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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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X X X X版)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使用说明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六、《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招标人选择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启动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投标人成本评审程序的警戒线,以及评标价的折算因素和折算标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5.07
•【字号】沪建管〔2015〕321号
•【施行日期】2015.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标投标
正文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沪建管〔2015〕321号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建设管理委制定了《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现予发布,自2015年7
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条款”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性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八、《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是示范性内容,但是,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外,提倡招标人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招标人也可以根据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但必须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九、《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58933262联系人:建筑市场监管司(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3)1.招标条件 (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444455555666799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1)附表六:确认通知 (22)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23)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6)评标办法前附表 (2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正文部分 (29)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0)附件B:废标条件 (35)附件C:评标价计算方法 (36)附件D: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37)附件E: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43)附件F: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4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1)评标办法前附表 (6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64)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65)附件B:废标条件 (72)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73)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方法 (74)附件E: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 (75)5. 材料和工程设备 (95)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95)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96)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96)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96)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96)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96)7. 交通运输 (96)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96)7.2场内施工道路 (96)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97)8.测量放线 (97)8.1施工控制网 (97)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7)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7)9.3治安保卫 (97)9.4环境保护 (97)10.进度计划 (97)10.1合同进度计划 (97)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98)17.2预付款 (104)17.3工程进度付款 (105)17.4质量保证金 (106)17.5竣工结算 (106)18.竣工验收 (106)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06)18.3验收 (107)18.5施工期运行 (107)18.6试运行 (107)18.7竣工清场 (107)18.8施工队伍的撤离 (107)18.9中间验收 (107)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08)19.7保修责任 (108)20. 保险 (108)20.1工程保险 (108)20.4第三者责任险 (108)20.5其他保险 (108)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09)21. 不可抗力 (109)4.2投标总价表 (132)4.3总说明 (133)4.4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134)4.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35)4.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36)4.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37)4.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38)4.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139)4.10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140)4.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41)4.1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42)4.11-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143)4.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44)4.11-4计日工表 (145)4.1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46)4.12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47)4.13措施项目清单组价分析表 (148)4.14费率报价表 (149)4.15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150)第六章图纸 (153)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183)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83)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18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88)目录 (19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91)(一)投标函 (191)(二)投标函附录 (19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94)二、授权委托书 (195)三、联合体协议书 (196)四、投标保证金 (197)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98)六、施工组织设计 (199)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201)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202)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203)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04)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205)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项目名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招标一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为确保公平竞争、透明招标、高质量施工,特编制本招标文件,供各招标人参考。

[一、招标方][招标方名称](以下简称“招标方”)[联系方式]招标方地址:[招标方地址]招标方联系人:[招标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方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招标方电子邮件][二、招标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3.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4.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5.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6.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三、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名称:[招标文件名称]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四、投标资格条件]1.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2. 投标人可以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组成和要求为:[联合体组成和要求]3. 投标人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材料清单为:[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材料清单][五、投标文件内容要求]1. 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a)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封面要求]b) 投标文件目录:[投标文件目录要求]c) 投标文件编号:[投标文件编号要求]2. 投标文件内容:a) 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b) 投标人施工方案:[投标人施工方案]c) 投标人组织管理及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人组织管理及质量保障措施]d)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e)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 投标文件递交须知:[投标文件递交须知]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4. 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七、评标方法]1.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2. 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及标准][八、中标通知与合同签署]1. 中标通知方式及时间:[中标通知方式及时间]2. 中标通知内容:[中标通知内容]3. 合同签署时间与地点:[合同签署时间与地点]4. 合同签署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签署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要求的基本内容。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开发布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一条【法律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及相关的专业工程均适用本办法。

住宅修缮工程施工评标办法由房屋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条【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四条【评标办法种类】评标办法包括“简单比价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第五条【否决投标规定】评标办法中应集中单列以下条款作为否决投标评审的依据:(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本项指投标文件下列内容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的:1、投标承诺书;2、投标函;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汇总表;4、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本项指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本项指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且有效;(2)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3)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规模不得超过发包标段规模指标的70%。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V20170301(BIM版)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V20170301(BIM版)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V20170301 BIM版)编制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编制日期:二○一七年三月使用说明一、为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特制定《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以下简称标准文本)。

二、本标准文本主要适用于本市应当依法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制,其他行业(专业)的可参照使用。

三、考虑到本标准文本有多处引用条款,建议使用过程中对条、款、项等序列编号不作调整;如该编号无相应内容的可作编号空缺;如需增加条款的可按序添加编号。

标准文本中用相同序号标示的或以“□”标示的,供选择使用。

以空格标示的,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不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用楷书注明的提示性文字,系帮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便于理解使用,正式文本应不包括此类文字。

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招标公告必须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一致。

五、本标准文本“第四章设计技术要求”中斜体内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编制。

六、本标准文本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适当进行修改,有增减、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粗斜体字。

七、在使用过程中如对本示范文本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单位招标。

如采用设计单位招标的,投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等作相应调整。

九、本示范文本已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了相应修订,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报建编号:标段号:(招标项目名称)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如有)招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章)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一. 总则 (13)二. 招标文件 (16)三. 投标文件 (17)四. 投标 (22)五. 开标 (23)六. 评标 (24)七. 合同授予 (25)八.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7)九. 纪律和监督 (28)第三章评标办法 (31)一. 评标的依据 (32)二. 评标的保密 (32)三.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2)四.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5)五. 评标结果 (4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4)一. 通用合同条款 (45)二. 专用合同条款: (45)第五章设计技术要求 (46)一. 工程项目概况 (47)二. 设计依据 (47)三. 建设条件 (47)四. 项目使用功能 (48)五. 其他专业设计要求 (48)六. 投标方案深度要求 (4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2)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沪建建管〔2019〕792号)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沪建建管〔2019〕792号)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一条【法律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工程(住宅修缮工程除外)及相关的专业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四条【评标办法种类】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有担保的最低价中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一级及以上的资质可以承接的工程(以下简称一级工程)或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

综合评估法(二)适用一级工程且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否决投标规定】评标办法对于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应当分别集中单列否决投标条款,具体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增减条款必须合法合规。

(一)技术标否决投标条款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即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的:(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2)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或投标截止当日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市项目以合同信息报送日期为准,外省市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非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编制目的。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程序,促进工程施工的公平竞争,保障工程质量,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达到节约资源、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等。

三、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确保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工程等级、工程质量标准等。

2. 招标范围,明确招标工程的范围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内容。

3. 投标资格,规定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包括注册资格、业绩要求、技术人员资格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明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时间、地点和费用。

5. 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包括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保证金等。

6. 投标文件的递交,规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方式等。

7. 开标程序,明确开标的时间、地点、程序、要求等。

8. 投标评标,规定评标的标准、方法、程序、要求等。

9. 中标通知,明确中标通知的方式、时间、内容等。

10. 合同签订,规定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

五、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2. 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清晰明了,表述准确,避免歧义。

3.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符合工程施工的实际要求。

4.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科学合理,合理确定工程量清单、工程价格、工程进度等内容。

5.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工程施工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六、招标文件的审批程序。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七、招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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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5版)编制单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编制日期:二○一五年三月使用说明一、为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特制定《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以下简称标准文本)。

二、本标准文本主要适用于本市应当依法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勘察招标文件编制,其他行业(专业)的可参照使用。

三、考虑到本标准文本有多处引用条款,建议使用过程中对条、款、项等序列编号不作调整;如该编号无相应内容的可作编号空缺;如需增加条款的可按序添加编号。

标准文本中用相同序号标示的或以“□”标示的,供选择使用。

以空格标示的,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不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用楷书注明的提示性文字,系帮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便于理解使用,正式文本应不包括此类文字。

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招公告内容一致。

五、本标准文本“第五章勘察技术要求”中斜体内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编制。

六、本标准文本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适当进行修改,有增减、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粗斜体字。

七、在使用过程中如对本示范文本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报建编号:标段号:(招标项目名称)勘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如有)招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工程师:(盖执业注册章)备案单位:(盖单位章)备案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一. 总则 (10)二. 招标文件 (11)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五. 开标 (15)六. 评标 (16)七. 授予合同 (17)八.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第三章评标办法 (19)一. 评标的依据 (20)二. 评标的保密 (20)三.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0)四.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2)五. 评标结果 (27)第四章勘察技术要求 (28)一. 工程项目概况 (29)二. 技术资料 (30)三. 勘察技术要求 (32)四. 投标文件编制深度 (3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5)二. 通用合同条款 (36)三. 专用合同条款: (36)第六章附件 (37)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名称) 勘察招标公告(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勘察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的项目性质、总投资、设计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地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招标范围等)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到年月日(休息3日及以上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具体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及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年月日(项目名称) 勘察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被邀请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勘察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招标范围等)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收到本邀请书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到(具体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1:勘察工期:小型工程不宜少于14天,中型工程不宜少于21天,大型工程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延长,具体工期可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一. 总则1.1工程说明1.1.1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招标确定勘察单位。

1.1.2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总投资额:万元招标范围:(初勘、详勘);□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其中:地上㎡,地下㎡)项目用地性质:□工业□商业□文化□教育□住宅□医疗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规模建设规模1.2资金来源1.2.1招标人的建设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10项。

1.2.2本招标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且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1.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3.1合格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第8项所要求的相应规定。

1.4语言文字1.4.1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文件应采用中文,若出现必须采用其他文字的,应同时以中文表述,当两种文字内容不一致时,应以中文所述含义为准。

1.5计量单位1.5.1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投标费用1.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除招标人对未中标人按本文件规定补偿外,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6.2中标人的勘察方案,招标人不再给予补偿。

1.6.3未中标人的补偿,详见前附表第24项。

为了保证投标质量,若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或者投标设计方案被评标委员会确认严重偏离勘察任务数要求的,可适当降低补偿金或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评委会确定。

1.6.4补偿金以人民币支付,所获补偿金可能发生的任何税金由投标人自理。

1.7踏勘现场1.7.1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周围环境。

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人参考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概不负责。

1.7.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代表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1.8投标预备会1.8.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8.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8.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内容,作为补充招标文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9投标方案专利权说明1.9.1招标人不得使用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整体方案,如需部分采用该未中标的投标人的勘察方案,需事先征得未中标的投标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有关使用费用。

二. 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2.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修改和澄清,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勘察技术要求(勘察任务书)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附件(格式附件及政府部门相关批复拟建建构筑物平面图、地形图)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提问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逾期不予受理。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将于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获取书面澄清时间前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2.2.3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文件为准;当补充文件之间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4为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补充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在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

2.2.5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三. 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包括:勘察方案文本、电子版文件(如有))等】组成。

3.1.2商务标书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公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2、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3、项目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5,适用于百分制打分法);4、拟投入项目主要勘察人员汇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6,适用于百分制打分法);5、企业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适用于百分制打分法);6、工程勘察费预算明细表(2002标准)(适用于百分制打分法);3.1.3技术标书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标书为□暗标□明标):1、文字部分:(1)综合说明(2)勘察工作量的布置(3)勘察报告书拟定内容和提交的主要图表(4)实施勘察方案的安全质量保证与施工组织措施(5)工程勘察进度计划(6)服务与承诺(7)工程勘察费预算2、图表部分(1)收集资料附图表(2)投标书附图表3.1.4电子版文件:□无□有3.1.5投标文件中“技术标书”若为暗标,不得采用图签具名或带有单位、人员等任何可辩识名称、标志、标记。

3.1.6技术标书文字部分应采用双面印制,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小四字号。

3.1.7技术标书深度(详见第四章四、投标文件深度要求)3.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2.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第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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