内配导师。
指导导师应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思想和业务进行全面指导和传帮带;青年教师应制订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提高计划,虚心诚恳地向指导教师请教,以便在共同工作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三、教师任课资格1、凡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从事本专业学科(工种)的教学工作,即具有正常任课资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任课资格:(1)未取得岗前培训资格证书的青年教师;(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3)发生过3次(含3次)以上教学事故;(4)教学检查(考核)中评为D等的教师。
2、新教师开展,一般须实践拟开课程(工种)的辅导、习题课、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批改作业等助教环节,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须助教两启蒙以上;研究生毕业的青年教师及改行进入教学工作的中年教师,须助教一启蒙以上,由系组织试讲,经教研室主任考核、系主任审定,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确认已具有开课能力,方具备任课资格。
3、教师开新课(指本院新开设的非教师本专业学科(工种)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1)进修过该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或对新课所属学科(工种)领域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积累较多的参考资料。
(2)根据新课程的教学大纲提供较详细的讲授提纲,经教研室讨论或采用一定的形式公开阐述本课程的内容重点、难点和开设本课程应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经系审定,报教务处备案后确认任课资格。
4、任何教师开课,均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否则不具备授课资格:(1)有符合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教学大纲,这是经系主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的基本教学文件;(2)有适合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包括理论课程教材、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及实习指导书等);(3)有符合课程教学大纲、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要求的授课计划;(4)有不少于三分之一计划学时的教案或讲稿(课件),并保证在以后的教学中始终有两周以上的教案储备;(5)能提供不少于三本教学及学生自学用的中外文参考书。
5、特殊情况,因为教学需要,经过试讲考核合格,由教研室提出、系主任和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院领导批准,助教职称的青年教师可受聘上课。
四、备课备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无论新、老教师,讲新课或老课,都必须认真备课,按教学大纲要求,深入钻研教材,广泛阅读参考文献,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及基础情况,写好教案或讲稿(课件)。
备课的基本要求是:1、熟悉教学计划,明确本门课程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中的作用,在专业课程设置中的地位、开课学期、考核方法及总教学时数。
2、吃透教学大纲精神,明确本课程的性质、任务和基本要求,选定合适的教材。
3、确定重点、难点,分清主次,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要求,合理分配各教学环节和各部分内容的学时。
4、注意与前导后续课程的关系,以便相互衔接,避免脱节与重复。
5、每学期末制订出下学期的授课计划一式四份(教师本人、教研室、系、教务处各一份),授课计划内容包括:(1)每次课的教学内容(章节及课题)与教学要求;(2)各章节、课题的讲授方法,直观教具和教学设备;(3)每次课(或章节)安排的练习与作业;(4)期中、期末考试、可预料假日和机动时间安排等。
学期授课计划由教研室主任审查、系主任批准。
6、编写教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精选与组织教学内容,明确其重点与难点,把握深广度,采用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选择合适的作业题,并进行试作。
按授课计划安排,提前2周编写出达到上述要求的教案(课件)。
7、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准备好挂图、教具等。
8、教师在上课之前,还要课前备课,将本次讲授内容再熟悉一次,使用权上课“胸有成竹”、得心应手。
五、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其效果主要决定于任课教师的教学思想、工作态度、学术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实践经验。
因此,必须明确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主导地位作用,明确教学中能力培养和创新精神培养的主线,实行都课堂负责制,任课教师必须对课堂纪律和秩序、教学质量和效果全面负责,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1、准时上、下课,不准迟到、早退、不拖堂,注意仪表,衣着整洁大方。
2、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实际进度与授课计划进度相差在每学期总学时数的5%之内。
3、讲课时应做到语言精炼,讲授生动,概念准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力争理论联系实际,讲课过程中注意启迪学生积极思考,教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讲课中应紧扣课程主题,不得无端涉及其它内容,更不得发表对党和国家及组织和他人不得的言论。
4、积极采用教具、挂图等直观教学,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确保单位课时教学信息含量,努力提高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六、辅导、答疑1、任课教师应当根据教学需要及时下班辅导和答疑。
2、辅导可在课间休息时进行,也可在晚自习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每学期第一周由任课教师本人和教研室确定后报系,由系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向班级公布。
七、批改作业1、除个别课程(体育等)之外,课后均要布置作业(包括思考题)。
作业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对作业的内容、数量、难易程度等统筹考虑,既要有加深理解与巩固教学内容的作业,又要有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的作业,同时应注意不使学生负担过重。
2、认真检查与批改作业,多数课程的作业应全批全改,部分课程经系批准,可减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作业份数的1/2。
3、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应作为平时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于缺交1/3以上作业的学生,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成绩考核。
八、实验教学1、认真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计实验程度、编写实验指导书、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准备情况等),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对所做实验应亲自试做。
2、严格要求学生实验前做好预习,对于没有认真预习的学生,应不准其实验。
3、实验中精心指导,实验后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
4、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范、注意安全等教育,损坏仪器设备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5、对学生提出的自我设计实验,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的实验准备报告,答复学生开否实验,同时预约实验时间。
实验前向学生指出应注意的事项,准备好实验器材,指导学生做好实验,达到预期的目的。
九、现场教学1、现场教学是按教学计划在职业环境中进行教学活动的形式,是学生获得实际知识、提高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劳动技能,以及提高道德品质和行为修养的重要途径,我院目前现场教学的组织形式有参观、社会调查和实习、实训等,它们都必须置于教学计划中实施。
现场教学的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由教研室组织拟定,系主任或实训中心主任审批,指派人员联系落实,报教务处备案。
2、现场教学是责任性重大的教学活动,各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校外现场教学须指派责任心强、有经验的教师担任领队或主要指导,指导教师或领队要对现场教学全面负责,包括思想政治工作、教学活动、安全纪律等,实施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系或学院汇报。
各部门应在现场教学开始前召开动员大会,宣布教学计划,进行组织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
3、参观实习与社会调查的指导教师应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解答学生遇到的疑难问题,督促学生做好现场记录,审阅学生总结报告,成绩考核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表现、现场笔记、总结报告等按五级分制评定,其中社会调查和实习均单独记入学生成绩册,不及格不予参加调和考试或毕业设计(论文)。
4、实习实训可视学生的情况采用先讲后练,边讲边练,讲练结合,操作示范,操作训练和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指导教师应及时记录学生迟到、早退、中途溜号等现象,并批评、教育、制止。
强调安全生产、文明上岗,严格各工种的操作规程,认真、规范做好教学指导。
学生每天应填写实习教学日记,指导教师应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实习实训教学卡。
实习实训结束后应认真批阅实习日记,并根据其内容和表现与考核结果,按五级分制评定成绩。
5、每个学生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至少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
十、课程设计与毕业设计(论文)1、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要按教学大纲选题、编写指导书,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后印发全体学生。
实施中指导教师应多加指导,多教方法,不能代劳,及时回答疑难问题,注意阶段审查,结束后应认真批阅,用五级分制评定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
对优秀和不及格的试卷要写出简短评语。
课程设计不及格的学生该课程总评成绩为不及格。
2、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最高形式的综合训练与全面检查。
各系、专业教研室应于实施的前一个学期结束前连同毕业实习作出实施计划,选好课题,落实指导老师,作出预算报主管院长批准、教务处备案。
各系毕业设计要有一位系主任全面负责比项工作,选聘的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较高的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选题应在教研室讨论,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较全面地运用专业知识综合训练,尽可能结合社会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课题,并且是基本完整而又分量适当的题目,最后由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批准列入毕业设计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