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窝中学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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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中学生是青少年时期人体发育和生长的关键时期,为了保证其身心健康,注意中学食堂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要。

中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学生饮食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食物安全管理在中学食堂中,食物安全要求做到以下几点:1.采购食材的来源必须合法、法规合规。

2.食材在采购时应注意新鲜度、质量等问题。

3.食材贮存要注意载体的选择、标识、保存期限、存储温度等。

4.食材加工应严格按照安全卫生要求进行。

5.食品及餐饮车间应该保持干净整洁、无害无毒、无异味。

6.可疑食品应当隔离存放并上报负责领导,严禁被销售。

三、餐具卫生管理1.餐具必须经过洗刷消毒,上桌法前要彻底冲洗干净、无异味。

2.取餐口、取餐盆、菜品担架应该保持干净清洁。

3.餐具储存时,应注意不受到外界污染,保持干燥,切勿放置在露天场所或地下室。

4.不同用途的餐具应当区分开来储存。

四、存储、处理废弃物品规程1.废菜废渣等有害物质,应立即放入指定地点废弃处理。

2.食材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应当隔离存放并上报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妥善处置。

3.废弃油脂、废钢等不同种类的物品应当分类储存并定时清理。

五、食堂管理人员的职责1.食堂管理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持续进行巩固训练。

2.食堂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

3.食堂管理人员有责任严密监管食堂的食品从选择采购到制作加工再到分发消费的完整环节。

4.食堂管理人员需要在食品安全出现问题时及时上报负责人员,及时停止相关程序,遏制安全隐患的发生。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学校应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管理指挥系统、事故预警系统与处理技术要领、场所与人员组织等环节。

2.对于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响应、迅速处置。

七、结语中学食堂是学生日常生活的重要环节,其安全卫生的管理应该注意到食品的来源,重视餐前餐后的细节,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等事项。

中学食堂管理制度与食品安全

中学食堂管理制度与食品安全

中学食堂管理制度与食品安全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尤其是在中学食堂中,食品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中学食堂的管理制度与食品安全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首先,中学食堂的管理制度应该严格规范。

食堂管理制度包括了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餐以及废弃物处理等一系列环节。

其中,食品采购环节是十分关键的。

食堂管理人员应该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采购食材。

此外,食堂还应该建立健全的食品储存和加工制度,确保食品保存和处理的卫生安全。

其次,中学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加强监管。

在食堂的运营过程中,应该有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管人员不仅负责检查食堂的卫生状况,还需要检验食材的质量,并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抽样检测。

只有加强监管,才能有效地保证食堂食品的安全。

除此之外,中学食堂还需要加大食品安全教育力度。

食品安全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学校可以在食堂附近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牌,还可以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讲座和培训活动。

另外,学校还可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加深他们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值得一提的是,中学食堂还应该加强与家长的合作和沟通。

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他们对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有着极高的关注度。

食堂应该主动与家长进行沟通,及时反馈食品安全问题,并接受家长的监督和建议。

通过加强与家长的合作,食堂可以更好地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

最后,中学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参与。

社会应该加强对食堂的监督能力,鼓励广大市民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参与到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中。

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大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总之,问题是一个需要长期关注和努力改善的问题。

只有通过加强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加大教育力度、加强与家长合作以及社会的参与,才能真正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

中学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牵动着每个人的心,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中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程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当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当注重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一)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经理、卫生保健老师等担任成员,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二)设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协调解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食堂经理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巡查、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信息记录等工作。

(五)从业人员负责食品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操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第七条食品采购与储存:(一)采购食品应当遵循安全、健康、营养、卫生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要求。

(二)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

(三)食品储存应当分区、分类、分架存放,标识清晰,温度适宜,库房内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虫、防鼠、防霉变。

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五、建立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六、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七、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所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八、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制定各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等。

中学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食堂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预防和减少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学校成立食堂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的日常安全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食堂的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2)制定并执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3)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定期检查食堂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配合上级部门对食堂安全进行检查、指导。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2. 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保持证照齐全、有效。

3.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4. 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5.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6. 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生物孳生的条件。

7.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8. 食堂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9. 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四、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学校食堂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2.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对事故涉及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职责1. 学校后勤部门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2. 食堂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3. 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食品安全标准1. 食堂经营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2. 食品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废弃物处理等环节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采购与加工1. 食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食堂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分开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过程中,严禁使用非食品用添加剂和违禁物质。

4. 食堂应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设施卫生。

五、食品销售与消费1. 食堂应明示食品价格,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2. 食堂应提供营养均衡、口味多样的食品,满足师生需求。

3. 师生应遵守就餐秩序,文明用餐,节约粮食。

4. 食堂应设置意见箱,及时收集和处理师生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堂经营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学校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卫生监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食堂经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赔偿受害者损失。

七、监督检查1. 学校后勤部门应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师生员工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

3. 学校应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八、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学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学校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卫生保健老师等为成员。

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学校餐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 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餐厅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检查。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食品安全采购1. 学校餐厅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和调料,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要求。

2.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原料。

3.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实行索证制度,索取并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第五条食品加工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应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 食品加工工具应分类使用,定期清洗、消毒,不得混用。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注意食品的温度、湿度、熟度等,确保食品加工质量。

4.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六条食品储存1. 食品储存应按食品种类、性质分区、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2. 冷藏食品应存放于专用冰箱,温度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冷冻食品应存放于专用冷冻设备,温度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4. 食品贮存容器应清洁、完好,不得使用过期、破损的容器。

第七条食品销售1. 食品销售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证食品卫生。

2. 食品销售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个人卫生。

3.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中学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我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校食品安全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 食堂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堂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三、食堂设施与设备1. 食堂设施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持清洁、卫生、通风。

2. 食堂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3.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粗加工区、切配区、烹饪区、备餐区、清洗消毒区等,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堂应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食品。

2. 食堂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3. 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易腐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防止食品变质。

4. 食品储存区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严禁储存有毒、有害物品。

五、食品加工与烹饪1. 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2. 食堂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并严格控制使用量。

3. 食堂应定期对厨具、用具、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堂应加强厨师队伍建设,提高厨师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食品安全自查与监督1. 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应接受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查,配合其开展工作。

3. 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七、责任追究1. 食堂负责人对食品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2. 食堂工作人员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食堂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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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沙窝中学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食堂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黔西县我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堂,是指设于沙窝中我校园内,为满足本校学生(含教职员工)就餐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按要求准予开办的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分餐及就餐空间的专用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沙窝中学的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李勇校长为组长,段良科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行政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具体落实我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成立膳食委员会。

我校成立由我校领导和学生、教师、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参与和监督我校食堂食品安全、质量、价格、财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责任划分第六条校长是食堂及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其他涉及我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教职工是具体落实责任人。

我校建立和落实有关制度、机制,我校及相关责任人负责我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具体工作。

第七条我校食堂是由政府购买服务实行“管办分离”改革的我校食堂,成都金源鸿公司对食堂管理和食堂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人;我校负监管责任,李勇校长为监管第一责任人。

(一)企业职责。

负责我校食堂工勤人员的聘用和管理;负责食堂内部环境的升级改造、食堂文化建设以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添置;完善防鼠、防蚊虫、防尘、防潮、防盗、防投毒、防火灾、防触电等“八防”措施并对其安全负责;建立和完善水、电、煤、气、压力设备、加工机械、刀具等的安全措施并对其安全负责;负责食堂内外环境餐厨器具的卫生和消毒,以及食材食品的采购、配送、保管、加工、分餐、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堂台账记录、阳光校餐上报等的具体工作和安全责任;负责制定和执行每周带量食谱,负责食堂伙食账务;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因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供餐的应急处置预案;配合我校食材验收,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服从我校、教育管理中心和各级相关部门的监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企业负责的其他责任。

(二)我校职责。

我校对食堂建筑安全负责,负责处理食堂屋面及墙体渗漏,安装符合要求的视频监控,配备消防器材,确保水、电线路管道到食堂,积极协助处理供水、供电事宜;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负责学生就餐秩序维护和纪律管理;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并落实,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负责食堂安全保卫,维护校园治安环境;引导师生树立共同服务食堂管理、共同办好食堂的意识并落实到行动;指导和协同企业建设食堂文化,协助企业处理食堂工作和管理中的矛盾;建立食堂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日志,指导和监督企业及其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执行相关规定、及时督促企业规范填写有关台账,敦促食堂规范各环节的管理;负责落实行政值班人员轮流对食品及原材料复核验收,杜绝我校单独指派专人验收,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进行食堂及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排查整治,按要求监督、核查学生膳食资金的使用;定期组织师生对食堂管理、供餐质量、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等进行考评;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我校负责的其他责任。

第四章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第八条落实食堂及食品安全责任制,按照责任划分,制定人员职责,层层签订食堂及食品安全责任书。

第九条我校食堂应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十条落实食堂及食品安全排查制度。

我校每周一次开展食堂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第十一条落实卫生与食品安全教育制度。

我校应加强卫生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每学期对师生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科普宣传教育至少2次,并有完整记录材料。

第十二条建立落实用电、用火、用气以及刀具、压力设备和其他电器设备的管理措施,在食堂通道、出入口、加工间、库房、留样间、餐厅、饭菜供应窗口、食材验收登记等重点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视频终端要安置在校长或专门的办公室,视频资料保存30天以上。

第十三条加强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源头管控。

我校管理人员对食材配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我校食堂应配备专用的食品留样专柜(冰箱),有专人负责留样,实行双方、双人、双锁“三双”留样管理。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在登记台账和留样标签上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精确到分钟)、留样人、审核人员等,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留样柜内,在1~7摄氏度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

第十五条落实清洗消毒制度。

餐具厨具等要每餐按规定进行清洗,定期进行消毒,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分派菜肴、留样等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我校要加强食堂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每天打扫食堂内外环境,不留死角死面,无废弃物;工具、物品等分类、分区、有序、规范放置,不准存放私人物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设置剩菜剩饭等餐厨废弃物回收装置并加盖,每天清除处置;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七条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环节监管。

我校要通过现场检查、视频监控等途径对食堂食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管,防止违规操作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加强门房管理。

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存储、加工、配餐等区域,有外来工作人员须进入时,要佩戴好卫生口罩、脚套和帽子方可准入。

第十九条强化我校食堂安全保卫,严防不法分子纵火、盗窃、投毒等危及我校食堂安全的行为。

涉及我校食堂管理的工作会议、日常检查、台帐登记等记录应完整、规范,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食堂从业人员管理第二十条按要求配备我校食堂从业人员并落实工资待遇。

第二十一条我校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一般在每学期开学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二条我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基本要求(一)我校食堂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身心健康,思想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严格落实晨检制度。

我校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辞退。

(三) 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内。

第二十三条我校食堂应配备具有2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经历、持有有效健康证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第六章食品及原材(辅)料采购验收第二十四条规范食品采购。

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制度,对米、面、油、肉、蛋、蔬菜等食品及原材料供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

我校食堂要公示集中采购流程、定点采购单位和原材料情况、价格等信息。

第二十五条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每批次食品原材料要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证明、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每笔供货有清单。

第二十六条落实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复核查验制度。

采购预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商、生产地址、安全标识等,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和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辅)材料;不得采购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对每批次食材验收要在视频监控下进行,核准单价、数量,检验食品材料质量,对无相应检验证明材料、超单价、数量不足、有感官性异常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不予验收。

每次采购、验收要双人进行并建立台账,验收确认后要签字,做好详细的验收记录备查。

第七章食品及原材(辅)料储存保管第二十七条落实食品储存保管制度。

食品储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盗等措施。

食品储存要干湿、主副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不同食材应有明显标识。

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八条落实出入库管理制度。

我校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应有专人负责,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做到核对数量、检验质量、签字确认,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出入库。

第二十九条落实库存盘点制度。

我校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合理确定库存,寒暑假清仓,尽量不留库存,开学前要清查有无存货,清除过期变质等不安全食品。

平时加强检查,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必须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

第三十条食品原材料的冷冻(藏)。

需要冷(冻)藏的食品,要将生、熟、荤、素食品分类隔离。

一般情况下,冷(冻)藏设备一周清洗一次,一月除霜一次,平时视情况进行。

第八章食堂食品加工第三十一条我校食堂具有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操作区;具有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排烟、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加工流程并有标识和流程图,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等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不洁物;配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其它设施设备。

第三十二条就餐人数较多的我校食堂,餐食要分批烧制,避免量大导致温度不够,保障餐食的安全、口感和营养质量。

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三条我校食堂不得制作和供应凉菜、生鲜海产品和现榨饮料等高安全风险食品。

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使用发芽土豆、野生菌、鲜黄花、霉变红薯、豆角、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肉制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不得向学生提供过夜剩菜饭,不得出售落地、不洁食品,豆浆必须烧熟、煮透。

第三十四条我校食堂不得供应未加热食品,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据实使用中心温度计,确保中心温度达7 0摄氏度以上。

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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