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改革的思考
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满足人民的医疗需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不同于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提供无偿医疗服务或以社会福利为目的运行。
在税收政策方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一定的优惠和特殊待遇,本文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1.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提供医疗服务,并以社会目标、公益宗旨为主的机构。
其主要特点有:•平衡收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社会捐赠、政府补助等非商业性资金支持的形式运行,收益主要用于投入医疗服务的改善与发展。
•公开透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于其财务状况、治理结构等信息要向社会公开,以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无偿服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服务,关注弱势群体和公益事业。
2.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税收政策上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免税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税收免征的政策,如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具体免税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免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营利性经营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纳税人的收入主要来源是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且利润主要用于实现社会福利目标。
•增值税免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纳税人的收入主要来源是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且纳税人不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特殊政策。
2.2 免征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除了免税政策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还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待遇。
•印花税免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开展捐赠活动时,可以免征印花税。
这样可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并减轻企业的负担。
•土地使用税免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用于医疗服务的土地上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这有利于降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提高其服务能力。
浅谈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

浅谈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随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收入呈现多元化趋势,税收与医疗机构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
税收是国家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医疗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主体,税收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影响越来越大。
然而。
医疗卫生机构应怎样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并进行切实可行的税收风险控制?是所有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应该思考的问题,现在我仅就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的企业所得税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公立医院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吗?该不该交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公立医院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很大一部分公立医院没有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也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甚至大部分公立医院管理人员认为公立医院不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近年来很多地方已经在开展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一些公立医院也逐渐开始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由于这方面工作开展较晚,税务知识有限,很多公立医院管理人员对于如何申报,成本如何归集,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有很多疑问,并且由于医疗业务与非医疗业务占用的成本费用难以准确划分,给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带来很大难度。
下面我们分别从收入和成本和所得税税率三方面,对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二、公立医院收入该如何申报随着人民健康需求多元化发展,公立医院业务种类日趋复杂化、多样化。
公立医院既要承担医疗工作,还要承担科研、教学等任务,既有医疗业务收入也有非医疗业务收入。
随着业务量的增长公立医院收入呈逐年上涨趋势。
总体来看,公立医院收入呈现多元化,哪些是应税收入、哪些是免税收入、哪些是不征税收入如何申报,需要我们仔细分析。
公立医院取得的收入主要有:财政拨款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研教学收入;其他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培训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非医疗服务收入)。
解码民营医院税收政策

解码民营医院税收政策近年来,中国民营医院发展迅猛,成为中国卫生领域的重要一支。
然而,税收政策作为影响民营医院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一直备受关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中国民营医院税收政策的解码,分析其对民营医院的影响和潜在挑战。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国民营医院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
民营医院作为企业,根据中国税法应当依法纳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营医院税收政策主要包括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
在所得税方面,民营医院按照企业的所得,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纳税额。
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适用的税率可能不同。
为了鼓励民营医院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税收贷款等。
在增值税方面,民营医院按照销售额和相应的税率计算纳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服务属于免税项目,但医疗器械、药品等是征税项目。
因此,民营医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申报纳税。
此外,民营医院还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医疗行业纳税义务人的印花税税率为3‰。
民营医疗机构需要按照规定,申报并缴纳印花税。
可以说,民营医院税收政策对于医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合理的税收政策能够减轻民营医院的经营负担。
特别是针对小型民营医院来说,税收支出对于其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有着直接影响。
其次,税收政策也能够促进民营医院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减免税、税收贷款等措施,鼓励民营医院开展科研项目、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然而,民营医院税收政策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税收政策的执行和监管问题亟待解决。
在一些地方,由于税务部门监管不力或存在腐败问题,导致税收政策难以有效执行。
其次,税收政策的适用标准和税率的差异化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民营医院面临着不同的税收政策,给企业经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不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和稳定发展。
此外,税收政策对于医疗服务定价和利润分配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浅议我国医疗机构税(费)政策

i tu s tipproue r i m e tao n rb m ei lnt t xm ngm n i r eter. r s te ni t ,hs ae csdo a f n  ̄ n S e wsut n adpol si m dc i e t aae etn e n yas Fo g o n i i s e n a i t sa s u c m
te p it f iw o e eo i gme ia evc ,me t g te n e f ain i t h on e f v lpn d c s rie ov d l ei e d o t t s ,ma ig u e o s o i it n n t n xs s m n h p e vi k n s fr p n bl ya d f c o o t y t e s i u isf a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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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ta t A trte p l y a o tme i a si ts ca s ia o n g me t si lme td,te g v r me t omuae i ee t sr c f oi b u d c l n t u e ls ic t n ma a e n mpe ne e h c i t f i i h o e n n r ltsdf rn f
[ 要] 医疗机构 分类管理政策 实施后 , 摘 国家根据 医疗机构 的性 质、 社会 功能及其承担 的任务 , 定并 实施不 同的 制 财税政策 。文 章在 重新审视 我 国医疗机构税收 政策的基础上 , 重点调 查和分析 了近年 来 医疗机 构税 费管理 出现 的一 些
新情 况和 问题 , 发展 医疗卫生事业 , 群众就 医需求 , 税制职 责和功能 , 从 满足 发挥 维护社 会公 平和谐 的角度 , 出了规 范 提 医疗机构税 费管理 的建议。 [ 关键 词] 营利性 医疗机 构 ; 税收政策 ; 纳税 [ 中图分 类号] F824 ; 9 . 1 .2 R 173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0-63 2 0 )0 62 3 0446 (07 1 —05 —0
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探讨

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探讨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营改增税制的实施对公立医院的税收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公立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纳税范围和税收管理问题备受关注。
在此背景下,本文旨在探讨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的相关议题。
通过对公立医院纳税范围的界定、税收管理现状、涉税问题分析以及加强税收管理的建议等方面展开研究,旨在为公立医院税收管理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本文也将探讨营改增后公立医院税收管理的重要性,提出对公立医院纳税政策的建议,并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为相关学术和实践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通过系统性探讨和分析,将有助于促进我国公立医院税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提升。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营改增政策对公立医院涉税范围和税收管理的影响,具体研究目的如下:1. 分析营改增政策对医疗行业的影响,特别是对公立医院的税收政策和管理带来的挑战和机遇;2. 界定公立医院纳税范围,明确其应纳税项目及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情况;3. 探讨当前公立医院税收管理的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4. 分析公立医院涉税问题的根本原因,寻找解决之道;5. 提出加强公立医院税收管理的建议,为完善公立医院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6. 强调营改增后公立医院税收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对公立医院纳税政策的建议,为未来研究方向提供思路和方向。
1.3 研究意义公立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税收管理对于国家财政稳定和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影响着公立医院的税收情况,因此深入研究公立医院的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对于完善财政体制、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公立医院的税收管理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了解医疗行业的税收贡献和税收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对公立医院的涉税范围进行界定和分析可以帮助公立医院更好地管理自身财务,规范税收管理行为,提高财务透明度和管理水平。
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

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什么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福利而成立的机构。
其主要的宗旨是服务社会,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的医疗服务,而非以盈利为目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我国医疗行业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是医疗卫生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政府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支持和鼓励,同时也对其的税收政策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免征某些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享受以下税费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所得税2. 部分税费减半征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还可以享受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京外特殊性人员和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附加应税消费品税政策问题执行意见》一文提出的部分税费减半征收政策。
201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发布通知,对于一些特殊的非营利性机构,实行部分税费减半征收政策。
具体而言,卫生机构在纳税时,除了应缴纳增值税等税费外,还要缴纳应税消费品税。
但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该项税费中可以享受减半或免征的政策。
3.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所得额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中的客观因素确定所得额。
这些因素可能包括:•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和商品的性质•服务和商品的质量和比较价格•当地市场提供的服务和商品的数量和水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所得额,可以有效提高其效益,推进其稳健发展。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重要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 政府职能的补充和拓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政府职能的重要补充和拓展。
因为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行业的投资和经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填补政府投资不足的缺口,以达到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目的。
医疗机构涉税问题探讨

入 和房屋租 金 收入 的营业 税 、 城建税 、 教育 费 附加 , 另外还 有房 产税 , 印花税 . 个人 所 得税等
医疗机构 涉税 问题探讨
()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 5 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 。
() 产 租 赁转 让 所 得 。 6财
() 7 其他所得。
在效益 比较好 的医疗机 构 , 个人所 得税 额 减少。 额较高 , 通过税 收筹划调整分配方案 制定分 配政策 , 以使职工降低个人税负 可 增加合法 酬所得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 特许权所得 , 利
为了支持营利性 医疗机构的发展 .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 , 所得税包括 :
优惠: 对于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 对其 自产 自用的制剂
() 2 对企业单位或个人承租承包经营所得应按 “ 对企业事业单
20 企 研 6 063 业 究 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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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 构随 着社会 环境 的变化 和 营运模 式 的改变 越 来 越关注 税 收 问题 在医疗 机构 曰 常运 行成 本 中 . 收成 本将 成 为医院成 本 的重要 组成部 分 、在涉税 问题 中如 伺合 理规 避税 收 税 问题 少税 收受 责成 本 . 为各级 医疗机 构 在财务 管理 中需 认真 考虑 的 问题 减 成 我 国的各级 医疗 机构 分 为营利 性和 非营 利性两种 , 包括 各级 各类 医院 、 门诊部 、 区医疗 社
净 收入 。在 支 付 给 个人 所 得 方面 最具 筹划 息 , 股息, 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 偶然所得
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

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医疗机构作为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医疗机构在收入、支出、资产等方面均有一定规模,涉税问题也日益复杂。
本文将分析医疗机构涉税情况,探讨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医疗机构涉税分析1. 收入涉税情况医疗机构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医疗服务收入、药品销售收入、医疗器械销售收入等。
在纳税时,医疗机构需要合理核算这些收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医疗机构可能还面临着医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问题,这也需纳入到涉税范围中进行合理申报。
医疗机构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设备购置、房屋租赁、医疗设备维护等。
在支出方面,医疗机构需要注意相关政策规定,合理开支,并充分利用税收政策优惠,降低税负。
医疗机构的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存货等。
在资产方面,医疗机构需要合理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做好资产的评估和税收申报工作,合理避税,规避税务风险。
二、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税收筹划是指合法、合理地通过选择税收政策和税法规定所规定的措施,来减少应纳税额,降低税收负担,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对医疗机构而言,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具有重要意义。
1. 降低税收成本2.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通过税收筹划,医疗机构可以合理调整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投资原材料库存、设备更新等方式,将资金合理运作,达到最大程度的利用效率。
3. 规避税务风险税收筹划还可以帮助医疗机构规避税务风险,合法避税,降低纳税风险。
医疗机构可以科学合理地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避免潜在的税收风险。
税收筹划对于医疗机构而言至关重要,能够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避税务风险,保障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和稳健发展。
三、医疗机构税收筹划建议1. 充分了解税收政策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及时掌握各项税收政策和税法规定,合理运用相关政策优惠,降低税收成本。
2. 专业人士辅助医疗机构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人员或者聘请专业的税收筹划顾问,进行全方位的税收筹划工作,确保筹划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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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改革的思考一、目前医疗机构的税收规定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
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
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等,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
(财税[2000]42号)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这些机构提供的服务是指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防疫、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根据财税[2000]42号文件,对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规定如下:(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与不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分别核算,其中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以及不得享受该项政策。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
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培训收入,凡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为非应税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二)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1、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以上所征收的税种,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三)关于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
1、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2、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取得的其他经营收入如直接用于改善本卫生机构卫生服务条件的,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四)以上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不包括自身业务之外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等营业行为的房产、土地和车船。
(五)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界定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存在的问题上面的税收政策涉及条例、细则和一个文件看起来对医疗机构的税收问题予以了明确,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关于非营利性机构与营利性机构划分问题。
按照财税[2000]42号规定,对医疗机构使用的分类概念是营利机构和非营利机构,不是按照投资主体是民间还是国家来划分的,而是按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划分的。
换句话说,民营医疗机构只要按照国家非营利医疗机构的运作模式去运作,民营医疗机构就能享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同样,公立医院只要它是按照国家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运作模式去运作的,那么它就要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纳税。
这种划分将产生一系列的问题:(一)与财政转多支付制度相矛盾。
按照转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马海涛主编),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及实施由原来的国家投资的医院及医疗体系来执行。
如果按上述分类,政府投资的医疗机构按营业性收费标准执行,而机构投资的医疗机构执行是非营利性收费标准,这样一来,由谁来执行公共医疗服务很难取舍。
(二)与公共支出,弥补市场失灵相矛盾。
按照公共支出理论,科教文卫是社会支出(《公共经济学》,黄恒学主编)。
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政府公共品提供的组成部分,每年国家要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如果按上述划分营利与非营利构,由哪个机构来完成政府公共品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
财政部门转移支付的实施由哪个机构来承担无法确定。
(三)税收征管难以实施。
根据42号文件规定:“按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与不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分别核算,其中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以及不得享受该项政策。
”对于国家投入的攻疗机构,有一部分服务是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还有一部分不是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的,对于营业税可以按收费标准及相应的额度确定征收与否,那么对于这样的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怎样征收将一个难题。
是不是还要按比例划分?或按兼营确定呢?(四)国有资产在此分类方式下,流失变得顺其自然。
对于国家用纳税人投资举办的医疗机构,仅仅由于收费标准执行的不是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就可以成为非赢利机构。
表面上可以为国家缴纳税款了,但是个人的收入则可以不受国家的条框限制了。
这样一来,医生可以名正言顺地挣高工资了,人们哪里会想到没有国家投入的高级设备,再高明的科技人员也无法发挥其作用,因此,国家资产在其中的作用无人考虑,个人的价值却得到的充分体现。
长此以往,国家的设备老化而无人问津,最终必然是国有资产流失。
(五)中国WTO的加入,医疗卫生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挑战中国的医疗机构。
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服务业蓝皮书的观点,中国卫生改革应按市场规律办,将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分开管理,确定医疗服务及医疗机构推向市场。
不论是国家投资还是机构投资,按提供的服务内容来划分。
一方面通过市场竞争达到资源有效配置,另一方面通过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同时降低价格。
如果按照营利与非营利分类,不利于将医疗机构推向市场,同时在争取优惠上耗资源,得不偿失。
关于税收立法问题。
医疗服务营业税税率在42号文件中没有明确,有的省在执行本文件时按服务业5%确立了营业税税率。
对于这个问题,分歧也是有的,历史上一直把科教文卫划在一起,作为一个行业类型提出。
这里为何不能按“文体”3%营业税税率来征收呢?税收优惠设置问题,一直以来,学术界争论较多是地区优惠与行业优惠政策问题,地区优惠政策只能造成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不均加深。
因此大部分学者都赞同行业优惠政策,这里的优惠划分又似乎超出常理,表面上看,是对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的医疗机构的一种补助,实质上严重助长了他们的市场无效,结果是缺乏市场意识,最终必然走向低效低竞争能力,成为市场经济的弃儿。
三、阻碍机构投资(民营)的医疗机构发展的原因随着3年免税期的结束,国内大部分民营医院已进入或即将进入正常纳税期。
关于税收的话题从未像今天这样引起民营医院老总们的关注和焦虑。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这一规定极大地鼓励了民间资本向民营医院领域的流动。
2001年前后,我国进入了民营医院创立、发展的高峰期。
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秘书长赵淳介绍,1998年全国的民营医院不过100来所,而2001年就飙升至3000所。
由于在办理登记时即被认定为营利性医院,因此随着3年免税期的结束,2001年前后设立的民营医院都已进入或即将进入正常纳税期,这一比例约占目前国内民营医院总数的60%.到目前为止,由于绝大部分民营医院刚刚进入纳税期,而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民营医院的税收征收规定。
一般将其比照餐饮服务业,对营业收入征收5.5%的营业税及附加,对税后利润征收33%的企业所得税(深圳等经济特区则分别执行5.2%和15%的优惠税率)。
这样一来,根据民营医院老总们的测算结果,税收负担(主要是营业税及所得税)要占到民营医院总收入的8%左右。
纳税后,医院的利润在何处?优惠政策到期后,民营企业将不再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待遇。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根据民营医院老总们的测算结果,税收负担(主要是营业税及所得税)要占到民营医院总收入的8%左右。
他们纷纷表示,这8%的税收负担,将许多民营医院推到了无利甚至亏损的境地。
免税期结束后,我们承担的还不只是税收负担。
黄卫东告诉记者,新疆佳音医疗集团在今年3月份正式进入营业税纳税期,结果他发现除了要去税务局缴税外,其他各种各样收费项目也接踵而来,因为既然你是按工商企业缴税,那就同样该按规定交费.与此同时,最近国家出台医生不允许走穴,这对机构投资的医疗机构应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当前民营医院发展的制约因素不仅仅在于税收政策问题,还包括方方面面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论民营医院的政策支持与发展环境〉作者张英:汕尾逸挥基金医院): 社会对于民营医院所持有的偏见观念是民营医院经营与发展的最大难题。
许多民营医院的投资者和院长们反映,虽然国家已经有了支持和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但一遇到具体事情,社会上或有关部门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却有两种眼光,两种尺度,民营医院就象“后娘的孩子”,常常遭遇不公平待遇。
有的地方不论民营医院的规模大小,也不论技术强弱,在确定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时,一律将民营医院拒之门外。
有些地方民营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解决不了职称晋升,户口、子女上学等也成了问题。
曾有一位博士生准备到民营医院就业,却连档案放到人才交流中心这一简单的问题都难以理顺,最后只能作罢。
社会群众对民营医院也存在着偏见,认为民营医院就是为了赚钱,民营医院的收费比公立医院高,或者认为民营医院的技术、质量、服务不可靠,一旦发生医疗事故进行索赔无保障等,这些偏见观念都影响了民营医院的生存与发展。
所以,为民营医院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相当重要,政府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为民营医院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社会各界也要转变观念,正确认识民营医院在医疗服务市场中所发挥的作用,为民营医院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与发展氛围。
缺乏扶持民营医院的具体政策与措施,是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