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关联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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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伤、生育保险2012年年报须知及申报流程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2012年年报须知及申报流程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2012年年报须知及申报流程第一篇:医疗、工伤、生育保险2012年年报须知及申报流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2012年年报须知及申报流程各参保单位:为确保2012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报工作能够平稳有序进行,提高各参保单位年报工作效率,请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按以下要求,据实填报申报软件中各险种单位信息、缴费工资等相关内容,及时进行申报。

一、年报须知(一)参加年报单位的范围1、2011年底前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均须参加本次年报(含欠费停保单位)。

2、2012年1月1日至3月25日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的单位,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本次年报。

※3、市直财政统发单位不参加此次年报。

(二)本次年报的重点※※※本次年报重点审核并告知参保单位医疗、工伤、生育三险应参险种不全或三险参保人员不一致的情况,请单位自行进行数据比对,在年报后办理单位参保险种新增及各险种参保人员增、减员手续。

(如有正当理由的,需参保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请参保单位对照以下单位类别,做好上述工作:1、市、区属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疗2、市直非统发单位:医疗、工伤、生育3、社会团体:医疗、工伤、生育4、省属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医疗、工伤、生育5、市属、区属的全额(参公管理单位除外)、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医疗、工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其他单位:医疗、工伤、生育(三)年报取(拷)盘及申报时间1、取(拷)盘时间:在机关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在2012年4月5日至4月13日领取年报光盘(或携U盘拷取年报软件)。

其他参保单位于2012年4月5日至5月31日领取年报光盘)或携U盘拷取年报软件)。

医疗保险年报软件可以重复安装,为了节约使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有多个下属机构的参保单位只发放一套光盘,办理年报时请将光盘返回。

2、申报时间:2012年4月5日至6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分时段进行申报:(1)2012年4月5日至4月20日在机关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进行五险年报工作,不接待其他参保单位。

201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201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201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2012年2月)序号报表名称页码1 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2 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83 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124 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155 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186 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227 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258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79 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3710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3811 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4312 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4713 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4814 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5015 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5216 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5417 附表十二(1)《关联关系表》5718 附表十二(2)《关联交易汇总表》5819 附表十二(3)《购销表》6020 附表十二(4)《劳务表》6121 附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6222 附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6323 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6424 附表十二(8)《对外投资情况表》6625 附表十二(9)《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6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72附报资料附表二(1)补充资料76 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79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81 核定征收收入明细表82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类别行次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计算1 一、营业收入(填附表一)2 减:营业成本(填附表二)3 营业税金及附加4 销售费用(填附表二)5 管理费用(填附表二)6 财务费用(填附表二)7 资产减值损失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 投资收益10 二、营业利润(1-2-3-4-5-6-7+8+9)11 加:营业外收入(填附表一)12 减:营业外支出(填附表二)13 三、利润总额(10+11-1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1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附表三)1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附表三)16 其中:不征税收入17 免税收入18 减计收入19 减、免税项目所得20 加计扣除21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22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23 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24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附表四)25 应纳税所得额(23-24)应纳税额计算26 税率(25%)27 应纳所得税额(25×26)28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29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30 应纳税额(27-28-29)31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附表六)32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六)33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0+31-32)34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35 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36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37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38 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39 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40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33-34)附列资料41 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42 上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关联业务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关联业务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关联业务申报和同
期资料准备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3.04.25
【实施日期】2013.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关联业务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企业年度关联业务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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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深圳)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深圳)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操作指南一、汇算清缴范围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帐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办理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各分支机构,以及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2012年汇算清缴时间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截止日期2013年5月31日三、汇算清缴内容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的公告》(2013年第3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

纳税人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表》或《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表》,连同应提交的资产损失证据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四、纳税申报方式和流程深圳市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实行网上申报方式(详细操作详见附件一)查账征收企业适用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及11张附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纳税人适用201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注意事项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注意事项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注意事项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二、关联申报注意事项(一)申报要求1、应报尽报: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确保在系统内部存在完整的申报记录。

2、数据完整: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包括九张表,其中的信息应详细填列,包括非关联交易的数据。

3、按时申报:与汇算清缴期相一致。

4、内容准确(二)填写问题1、表一:关联关系表如果纳税人存在境外关联公司或者境内关联公司,则在名称关联方栏次填写关联公司名称,以及对应的国家、地址、关联关系类型等内容;如果纳税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公司,则填写关联自然人名字(如股东),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国际、身份证或护照地址、关联关系类型等内容。

关联关系类型: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财税实务史上最全关联申报九大注意事项

财税实务史上最全关联申报九大注意事项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史上最全关联申报九大注意事项
今年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发布后的第一个执行年.依据公告的相关规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事项较往年都有了较大变化.此刻正值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进行时,小编特意为广达纳税人归纳了42号公告的九大注意事项,以期能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履行好申报义务与资料准备义务. 一、关联申报主体
当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构成关联业务往来申报的申报主体.
第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
第二,企业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若其不存在关联业务往来,则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G114010、G114011、G114020、G114021、G114030、G114031).
公告带来了两个重大变化,第一,新增了国别报告的相关要求;第二,未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若未达到国别报告的报送条件,不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二、关联申报期限
企业需在2017年5月31日前,就2016年度的关联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关联企业年度报告填报说明

关联企业年度报告填报说明

关联企业年度报告填报说明一、填报目的和背景关联企业年度报告是为了全面了解和评估与本企业有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情况,从而更好地进行商务决策与管理而填写的报告。

关联企业通常指的是与本企业有投资、控股、关联交易等经济利益联系的企业。

根据《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以及资本市场的规则和监管要求,填写关联企业年度报告是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一环,也是保证企业经营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二、填报要求和内容关联企业年度报告的填报要求与一般企业年度报告相类似,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概况填写与本企业有关的关联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组织结构等。

2. 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关联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详细描述,包括销售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等指标,以及主要经营活动、产品和服务、市场竞争等情况。

3. 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填写关联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同时,还需要分析解释关联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动原因,并与上一年度进行对比分析。

4. 目标企业的风险情况对关联企业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等。

同时,还需要说明关联企业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对策略。

5. 关联交易情况填写关联企业与本企业之间的主要交易事项,包括交易的类型、金额、条件、商业合理性等。

同时,还需要说明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是否对本企业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6. 关联企业对本企业的影响分析与本企业有关的关联企业对本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情况的影响程度,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和管理策略。

三、填报程序和要求1. 数据准备准备相关的财务报表、交易数据、经营数据等资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文字描述根据填报要求,对关联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情况进行文字描述,要求准确、简明、完整。

3. 数字分析对关联企业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和解读,重点关注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等方面。

2012年度企业年检须知

2012年度企业年检须知

2012年度企业年检须知为做好2012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确保企业顺利申报工商年检,请广大参检企业负责申办年检业务的工作人员及与年检业务有关的其他人员仔细阅读本须知。

一、参检范围和时间凡于2012年12月31日前经潍坊市、县两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以及在2013年1月1日后由外地登记机关迁入本市应当接受年检但未在原登记机关办理2012年度检验手续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及正在进行清算尚未办理注销的企业,均应于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接受2012年度检验。

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逾期年检等有关行政处罚程序的公告,将发布在潍坊红盾信息网站或与该网站链接的相关发照工商机关网站和该机关办公院内公告栏。

二、企业年检申报方式参加2012年度检验的企业,一律实行网上申报年检,网上预审通过后,参检企业应及时在规定的年检期限内将符合要求的有关书式申请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一式两份)报送登记机关,经审查合格,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申请人。

参检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仅通过网上预审,不提交符合要求的书式申请材料的,视为未申报年检。

经批准延期参加年检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年检材料,否则,按逾期处理。

为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分段错时年检。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尾数为1、2、3的在3月申报,尾数为4、5、6的在4月申报,尾数为7、8、9的在5月申报,尾数为0 的及其他未申报的在6月申报。

企业也可提前申报。

具有投资等关联关系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随隶属企业或关联企业申报年检。

三、网上申报的方法步骤(一)连接到因特网并在浏览器(推荐使用IE7.0)中键入潍坊红盾信息网站(网址:),进入该网站。

(二)点击网站主页右侧“网上年检”栏目即可进入“企业网上年检系统”。

第一次使用该系统的企业,请先注册获得登录口令(密码),具体操作参照“企业网上年检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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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关联申报注意事项
一、企业当年度无关联交易发生的关联申报表附送要求
1、如企业当年度没有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即存在关联方,但无关联交易)的,也没有发生对外投资和对外支付情况的,关联申报表只需附送封面和《关联关系表》(表一),其他各附表(表二至表九)可不再附送;如没有发生关联交易,但存在对外投资和对外支付情况的,表二至表七可不附送,但《对外投资表》(表八)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仍然需要附送。

2、企业属于上述情况且不再附送相关附表的,中介结构需同时在鉴证报告“五、其他事项说明--(一)对关联方及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审核”明确注明企业当年度无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或对外支付款项发生。

二、关联申报表填写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购销表》(表三)和《劳务表》(表四)境外交易额占总交易额比例10%以上关联方信息填写不全
2、《劳务表》、《固定资产表》、《无形资产表》和《融通资金表》中企业的关联费用支出金额,一般情况下与《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中的相关支付项目金额存在对应关系,但中介机构在审核填报时容易忽略。

例如:
3、对于企业境外投资情况,未按要求填报《对外投资情况表》,或填报的境外投资企业信息不全。

填报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表》时,以下信息容易遗漏,应重点审核补充:
(1)被投资外国企业基本信息中的股份构成信息;
(2)被投资外国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税负信息;
(3)被投资外国企业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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