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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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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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关于表彰2015年全省中职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优秀学员”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员,经培训基地初评与推荐,省培指委专家评议与省级管理部门初审,拟对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本省实施)、省级培训项目中侯永春等316 位学员予以表彰,评定为“201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优秀学员”(具体名单附后)。

现将上述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1周,至2016年3月11日结束。

若对所公示优秀学员名单有异议者,请在该时间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中职师培中心实名反映具体情况。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jszzspzx@163、com
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2016年3月4日
附件1:
201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国家级项目优秀学员名单
附件2:
2015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优秀学员名单
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高职院校教职工培训管理规定

高职院校教职工培训管理规定

高职院校教职工培训管理规定为适应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新定位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类别培训类别包括:岗前培训,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培训,教师职教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学历(学位)提升培训,素质培训(含拓展训练),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以及各工作岗位要求的知识或技能培训。

(一)岗前培训1.新员工培训:帮助新员工了解集团、学校概况和发展愿景、认可集团企业文化,熟悉学校情况与所在岗位,尽快融入组织、进入角色。

培训内容包括南博集团概况、企业文化;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范围与职责等;2.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参加省师培中心组织的“两学”、学校组织的“四课”及教研实习培训。

(二)法律法规及制度培训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政策法规或学校新制度宣讲、解读;新政策、法规研讨及业务指导等。

(三)专业进修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培训,包括专业进修(研修)、专业技能、资质认证及双师素质培训等。

(四)素质培训内容包括教师礼仪、职业素养、良好的职业习惯、团队精神、自我心理调节(压力管理)与自我管理等,旨在培养教职工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在职学历教育鼓励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即提升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学习。

学校将出台包括减免教学工作量、灵活安排授课时间、报销部分学费等相关激励政策(另行制定),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历。

二、培训形式培训形式分为四种。

内部讲师内训、外部讲师内训、团队外训、单人外训。

(一)内部讲师培训:指利用学校环境资源及内部培训师完成的培训,如:新员工培训、制度法规培训、在岗辅导、部分素质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

内部讲师培训由需求部门提交需求请示,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统筹安排。

(二)外部讲师内训:指利用学校环境资源及外部培训讲师完成的培训。

如:部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素质培训等。

外部讲师培训由需求部门提交“外部培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关于《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定稿)

关于《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定稿)

苏州市关于《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在我市全面实施《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苏州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校长。

第二条参加教师培训,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培训以补充、更新、拓展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确定。

第三条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㈠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㈡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㈢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㈣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交流;㈤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校本研修)和有考核的自学;㈥接受现代远程教育;㈦发表专著、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教学成果获奖、教学技术发明获奖,为县级以上教师培训授课、开公开课或示范课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教学竞赛获奖;㈧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四条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人事(师资)部门负责本区域教师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管理和考核、登记、上报等工作,并指定辖区内专业教师培训机构按年度实施。

第五条教师培训的级别按培训组织部门的级别确定。

主要包括:校本培训、县级培训、市级培训、省级培训和国家级培训。

第六条教师培训实行自然年度学时验证制度。

每年进行一次教师继续教育验证,一般安排在下半年。

验证合格标准为:以连续5年为周期(即验证当年及前四年),总学时不低于500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250学时。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每五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5个月,累计满1个月计县级以上培训50学时,5年累计不超过250学时。

第七条培训项目设置,应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和学时等内容。

由培训机构提交培训方案,经培训管理职能部门审核,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江苏教师管理员工培训计划

江苏教师管理员工培训计划

江苏教师管理员工培训计划一、培训背景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而教师管理员更是教育管理的重要支柱。

在当前教育改革的背景下,教师管理员的工作要求更加复杂多样,需要全面提升其能力和水平。

因此,江苏教师管理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培训目标本次培训旨在提高江苏地区教师管理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教育改革带来的挑战,提高学校管理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具体目标包括:1. 提升教师管理员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掌握教育管理的核心要义和方法技巧,提高管理水平。

2. 提高教师管理员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协调学校内外各方资源,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3. 增强教师管理员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使其能够更好地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4. 培养教师管理员的创新意识和领导力,使其能够更好地促进学校的改革创新,引领学校发展。

三、培训内容本次培训主要包括教育管理理论和方法、团队协作和沟通、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创新意识和领导力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 教育管理理论和方法(1)教育管理概论(2)学校管理模式和方法(3)学校管理规范与制度建设(4)学校管理信息化应用2. 团队协作和沟通(1)团队建设和管理(2)沟通技巧与方法(3)冲突处理与解决3. 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1)现代教育理念(2)教育评价与监管(3)课程建设与实施4. 创新意识和领导力(1)创新意识培养(2)领导力提升(3)教师队伍建设四、培训方式本次培训将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专家讲座、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以帮助教师管理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培训内容。

1. 专家讲座邀请教育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讲授,介绍最新的教育管理理论和方法,帮助教师管理员了解当前教育管理的最新动态。

2.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帮助教师管理员了解实际管理中的问题和挑战,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江苏教师培训计划方案

江苏教师培训计划方案

江苏教师培训计划方案一、培训背景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工程,教师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江苏省教育厅制定了教师培训计划。

本培训计划立足于江苏教师的实际需求,以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为目标,为江苏教师提供系统的培训服务,推动教师教育的发展。

二、培训目标1. 提高教师的教育理念和职业道德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教师团队;2. 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提升;3. 增强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4.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和谐、积极的教育教学氛围;5. 培养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三、培训内容1. 教育理论与教育心理学2. 教学设计与评价3. 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4. 教师师德师风建设5. 学科教学专题研讨6. 教育教学改革案例分析7. 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与团队合作四、培训方式1. 线下面授培训通过集中开展线下面授培训,邀请省内外知名教育专家,为教师上课授课。

培训内容覆盖面广,涵盖教育理论、教学设计、信息技术、师德师风、学科教学等方面,内容丰富、实用性强。

2. 线上网络培训通过搭建网络平台,为教师提供线上网络培训。

结合教师的实际工作需求,设立专题课程,让教师随时随地可以进行学习,提高学习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3. 实地教学观摩组织教师到优秀学校进行实地教学观摩,通过走访、观摩、交流,让教师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五、培训考核与评估1. 考核方式教师培训的成效将通过考核来评估,包括课堂表现、课后作业、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2. 评估标准教师培训的评估标准将紧密结合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要求和实际需求,评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确保培训成果。

3. 评估结果根据培训考核结果,对教师的培训成效进行评估,为学校提供培训质量的反馈意见,并为教师个体提供个性化的成长建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6.06•【字号】苏人社发[2014]170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7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沐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6月6日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要适应本行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有利于培训资源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责:(一)负责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省有关规定,制定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浓缩版 * 教师篇★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对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所增删和调整,须经教务处等批准,一般不得减少实践教学时数。

★课程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进程表按学期编制。

课程授课计划由说明和授课计划表两部分组成。

说明部分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学生学习现状分析等;授课计划表包括:周次、授课顺序、章节内容摘要、学时安排、实验安排、作业安排、考核时间和方法等。

课程授课计划在开学前完成,经审核后执行。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授课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报批,并作记录说明。

★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办理手续,由教务处下达调课通知。

★任课教师授课后应逐项认真填写班级日志。

★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内容有:工作情况登记表;教学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译文、教科研成果材料等;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评及奖惩材料;业务、技术培训等继续教育材料。

★备课——分五个阶段,即学期备课(了解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单元备课(理清章节教学内容的关联,确定重点、难点)、课次备课、课前备课、课后反思。

提倡集体备课。

要做到备学生、备内容、备方法。

教案包括首页、教学过程设计二部分。

实习课程教案有实习课题、职业技能训练目标、有关的工艺规范要求、安全要求、形成职业技能的要领及注意事项、教学过程、课内训练作业、课外训练作业、教学场所及设施要求等部分。

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

理论课程教案根据课程授课计划按课次编写。

实习课程一般编写日教案。

不准沿用旧教案,禁止无教案上课。

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

★授课——理论课程教师授课应做到以下几点:(1)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2)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水平等运用正确的教学方法。

江苏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级培训方案江苏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江苏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级培训方案江苏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方案(高端装备设计与智能制造技术)一、培训项目简介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特别是工业发展的基础,承担着向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生产工具和生产手段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随着江苏省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与优化升级,装备制造业在高端化发展过程中迫切需求大批机械设计制造类高技能人才,对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提出更高要求。

机械类高职师资不仅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精深的专业技能,同时应具备广阔的工程视野和追求卓越的创新思维。

针对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对高技能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江苏理工学院根据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培训任务,有机整合学校和企业的优势资源,申报“高端装备设计与智能制造技术”高职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通过近两周集中培训,引导学员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和专业教学新理念,在现代机械装备设计、制造与分析理论指导下,理论联系企业生产实践,创造性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在高职院校机械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项目申报单位江苏理工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独立设置、国内较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省属本科院校,1999年被教育部确立为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在高职师资队伍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机械工程学科是江苏省重点(培育)一级学科,现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等7个本科专业,199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成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

近5年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2项,获得各类科研成果200余项,与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江苏常发集团等研究型、生产型企业联合开展先进装备制造技术领域研究,为“长三角”装备制造业培养高级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和职教师资,并为相关企业提供科技服务,新增经济效益近亿元。

2010年,与江苏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签订共建装备制造业人才培训基地合作协议,建成江苏省首个“装备制造业人才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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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办法
为完善我省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的组织,保证培训的实施,提高培训的质量,现就加强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各师资培训基地以及各承担省级教师培训工作单位,要成立由学校(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协调好本单位的培训资源,为培训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二、培训的方案管理
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根据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要求,精心设计培训内容,认真研究制订培训计划,准备好相关教材、讲义,聘请知名的职业教育专家学者、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培训教师。

培训开始前,培训方案应报省教育厅认可。

认可后培训方案的不得自行修改,确有必要修改需重新报批。

三、培训的日常管理
培训机构要完善培训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建立班主任跟班负责制度和培训日常管理制度。

培训中要倾听意见和建议,跟踪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各项培训内容的学习,对违反培训纪律的学员,要进行必要的教育帮助。

四、培训学员的考核
培训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

平时考核主要包括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结业考核指结束前组织的专门考核。

学员考核合格发放培训证书,不合格者不发培训证书。

同时,注意培养和发掘优秀骨干人才。

五、培训的反馈评估
培训反馈评估是对培训全过程和培训效果的总体评价,是完善培训组织、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环节。

培训中后期,各师资培训机构要及时进行培训的反馈评估,做好培训反馈表(附表一)的发放收集、汇总统计工作。

所有培训学员都应认真客观的进行培训质量反馈评估。

六、培训的视导检查
视导检查有利于直接了解培训情况,及时调整培训实施。

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个培训项目进行实地视导和跟踪检查。

检查方式包括考察培训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学员意见和建议等。

检查后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

七、培训工作的总结
每个培训项目结束后,都应抓紧做好培训总结,回顾培训过程,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意见。

总结包括:培训方案、培训人员名单、学员考核结果、学员优秀论文及作品、培训反馈评估汇总、培训小结等。

各个培训项目分别汇总成册后,每年11月底前寄至省教育厅,同时电子邮件至:。

各师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总结,不断改进培训的组织和实施,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附表:1.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员考核成绩表
2.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员反馈表
3.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反馈汇总表
附表一: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员考核成绩表
培训主办单位:(盖章)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综合成绩由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综合评定得出。

2.学员所在学校请尽可能使用全称。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请注明等级。

3.未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在备注中注明。

附表二: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员反馈表
培训班名称:培训班主办单位:培训班承办单位:评估得分:
注:《培训反馈评估表》必须由培训学员本人填写,请培训学员客观公正地在各指标评估等次所对应的单元格内打钩(单选),如未打钩,视为零分。

由培训机构汇总打钩情况,计算反馈评估总分。

附表三: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反馈汇总表
(主办单位填写)
培训主办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填表人:
计算说明:
1.算术得分为所有回收的学员反馈评估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2.综合得分为算术总分÷培训人数×反馈人数。

培训主办单位根据学员填写的《培训反馈评估表》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结果填入《培训反馈评估汇总表》。

《培训反馈评估表》回收率不得低于100%,实际回收率低于100%的,差额部分问卷以零分计,并按学员总人数的计算评估分数。

质量评估结论根据《培训反馈评估汇总表》综合总分做出,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
分为较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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