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奖惩办法
2023年实用文_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范文(通用3篇)

202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范文(通用3篇)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1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和民航总局空管局计生委工作要点的安排,为确保民航总局空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的完成,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
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部门计划生育人口控制目标1、建立员工婚育情况档案,实行目标管理与考评奖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2、公司各部门计划生育人口控制目标应达到符合政策生育率100%,晚育率高于98%,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无违法生育。
3、积极参加上级计生委组织各项活动,参加人数率95%以上;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活动。
二、考核与奖惩公司各部门员工对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人员,应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对于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对每年完成目标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每人4000元人民币),对未完成目标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每人500元、当事人__元人民币)。
部门负责人:部门员工:4月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2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与市教体局签订的《平度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书》,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平度市教育体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1、符合政策生育率100%,严禁计划外生育。
2、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100%。
3、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环孕情监测率100%。
二、保障措施1、健全计生组织机构。
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计生工作负总责,确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依法落实本单位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包括正式在编职工、病休人员及临时用工)、男职工家属(家属为农业户口或没有职业的)、单位空挂户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要与每名教职工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学区小学计生工作由小学教育单元中心校负责管理。
2、落实计生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教职工请销假制度,规范教职工请假审批手续,切实加强在职已婚女职工请销假管理。
2024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背景和目的计划生育工作是中国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和调整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二、奖励措施1.工作成绩优秀奖:对在本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计划生育部门按评定标准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2.先进典型奖: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计划生育部门评选产生,给予荣誉称号和奖励。
3.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对在全国范围内计划生育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央计划生育部门评选产生,给予奖励和激励。
4.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奖:对在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中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央计划生育部门评选产生,给予宣传推广支持和奖励。
三、惩罚措施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惩罚:对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取缔等。
2.工作不达标惩罚:对没有完成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或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计划生育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等处理。
3.失职渎职惩罚: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情况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上级计划生育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等。
四、奖惩操作程序1.奖励程序:奖励由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评选,形成评选方案和评审机构,通过公示和评审,最终确定奖励对象和奖励方式。
2.惩罚程序:惩罚由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经过审查和批准后进行执行。
五、监督机制1.审计监督:对计划生育工作奖惩的程序和结果进行审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群众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提供举报渠道,对违反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上级部门监督: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奖惩实施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奖惩措施的有效实施。
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评奖惩办法

乡春季集中服务活动奖惩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夯实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早孕发现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转变计划生育工作作风,切实增强乡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真正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新格局,推进我乡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进家庭”、“贴心服务,快乐康检”优质服务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确保完成我乡今年的人口计划和各项责任目标,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二)、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一是所辖村考核年度内政策符合率低于95%的村列为重点管理或重点帮助村,乡在扶贫救济、项目安排、资金扶持等方面减小力度,造成重大影响的村直接取消帮扶;二是在省、市、县三级计生考核中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差的样本点村直接实行一票否决,对三大班子成员、总支书记、片主任、机关包村干部、计生包村干部和该村书记、主任、计生管理员除兑现经济处罚外,还要采取组织处理。
本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及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提拔重用;对乡直联系单位的各种创建活动、评先评优实行否决。
二、党政干部、计生办主任职责及经济处罚(三)、党委书记、乡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明确干部责任制,确保对计生工作的人、财、物投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违纪或失职的党员、干部、职工予以经济、纪律处分。
(四)、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全乡计生管理以及计生工作决策建议的提出、计生工作的经常性督查,牵头组织好对重点对象(特别是外出的隐患对象)的服务工作和四项手术工作。
(五)、计生办主任是全乡计生工作具体责任人,负责计生日常工作,充分调动计生专职工作人员积极性,确保计生日常业务运作和计生业务规范;确保及时、准确提供计生底数,确保乡办、所、村室规范管理;确保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全面协调、主动与包村干部一起抓好联系村健康检查和落实好四项手术工作。
(六)、实行计生捆绑风险金制度,书记、乡长、分管领导各1000元;其他党政人员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含服务所)各800元;年初交财政专户储存。
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办法

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办法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计划生育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
为了保持人口的合理增长速度,许多国家都采取了计划生育政策,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奖惩措施。
本文将就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奖惩实施办法进行探讨。
一、奖励措施1. 相关支持政策为了鼓励人们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政府可以提供一系列的相关支持政策。
例如,减免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提供免费的节育措施等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既可以减轻人们的经济负担,同时也能够增强人们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2. 补贴和福利除了提供相关支持政策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发放奖励补贴和提供福利来鼓励人们积极参与计划生育。
比如,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可以给予一定的生育补贴,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同时,还可以提供教育、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福利,从而进一步增加人们的参与意愿。
二、惩罚措施1. 罚款和处罚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或家庭,政府可以采取罚款和处罚的方式进行惩罚。
罚款是一种经济惩罚,可以让违反政策的个人或家庭感受到经济压力,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
处罚则是一种法律惩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打击违规行为,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 社会评价和道德谴责除了罚款和处罚外,社会评价和道德谴责也是一种有效的惩罚手段。
社会评价指的是通过传媒等方式,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进行批评和谴责,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压力和责难。
道德谴责则是通过道德观念和伦理规范来对违规者进行谴责,使他们感到内疚和愧疚。
三、完善奖惩实施办法的重要性1. 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奖惩实施办法的完善,可以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
只有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奖惩机制,才能够有效地鼓励人们积极参与计划生育、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也能够及时进行惩罚,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 保护人口发展秩序奖惩实施办法的完善,可以保护人口发展秩序。
通过奖励措施的实施,可以鼓励人们进行合理的生育决策,避免出现过多或过少的出生人口。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涡北煤矿物业管理科涡北煤矿物业管理科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业管理科与所属计生承包班队签订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有专(兼)职人员,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落实。
2、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等计生法规和规定,提高职工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
3、积极开展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互联网络中的宣传力度。
4、单位全员职工无早婚、早育和违法婚姻现象,严禁政策外生育、计划外生育。
批生二胎必需持证后孕,做到政策内生育。
5、单位已婚男职工一年办理两次信息反馈卡,由女方所在单位或所属街道、乡镇计生部门盖章签字进行交流反馈。
6、单位职工当月发生新婚、婴儿出生、怀孕、节育等信息的,及时录入信息平台,每月例会向计生办反馈。
7、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
8、做好班队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和避孕药具的发放、随访等服务工作,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孕检,参检率100%。
9、各种计生帐、卡、资料按上级业务部门和集团公司计生办的要求设置齐全、规范。
10、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力度,严禁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医学上确有需要除外)和怀孕14周以上无故引产的现象发生。
11、信访案件及时优质结案,减少越级上访。
12、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活动经常,资料齐全规范;深化“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宣传、引导并做好以“妇幼幸福健康”为龙头的计生系列保险工作。
13、避孕药具发放、管理规范。
14、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建立管理档案。
15、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提高信息平台闭合达标质量。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人口规划与管理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九条本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合理调控人口数量、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分布的政策及制度,使人口状况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及奖惩办法

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及奖惩办法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长期实施的重要政策。
为了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和奖惩办法。
本文将分别对这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是指国家、地方、单位和个人根据自身职责分别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和义务,并对计划生育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来说,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责任。
国家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制定完善的计划生育政策,并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管和管理。
同时,国家也应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提高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和素质。
2.地方责任。
地方政府应该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宣传工作的到位,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和方案,对本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负责。
3.单位责任。
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切实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同时,单位也应该建立健全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鼓励员工按时完成计划生育任务。
4.个人责任。
个人家庭应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正确了解计划生育的目的和意义,并积极采取相应的计划生育措施,踏实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制度是指对计划生育工作中表现出有效率、认真负责,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处罚和奖励制度。
1.奖励制度。
针对计划生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以下奖励措施:(1)表彰先进单位。
每年评选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授予“计划生育优秀单位”称号,并授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2)个人表彰。
每年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员工,授予“计划生育优秀个人”称号,并授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3)提供优质服务优惠。
对于生育孪生及以上多胞胎的家庭,给予优惠政策,比如提供医疗、教育等优质服务。
2.处罚制度。
对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限期整改。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口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类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11803【发文字号】琼办发[2004]6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4.02.24【实施日期】2004.0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类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04]6号)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类考核奖惩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4年2月24日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类考核奖惩办法根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琼发[2001]3号)精神,为在2005年实现我省低生育水平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达到全国中等水平,2007年初步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从2004年起,目标管理责任制施行新的分类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分线考核,综合评价,分类奖惩,动态管理。
省委、省政府与各市县党委和政府、省农垦总局、省洋浦管理局签订责任书,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省委、省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一、考核内容(一)党政线指标1、出生人口性别比2、人口自然增长率3、符合法定生育率4、计划生育经费投入(1)市县财政保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免费项目、避孕药具发放和宣传、培训等业务工作的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不含行政人员工资、基本建设投资和社会抚养费)2004年达到人均6元以上,以后每年人均增加1元;(2)不截留、不挪用国家和省下拨的计划生育事业补助费和手术费,并及时拨付到位;(3)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有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确保乡村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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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奖惩办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奖惩办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奖惩办法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太〔201X〕56号)精神,特制定201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奖惩办法。
第一条乡镇(包括经济开发区,下同)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行政包点人员(含点片负责人)、业务包点人员、计生办主任、服务所所长为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
村(包括社区,下同)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计生专干为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
第二条县对乡镇每月一调度,一季度一考评。
月调度成绩计入季度考评成绩,季度考评成绩计入年终考评成绩。
乡镇对村实行调度和考核,调度考核成绩纳入村年终考评成绩。
第三条每月县对乡镇实施日常监测,主要监测出生总量、一二孩政策内出生量、政策符合率、二多孩政策符合率、出生人口性别比等指标。
除尘滤布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经常性工作考核,主要考核阳性检出率、早孕发现率、节育措施落实率、二女户产生量、二女户结扎落实率、两非案件突破等指标,并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有导向性地增加其它考核内容。
省重点核查、抽样调查和信访调查列入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四条县每月调度前五名的乡镇给予通报表彰;季度考核前三名的乡镇给予通报表彰,同时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乡镇每月调度先进的村给予通报表彰;季度考核先进的村给予通报表彰,同时给予不少于201X元的奖励。
第五条省年终抽样调查,无出生错漏报和手术虚报、压滤机滤布厂家得分在皖北地区平均分以上的,乡镇奖励10万元。
被省计划生育重点核查,无重大问题,给予适当奖励。
第六条县每月调度倒数后三名的乡镇,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工作约谈;连续两次约谈的,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受到连续两次诫勉谈话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县季度考核倒数后五名的乡镇,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工作约谈;其中倒数第一名和受到两季度约谈的,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连续两个季度诫勉谈话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七条乡镇每月调度后进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工作约谈,其中倒数第一名的村上报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重点监控;连续两次调度后进的村,予以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被县重点监控的村,相关责任人一律撤职。
第八条被省计划生育重点核查,出现严重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九条因信访案件导致被省扣除2分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扣除分每增加2分,提高一个处分级别,直至撤职。
第十条省、市年终抽样调查,出现1例出生错漏报或节育手术虚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调查结果较差,导致全县进入重点管理县的,相关责任人一律就地免职。
第十一条县对上报的出生、节育、孕情、引流产等关键信息进行核查,发现1例出生错漏报、手术虚报、假孕情、假引流产,对直接参与或授意弄虚作假的乡镇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村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是党员的,予以停职。
发现2例上述问题,对直接参与或授意弄虚作假的乡镇干部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行政给予撤职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村干部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是党员的,依法罢免职务。
出现3例及3例以上上述问题,对直接参与或授意弄虚作假的乡镇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给予开除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村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是党员的,依法罢免职务;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县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7月15日附送: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作法与体会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作法与体会标题: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作法与体会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城市,我区的流动人口也随之快速增长,今年,我区流动人口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人,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综合节育率%。
流动人口的到来为我区的经济繁荣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困难。
流动人口流动性强,就业广泛,居住分散,成分复杂,且处于生育高峰期人群所占比例较大,这些特点为我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带来较大冲击,如何管住、管活、管好流动人口的生活、生育问题,已成为市场经济下计生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面对严峻的挑战,区委、政府领导班子经过认真研究,确定以下工作原则和思路:一是按中央“因势利导、宏观控制,加强管理、兴利除弊”的方针来指导我区流动人口的各项工作;二是客观评价流动人口的作用和影响,既要正视其所引发的各种问题加强管理,又要充分看到对发展本地经济、方便人民生活的积极作用,将其作为发展区域经济的资源和财富;三是党委、政府牵头,围绕地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着眼于社会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将流动人口各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整体规划,通盘考虑,扎扎实实,力争形成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和采取必要的综合治理机制和措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五是正确处理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和户籍人口工作的关系,两者要等量齐观,齐抓共管。
多年来,我们遵循以上原则和思路,在区领导的重视和市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联系实际,扎实工作,初步在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探索出了一条以法规、规章为依据,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分类管理为手段,以宣传服务为特色,以综合治理为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近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制约机制,实施齐抓共管。
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计生、公安、工商、卫生、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和重要单位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
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各部门结合实际,均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同时,建立共管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都要召开共管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
各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了由办事处计生办、派出所、工商、劳动、卫生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从上至下形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大格局的逐步形成,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管理责任,加大考核力度。
区政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了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并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定时检查考核、通报,年终严格按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在公安、工商、劳动等相关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工作中,年初各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就计划生育齐抓共管情况进行专项部署,各部门在办理《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时,都必须查验原籍地签发的《婚育证明》,对无《婚育证明》的限期补办。
各共管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人。
建立了镇、办事处牵头,计生部门业务指导,以镇、办事处“属地”管理为主,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新机制。
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原则。
我们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科学管理与服务,将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社区,建立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的工作模式。
使流动人口和本地育龄群众在宣传培训、生殖保健、药具发放、咨询、就业服务等工作上一视同仁,享有“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等一系列同等的计生优质服务,让他们在异地有“家”的感觉,社区居委会随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以及生活、工作情况,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同等的优质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婚育观念的转变及生殖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严把“发证”、“验证”关。
建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查验登记和办理制度。
凡是外出人员必须到原籍地办理《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把好“验证”关,将其纳入现居住地管理。
建立流出地和流入地相互管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档案,严格流出关和流入关。
对无婚育证、身份证、暂住证的“三无”人员实行重点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相互反馈信息。
利用国家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不断提高交换平台的使用率,提高信息交换质量和反馈率,加强日常检查、指导、通报和督促,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使信息交换平台在双向管理服务中发挥出了应有的积极的作用。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基础管理制度健全之后,实现工作目标的关键就要看抓落实;抓落实的关键在于找到切实可行的途径。
为此,我们在经过对本地区外来人口的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后,决定按居住、经营、从业三大块对流动人口进行分类管理。
1、以现居住地为主,将服务对象分类进行管理。
首先镇、办事处通过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详细统计,建立登记卡,摸清底数。
一是摸清生育、节育措施;二是摸清流动人口服务需求。
然后将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与服务,突出重点管理服务对象,着力提高工作效率。
首先,将服务对象分为六类:1.对初婚或已生育过子女但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作为重点管理服务对象,纳入日常管理;2.对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或单身流入的育龄人群进行非重点管理;3.对未婚男女流动人口作为一般登记、验证对象跟踪管理;4.对在此购房或有固定收入的按常住人口管理;5.对租房无固定收入的夫妇重点监控其生育史、避孕史;6.将其他流动人口作为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随访服务对象。
其次,在流动人口居住较多的村、居发放自制的《流动人口服务证》。
最后将工作重点放在三个方面:1.以45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人群;2.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为重点环节;3.以流动人口聚居地为重点地段。
在管理上坚持“三关”:即流出人口发证关、流入人口验证关、避孕节育跟踪服务关。
2、以经营地为主,落实对市场、门店的管理。
为了落实对市场的管理,我们采取了以下办法:首先是由镇、办事处与市场主办单位签订计生责任书,镇、除尘滤布办事处计生办负责对单位计生工作进行经常性指导与检查;二是指导市场主办单位推行责任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层级管理。
(具体做法是:首先市场主办单位与市场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市场负责人与外来人口签订合同书,明确计生义务。
其次市场主办单位设一名计生干部,负责对市场和其它下属企业的日常管理与指导;第三严格查验、督办《婚育证明》,市场在为外来人口办理执照和提供摊位时,严格把关,查验《婚育证明》、签订育龄妇女计生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