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人参加社会保险与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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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理性行为:信息、地点、职业与模式选择——河南省袁坊乡府君寺村的个案分析

农民工的理性行为:信息、地点、职业与模式选择——河南省袁坊乡府君寺村的个案分析


研究 对象
本 文 以个 体作 为研 究对象 ,分 析农 民工 的理性 行为 : 民工对 务工信 息、 农 务工地 点、 务工职 业和 务工 模式 的选择 本文选 取的个 案—— 府君 寺村 , 位于河 南省开封县 原坊 乡, 距离 开封县城 约 2 O公里 , 是一个
典型 的平 原聚落村庄 。村里共 5 村 民小组 , l 0 个 近 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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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与 社 会
农民工的理性行为 ● 信息、 地点、 职业与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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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袁坊 乡 府君寺村的个案分析学 中国农村 问题研 究中心 , 华 湖北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教和杜舍主叉市场经济的发展, 农民纷纷走向市场, ‘ 身份也开始从 乡 村社会的“ 伦理人 转 变为 经济人”其行为 , 也随之具有了“ 经 的理性。他们的理性主要表现在对务工信息、 地点、 职业和模式 的选择这四个方面。但是, 这种理性行为只是 白 发的、 个人行为, 具有很大的育目 性。因此。 需要政舟适 当 引 导, 才能更好地发挥作 用。 关键词: 农民工; 经济人; 市播化; 理性 中圈分类号:6 8 I 6 : ) 文献标识码: A 文 章 编 号:0 8 492o)6o3- 10- 7(o6 -o6o 4 : o 5
户, 占接受调查 家庭 (o 户) 3%左右 。而在上 个 26 的 7 世 纪末 , 打工家庭 只有 l 户 , 占接 受调查 家庭 ( 6 l 仅 2 0
户) 5 的 %左右 , 短短 5年 增加 了 6倍 。
通过电视报纸得到务工信息的家庭只有 2 访谈中, 户。
村 民们普遍反映 他们 害怕上面 的广告是骗 人的 ,这 方 面的心理 因素使 得他们不敢相 信广告 ,也 就很少会接 受通过 电视和报 纸传 达出 的信 息。 另外 , 民们受生 活 村

农民工社保权益保障的重要性与实践

农民工社保权益保障的重要性与实践

农民工社保权益保障的重要性与实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的社保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农民工社保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农民工社保权益保障的重要性1.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作为城市中的劳动力,应当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社保权益保障能够确保农民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他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

2. 维护社会稳定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权益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如果农民工的社保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将会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造成不利影响。

3. 促进经济发展农民工的社保权益保障,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只有当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障,他们才能更加安心地从事工作,提高生产效率,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农民工社保权益保障的实践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农民工社保权益保障的实践,首先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应当加大立法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工的社保权益保障范围和标准,为农民工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

2. 加强宣传教育农民工社保权益保障的实践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工普及社保政策,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享受的待遇,提高他们的社保意识。

3. 健全监管机制为了保障农民工的社保权益,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加强对社保机构的监督,确保其公正、透明地执行社保政策,防止权益被侵害。

4.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为了让农民工能够更好地享受社保权益,政府应当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通过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农民工回到家乡发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保待遇。

结语:农民工社保权益保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实践中需要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农民工本身的共同努力。

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老保险问题2023-11-08•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状•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完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未来发展目趋势•研究结论与展望录01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状参保人数及比例参保人数持续增长随着政策的推广和宣传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了解并参与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

参保比例逐步提高相较于过去,现在农民工的参保比例有了显著的提升,这得益于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保意识的提高。

许多农民工都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并愿意积极参保。

参保意愿强烈包括政策宣传、福利待遇、缴费方式等都会对农民工的参保意愿产生影响。

影响因素多样参保意愿及影响因素部分农民工在参保过程中发现缴费基数和比例与自身收入不匹配,导致缴费压力过大。

缴费便捷性不足现有的缴费方式对于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来说操作较为复杂,容易导致缴费不及时或漏缴的情况。

缴费基数和比例问题参保缴费情况及问题VS02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03政策待遇不公平部分地区在养老保险待遇方面存在城乡差异,导致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在享受社保福利方面存在不公平现象。

政策制度不完善01政策宣传不足许多农民工对参保流程、参保待遇等政策内容不了解,导致参保意愿不高。

02政策规定不灵活现行政策对农民工参保年龄、参保方式等规定较为严格,缺乏灵活性,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缴费年限过长缴费年限计算复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缴费年限计算方法存在差异,导致农民工在计算缴费年限时容易产生困惑。

缴费年限与待遇不成正比部分农民工在长期缴费后,所获得的养老保险待遇并未达到预期水平,使得他们对于参保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缴费年限要求高目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缴费年限较长,农民工往往因无法长期在城镇工作而难以满足缴费年限要求。

缴费金额过高收入水平较低农民工的收入普遍较低,往往难以承受较高的社保缴费金额。

社会保险工作总结案例分享:谈谈保障农民工社保的实践

社会保险工作总结案例分享:谈谈保障农民工社保的实践

社会保险工作总结案例分享:谈谈保障农民工社保的实践2023年已经过去了,社会保险工作在这几年中不断发展,保障农民工社保的实践也取得了一些进展。

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些关于保障农民工社保的实践经验和一些具体案例。

一、背景农民工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经济转型过程中涌现的一个社会群体,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他们通常缺乏合法的身份证明及社保缴存记录,很难享受到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保待遇。

二、现状农民工社保待遇的缺失不仅损失了他们的享有权益,也给农民工自身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由于长期缺少有效的社保保障,他们在遭遇生病或失业时面临着无法应对的风险,其社会保障在某种程度上依然属于“一揽子待遇”的效应。

三、社会保障的挑战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建立地区平衡、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可持续性及保证社会保障的公平性等问题。

目前,农民工社保保障问题始终存在,虽然国家和各级政府在保障方面不断迭代且存在政策鼓励,但依然存在地区之间、城镇与农村之间甚至个体之间差异,以及农民工社保信息、公示等基本信息保护等问题。

四、解决方案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政府的监管和保障能力,保障农民工能够获得公平的社会保障待遇。

建立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的保障机制,更好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 完善政策针对农民工社保的问题,政府需要出台更为详细的政策,包括社保缴纳和待遇等方面。

鼓励相关部门逐步增加对农民工社保的支持。

例如,将政府部门和企业行为纳入个人综合征税推行的试点范围,保障农民工在医保、养老保险等方面获得更多权益。

在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标准上,进行政策优化,积极扩大参保范围,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2. 加强监管政府要加强对社会保障各个环节的监管,有效解决农民工社保的问题。

例如,对社保机构的运营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管,配合各级政府的扶贫政策,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保障措施,提高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防范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和盗窃,共建社保诚信体系,一定程度上解决国有企业、外籍人员等受保障待遇欠缺的问题。

农民工保险是什么保险农民工保险

农民工保险是什么保险农民工保险

农民工保险是什么保险农民工保险农民工保险是专为农民工设计的保障制度,包括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险,旨在保护其工作和生活权益,其中养老保险即“农保”,确保农民工退休后经济无忧。

一、2024年农民工社保补缴新规是怎样的农民工社保补缴新规是怎样的(一)、适用范围。

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农民工参保相关事宜。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二)、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

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全部计入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

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1、转移接续。

农民工离开就业地时,原则上不“退保”,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农民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未能继续参保的,由原就业地社保机构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其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

2、待遇计发。

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由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领取申请,社保机构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农民工达到待遇领取年龄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入户籍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没有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3、经办服务。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批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我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探析

我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探析

社会保障制度成 为诸多学者及社会界 需求愿望。按照这一保障水平 ,农民 精神给予安慰 ,这种保障主要依靠 建
讨 论 的热 点 。
T 的养老保 险权益实际上 没有得到真 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家庭成员共 同
“ 养 儿 防 经过 十 多 年 的努 力 ,参 保 人 数增 正意义上的落实 ,即使能够在移入地 抵 御 风 险 的 意 识 和 行 为 ,
建筑业 、服务业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
经济 由 就 是 在这 个 时 期 ,大 量 从事行业性质不同 ,所面临的各种生 用上体现出低投入和低效率 、忽视农 农 民开 始 涌进 城 市 寻找 工 作 ,形成 了 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因此他们 对参 业 收益的倾 向 , 在 规避社会 生活风险 同 浩 浩 荡荡 的 “ 民工潮 ” 。而 实 际上 ,
平待遇突出表现为失业保险和生育保
( 3 )土地作 为农 民工社 会保 障
1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对 农 险 的缺 失 。 最后 ,工 伤保 险待 遇 很难 的替 代 品 ,影 响 其 理 性选 择 行 为 。 在 理 性 选 择 。 ( 城 市 农 民工 人 群 体 中 ,农 民工 做 出从 民工参 加社 会保 险 的理性 选择 的影 得到支付。
农民工 、自由职业者等纳入到社会保障 保险,仍然是 基于城乡二元分割 的劳 持 、慰藉的物质和精神资源也构成家
制 度 的 保 障 范 围 ,建 立 专业 化 、社 会 动力市场所制定 的政策 ,不但不能解 庭之 间非正式的赎回保障网络 ,这也
化 、法制化社会保 障体系 ,充分发挥 决过 去 的城 乡 二元 结 构 ,而且 还 把 城 是中国农村传统保障的一大特色。这 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 乡 二元 结 构 移 植 到城 市 ,移植 到新 的 样 ,基于对最低 限度保障的需要 ,村

农民工社保政策

农民工社保政策

农民工社保政策农民工社保政策一、引言农民工社保政策是指针对农民工群体制定的相关保险和福利政策。

农民工是指从农村地区进城务工的劳动者,他们为城市的工业制造、建筑施工、服务行业等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由于农民工身份的特殊性,他们在社会保障方面面临诸多困难。

因此,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各级不断完善农民工社保政策,为其提供更好的保障和福利。

二、农民工社保政策的主要内容1:基本养老保险a:参保对象:农民工雇主为企事业单位、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b:缴费标准:根据农民工工资收入确定每月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由雇主和农民工共同缴纳。

c:养老金待遇: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确定养老金待遇,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进行计算。

2:基本医疗保险a:参保对象:所有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均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b:缴费标准:根据农民工工资收入确定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由雇主和农民工共同缴纳。

c:医疗费用报销:农民工在就医时,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3:工伤保险a:参保对象:所有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均应纳入工伤保险。

b:缴费标准:根据农民工工资收入确定每月工伤保险费率,由雇主缴纳。

c:工伤待遇:农民工在工伤发生后,享受医疗和经济补偿等工伤待遇。

4:失业保险a:参保对象:农民工雇主为企事业单位、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纳入失业保险。

b:缴费标准:根据农民工工资收入确定每月失业保险费率,由雇主和农民工共同缴纳。

c:失业金待遇:农民工失业后,享受一定期限内的失业救济金。

5:生育保险a:参保对象:已婚农民工夫妻、已婚父母未参加工作的家庭成员等应纳入生育保险。

b:缴费标准:根据农民工工资收入确定每月生育保险费率,由雇主和农民工共同缴纳。

c:生育津贴:农民工生育后,享受一次性生育津贴。

三、附件1:附件1:农民工社保政策的详细查阅表格。

2:附件2:农民工社保政策的执行细则。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农民工:指从农村地区进城务工的劳动者。

促进全民参保的对策和建议

促进全民参保的对策和建议

促进全民参保的对策和建议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提高社会整体福祉的重要制度安排。

保险是一种互助机制,通过集体共担风险、平摊损失的方式,为参保者提供经济保障和风险防范,其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

然而,尽管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和完善程度,但全民参保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有些群体尤其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尚未得到有效覆盖,导致保险体系的普惠性和公平性亟待提升。

因此,促进全民参保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保障领域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参保意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是促进全民参保的首要任务。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人对社会保障制度知之甚少,对保险产品的种类、涵义、作用等了解程度不够,缺乏对保险的专业认知和理性认同,导致参保意愿不强。

因此,要加强对社会保障知识和保险产品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对参保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唤起人们投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社会保障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保险观念和风险意识,认识到参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其次,各级保险机构和媒体应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推广保险知识,普及保险常识,增强全民参保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同时,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新媒体技术,将保险宣传形成常态化、多样化的宣传模式,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了解保险政策、产品和服务。

二、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提高参保便利性要促进全民参保,首先要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提高参保便利性和普惠性。

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导致一些群体参保的门槛高、手续复杂、服务不便,影响了人们的参保意愿和参保积极性。

因此,政府应当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简化参保手续,提高参保的便捷性和通达性。

首先,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倾斜力度,降低他们参保的门槛和成本,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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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人参加社会保险与理性选择一、农民工人参加社会保障现状农民工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而逐渐产生的适应特定国情的新的具有过渡性的特殊群体,游离在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中。

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的农民工已经脱离了土地,主要以从事非农产业的工作,获得日常生活的收入来源,这样就丧失了农民的基本属性。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逐步把农村人口、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纳入到专业化、社会化、法制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过程中,具体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农民工人的参保率低、退保率高成为普遍现象目前仅有几个大城市为农民工实施了社会养老保险,如北京市于200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北京市农民工人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但从各城市的制度推行情况来看,因农民工对此认可度低,导致退保成为一种潮流。

2010年,上海的来自于全国各地外来人口超过897万,到9月底,全市已经有205.9万外来从业人员参加了综合保险,参保的农民工人只占外来劳动力总数的23%。

(二)农民工对医疗保险可望不可求农村富余劳动力群体大多以青壮年为主,进城务工难免生病,面对高昂的医药费用,对贫困的没有足够的医疗经费或相关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农民工来说是沉重的负担,基本上属于自费医疗。

有调查表明,在外出期间,有36.4%的农民工人生过病,甚至多次生病。

有59.3%的人生病以后因年轻,体质好,没有花钱看病,硬挺过来的;另外40.7%的人不得不花钱看病,但看病支出绝大部分是自费,用人单位为他们支付的不足实际看病费的1/12。

{1}(三)工伤保险待遇很难得到支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76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35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6828万人,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发布农民工总量超2.5亿人,以此数据推算,全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比率也只有近27%。

在全国每年所发生的数万起工伤事故中,农民工人工伤的比例高达40%以上,而农民工人们真正得到补偿和救助的比例还不到5%。

{2}二、农民工人对参加社会保险的理性选择农民工人对参加社会保险是以获得经济效益即收益最大化作为完全理性选择的前提,但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梅耶认为,工人是“社会人”而不是“经济人”,他们并非单纯追求经济收入,而是具有社会需求和心理需求,工人们期望在群体中获得友情,归属感和安全感,受感情、价值观及政治文化的影响,可能会改变农民工人对选择参加社会保险项目的偏向和目的,有限理性成为其行为的基础。

(一)农民工人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完全理性选择首先,获得工资收入是农民工人的理性选择行为的基本依据。

在市场经济中,需求决定供给,而在政府准公共品―农民工社会保障,城市农民工人自身对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形成“有效需求”。

由于农民工都来自于农村,受教育程度较低,几乎承担了城市居民不愿从事的脏、累差的活,工作环境差,收入微薄,缺乏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社会问题。

尽管城市的农民工人遭受着各种不平等待遇和歧视,但因对眼前工作收入比较满意以及受传统家庭保障观念影响,对于企业是否为自己缴纳各种保险费的要求比较低,农民工参保意识比较淡薄。

然而,由于从事行业性质不同,所面临的各种生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他们对参加保险的客观需求是从在的,关键问题是他们的“支付能力”(缴费能力、承受失业压力的能力等)不足尚未形成对社会保障的“有效需求”,农民工务工收入低,除去满足家庭的日常开支外,积累有限。

其次,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较低的待遇并不能有效地刺激其投保的需求愿望。

虽然,目前部分地区已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但其待遇均比城镇居民基本保险低,如上海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规定,参保人员退休后只能一次性领取养老补贴,《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也规定农民工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

按照这一保障水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实际上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即使能够在移入地享受到养老金或老年补贴,其生活水平也较低。

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仍然是基于城乡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所制定的政策,不但不能解决过去的城乡二元结构,而且还把城乡二元结构移植到城市,移植到新的工业化成果中来,这实质上是一种歧视性政策,很容易给外来务工人员带来自卑心理反应,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民工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强烈需求,对今后社会保障的发展不利。

最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家庭保障具有社会保障不可替代的作用。

家庭作为人们最终的归属地,不仅在物质上给予部分满足,更重要的是在精神给予安慰,这种保障主要依靠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家庭成员共同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行为,“养儿防老”就成为农民的希望。

同时普遍存在于邻里街坊之间的互相帮助、扶持、慰藉的物质和精神资源也构成家庭之间非正式的赎回保障网络,这也是中国农村传统保障的一大特色。

让・德雷兹、阿马蒂亚・森认为:由于面对着不稳定的环境,农村社区常常发展出一系列复杂的制度与策略来减少或解决他们生活中的不安全,如共生性交换、互惠性赠送等,这些可称之为“非正规的保障安全系统”。

{3}詹姆斯・C・斯科特则称之为“制度化的互惠模式”,他认为越是接近生存边缘线的家庭,对风险的耐受性越小,然而在村民间曾经形成一种互惠的共识,他打过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事实上,亲友们帮助他,正是因为有个心照不宣的关于互惠的共识;他们的帮助就像在银行存款一样,以便有朝一日需要帮助时能得到兑付。

”{4}这样,基于对最低限度保障的需要,村民间进行的互助、互惠行为,被逐渐地发展成为一种“制度化”(主要是源于传统的道德观念与习俗规范,与布尔迪厄所讨论的“惯习”意义相似)的互惠模式。

(二)农民工人对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限理性选择1.委托代理关系对农民工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理性选择的影响。

从社保基金筹集到委托投资管理中,投保人将个人由国家强制缴纳的社保基金交给社保基金会管理,这就实现了社保基金一级委托代理关系,即投保人(委托人)授权管理人(代理人)对社保基金进行投资运营管理。

随着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逐渐扩大,对相对分散参保人的管理难度也日益显现,尤其是对参保人的资格确认、等级及关系的转接。

投参保人有可能充分利用信息优势产生“搭便车”行为,即道德风险,以最少的缴费获得更多的收益。

例如下岗职工在隐性就业的同时还领取失业保险金,非低保户隐瞒自己的收入获得低保资格,职工冒领医保金,对于企业来讲,为减少成本,少缴社保金而少报企业实际职工人数或工人实际工资总额,这往往给社保基金筹集带来很多障碍,造成一些个人和企业少缴、拒缴、漏缴及欠缴社会保险费得现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征缴社会保险费和支付待遇时,为搜寻和充分掌握参保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付出高昂的成本,不仅要投入财力,还要投入一定的物力和人力。

2.制度文化对农民工人选择社会保险的偏好和目的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从最初的政治方面的权利,发展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

因此,建立农民工人社会保险制度是农民工人实现自身权利的需要。

国家应该重视城市农民工人社会保险问题,当其遇到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风险的情况下,与城镇居民一样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障待遇。

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无一不把农民问题放在首位。

国家为缓解农村土地经营收入微薄及抗自然灾害风险,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发展战略,来解决农民温饱问题,改变传统的依靠土地保障的政策选择。

三、农民工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路径依赖”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在参加社会保险中,完全理性与不完全理性选择对农民工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路径选择是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较缓慢除了受我国城乡二元经济格局的影响,还受制度变迁中“路径依赖”的制约,所谓“路径依赖”理论即为一种制度一旦形成,是否有效,都会影响以后的制度选择。

渐进式道路从总体上符合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且发展极不平衡的基本国情,也符合我国整个改革事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但是此种道路的选择阻碍了制度的创新。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现实状况,应按当地经济水平逐步推进,具备条件的城镇社区优先发展,在坚持渐进式道路的同时实现制度创新,保障制度的设计与其他各项改革相适应,合理优化配置资源,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建设,是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也是保障社会福利制度顺利实施的手段。

(二)农民工人控制经济资源数量和质量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推动力农民工人较低的收入很难支付缴费标准较高的各种社会保险,同时面对新的职业风险和社会风险,他们对参加社会保障的诉求也日益加强。

因而,物质资源成为现实与理想之间的最大障碍,提高农民工人的劳动报酬―货币性收入,增加物质资源的数量和种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其支付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能力。

政府、企业或社会组织应拓宽农民工人获得信息的渠道,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资源的质量,帮助农民工人寻找到最优职业,而非次优职业。

劳动者所具备人力资源决定着是否能够获得更完善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是顺利地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2010年1月6日,全球消除贫困联盟(GCAP)在北京发布《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再就业及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发现接受过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农民工群体在我国已经出现且开始占据一定比例,这意味着农民工群体的整体素质有上升趋势。

(三)社会资源的整合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提供网络支持费孝通在20世纪40年代时指出中国人在社会互动中形成的“差距格局”特点,社会关系作为一种资源的特性尤为明显。

现阶段,我国对于农民工人社会支持网络的构架主要建立在政府、企业、工会及社区等正式社会网络和以业缘、血缘关系为主的非正式社会网络基础上的。

由企业、国家、劳动者三方组成的工会,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等,充分发挥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的职能。

同时,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社区、街道组织、非正式社会网络和其他社会关系在农民工人参加社会保险方面的作用。

因此,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是体现效率与公平的需要,政策制定者应该更注重低收入群体的再分配,建立针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险体系,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注释①李强:《关于进城农民的“非正规就业”问题》,《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6期。

②数据来源于2003年新华网报道。

③让・德雷兹、阿玛蒂亚・森著,苏雷译,饥饿与公共行为[M],第75-76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

④詹姆斯・C・斯科特著,程立显,刘建等译,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M],第35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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