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制度.doc
安全保证金制度范本

安全保证金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确保交易的安全进行,本公司制定了安全保证金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合作伙伴。
二、安全保证金的定义和性质安全保证金是指合作伙伴在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时支付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确保合作伙伴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安全保证金属于保证金性质,不属于任何一方的收入,也不可抵销或抵充其他款项。
三、安全保证金的支付和退还1. 合作伙伴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2. 安全保证金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3. 合作伙伴完成合同履约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本公司应在合同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安全保证金全额退还给合作伙伴。
4. 如合作伙伴存在违约行为或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本公司有权扣除相应款项,并按照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进行决定。
扣除的款项将用于弥补本公司因合作伙伴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五、安全保证金的管理1. 本公司成立专门的安全保证金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保证金的收付、核算和管理。
2. 安全保证金应设立独立账户,并由本公司负责监督和管理。
未经本公司许可,安全保证金不得挪作他用。
3. 安全保证金应按年度进行评估和核算,确保安全保证金的总额与合作伙伴实际需求相适应。
4. 安全保证金的账目应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五、违约责任1. 如果合作伙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违反了合同的任何规定,本公司有权扣除相应款项,并有权解除合同。
2. 如果因合作伙伴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失的,合作伙伴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额、利息和法律费用等。
六、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合作伙伴。
2.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 如合作伙伴有其他与安全保证金相关的要求,可与本公司进行协商。
以上就是本公司制定的安全保证金制度范本,希望能够保障我们的合作顺利进行,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保证金管理制度(3篇)

保证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保证金的管理,保障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证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交易、期货交易、外汇交易等。
第三条保证金是指交易双方在进行某项交易时,按一定比例交纳的一定金额或资产作为交易保证的一种形式。
第四条保证金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和金额及交易所的要求进行交纳,并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存入不同的专用账户。
第五条保证金存入专用账户后,应经过专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并按照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监管和报告。
第六条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金额支付、现金支付、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等,必须能够保证支付及时和有效。
第七条保证金在交易过程中会发生变动,当保证金低于合同约定的比例时,双方应按照约定补充保证金。
第八条若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保证金义务,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或关闭持仓。
第二章保证金比例第九条保证金的比例根据不同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所的规定而定,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来确定。
第十条保证金比例一般为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市场规则或交易所的规定来确定。
第十一条保证金比例的调整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和风险情况进行,必要时可以由交易所进行强制性调整。
第三章保证金的管理第十二条保证金的管理由专人负责,负责保证金的存储、监管和计算等工作。
第十三条保证金账户应当与投资者的交易账户相分离,避免混淆和误用。
第十四条保证金账户的开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保证金账户的变动应及时更新和记录。
第十五条保证金账户的监管应当由专人负责,包括账户余额的监控、交易情况的核对和风险控制等。
第十六条保证金账户的报告应当按照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包括定期报告和特殊情况下的即时报告等。
第四章保证金的退还第十七条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当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且无争议时,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程序退还保证金。
第十八条保证金的退还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若无约定的时间,应在交易活动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退还。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保证金管理,有效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范,特制定本保证金管理制度。
二、保证金管理的目的和范围为保证金管理的目的是规范和加强保证金的管理,鼓励合法合规经营,促进交易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合作伙伴。
三、保证金的定义和种类1. 保证金是指依法或按照协议存放在指定账户或专用账户中,用以支付交易履约等保证金。
2. 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行保证金、交货保证金和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四、保证金的缴纳和垫付1. 缴纳保证金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履行义务,并提交真实、准确的资料。
2. 保证金缴纳后,如有需要垫付的情况,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及时提供担保或垫付。
五、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1. 保证金应当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不得非法挪用或违法使用。
2. 保证金的管理应当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约定的用途使用。
六、保证金的监督和检查1. 保证金的监督和检查由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负责,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保证金管理混乱和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2. 对于保证金使用和管理上的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应当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七、保证金的返还和清算1. 保证金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完相应义务,应当及时返还给缴纳人。
2. 对于终止合作关系或因特殊情况需要清算的保证金,应当依法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清算和返还。
八、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订1. 对于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订,应当依法按照相关程序和程序进行。
2. 相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在保证金管理过程中不得滥用职权或变相收取费用。
九、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1. 为促进保证金管理制度的落实,应当加强相关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专业能力,确保保证金管理工作的身心健康。
2. 对于保证金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应当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于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和纠正。
制定保证金管理制度

制定保证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保证金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制定本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保证金的定义1. 保证金是指客户为了取得交易权利或履行交易义务,在交易前向公司交纳的一定金额的资金。
第三章保证金的存放1. 公司收取的客户保证金应当存放在专用账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2. 公司应当建立保证金账户清晰的核算体系,及时记录客户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并在收到客户的申请时及时退还保证金。
第四章保证金的使用1. 公司应当在客户履行交易义务或者亏损时将保证金用于弥补亏损,但不得擅自挪用客户的保证金。
2. 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保证金用于支付公司的其他费用或者债务。
第五章保证金的追加与提取1. 客户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风险增大的情况,公司有权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
2. 客户申请提取保证金时,应当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公司在核实客户交易情况后,尽快将客户申请提取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六章保证金的风险控制1.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定期对持仓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
2. 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避免因客户信用问题导致的保证金亏损。
第七章保证金的管理费用1. 公司有权向客户收取保证金管理费用,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公示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
2.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收取未明确约定的其他保证金管理费用。
第八章保证金管理的报备和备案1. 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保证金管理制度,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
2. 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保证金管理情况,并按规定进行风险提示,做好保证金管理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九章保证金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保证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资格、终止合约等。
经销商保证金制度

经销商保证金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合同过程中收取的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经销商保证金应遵循合法性、公平性、透明性的原则。
第二章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
第四条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合同金额、合作期限等因素决定是否收取保证金。
第五条保证金的比例、金额和收取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六条保证金应专户存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制度,确保保证金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三章保证金的退还与处理
第八条合同到期或经销商履行合同完毕后,公司应无息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经销商未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公司有权
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保证金扣除后,如有剩余,公司应在扣除违约金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经销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内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有权要求责任人改正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内部监管部门可采取警告、罚款、停职等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保证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保证金业务的部门及人员。
三、定义1. 保证金:指客户为履行合约或有关交易所规定的义务而向公司交纳的资金。
2. 保证金账户:指由公司统一管理的用于存放客户保证金的账户。
3. 保证金级别:指保证金账户中客户持有的保证金与其所持有的头寸价值之比。
4. 保证金警戒线:指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水平低于一定比例时,触发报警提示客户追加保证金的线。
5. 强制平仓:指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水平低于一定比例时,公司自动进行平仓操作的行为。
6. 风险管理:指公司通过控制客户保证金水平、设置保证金要求等方式,对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的工作。
四、保证金计算1. 客户持仓总值与保证金比例:客户在进行交易时,公司会根据交易品种的不同,设定相应的保证金比例,客户持有头寸的总值与所需保证金比例之间的差额即为客户需要追加或减少的保证金。
2. 保证金调整:当客户交易头寸价值发生变化时,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水平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公司会及时通知客户进行追加或减少保证金操作。
3. 保证金警戒线和强制平仓线:公司设定了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警戒线和强制平仓线,当客户的保证金水平低于警戒线时,会触发报警提示客户追加保证金,当低于强制平仓线时,公司会自动进行强制平仓操作。
五、风险管理1. 多层次风险控制:公司实行多层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保证金要求、设定保证金警戒线和强制平仓线、滑点控制等。
2. 风险调整: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和客户的持仓情况,公司会及时调整客户的保证金要求,提醒客户进行保证金调整。
3. 风险监控:公司设立风险监控部门,对市场风险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保障公司和客户的权益。
六、保密性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属于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客户信息和操作记录属于公司保密信息,未经客户授权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向外泄露。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文(4篇)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证金管理工作,保护各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并有效防范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收取、管理或使用保证金的情况。
第三条保证金是指在交易或合约签订过程中,自愿缴纳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或物品,用于保障合同履行、风险抵消等目的。
第四条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应遵循诚实、公平、透明、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保证金管理的主体责任由保证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分工由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章保证金收取第六条保证金的收取应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约定,在收取前应告知交易双方相关规定和义务,并签署保证金收取确认书。
第七条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包括现金、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收取时应保证支付渠道和方式的安全性。
第八条保证金的数额应根据交易或合同的风险程度、市场行情、资金实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
第三章保证金管理第九条保证金应单独存放在专门账户或专户,由保证金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保证金的存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保证金存放银行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资金实力。
第十一条保证金不得用于非法活动、非交易用途,如发现违规使用,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保证金的减少、转移、返还等操作应在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并及时通知相关方。
第四章保证金使用第十三条在保证金使用前,应根据合同中相关条款,经批准后方可操作。
第十四条保证金使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进行判断和决策,确保合理、安全地运用保证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障、风险抵消、违约赔偿等,具体用途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六条保证金使用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使用时间、数额、用途等,确保信息真实可查。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保证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保证金收取、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在发现保证金管理中存在问题或违规行为时,保证金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公司工程保证金制度

公司工程保证金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在工程合同中的收取和管理工程保证金,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公司在工程项目中的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承接工程项目时收取、管理工程保证金的行为,其中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保证金金额1.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公司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工程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5%。
2. 公司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风险程度、工程规模等因素,灵活调整工程保证金的比例,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3. 工程保证金一般应该在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的30天内返还给承包方,如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要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应当及时告知承包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四、保证金使用1. 公司收取的工程保证金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需要修复或返工的,可以使用工程保证金进行支付。
2. 工程保证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司不得挪用工程保证金用于其他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应当建立专门的工程保证金账户,明确工程保证金的收入和支出,确保保证金的安全和透明。
五、保证金返还1. 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应当及时返还承包方交纳的工程保证金。
2. 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需要扣除工程保证金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向承包方书面说明扣款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3. 承包方有权要求工程保证金的返还,如公司未能按时返还的,将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违约责任1. 对于未按规定收取、管理或使用工程保证金的,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受到罚款、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罚的,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 如因公司的过错导致工程保证金遗失或挪用的,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返还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其他事项1. 公司在行使工程保证金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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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工程项目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还,切实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的各类项目经营活动的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原则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收取的原则。
公司财务
处负责对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工程项目活动中明确规定需要缴纳保证
金的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保证金的额度及退还时间
1.投标保证金
征收标准: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退还条件及程序:( 1)《中标通知书》发出 5 个工作日或进场开工施工后 1 个月后,未中标者可凭投标保证金交款收据,到公司财务处申请保证金的退还。
(2)未中标者为单位的,必须由经办人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附件一)同时
提供由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和保证金交款收据,经公司投标组织部门、财务处、督查处等部门审
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直接将款项以转帐的形式支付到未中标单位指定的帐户。
(3)未中标者为自然人的,由未中标者本人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并提供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保证金交款收据,经公司投标组织部门、财务处、督查处等部门审核后,报
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退款给未中标者本人,并由本人出具收条。
(4)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收款人必须是投标人,必须与投标时的名称一致。
(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不计付利息。
返还时间: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2.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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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标准: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退还条件:( 1)工程分包类施工完成,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工
程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2)专业分包类施工完成,经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验收合格,完成中间交接手续后退还。
退还程序:由分包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各责任部门及项目总工、质量安全经理、项目
经理签字确认,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返还时间: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3.工程质量保证金
征收标准: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征收程序: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
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返还时间: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四、保证金的缴纳
(一)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时限、地点和金额。
(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帐号及账户),进账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三)保证金应以支票、电汇、现金等方式提交。
收缴时间以保证金进账时间为准。
(四)保证金到账后,由财务处负责开具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
保证金)收据给投标人,收据上应注明投标人信息、投标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
五、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经公司制度调研与预算小组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
修改亦同。
六、附件
附件一:《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附件三:《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附件一《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
(盖章)
申请退还账号及开户行
交款金额
(万元)
申请退还金额(万元)
申请资料(加盖鲜章)
收件日期:年月日
项目编号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是
交款日期中标情况
□ 否
申请退还金额(大写)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
□
或银行回单(复印件)
公司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公司介绍信(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标合同(原件)□
中标单位(人)
还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是否同意退还该企业投标保证金。
项目部意见
年月日工程部意见年月日
受理人意见
年月日财务部意见
总公司经理意见年月日说明: 1. 本表一式四份,工程部、财务部、副总、总经理各执一份。
2.仅作为付款依据之一,供内部流程使用,对外无效。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项目编号:
申申请单位名称
请
申请账号法人代表:
单
位开户行
资
经办联系人经办联系电话
料
投标项目名称履约金金额
项目开标时间合同约定工期
资料
开工(供货)
竣工验收时间
时间
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意见:
公章年月公章年月申招
日日
请标
单单
位位
意意
见见
监
管
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机
日
构
意
见
备注:申请账号为保证金汇入时账号,若有变更,请事先告知。
投标单位中标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申请人报送本表时须附财务
提供的履约保证金缴款收据一份。
投标单位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时请提供合同原件一份,若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加盖甲乙双方鲜章。
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表
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担工程(合同编号,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决算价元,质保期从年月日止年月日,按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元(人民币)。
1、工程资料移交情况:(是、否)
2、工程主体质量有无缺陷:(是、否)
3、工程质量保证金使用情况:(是、否)
4、工程质量保证金剩余情况:
目前合同约定质保期限已满,期间我单位能认真履行质量回访、保修义务,工程无
遗留质量问题,后期将按规定继续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现请予返还。
施工单位:
年月日
合同执行部门:
年月日档案室 :
年月日
规划部:
年月日
v1.0可编辑可修改
财务部:
年月日
分管领导: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