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程序制度建设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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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过程中地方人大与党委、政府之间决策权力配置机制探讨

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过程中地方人大与党委、政府之间决策权力配置机制探讨

只对党组织和党员有约束力 , 当涉及 国家事务时 , 党 范同。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将宪法规定的各方面 委 决 策带 有 间 接性 , 只 能面 对 国家 机 关党 组 和 党员 工作概括为政治 、 经济 、 法律 、 科学 、 文化 、 卫生 、 环境 干部 , 而人 大决定则 可直接 面对 国家机 关和全社 和资源保护 、 民政 、 民族等九个方面 , 界定线条仍很 只有 一个 大 致 范 同 , 内容 上 缺乏 实 质性 规 定 , 形 会 。执行方式上 , 党的决策靠思想发动 , 靠党组织的 粗 ,
佳握
重 大 事 项 决 定 权 行 使 过 程 中 地 方 人 大 与 党 委 、 政 府 之 问 决 策 权 力 酉 己 置 机 制 探 讨
口 成 正
重 大 事项 决定 权 是宪 法 和地方 组 织法 赋予 地 方 方 全 局 性重 大 事 项 是 否顺 利 开 展实 施 。笔者 认 为 ,
人大及其常委会 的法定职权 , 它代表着 国家权力机 当前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过程中遇到的瓶颈 , 某种 关的地位 , 体现国家权力机关 的权威 , 是实现人 民当 程度上源 自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党委 、 政府决策权力 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 是人 民民主的重要体现。然而, 运 行 机制 尚未 制度 化 、 科 学 化的缘 故 。
是人大 , 对重大事项的决定 、 决策 , 都有严格 的程序 决策权 的前提。然而 , 由于 目前全 国人大 尚未出台 要求 , 党委是集体领导 、 民主集中 、 个别酝酿 、 会议决 关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的相关法律 , 宪法和地方 定, 人 大从议 案 提 出 、 列入议 程 、 初审 、 审议 到表 决通 组 织法对 县级 以上 的地 方各 级人 大行使 决 定权 的规 过, 都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另一方面, 两者又有所区 定 也 比较 原则 , 虽 然制 定 了关 于重 大事 项 的有关 规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哪些职权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哪些职权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哪些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主要方面:(一)组织本级人大的工作。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负责本级人大各项组织工作,包括领导和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大会议;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领导本级人大各专委会的工作;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依法补选上一级人大出缺的代表或罢免个别人大代表。

(二)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三)地方立法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

(四)重大事项决定权。

包括: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性的荣誉称号等。

(五)人事任免权。

包括: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的个别任免;在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正职领导人员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职领导人员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六)监督权。

包括:监督同级“一府两院”的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意见;撤销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等。

切实履行人大法定职责着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履行人大法定职责着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履行人大法定职责着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XX 年是县乡人大换届后新一届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第一年。

如何谋划好20XX 年乃至今后五年的人大工作,实现良好开局,打开工作新局,在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人大作用,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大前提和先决条件。

现结合XX 实际,从工作层面谈一些思考和体会。

一、立足县情,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人大工作该“干什么”?谋划人大工作,不能搞空中楼阁,必须立足实际,吃透县情,深入研判,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能做到有的放失,有所作为。

XX 县位于XX 省东北部,地处大别山西端南麓,跨长江淮河两大水系,境内以低山丘陵为主,资源禀赋较好,属著名红色老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县人民只争朝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年大攻坚、战贫困,20XX 年4月正式退出贫困县,如期摘掉戴了35年的“穷帽子”,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20XX 年11月,XX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提出“绿色赋能、全面振兴”的发展思路和“生态立县、产业兴县、开放活县、共享惠县”的发展战略,锚定全面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现代化新XX 的奋斗目标。

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发挥县级人大作用

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发挥县级人大作用

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发挥县级人大作用屈小强【期刊名称】《公民导刊》【年(卷),期】2013(000)006【总页数】1页(P37)【作者】屈小强【作者单位】重庆市荣昌县人大常委会【正文语种】中文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不可否认,县级人大的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充分认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及其意义,进一步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及宣传。

县级人大常委会设立30多年来,虽然在民主政治发展、实施法律监督、代表群众利益、地方官员的任免、联系群众、重大事项的决定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县级人大的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

原因在于部分干部群众,甚至有部分人大系统干部、人大代表对人大制度还缺少足够的认识,对县级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

因此,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和宣传,对于县级人大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关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列举了十五项:保证国家统一意志的贯彻,保护各种权利。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选举和罢免本级国家机关的负责人。

选举和罢免县级人民政府县长和副县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决定重大的地方性事务。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建设项目问题探讨

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建设项目问题探讨

依 照宪法 规 定 , 国人 大 常委 会 有 “ 全 国人 全 在 民代 表大 会闭 会期 间 , 查 和批准 国 民经济 和社会 审 发 展计 划 、 国家预算 在执 行 过程 中所 必须作 的部 分 调 整方 案” 职权 ; 级 以上 的地 方各 级 人 大 常委 等 县 会有 “ 讨论 、 定本 行 政 区域 内各 方 面工 作 的 重 大 决 事项 ” 职 权 。地 方 政 府 组 织 法 又 进 一 步 将 “ 等 讨 论、 决定 本行政 区域 内各 方 面 工作 的重 大事 项 ” 细
要从我 国的实际 出发 , 党 的领 导 下 , 深化 政 治 在 在
收 稿 日期 :00—1 21 0—2 8 作 者 简 介 : 正 涛 (9 7一) 男 , 州大 学法 学 院 教 授 。 卢 16 , 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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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正涛 : 大常委会决定重大建设项 目问题探 讨 人
体 制 改革 、 设社 会 主义 政 治 文 明进 程 中 , 一 步 建 进 实践探 索 、 总结 经 验 、 入 研 究 。 查 阅 2 0 深 0 6年 8 月2 7日通过 并 于 2 0 0 7年 1 1日起 开 始施 行 的 月 《 督 法》, 论 全 国 人 大 常 委会 还 是 地 方 各 级 人 监 无 大 常委会 , 无直 接 关 于 审议 、 定重 大建 设 项 目 并 决

别重大 建设项 目, 国务 院可 以向全 国人大 或者全 国 人大 常委会 提 出议 案 , 由全 国人大 或者全 国人 大常 委会审 议并 作 出决定 ; 者 由全 国人大常 委会 听取 或
国务 院关 于该 建 设 项 目的报 告 。草 案 对地 方 人 大

由人 大 常 委 会 就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作 出决 定 是 颇 有 争 议 的 问题

00315试题第六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00315试题第六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第六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一、单项选择题1.2004年以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A.2年B.3年C.4年D.5年【解析】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乡级人大的任期。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在2004年之前是每届3年,2004年《地方组织法》进行第4次修正,规定地方各级人大每届任期为5年。

2.在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省人大常委有权撤销A.省长的职务B.个别副省长的职务C.省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D.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解析】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

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本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有权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以下及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以下的有关人员。

所以,在省人代会闭会期间,省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个别副省长的职务。

3.省级人代会选举产生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得到A.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批准B.全国人大的批准C.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D.中共省委的批准【解析】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选举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4.决定省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任免的机构是省级A.人代会B.人大常委会C.党委会D.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解析】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省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省级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有:根据省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A.地方国家立法机关B.地方国家权力机关C.地方立法机关D.地方权力机关【解析】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与全国人大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为什么行使得不充分——浅析影响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因素

为什么行使得不充分——浅析影响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因素
政、 以党令政 的现象还较为普遍 , 党委领导权就极 容易取代人大决定权。一些本应该 由人大及其常委 会决定 的重大事项 , 由同级党委直接决定 , 由 却 或 党委 、 府共 同决定 , 由党委召开四套班子成员 政 或 会议集 体决定 , 避过了经过法定程序将党委意图变 成国家意志 的过程。
的重大事项决议、 决定数量不多 。 据有关报刊报道 : 会 的决定权相 当大 , 几乎涵盖 了方方面面 , 实际 但 某省过去l年 中, O 共作 出决议 、 决定 11 , 4 件 而有实 操作 中, 却要受到来 自 党委 、 政府 的多种制约 , 党委 质性、 强制性的重大事项决议 、 决定只有5 占4 “ 件, %。 给不给” “ 、给什么” “ 、给多少 ”政府“ , 想不想” “ 、听

2 2一< 人大研究>o6 2o 年第2 ( 期 总第 10 7 期)
维普资讯
不听”“ 、做不做” ,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人大及其 要职权 。 但何谓“ 重大事项” 如何决定重大事项? ? 除 常委会决定权的行使。 了仅有的 “ 财政预算 ”“ 、财政决算 ”“ 、 国民经济和社 其三 。 法律的原则规定“ 模糊” 了人大决定权 会发展计划” 等少数法律列举的以外 , 其余法律并没
长一段 时间宪政体制缺陷和社会主义 民主、 法制遭
浅 影 地 人 重 事 决 权 使 因 析 响方 大大 项定行 的素
口 吴绍 良
受践踏等 因素影 响, 加之 , 县级人大常委会 18 年 91 近几年来 ,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地 才成立 , 在此之前 , 县级政府 的运作模式一般都是 方组织法赋予的职责 , 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重大事项请示同级党委决定 ,并已形成工作习惯 。 进行 了一些积极 的探索 和努力 , 讨论、 决定 了一些 县级人 大常委会成立后 , 一些政府组成人员仍 习惯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及路径优化——兼论“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及路径优化——兼论“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及路径优化——兼论“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作者:陈波来源:《人大研究》 2017年第6期地方人大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中,形成了“常规式”“应急式”“清单制”“票决制”四种常见路径。

“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源自浙江基层人大实践,契合人大制度本义,操作易复制,可作为做实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一个有效突破口。

陈波理论界和实务界已逐渐达成对重大事项决定权重要性的共识,但从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权看,“四多四少”现象仍存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行使的多,法律原则规定或未明确规定的行使的少;作出的决定面面俱到、隔靴搔痒的多,抓住重点、切中要害的少;被动行使的多,主动决定的少;作出决定的多,落实到位的少[1]。

一般认为,导致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权力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和“重大事项”法律规定不明确,开启决定权的程序设计不足等。

党的十八大强调指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

”为此,中办还印发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

这些为新形势下做实重大事项决定权、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提供了重要指引。

从实际情况看,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此项职权,有必要进一步理清以下问题: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本质是什么;重大事项决定权已经探索形成了哪些可行路径,各自又有什么局限;如何进一步做实重大事项决定权。

一、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渊源及实质“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提出,始于1980 年4 月彭真同志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讲话。

当时,地方人大常委会刚刚设立不久,对怎样行使职权还不大熟悉。

针对这种情况,彭真依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做了四个方面概括:第一,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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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 的重大事项 , 认为需要提交代表大会讨论 会民主决定。县级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程序 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 民 决定的情况 , 有的规定仅仅用“ 依照法定程序” 提交, 制度应 当坚持 民主原则 ,
而这个 法定程 序是什 么 , 却 并未 明确 。现 实 中, 为 了 群 众 的 意 见建 议 , 常 委会 审议 要 发 扬 民主 , 深 入 讨
定要 求 。

2 4一 《 人 大研 究 ̄ 2 0 1 5 年第 7 期 ( 总第2 8 3 期)
序制度建设的滞后性 。有 的县级人大常委会讨论 、 证人 民 当家 作 主具 有重 要意义 。笔者 就如何 健全 县 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已经有 8 年到 l O 年未作修订或 级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程序制度试提出以下 才作修 订 , 规 定“ 涛声 依 旧” , 远 远不能适 应地 方人 大 对策 。 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现实需要。通过综合分 1 . 加强程序制度设计的科 学性 , 促进人 大常委 析县 级人 大 常委 会讨 论 、 决 定 重大 事项 的规定 文 本 会科 学决定。县级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程序 和由此文本产生的工作程序机制, 不难发现 , 当前县 制度应 当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 人大决定和政府决 级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程序制度 主要存在着 定的关系。要把坚持党 的领导贯穿到行使人大常委 粗放性 、 简单化 、 不完整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 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程序 的全过程 , 主动接受党的领

效解决原来存在 的问题 , 同时也符合新预算法的规 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报请同级人大常委进度 , 切实避免形成新 第二 , 现实 中多数地方财政收支是 比较紧张的, 的结转 。 ( 作者 单位 : 福 建省 人大常 委会财 经工 委 ) 年初 由于财 力有 限 , 往往 有 些应 当安排 的项 目无法
和 纠正 。 而按新 预算 法 规 定 , 一方 面 限制 了超 收 收 把地方政府动用超收收入这条路子完全堵死。 入使用的随意性 ( 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 另外 , 过去超收收人使用 中还存在一个问题 , 就 来 不及 在 当年 完 成 稳定调节基金) , 另一方面又规范了动用预算稳定调 是 由于使 用 超 收收 入 时间较 晚 , 节基金的程序( 必须经由预算调整审批程序 ) , 这么 支 出从而形成财政结转 , 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 率 。因此, 地方政府如要在当年使用超收收入, 除了 来, 只要按照预算调整程序使用超收收入 , 就能有
丝 垂 盟
没有健 全规 范的程序 制度 。 就难 以保 障重大事项 决定权 的正 确有效行 使 。
县 级 人 大 常 重 大 事 项 决 酣撇 建 探
口 陈光 亮
党 的十八 届三 中全会 提 出“ 健全人 大讨 论 、 决 定 权程序制度建设现状 , 对健全重大事项决定权程序
或者 实 用性 不强 。如 关 于 重大 事项 的提 出方式 , 有 本级 “ 一府 两 院” 重大事 项报告 制度 。加强 对下 一级
的规定仅 明确以议案或报告 的形式 , 而未明确附加 人大 常委会 作 出的决议 决定 的审查监 督 。 2 . 加 强 程序 制 度 设 计 的 民主 性 , 促 进人 大 常委 必要 的说 明和法 律 、 政策 依 据 材料 。关 于经 常委 会
规避这一做法和 由此产生的“ 麻烦” , 极少有经常委 论 , 使决定集思广益 , 更趋合理 。在程序制度规定中 会会议审议未决而后提交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的重大 纳入调查研究 、 公开决议决定文本草案、 征求意见 、 事项 。 充分讨论 、 表决等程序 , 从而保证人大常委会重大事 2 . 程序规定 简单化 。县级人大常委会讨论 、 决 项决 定 的民主性 。 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还存在规定简单化的倾向。如在 3 . 加强程序制度设计的法定性 , 促进人 大常委 提交 常 委会 会议 讨论 决 定 环节 中 , 没 有 明确讨 论 审 会依 法决定。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程序制度 地 方组织 法 、 监督 法等 有关 法律 查 的重点 , 如 对提交 内容 的合法 性 、 可 行性 的审查 不 的设 计必 须在 宪法 、 突出不明确 , 甚至避重就轻 , 导致讨论不充分 , 甚至 规定 范 围内开 展 。要 坚持 权力 法定 的原则 , 不能 超 不讨论就通过的形式主义。关于对非常规性提请的 越法律 的规定而走所谓 的简化程序 , 采取 由人大常 重大事项 , 如在特殊而紧急情况下 , 有的县规定简化 委会办公室备案或主任会议讨论 、 决定的方式等代 为“ 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 ” , 如此简单处 替法律赋予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讨论 、 决定重大事项 杜绝法定程序制度 理走所谓的“ 简易程序” 值得商讨 。而哪类重大事项 的职权 。要坚持依法行权履职,
重大事项制度” 。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程序 制度 进行初 探 。 制度是人大讨论 、 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必要组成部 县级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程序制度


分, 主要体现在人大常委会讨论 、 决定重大事项的规 存 在 的 问题 县 级人 大 常 委会讨 论 、 决定 重 大事 项 规定 出 台 定或办法之中。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 的行使 依赖于相应程序制度的支撑。没有健全规范的程序 以来 , 对 于 推动 地 方县级 人 大 常委 会 依法 按程 序 行 制度 , 就 难 以 保 障 重 大 事 项 决 定 权 的正 确 有 效 行 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无疑起到了巨大 的促进作用 , 但 从 推动人 民代 表大会 制度 与时俱进 的要 求来 看 , 使。如何让程序制度更好地服务于行使重大事项决 是 , 定权 , 笔者结合地方县级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 我们不得不看到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程
1 . 程序规定比较粗放。县级人大常委会讨论 、 导, 科学设置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前 向同级党 一府两院” 出台重大事 决定重大事项 的规定部分地存在程序规定粗放 , 一 委报告制度 。加 强对本级 “
定程度上变得有程序却难操作 , 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项决定的审查和监督 , 健全听取和审议、 备案和审查
报告( 备案 ) 制( 也有福建等少数一些地方实行审批 列支 , 过去不 少地方 就利 用超 收收入这 块新 的财 源 , 制) 。应 当说 , 对使 用超 收收入 实行报告 制 的做法 明 来解决部分年初无法列支又确需办理的事项。实践
显不 符合 “ 先 有 预算 , 后有 支 出” 的预算 基本原 则 , 不 证明 , 这种做法有利于及时使用财政资金 , 提高预算 利 于人 大 审查监 督 职权 的充分 行使 , 理应 加 以修 改 绩效 , 因而有其合理性 , 新预算法不应当也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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