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必须记住的8个发票备注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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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总结

2024年最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总结

2024年最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总结2024年最新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填写总结如下:
1. 在填写备注栏时,必须准确、清晰地描述发票所对应的货物或服务。

可以简明扼要地描述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或者描述服务的类型、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2. 如果发票涉及到多种货物或服务,可以使用逗号或分号将它们分隔开,确保每种货物或服务都能够得到明确的记录。

3. 如果发票涉及到特殊情况或特殊要求,可以在备注栏中进行补充说明。

例如,如果某货物有损坏或缺陷,可以在备注栏中说明并注明退换货的要求。

4. 对于特殊行业或特殊业务,如建筑工程、土地使用权转让等,可能需要额外的信息在备注栏中填写。

根据具体业务的要求,填写相应的信息是必要的。

5. 在填写备注栏时,应注意清晰、简洁地表达意思,避免使用不规范或不恰当的语言。

备注应该能够方便他人理解,不引起歧义或误解。

总之,填写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时,应该准确、清晰地描述相关货物或服务,并根据具体情况补充需要的信息。

正确填写备注栏有助于加强发票管理和减少潜在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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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发票必须在备注栏注明建筑项目地点与名称?(老会计人的经验)

哪些发票必须在备注栏注明建筑项目地点与名称?(老会计人的经验)

哪些发票必须在备注栏注明建筑项目地点与名称?(老会计人的经验)关于建筑服务以及与之相关服务的发票是否必须在备注栏上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与项目名称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服务提供方单方面的问题,也不仅只是专门建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才应注意的,因为,营改增后的建筑服务涵盖的范围非常之广,而与之相关的其他服务更是难以尽数,几乎任何单位都有可能取得建筑服务或疑似建筑服务的发票,如支付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时取得的发票。

近日,就有网友发来了一张发票并询问:这张(造价咨询费用)发票的备注栏没有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名称及项目名称,是否属于有效发票(能否作为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能否在计算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等)?我们能收取入账吗?(上图为造价咨询服务发票)而此前,也有网友询问诸如“房开企业的钻探、设计、审图等有关费用的发票必须要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吗?”之类的问题。

本来已经很清晰的事情,缘何近期又再度成为很多人困惑的问题呢?一、备注栏未注明建筑服务地点和项目名称的建筑服务发票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究其缘由,自然与前段网传的对“备注栏注明事项”舍本求末的唬人“提示”、过度解读等不无关联,但主要还是缘于未能全面、准确的理解营改增后对建筑服务发票备注栏的特殊规定所致。

全行业推行营改增试点以来,相继对发票备注栏相关注明事项作了一些规定,本文涉及的问题,就是因为国家税务总局以2016年第70号公告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中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应取得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含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而要说明的是,这并非首次作出这样的规定,早在2016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就已对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开具相关事项作了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财务审计人员需要记住的发票小知识

财务审计人员需要记住的发票小知识

发票作为原始凭证对财务人员至关重要,作为审计人员,更是如此,以下是财会、审计人员常用的发票知识:1、在我国,现在直接能够列作单位支出的单据一个是税务部门的发票(包括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印制的加企业头衔的发票,如:中国人寿****、中国石化***中国电信****等),一是是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国有资产收益等票据),包括经过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业性协会、学会的会费收据;再一个就是部队企业出具的套总后勤部、财政部章的发票。

2、发票分地税发票、国税发票。

凡国税业务应该使用国税发票,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维修业的应该使用国税发票;凡交通运输、通信、服务、建筑、装修、装饰、金融、租赁、仓储、保管等使用地税发票(因为纳税人不了解税收知识,购买假发票时不知道本行业的区别而发生用错发票即国税业务用了地税发票或地税业务用了国税发票,如我们发现过装饰装修业务开具了13714***这种情况是假发票无疑,因为装修装饰是地税业务;还发现出租车行业用过国税发票,同理也是假发票,因为交通行业也是地税业务)。

3、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经常发生应税业务的企业、单位,可以申请使用发票。

填写发票购买申请,税务部门将根据单位的经营范围决定该单位使用国税发票或地税发票,税务部门核定单位使用发票的版额(千元板、万元版、十万元版,税务核定使用发票的版额非常严肃,有一套审批手续)、月发票供应量(增量也非常严肃,经过批准,如税务批准月供量50份,每月只能购50份)。

购买时须持经办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发票领钩簿,填写发票领购单,经验旧购新程序批准,再购买。

4、发票最少联次为3联,一般双面复写;手工版发票一般25份一本。

如果一个单位用的假发票号码为00715为2月17号开具,而00720是9月20日开具就可疑,因为这是一本上的发票,这几个月只用了5个号的可能性不大、值得怀疑;而不在25个号码之内的发票不大受年月日顺序的影响。

5、从发票代码(字规)看。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必填情形总结_税务工作总结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必填情形总结_税务工作总结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必填情形总结_税务工作总结
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是记录交易细节或提供其他相关信息的地方,可以提供一些额外
的说明或解释。

根据税务规定,有些情况下备注栏是必填的。

下面是我对增值税发票备注
栏必填情形的总结:
1. 抵扣情况说明:对于需要进行抵扣的发票,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抵扣情况。

包括
抵扣的项目、金额等详细信息。

2. 发票代开情况:如果发票是代开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代开单位的名称和纳税人
识别号码等信息。

3. 退货退款情况:对于退货退款的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退货数量、退款金额等
信息。

4. 特殊情况说明:如发票的开具有特殊情况,例如因为纳税人特殊要求而开具的发票,或者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都需要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5. 发票作废情况说明:对于已作废的发票,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作废原因和作废日
期等信息。

6.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对于其他需要额外说明的情况,可以在备注栏中进行记录。

使用特定的税率进行开票、特殊业务应税项目等。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规定的备注栏必填情形可能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具体应根据当地
的税务规定进行具体的操作。

对于可抵扣的发票来说,备注栏的填写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可以帮助企业获取更高额度的抵扣。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的必填情形主要包括抵扣情况、代开情况、退货退款情况、特殊情
况说明、发票作废情况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根据
具体情况进行正确填写,以确保税务合规并且方便后续的操作和管理。

2024年最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总结

2024年最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总结

2024年最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总结2024年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总结2024年,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的填写又面临了新的变化和挑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改革,税务部门对于发票备注栏的要求也逐渐提高。

在这一年里,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和政策,发票的备注栏需要填写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以满足税务部门对于备案和稽查的需求。

首先,在填写发票备注栏时,我们要注重填写发票的基本信息。

这包括填写发票的种类、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等。

这些信息是税务部门进行备案和稽查的关键,填写不准确或遗漏可能会导致后续的税务风险。

因此,填写时要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其次,在填写发票备注栏时,我们要注重填写发票的开具日期和开具人信息。

这些信息同样对于税务部门进行备案和稽查非常重要。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发票的开具日期必须准确填写,不得填写错误或者随意填写。

开具人信息也要填写真实可靠,以便税务部门能够确认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除了基本信息外,发票备注栏还需要填写一些额外的信息。

首先是填写购买方的信息,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和地址电话等。

与填写发票的开具人信息类似,购买方信息也需要填写真实可靠,以便税务部门进行核查和备案。

其次是填写发票的内容和金额信息。

在填写发票的内容时,需要详细列出购买的货物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等信息。

在填写金额时,需要准确填写含税金额和不含税金额,以满足税务部门对于金额的核验要求。

此外,如果发票涉及到折扣、免税、减免等情况,也需要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最后,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或者备注,也可以在备注栏中进行填写。

例如,如果发票涉及到退货、换货、补充说明等情况,可以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在填写时,要注意语言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以便税务部门能够清楚理解。

综上所述,2024年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的填写需要注重以下几点: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填写详细的购买方信息、填写清晰明确的发票内容和金额信息、如有特殊情况要进行备注说明。

2024年最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总结

2024年最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总结

2024年最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填写总结
1. 准确填写发票号码:在备注栏中首先填写发票号码,确保将备注信息与正确的发票对应。

2. 特殊行业标识:对于某些特殊行业的企业,可以在备注栏中标识相关信息,如餐饮业标识“餐费”或“就餐”。

3. 费用归集:将相关费用归集至备注栏,以方便企业进行费用核算和管理。

例如,可以在备注栏中标注“差旅费”、“办公用品”、“广告费”等。

4. 客户信息:为了方便查找和管理客户信息,可以在备注栏中填写客户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5. 业务说明: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此次交易的业务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以便于日后查询和核对。

6. 特殊要求:如果客户有特殊要求或说明,可以在备注栏中进行记录,以便于后续跟进和处理。

7. 对账核对:如果与客户进行了对账核对,可以在备注栏中填写相关对账信息,如对账时间、对账结果等。

8. 其他信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以在备注栏中填写其他重要信息,如发票抬头、收件地址等。

总之,填写发票备注栏应该准确、清晰地记录与发票相关的信息,以方便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和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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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备注栏必须这样填

发票备注栏必须这样填

发票备注栏必须这样填发票备注栏,一直是会计人头痛的问题,不弄清楚关于发票备注栏的政策规定,根本没办法工作,而且12月1日起还有很多政策实行,可能会更忙,但必须要学习到位,以下给大家总结了学习的内容,速看。

情况一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提供建筑劳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其中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中的内容除了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和项目名称,还要打印“YD”字样。

情况四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还要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发票必须要有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2024年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必填情形总结

2024年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必填情形总结

2024年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必填情形总结在2024年,根据税务政策的最新要求,增值税发票中的备注栏存在一些必填情形。

以下是对这些情形进行总结的1800字报告:一、日常发票的情形:1. 个人消费:对于个人消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需填写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数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便税务部门进行核查和管理。

2. 公司内部消费:对于公司内部消费产生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需填写该消费所属的部门、项目、事由等详细内容,以便税务部门进行审计和核对。

3. 社会福利事业费:对于社会福利事业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需要填写捐赠的具体对象、金额等信息,以便税务部门对公益事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 特殊行业消费:在特殊行业内消费产生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需填写相关的行业编号、证照号码等资料,以便税务部门对该行业进行专项管理和监督。

二、经营发票的情形:1. 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对于经营发票中的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情况,备注栏需填写商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等详细信息,以便税务部门进行核查和管理。

2. 抵扣税金: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抵扣税金,在增值税发票中的备注栏需填写该抵扣税金的相关事项和金额,以便税务部门进行确认和核定。

3. 发票校验码:对于发票校验码的填写,无论是纸质发票还是电子发票,都需要在备注栏中填写发票的唯一识别号码,以便纳税人和税务部门进行发票信息的核对和管理。

4. 红字发票:对于红字发票的处理,在备注栏中需填写撤销或更正原发票的具体原因和依据,以便税务部门进行核实和管理。

三、跨境贸易情形:1. 进口货物或服务:对于跨境贸易中的进口货物或服务,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需填写进口商品的海关编码、原产地等信息,以便税务部门对跨境贸易的进口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

2. 出口货物或服务:对于跨境贸易中的出口货物或服务,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需填写出口商品的目的地、申报港口等信息,以便税务部门对跨境贸易的出口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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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必须记住的8个发票备注栏规定
1
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三点第四条规定“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第四点规定“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2
差额开票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点第二条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3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4
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5
货物运输服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6
建筑服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三点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7
出租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五点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8
销售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四点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小贴士: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如果超过规定长度,开票软件会自动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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