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业务风险评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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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监管和合规要求

融资租赁的监管和合规要求

融资租赁的监管和合规要求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金融业务模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融通和资产管理服务。

然而,由于涉及资金流动和资产管理,融资租赁业务也需要受到相应的监管和合规要求。

本文将对融资租赁的监管与合规要求进行探讨。

一、监管机构和法规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监管机构和法规的存在是保障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的重要基础。

国家相关的监管机构,如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负责监督和管理融资租赁业务。

同时,法律法规也规范了融资租赁业务的运作。

比如《融资租赁条例》明确了融资租赁的定义、申请和审批程序、合同的约定和履约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还需要遵守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公司法、税法等方面的规定。

二、市场准入要求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市场准入要求。

通常情况下,成立一家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满足注册资本额、股东结构、业务范围等要求。

例如,根据《融资租赁监督管理办法》,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股东需要具备一定的实力和经验,并满足一定的股权要求。

此外,市场准入还需要符合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

一般来说,融资租赁公司的高管和从业人员需要获得相应的金融从业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三、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交易和资金流动具有一定的风险。

因此,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以确保合规运营和资金安全。

风险管理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

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和措施,并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此外,还需要建立客户评级制度和资金使用监管制度,降低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内部控制是保障融资租赁公司合规运营的重要手段。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权限设置,进行有效的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此外,还需要建立合规风险管理团队,负责监测和保障合规运营。

四、信息披露和合同约定为了保护当事人权益,融资租赁业务需要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明确的合同约定。

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

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

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一、引言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管,上海市金融监管机构发布了《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该指引对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进行了评级和分类监管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该指引的主要内容。

二、评级等级与准则1. 评级等级根据上海市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评级等级分为AAA、AA、A、BBB、BB、B、CCC、CC和C等9个等级。

评级等级越高,代表机构风险越小,评级等级越低,代表机构风险越大。

2. 评级准则上海市金融监管机构根据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情况、资本充足程度、风险管理能力、盈利能力等指标,制定了评级准则。

评级准则主要包括:- 经营情况: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包括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盈利情况等。

- 资本充足程度:评估公司的资本充足情况,包括净资产、资产负债率、准备金覆盖率等。

- 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包括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制度等。

- 盈利能力: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包括资产负债利差、经营费用率、净利润率等。

三、分类监管指引1. 分类原则根据评级结果,上海市金融监管机构将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亟待解决五个类别。

分类原则主要考虑评级等级、风险管理能力、盈利能力等因素。

2. 分类监管要求根据公司的分类结果,上海市金融监管机构制定了相应的分类监管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优秀类别:要求公司稳健经营,具备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监管机构将加强对这类公司的监管,并提供优先支持和帮助。

- 良好类别:要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监管机构将定期对这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指导。

- 一般类别: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9.20•【分类】问答正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答记者问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经过多年发展,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均发生显著变化,现行办法已无法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监管需求。

同时,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在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监管制度法规,《办法》结合金融租赁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与现行监管法规衔接。

《办法》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完善机构定位,优化金融服务,大力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办法》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办法》共有9章。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修改完善主要出资人制度。

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新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企业三类主要出资人类型;适当提高主要出资人的总资产、营业收入、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强化主要出资人的股东责任。

二是强化业务分类监管。

按照业务风险程度及所需专业能力差异,进一步厘清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范围,取消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严格业务分级监管。

三是加强公司治理监管。

全面贯彻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公司治理、股东股权、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党的建设、“三会一层”、股东义务、薪酬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要求。

四是强化风险管理。

明确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优化增设部分监管指标,明确监管评级、监管强制措施等方面要求。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9.14•【文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租赁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任何组织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子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从事特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或以特定业务模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专业化租赁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为从事某类具体融资租赁业务等特定目的而专门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同时具有资金融通性质和租赁物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至出租人的特点。

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即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资产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业务。

第五条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物类型,包括设备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资产。

第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以及所设立的项目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1.12•【文号】银监办发[2013]258号•【施行日期】2013.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58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银监办发〔2011〕207号)同时废止。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对2013年案防工作进行试评估,并将试评估报告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附件:1.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2.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说明3.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模板)4.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监管评价报告(模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2013年11月12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客观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情况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案防工作评估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评估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评价构成。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管理模型
建立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明确市场风险管理目标、策略、流程等,确保市场风险管理工作 的有效实施。
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
通过对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利率波动等因素的监测和分析,识别 和评估市场风险。
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措施
根据市场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如调整投资组 合、采用对冲工具等。
案例二
某融资租赁公司对某小微企业进行融 资租赁业务,由于该企业信用记录不 良,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最终导致该 公司无法追回租金。
市场风险管理案例
案例一
某融资租赁公司在进行一笔飞机租赁业务时,由于市场利率波动较大,导致该笔业务的租金收入无法覆盖成本, 最终造成损失。
案例二
某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一项船舶租赁业务时,由于航运市场不景气,船舶价值大幅下跌,导致该笔业务的资产价 值无法覆盖债务,最终形成损失。
操作风险管理技术
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01
明确操作风险管理目标、策略、流程等,确保操作风险管理工
作的有效实施。
识别和评估操作风险
02
通过对业务流程、内部控制、人员素质等因素的监测和分析,
识别和评估操作风险。
制定操作风险管理措施
03
根据操作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如优化业
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等。
法律风险
定义
法律风险是指因融资租赁公司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纠纷,导 致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产生原因
合同条款不明确、法律环境变化、诉讼纠纷等因素可能导 致法律风险。
管理措施
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合同管理和法律意识 培训;密切关注法律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业务策略;加强
与专业律师的合作,提高应对法律问题的能力。

融资租赁行业信用评级方法

融资租赁行业信用评级方法

融资租赁行业信用评级方法首先,融资租赁公司信用评级的第一个指标是财务状况。

评级机构会分析融资租赁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评估其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常用的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偿债能力比率和盈利能力指标等。

其次,经营能力是评估融资租赁公司信用风险的重要指标之一、评级机构会关注融资租赁公司的市场份额、客户结构、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度等方面的情况。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评级机构会评估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能力,并根据评级标准给予相应的评级。

风险管理能力也是融资租赁公司信用评级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评级机构将评估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管理方法和能力,包括信用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等方面。

评级机构会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度,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此外,融资租赁行业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前景也会对信用评级起到影响。

评级机构会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和行业趋势,分析对融资租赁公司信用风险的影响。

如果宏观经济环境不稳定或者行业面临长期下行风险,评级机构可能会下调融资租赁公司的信用评级。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评级机构会给予融资租赁公司相应的信用评级,通常采用字母评级体系,如AAA、AA+、AA、AA-、A+、A、A-、BBB+、BBB、BBB-等。

其中,AAA表示最高信用等级,风险最低;BBB-及以下表示较高信用风险,可能面临违约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融资租赁行业信用评级只是一种参考工具,仅供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参考。

评级结果并不一定准确预测融资租赁公司的违约风险,因为评级结果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情况可能发生变化。

总结起来,融资租赁行业的信用评级方法主要涉及财务状况、经营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市场环境等多个方面的评估指标。

评级机构根据这些指标对融资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信用评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评级结果并不完全确定公司的违约风险,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评估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与风险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加强分类监管,促进金融租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开业时间已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的金融租赁公司法人机构的监管评级。

第三条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是指监管机构根据日常监管掌握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按照本办法对金融租赁公司的整体状况作出评价判断的监管过程,是实施分类监管的基础。

第四条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评级工作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包括银保监局和银保监分局)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级要素和评级方法第五条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资本管理、管理质量、风险管理、战略管理与专业能力等四方面内容。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要素由定量和定性两类评级指标组成。

第六条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评级要素权重设置。

各监管评级要素的标准权重分配如下:资本管理(15%)、管理质量(25%)、风险管理(35%)、战略管理与专业能力(25%)。

(二)评级指标和评级要素得分。

评级指标得分由监管人员按照评分标准评估后结合专业判断确定。

评级要素得分为各评级指标得分加总。

(三)评级得分。

评级得分由各评级要素得分按照要素权重加权汇总后获得。

(四)监管评级结果确定。

根据分级标准,以评级得分确定监管评级初步级别和档次,在此基础上,结合监管评级调整因素形成监管评级结果。

第七条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评级级别和档次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共5个级别7个档次,级数越大表明评级越差,越需要监管关注。

监管评级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为1级;70分(含)至90分为2级,其中:80分(含)至90分为2A,70分(含)至80分为2B;50分(含)至70分为3级,其中:60分(含)至70分为3A,50分(含)至60分为3B;40分(含)至50分为4级;40分以下为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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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业务风险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评价租赁业务风险,有效防范金融租赁风险,提高租赁资产质量,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与XX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租赁业务风险评级就是指对法人客户得客户信用评级与租赁业务得风险评级。

―、法人客户就是指财务管理健全,能够提供会计报表得企事业法人、合伙制企业、法人客户分支机构(依法独立经营,单独或独立核算并经总公司授权)等经济组织。

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就是指在综合分析承租人(或担保人)定量与定性风险因素得基础上,对未来持续经营、自身资信、运营租赁资产能力及按期足额归还租金得能力与意愿得评价,评价结果以信用等级表示。

客户评级为8个等级,AAA级代表最高等级Q代表最低等级。

每个信用等级都对应一个一年内得违约概率(简称PD,Probability of
Default)。

客户评级释义见附件
二、租赁业务风险评级就是指特定租赁业务得逾期损失率(ER)得评估,综合考虑客户信用评级与违约损失率因素,计算出租赁业务得风险度,并进行评级。

评估得结果以等级表示,评级设定5个等级」-m 为正常」V为关注,V 级为违约。

风险度就是违约概率(PD)与违约损失率(简称LGD, Loss Given
Default)得乘积。

违约损失率就是指如果承租人发生违约,应收租赁款可能遭受得损失
程度。

测算违约损失率主要考虑得风险因素包括租赁物、担保方式以及抵质押物等。

第三条租赁业务风险评级就是公司租赁业务管理得基础性工作,评定
结果就是公司业务准入、租赁风险审查审批、租赁定价、授权授信管理得重要依据。

第二章法人客户信用评级
第四条本办法评定对象为拟与公司开展租赁业务,或正在与公司开展租赁业务得法人客户。

对于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新建企业或不具备连续二年完整财务报表得企业等按照产品办法制定打分卡进行评级,并设定准入标准。

第五条公司初始建立模型评级阶段,模型评级仅用于公司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活动,模型评级不与监管评级建立对应关系。

第六条客户信用评级须使用经审计得年度财务报表(按照规定可不审计得除外),报表应使用合并报表。

第七条法人客户信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原则上在年度财务报表形成后评级。

对申请建立业务关系得新拓展客户可随时评级,客户信用等级有效期一年。

对于已评定信用等级得客户年中发生改制、汪册资本变化等情况、经营财务状况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客户经理之前提供得数据、
情况存在重大失实,须重新评级。

第八条业务部门客户经理负责收集评级信息,并进行初步评级。

客户经理对信息得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

客户经理如果不同意系统模型得评级结果,可以提出认为合适得评级建议,并说明原因。

客户经理提交后,风险管理部审查人员应对客户评级中得定性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客户经理录入得定性信息不符合要求,可自行修改调整,并详细写明修改定性信息得理由。

风险审查人员如发现财务信息录入数据与书面报表数据不一致、报表不真实等情况,应退回客户经理进行修改。

第九条客户信用评级主要包括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主要指标与参数见附件2。

对于以下客户,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直接认定,并须经公司风险管理部审核同意。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可直接认定为AAA或AA级客户。

(―)处于国民经济重要地位,属于全国500强得国有特大型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

如石油、金融、铁路、电信、电网等行业得特大型国有企业
及一级子公司。

(二)对于标准普尔、穆迪、惠管国际评级机构认定为A级(含)以上得世界500强(由《财富》杂志最新评出)在华控股子、分公司。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直接认定D级客户。

(―)客户或主要管理人员出现逃废银行债务、被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列入黑名单或被银行同业协会公布为不守信誉得客户;
(二)生产设备、技术与产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发展得客户;
(三)关、停、资不抵债得客户;
(四)生产经营不正常、管理混乱,连续三年亏损已无法编制财务报
表得淘汰客户。

第十条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与督促客户经理及时进行评级信息得维护;风险管理部负责评级模型得使用情况跟踪与参数维护,提高模型风险辨别得稳定性与精确度。

第三章租赁业务风险评级
第十一条租赁业务风险评级就是在计算业务风险度得基础上, 按照不同得分值设定不同得评级。

风险度=客户评级对应得PDx违约损失率LGDo租赁业务得违约损失率分为处置租赁物后可能造成得应收租赁款损失比率(LGD1), 以及通过处置收回抵质押物、追索保证人、回购方责任后,可能造成得应收租赁款损失比率(LGD2)O违约损失率LGD=LGD IX LGD2O
第十二条在综合考虑租赁物、租赁物产生收入得可控制性,租赁物得使用年限与折旧、租赁物得价值、租赁物得可变现性等几个方面” 综合考虑计算违约损失率(LGDi)。

具体见下表:
LG DI = 1-(V/1OO) X (L/lOO) X (E/lOO) x (C/100)o
第十三条考虑担保方式、担保能力等方面,综合计算在承租人出
现违约且执行担保后,应收租赁款得违约损失率(LGD2)O具体见下表:
第十四条一笔租赁业务得风险度
二租赁客户得风险评级对应得PD X LGD IX LGD2O 测算出风险度后,对一笔租赁业务风险评级分为5个等级。

相应等级与对应风险度测算见附表3。

第十五条租赁业务风险评级结果作为租赁业务叙做、租赁定
价与日常管理得重要决策标准之一°
—、原则上叙做租赁业务得风险评级应为I-m级。

二、对于评级在nm级得租赁业务,租赁利率按照当期同期限基
准利率得却岀上适当上浮,原则上不得下浮。

三、对于评级在m级,要加强日常管理;对于评级为IV- V得租赁业务,须压缩、清收与退出。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司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客户评级释义
附件2定性与定量指标与参数
法人客户定性评级指标与参数
法人客户定量评级指标与参数
附件3
租赁业务风险评级等级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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