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制度 04
机电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机电维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人为单位的xxxx,具体执行人员为xxxx。
第三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符合安全、经济、适用、可靠的原则,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停用设备。
第四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分为定期维护、定期检查、故障维修等,具体细则由本管理制度详细规定。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本单位xxxxxx部门负责监督执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变更或修订,需经单位领导批准。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维修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第七条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长发垂直、宽衣服等不安全装束。
第八条维修人员必须熟知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事项,严禁无相关经验或未经许可的人员修理设备。
第九条每年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第十条发现机电设备故障,维修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并进行隔离处理,杜绝因故障造成的次生事故。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十一条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进行,不能擅自修改或破坏设备结构。
第十二条每周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电气连接、润滑情况、零部件的磨损情况等。
第十三条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应当包括维修人员、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等,并留存备查。
第十四条设备维修保养应当预先制定计划,合理安排维修时间,不得随意更改计划排班。
第十五条设备的临时停用必须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停用期间应当贴好停用标志,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遇到设备故障,维修人员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做好现场隔离措施,确保周围人员安全。
第十七条设备维修过程中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确保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避免因维修作业引发火灾事故。
建筑单位机电管理制度

建筑单位机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单位的机电管理工作,提高机电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单位内部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机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管道设备、通风空调设备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机电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更新等方面。
第五条建筑单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电设备购置和安装第六条建筑单位购置机电设备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型,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购置的机电设备必须具备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安装。
第八条安装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运行。
第九条新购机电设备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若机电设备出现故障,建筑单位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机电设备维护第十一条建筑单位应制定机电设备的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
第十二条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机电设备的电气线路和管道,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防止机电设备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第十五条对机电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工作,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六条定期更换设备中的易损件,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更换。
第四章机电设备更新第十七条机电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或技术更新的要求时,建筑单位应及时进行更换。
第十八条更新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对更新后的机电设备应重新进行安装、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第二十条建筑单位应设立机电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对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
第二十二条对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总结和改进,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四条对不按照规定进行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员,建筑单位有权进行处罚。
机电科管理制度范本(2篇)

机电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机电科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加强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电科内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
三、机电科内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机电设备维护一、机电设备的维护是保障生产正常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重要工作。
二、机电科负责制定机电设备维护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负责检查设备的状态,及时调整和维修设备。
四、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严禁随意操作和擅自更改设备的参数。
第三章设备保险一、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投保相应的保险,保障设备的安全和公司的财产。
二、机电科负责与保险公司协商保险事宜,并定期进行保险费用的支付。
三、机电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工作。
四、机电科内的人员必须认真保养设备,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公司的利益。
第四章设备维修一、机电科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维修工作必须有专门的维修人员进行。
二、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维修能力,能够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进行修复。
三、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具,确保人身安全。
四、维修人员在维修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拆卸设备。
第五章设备保养一、机电设备的保养工作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必须由专人负责。
二、保养人员必须按照保养计划进行工作,对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和检查。
三、保养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保养工具和设备,保养过程中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
四、保养人员在保养设备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随意更改设备的参数。
第六章安全生产一、机电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二、机电科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计划,并加强对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机电专业管理制度(3篇)

机电专业管理制度(3篇)机电专业管理制度(通用3篇)机电专业管理制度篇1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
主管区长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公司质量标准任务规划制订逐月分解计划,认真实施,精细达标。
3、建立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每完成一项工程,都要组织相关科室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进行验收。
4、建立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
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每年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确定奖罚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兑现。
5、开展质量标准化宣传活动。
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6、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学习活动。
为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区队与区队之间的观摩、学习。
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现场文明生产是区队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体现了一个区队的管理水平与形象,为了提高区队质量标准化水平,提升区队建设内涵,特制定区队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提高和改善生产现场管理水平,从而为杜绝隐患、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2、保持工作现场环境整洁。
施工后现场要打扫干净,本岗位设施无灰尘、无积水、无跑冒滴漏等现象,设施牌板悬挂整齐,促进施工现场秩序井然有序,保证均?生产。
3、备用设施、物料管理有序,牌板齐全。
区队文明生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4、区队职工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互相尊重,互讲诚信,劳动保护佩戴齐全,持证上岗,形成规范的作业习惯,积极创造出安全整洁的现场生产环境。
机电专业管理制度篇2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的要求,构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我矿机电提运系统安全长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机电管理制度(全)

机电管理制度(全)机电管理制度(全)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规范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在机电设备的全生命周期内实现全面管理、全过程控制,保障机电设备运行的正常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三、制度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程学》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机电设备检验标准》四、职责分工1.公司领导制定本制度并加以执行。
2.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3.员工必须按照本制度中的规定管理、维护和使用机电设备。
第二章设备管理一、设备的置办与管理1.设备的优劣选择应根据质量、价格、性能等方面的综合考虑。
2.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接收、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3.设备管理员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且对设备进行相应的保养。
二、设备检修与保养1.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周期和方式,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
2.设备管理人员应记录设备的检修和保养情况,并对设备的故障及时进行排查和处理。
第三章设备使用一、设备操作规定1.员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核后取得相应证书才能操作设备。
2.员工操作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指导书进行操作,不能超负荷操作设备。
二、设备的巡查和检查1.设备管理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对设备进行巡查和检查。
2.设备管理人员应记录设备检查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排查和处理。
三、设备故障处理1.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故障及时进行排查和处理。
2.设备管理员应将故障处理情况记录在相应的维护记录册中。
第四章安全及环境保护一、安全防范1.员工必须操作设备时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2.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3.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缮。
二、环境保护1.使用环保型设备或尽可能采用低污染、低排放的技术。
2.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必须进行科学、规范处理。
机电管理制度

机电管理制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实现估计目标。
一般制度是怎么订立的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机电管理制度【优秀8篇】,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忙。
机电管理制度篇一1、认真遵守矿所订立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娴熟掌握矿用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修理技能,严格按规程进行作业。
3、乐观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养和自保意识,确保自身和整体安全。
4、坚守工作岗位,有电器故障随叫随到,定期检修设备。
5、严禁带电操作电器设备。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无证人员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7、机电修理工必需严格井下设备管理,必需保证设备和电缆“三无”、“四有”、“二齐”、“三全”和“三大保护”的正常使用,禁止失爆设备入井。
8、电缆悬挂必需整齐,电缆在巷道一帮时,趟距不得小于0.3米,禁止电缆盘挂,电缆破损立刻排出。
9、全部启动器、干式变压器、电机必需防爆,不得缺螺丝少垫。
10、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必需停电),未按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处以经济惩罚,造成感严重后果者,追究相关责任。
11、检修和维护和修理设备时必需切断电源,检查电器设备四周5米内瓦斯情况,确定瓦斯不超限时方可打开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并有专人看管送电设备,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2、设备维护和修理,必需先通知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方,方可进行维护和修理。
机电管理制度篇二一、为进一步丰富全队职工的业余文化活动,更好地发挥职工小家的纽带作用,也为了更好地使用和管理职工小家,特订立以下管理方法:1、职工小家由工会派人负责管理,重要为我队职工供应娱乐、健身活动,原则上不对外开放。
2、职工在职工小家活动应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宠物带入职工小家。
3、自发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随便挪动室内安防设施。
4、使用活动室的'职工应对室内设施的完好负责。
机电科工作管理制度

机电科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电科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电科全体职工。
第三条机电科领导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各级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制度,切实做到宣传、执行、检查、考核,以及纠正制度执行中的偏差。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五条机电科全体职工必须认真执行领导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第六条机电科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机电科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八条机电科职工要注意保护工作环境,注意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机电科工作分为日常工作和特殊工作,日常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特殊工作由领导统一安排。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保证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十一条机电科各项工作要注重科学管理和合理分配,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机电科领导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四章工作奖惩第十三条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工,机电科将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在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效率的职工,机电科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工作安全第十五条机电科职工要加强对工作安全的意识,严格遵守工作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六条机电科要加强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机电科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六章工作纪律第十八条机电科职工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对于在工作中违反纪律的职工,机电科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严禁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一经发现,机电科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工作监督第二十一条机电科领导应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篇)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机电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本公司设立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制定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审核;2.监督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3.组织机电设备的安全培训;4.协调解决机电设备相关的安全问题;5.定期评估和改进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第六条机电设备的选购、安装、使用和维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和要求。
第七条机电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且需要有相应的维修记录。
第八条机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操作或进行改装。
第九条使用机电设备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
第十条高风险的机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技术评估和验收,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制造商要求。
第十一条禁止将机电设备用于非正常用途和操作。
第十二条禁止在机电设备周围乱堆乱放物品,要保持机电设备的通风、整洁和安全。
第十三条机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第十四条发现机电设备的问题或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四章机电设备安全培训第十五条本公司对使用机电设备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时,必须进行机电设备安全操作培训,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机电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对于不按规定操作机电设备或因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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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煤业集团资源整合矿井机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各资源整合主体、整合煤矿机电系统业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夯实基础工作、明确各级职责,使机电管理工作更好的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条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制定的依据为:《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行业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整合矿井集团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晋城煤业集团对资源整合矿井业务保安责任制度》、《晋城煤业集团资源整合矿井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辖的煤矿资源整合主体及其所属矿井,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煤矿资源整合主体具体指:沁秀公司、天安公司、晋圣公司、金鼎公司、金明公司、晟泰公司、晋牛公司等。
资源整合矿井:是指在资源整合过程中,由分散的小煤矿整合而成的煤矿企业。
第五条各资源整合主体及其所属矿井的机电管理业务归口包括:井上、下供电系统管理;提升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及主通风机等大型设备的管理;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安全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具体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运行管理以及产量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职责及人员要求第六条集团公司机关处室是兼并重组矿井的监管主体,对各资源整合实施单位及所属的兼并重组矿井履行相应的分级管理、技术把关、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第七条机电处主要职责为: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贯彻执行上级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法规、标准等。
2、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管理制度(规定)、内部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整合主体和矿井规范、改进、完善和加强机电业务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落实;4、组织召开专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订、落实机电系统专项和年度工作计划、措施。
5、对整合主体、资源整合矿井的机电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6、负责与集团公司以外的相关上级部门、单位进行业务沟通、业务联络与业务协调。
7、组织开展机电系统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工作。
8、参与资源整合矿井的停复产及建设项目开工和峻工的验收工作。
第八条装备物质公司职责按照晋煤集办字(2011)492文件《关于集团公司装备物质分公司职能定位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各资源整合主体必须设立机电负责人、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主管部门,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形成完整的机电管理体系。
第十条各资源整合主体的机电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的政策、方针、规程、规定、制度、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2、负责建立健全资源整合主体及所属矿井机电管理及机电技术方面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文件。
3、负责所属矿井机电方面的设计、设备选型工作及审批工作。
4、负责机电安全工作,对所属矿井的机电管理工作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定期检查、抽检。
5、负责编制节假日停产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机电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安排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工作。
6、负责所属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维护等方面的牵头管理工作。
7、负责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上报各项资料和各类报表。
8、负责整合主体范围内对外的相关业务联络、技术方案审批等事宜。
9、负责所属矿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第十一条各资源整合矿井必须设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经理)和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设立机电科(或部)和相应的区队,同时配备足够的设备管理、电气(器)管理、大型设备、采掘衔接、监测监控等专(兼)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形成矿、科(或部)、队、班组四级机电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各资源整合矿井的机电科(或部)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集团公司及整合主体有关的技术政策、方针、规程、规定、制度、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2、结合本矿的实际,制定机电系统的各种管理制度(规定)、实施细则、内部标准,并认真落实。
3、负责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4、负责按整合主体的技术标准及相关的管理要求对本矿井供电系统、提升系统、压风系统、供水系统、主排水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主通风机等各系统及主要设备进行管理。
5、负责设备综合管理工作,包括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大修、改造、报废等的全过程管理。
6、负责抓好机电技术工作,建立健全本矿井的技术档案,组织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7、组织编制、审查矿井机电系统各项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8、负责矿井机电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管理工作,编制节假日停产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组织定期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9、负责按要求落实“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维护等方面的工作;10、积极协助整合主体对本矿开展的机电更新改造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提供必须的相关资料,为整合主体开展的标书制定、设备技术标准确定等技术管理工作提供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机电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必须配备齐全,真正做到分级管理、层次清晰、责任明确、各司其职。
第十四条所有煤矿要严格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必须制定培训计划,对机电系统岗位人员进行机电、安全知识培训,使各工种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特殊工种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三章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及技术资料第十五条各矿井应建立健全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和落实。
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1)机电安全管理制度;(2)技术管理制度;(3)设备管理制度;(4)事故分析追查制度;(5)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6)各要害场所管理制度;(7)各要害地点、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8)岗位责任制;(9)操作规程;(10)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1)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2) 设备包机制度; (13) 电缆管理制度; (14) 电气管理制度; (15) 配件管理制度;(16)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7)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制度;(18)电气试验制度;(19)倒闸操作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包括操作票、工作票);(20)杂散电流管理制度;(21)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22)小型电器管理制度;(2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产量监控系统等系统的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各矿井的图纸应完整齐全,内容符合要求,标注规范,填写认真正确,有变动要及时修改,有重大变化必须重新绘制。
应及时填绘的有关图纸:(1)主提升系统图;(2)排水管路系统图;(3)主通风机通风系统图和反风系统图;(4)压风系统图;(5)地面供电系统图;(6)井下变电硐室供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和断电控制图;(8)供热系统图;(9)通讯系统图;(10)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图第十七条各矿井应收集、整理并存档的有关资料:(1)设备使用说明书;(2)调试安装验收单;(3)试验记录;(4)设备历次事故记录;(5)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6)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7)设备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8)大型设备安装图纸、易损配件图册;(9)安全活动记录及事故分析报告;(10)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评级资料;(11)职工考核、奖惩、技术比武、劳动竞赛活动资料;(12)职工培训计划及培训总结;(13)入井装备煤安标志证及汇总表;(14)上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备忘录;(15)各项机电工程设计、施工资料。
第十八条各矿井在变电所、机房、硐室等地点应至少建立如下有关记录:(1)要害场所登记簿;(2)运行日志;(3)巡回检查记录;(4)事故登记簿;(5)设备维修保养记录;(6)设备检修记录薄;(7)干部上岗记录;(8)保护装置检查试验记录;(9)交接班记录;(10)设备台账第十九条各矿井应积极开展对机电设备的检验、测试,并留存如下试验报告:(1)各种电气试验报告;(2)锅炉检验报告;压力容器检验报告;(3)安全阀试验报告;(4)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5)提升机技术测定报告;(6)压风机性能测定报告;(7)主排水泵性能测定报告;(8)主排水系统群泵试验报告;(9)阻燃胶带、阻燃电缆测试报告;(10)固定设备主要受力件探伤报告第四章机电业务管理执行的规范、规定第二十条设备的选型、购置、运行、维护、报废等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并参照执行《晋城煤业集团机电技术指导意见》、《晋城煤业集团设备管理办法》、《晋城煤业集团矿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晋城煤业集团闲置、报废设备处置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下发的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
各资源整合主体范围内主要机电设备和主要系统的设计、技术改造等方案必须报集团公司机电处,由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一条对机电设备的周期性检测和检验参照执行《晋城煤业集团煤矿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对防爆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管理参照执行《晋城煤业集团防爆电气(器)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矿井大型设备的管理参照执行《晋城煤业集团矿井提升绞车运行管理办法》以及《晋城煤业集团矿井主通风机、主提升胶带输送机、主水泵、空气压缩机运行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矿井供电系统的管理参照执行《晋城煤业集团发供电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参照执行《晋城煤业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
矿井产量监控系统和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参照执行《晋城煤业集团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细则》《晋城煤业集团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的管理参照执行《晋城煤业集团特种设备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以及日常管理参照执行《晋城煤业集团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暂行管理办法》、《晋城煤业集团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第二十八条各资源整合主体、各资源整合矿井要及时发现和收集机电业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出现的问题,适时召开机电例会及时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