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人民医院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聘任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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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全员聘用制管理制度

医院全员聘用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聘用制度第四条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包括新员工招聘、在岗员工考核、续聘、解聘等环节。

第五条新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招聘。

第六条在岗员工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七条在岗员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将对其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解聘。

第八条在岗员工续聘需符合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 完成年度考核合格;3. 按时缴纳社会保险;4. 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医院对在岗员工解聘需符合以下条件: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 年度考核不合格;3. 按时缴纳社会保险;4.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薪酬福利第十条医院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岗位性质、职责、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工资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医院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设立各类奖励,包括年终奖、优秀员工奖等。

四、培训与发展第十三条医院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等,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医院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考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提升自身能力。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制度

医院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效率,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绩效考核、动态管理。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聘用第四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岗位数量。

第五条医院通过公开招聘、内部竞聘、人才引进等方式,选拔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相应岗位。

第六条岗位聘用实行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医院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医院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劳动报酬、福利待遇;(二)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考核、晋升等活动;(三)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九条医院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二)忠诚医院,保守医院秘密;(三)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四)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医院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十二条医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一)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二)对工作不达标、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批评、警告、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退出机制第十三条医院员工因以下原因退出:(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自愿离职;(三)因违反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等原因,医院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医院对退出员工进行合理安置,保障其合法权益。

某某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实施方案

某某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实施方案

某某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范围及周期1、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编外人员)。

2、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医技、护理等卫技系列,以及卫管、财会、经济、工程、审计、统计、档案等医院适用专业。

3、聘任管理范围包括首聘、续聘以及聘期管理。

4、岗位聘任二年为一周期,实行有限期的聘任。

第三条聘任要求1、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按需设岗、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竞聘上岗,择优聘任。

2、科室现有高、中级人员已经超过岗位设置数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整、低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设岗要求。

3、在聘期内取得职称的人员只有在部门和科室有空岗时方可聘任;科室没有空余岗位的,等一个聘任周期(二年)结束后,与原聘人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4、医院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及紧缺人才,在科室无空岗的情况下,由院部统筹协调进行聘任,但仅限于引进当年的一个聘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组织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主任:某某副主任:某某成员:某某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2、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3、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4、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目,取得规定学分;5、符合《执业医师法》或《护士条例》的执业注册要求;6、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7、对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新进院专业技术人员,须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具备以上条件后方可聘任。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更好地调动医院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医院整体绩效,故制定本医院全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二、聘用条件1.拥有相关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学位或者持有相关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在医院工作正式办公且已获得正式聘任的全体员工。

三、聘用程序1.医院将在每年的年度全员绩效考核中,根据员工的考核成绩和绩效排名进行聘用的评定;2.只有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达到优秀或以上评定等级的员工方才具备聘用资格;3.聘用程序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

四、聘用期限1.聘用期限为一年,规定在职期间未经解聘或辞职,聘用将自动续期;2.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所属岗位的工龄要求的时间。

五、聘用内容1.工作职责:根据员工所属岗位的具体职责,有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2.权益与义务:医院为聘用员工提供相应的工资、福利和职业发展机会,同时聘用员工也要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3.聘用期限内,聘用员工必须按照岗位职责履行相应的工作,并接受医院的管理;4.不符合岗位职责的员工或严重违反医院制度的员工,医院有权解聘。

六、聘用制度的优势1.调动积极性:通过全员聘用制度,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果;2.提高绩效:将聘用制度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更加迅速、准确地判断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3.促进发展:通过聘用制度,员工能够在职业发展中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4.公平竞争: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聘用程序,确保员工能够在公正的环境下竞争,并促使其不断提升自我。

七、聘用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医院将设立专门的聘用制度监督与评估小组,负责聘用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工作;2.每年定期对医院全员聘用制度进行评估,并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3.员工对聘用制度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反映,医院将及时处理并解答。

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根据医院系统实施规范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在逐步开展医院组织机构调整和岗位分析与岗位说明书撰写、定岗定编、绩效考核、多元化激励机制的建立以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的基础上,现决定实施岗位聘任工作,通过公开岗位聘任条件,按标准考核,择优聘任的思路,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优秀员工队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的优质医疗服务,现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确立和规范医院的用人制度,建立医院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引进竞争与激励机制,增强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自身素质高、整体效能强的员工队伍,以适应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聘任原则1.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2.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4. 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5.保证员工参与、知情和监督的原则。

三.定岗定编定岗定编是实行岗位聘任的前提和基础。

按照“按需设岗,精简效能,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核定工作岗位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设定人员编制。

逐步建立机构运转协调、人员配置合理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体系,做到“总编控制、结构调整、弹性适度、按需设置、布局合理”。

通过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最大限度的利用人力资源,使每位员工在与自身知识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施展才华。

四.岗位设置名称及人员编制数参见《××人民医院定岗定编方案》,各部门和科室具体的岗位名称和编制人数将专门发布。

五.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一)基本职业素质要求1. 遵守宪法和法律;2. 具有良好品行;3.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要求;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履职年限要求1.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年限职称条件正高四级在五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上已取得高级职称副高五级在六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已取得副高职称六级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七级在八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中级八级在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已取得中级职称九级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十级在十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初级十一级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已取得初级职称十二级在十三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十三级具有执业资格(士级)注:对于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确实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现有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聘用,其基本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放宽至2年;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放宽至1年。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方案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方案

XX市XXXX全员聘用、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目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二、组织结构(一)XXXX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二)XXXX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委员会三、实施范围与对象四、岗位设置(一)岗位类别、等级及数量(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1、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2、管理岗位聘用条件:3、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聘用条件:5、所有岗位的任职年限:五、关于在两类岗位同时聘用问题六、关于未聘待岗人员岗位等级确定和其他问七、人员聘用(一)聘用方式(二)聘用程序(三)聘用合同的订立(四)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聘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六)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七)首次聘用期间职工下岗待聘管理(八)内部离岗退养八、附则XX市XXXX全员聘用、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全面完成医改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根据人事部制定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及《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XX 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鲁厅字〔2005〕42号)规定,按照医院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按照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优化医院的人力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加强岗位管理,强化聘期责任,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推进医院健康、和谐、持续发展;为促进医院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和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统筹兼顾和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精简高效、科学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竞争、择优原则。

医院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医院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医院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一、前言。

医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医疗服务机构,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医院的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医院全员岗位聘用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医院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达到要求,为医院的高效运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总则。

1. 本方案适用于医院全员岗位的聘用工作,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各个岗位。

2. 医院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 医院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并报医院领导班子审批。

三、聘用流程。

1. 岗位需求确定,各临床科室和行政部门在人员需求发生时,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岗位需求申请,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2. 招聘计划制定,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部门的岗位需求,制定全院的招聘计划,包括招聘人数、岗位要求、招聘流程等内容。

3. 招聘公告发布,人力资源部门在医院内外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流程等信息,确保公开透明。

4. 应聘者资格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提交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环节。

5. 面试及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考察其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

6. 聘用决策,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医院领导班子确定最终的聘用决策,并发出聘用通知。

7. 入职登记,聘用人员到岗后,进行入职登记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四、聘用标准。

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确保聘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 聘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职称和专业技能,符合相关岗位的任职条件。

3. 聘用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能够适应医院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4. 聘用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聘用管理。

1.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全员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聘用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

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

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
如下:
一、制度背景
卫生院全员聘用制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提高卫生院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

二、实施目标
1. 建立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促进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全面发展。

2. 强化卫生院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服务质量。

3. 提升卫生院绩效,实现医疗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全员参与:卫生院全体员工皆遵守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2. 岗位培训:根据员工不同岗位情况,制定相关培训计划,提高员工专业素养。

3. 评改进:定期对员工绩效进行评估,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4. 监督评议:建立监督评议机制,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实施效果
1. 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全员聘用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

2. 全员参与:实现了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卫生院的整体绩效。

3. 人员流动:促进了人员流动,使得卫生院员工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综上所述,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的落实将有效提高卫生院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为卫生院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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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人民医院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聘任制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XX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XX号)、《XX市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号)、XX市卫生局《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XX发XX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全员聘用制包括事业单位编制内全员聘用制职工和编制外劳动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岗位聘用制包括医院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工勤技能系列各级各类岗位的聘用,不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二章聘用范围XX条人员聘用范围包括本单位编制内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的编制外人员。

第五条与医院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编制内或编制外人员,方可按照医院岗位设置计划,申请参加符合条件的岗位竞聘。

未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第六条在医院进行见习和实习的人员、接受全科医师培训的人员,不在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人员聘用范围之内。

第三章人员聘用与合同签订第七条医院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事业单位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一式3份,受聘人员、医院及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各执1份。

第八条事业单位编制内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分为长期合同、中长期合同、中期合同、短期合同。

1、工作年限已满 25年以上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能从事所在岗位工作的人员;现聘在四级以上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且现聘在七级以上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及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泉城卫生学者及泉城卫生科技明星;本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同意,签订长期合同,一般至退休。

2、在卫生技术岗位,现聘在七级以上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且现聘在十级以上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岗位中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局级以上拔尖人才及院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本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同意,可签订中长期合同,一般为10年。

3、在专业技术岗位,现聘在八至十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岗位中的一般管理人员;在工勤岗位中的高级工,本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同意,可签订中期合同,一般为7年。

4、工作年限3年以上(不含3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现聘为初级职称;在工勤岗位中的中级工、初级工;本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同意,可签订中期合同,一般为5年。

5、工作年限3年以下的(含3年),本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同意,可签订短期合同,一般为3年。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军转干部、复员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本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同意,可签订中期或中长期合同。

(二)受聘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聘期内如聘用人员按规定退休,则聘期自动终止;聘期内如出现职务变更、岗位调整或工作调动等情况,则聘期相应调整, 合同的相关内容按要求做相应变更。

第九条因医院工作需要聘用的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医院或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3页共12页(一)《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1、在医院连续工作未满10年的人员,可与医院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共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次签订的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

2、在医院连续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或与医院连续签订了2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可申请与医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医院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人员聘用,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职务变更、岗位调整或工作调动等情况,则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应做相应变更。

第十条医院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新招聘的在编毕业生没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期限内,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医院与之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经竞聘上岗后,应与医院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协议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配套文件,具有独立的效力。

XX章考核管理第十二条在聘期内,受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医院及各用人科室根据合同,按规定权限对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岗位履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本单位群众及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年度和聘期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以及晋级、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各级各类人员的考核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有关职能科室按照职责分工予以协助。

第五章续聘与解聘第十六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医院和受聘人员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权、利。

合同不因医院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失效。

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第5页共12页基础上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或修改。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除法律、法规或本办法另有规定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

第十七条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人员聘用时,受聘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有权予以缓聘:(一)无岗位的待聘人员;(二)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三)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病假满6个月后仍不能恢复工作的人员;(四)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缓聘的人员。

第十九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未经医院同意,出国逾期未归者,自应回国之日起算,视为旷工。

(三)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医院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临床医疗人员未经批准从事第二职业或多点执业,严重影响医院工作或在院内造成极坏影响的。

(五)违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人,并按合同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一)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医院和受聘人员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二)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三)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应聘的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期限为3~6个月),仍不能胜任的。

第二十一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与之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三)在医院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已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的;(四)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第7页共12页尚未做出结论的;(五)在医院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通知医院:(一)试用期未满,尚未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二)经医院同意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脱产学习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经批准出国定居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四)依法服兵役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一)承担医院重大科研项目期间;(二)接受医院出资出国进修学习、接受在职博士学位教育,按照受聘人员与医院签订协议规定的服务期未满者。

第二十四条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合同执行期间因发生不可预料情况而影响合同执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二)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或双方协商一致时,双方即可终止合同关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经过医院考核合格,双方可共同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医院与受聘人员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医院无法通知对方的,可以通过医院网站、报纸等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

第二十五条聘期期满未续签合同的离职人员、聘期内被解聘人员或调离人员,离岗离院前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按要求归还医院财物、办妥工作交替;担任财物管理、审批工作的,还应经医院审计后方可离岗。

离院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医院的科技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侵犯医院权益;违者由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手须未办理完结时,不得擅自离岗。

如医院与受聘人员另有约定的,双方还须按约定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医院与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后,应为被解除合同的人员出具终止、解除合同的证明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协助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第六章聘期待遇第二十七条医院对聘用人员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考核第9页共12页工资制。

(一)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聘任的岗位等级)、薪级工资、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和医院发放的加班补助费等,由医院对聘用人员岗位履职情况和按月出勤率进行发放。

(二)非在编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合同期满考核工资)、卫生津贴、加班补助费、绩效考核工资等,由医院对聘用人员岗位履职情况和按月出勤率进行发放。

第二十八条绩效考核工资根据聘用人员所在部门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成本控制和服务满意度,在进行综合考核后按月发放。

第二十九条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医院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职称晋升、聘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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