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

合集下载

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项目管理模式研究与实践——以沈阳工程学院为例

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项目管理模式研究与实践——以沈阳工程学院为例

DOI :10.13888/ki.jsie (ss ).2021.02.024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项目管理模式研究与实践——以沈阳工程学院为例彭胡,胡剑英,田丰(沈阳工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辽宁沈阳110136)摘要:“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开始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

沈阳工程学院自2011年开始,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大创项目。

通过总结近些年来组织实施的经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大创项目管理模式并运用于实践。

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出以学生为主体,以结题成果为导向,加强项目研究期间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和帮扶,建立过程管理制度,完善大创项目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在校大学生参与大创项目的热情和积极性,以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及基于创新的创业能力,为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增添助力,培养一批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创新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大创项目;学生主体;成果导向;管理模式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617(2021)02-0135-04收稿日期:2021-01-05作者简介:彭胡(1989-),男,安徽桐城人,实验师,硕士。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等文件要求,教育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国家级大创项目,旨在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沈阳工程学院于2011年开始着手实施大创项目,并不断完善大创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近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学生为本、自主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原则,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大创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大创项目管理模式。

关于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4月25日)

关于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4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送审稿)衡阳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局直各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合理布局,有序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现就全市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优先发展。

以“满足需要、适度超前”为原则,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和学校基本建设,为政府优先投入和学校建设提供依据。

(二)育人为本。

立足于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着眼于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努力营造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校园环境。

(三)尊重科学。

遵循教育规律,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确保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科学性。

(四)实事求是。

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利用现有办学资源,因地制宜,集中力量解决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五)统筹衔接。

综合考虑城镇化布局、产业发展及人口分布等因素,做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目标任务(一)编制好以学校布局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为主体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实现学校基本建设的有规可依。

(二)完善编制、实施和调整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体制机制。

三、具体内容(一)关于学校布局规划1.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

根据学龄人口的分布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普通高中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初中和小学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幼儿园原则上不超过360人。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城镇化进程,做到中小学、幼儿园与城镇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重点做好城市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城乡结合部、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城镇化重点地区的学校布局规划,凡新建和扩建学校要优先安排到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增长较快的地区,确保基本消除城镇学校的大班额现象,同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题讲座PPT课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题讲座PPT课件

★学历、资历
按《教师法》要求
★学历、资历
按《教师法》要求
• 三级 70分
• 二级 75分
• 一级 80分
• 高级 85分
• 正高级 90分
★教学质量评价积分
★经历
二、三级
一级
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德育工作
高级
正高级
★教研能力
三级
二级
一级
高级
正高级
★带动辐射
文件要求 二级
一级
高级
三级
正高级
★带动辐射
四、交流
写在最后
成功的基础在于好的学习习惯
The foundation of success lies in good habits
52
谢谢大家
荣幸这一路,与你同行
It'S An Honor To Walk With You All The Way
讲师:XXXXXX XX年XX月XX日
பைடு நூலகம்
分类开设通道
视特点,分标准
既有统一,又作区分 既同要求,又作倾斜
分类开设通道
树方向,建轨道
学历 教学评价积分 班主任、辅导员 教研能力 带动辐射作用 教学量 教学效果
二、基本申报要求
• 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 • 黔人通(2008)35号(计算机要求 )
• 黔人社厅通[2014]383号(继续教育要求)
• 关于答辩 对象:申报正高级 专家选择 内容:代表作 专业基础知识
• 关于课题 以立项时间为准
• 关于代表作 本专业,见解独到,体现研究方向,论述新颖,有亮点
贵州教师网 PDF 付印版 删去姓名、工作单位
• 关于收录证明 EI、SCI 核心

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及管理办法

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及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广安市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及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014-01-15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背景色:〗〖打印本稿〗〖关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具有办园资质,符合办园标准,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园规范、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

其办园规模应达到城区9个班以上,其它地区6个班以上;收费应控制在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30%以内。

第三条支教原则。

(一)分级实施原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的规定,凡是申请支教扶持的民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二)分类申报原则。

既有民办中小学,又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民办学校,须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分项申请,并经核实后按照规定分别享受支教扶持。

(三)动态管理原则。

享受支教扶持政策的民办中小学和普惠性幼儿园,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背教育方针、随意缩小办学规模等情形,将视情况予以扣减支教教师比例或取消支教政策。

第四条支教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民办中小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每年4月底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包括所需教师层次、学科、数量等要求在内的书面支教申请,并提供办学规模和投资规模等方面的申报材料。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请,核实办学规模和投资规模。

其中“办学规模”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四川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川教〔2012〕184号)等确定,即设置的班级数、招生人数和教师人数应与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运动场地和配套设施设备相符合。

“投资总额”是指学校新建时投入资金和学校办学过程中对学校设施设备投入资金的总和,建设规模以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审核确定,设施设备由教育行政部门审计确定。

吉林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基础医学院自评分析报告

吉林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基础医学院自评分析报告

吉林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基础医学院自评报告————————————————————————————————作者:————————————————————————————————日期:3 基础医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二〇一六年四月4 目 录学院概况 1一、定位与目标 3(一)办学定位 3(二)人才培养目标 6(三)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8(四)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15二、教师队伍 17(一)数量与结构 17(二)教育教学水平 21(三)教师教学投入 24(四)教师发展与服务 26(五)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28三、教学资源 28(一)教学经费 28(二)教学设施 30(三)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 31(四)课程资源 31(五)社会资源 34(六)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34四、培养过程 35(一)教学改革 35(二)课堂教学 39(三)实践教学 41(四)第二课堂 43(五)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44五、学生发展 46六、质量保障 46(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465 (二)质量监控 47(三)质量信息及利用 48(四)质量改进 48(五)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49七、特色总结——研究性教学 51(一)研究性教学关键环节 51(二)研究性教学的作用 53基础医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学院概况基础医学院的前身——白求恩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部始建于1951年,1992年改“部”为“院”,2007年与临床医学院整合为“白求恩医学院”,2013年恢复“基础医学院”建制。

学院现有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细胞生物学、药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遗传学、法医学13个学系(教研室)。

2003年病理生物学获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于2012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2年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与我校生物学实验中心、化学实验中心等共同跻身国家级“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行列。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1)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1)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委(单位)教育司(局):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布局,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向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迈进,现就“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认识和正确把握高等学校设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宗旨,以优化布局与结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高等学校的数量稳中有进,增幅初步做到合理、适度,高等职业教育、民办高等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得到进一步发展,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和提高,促进了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动了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10年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宏伟蓝图,提出了总体战略、主要任务和工作方针,明确指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

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

各地、各高等学校应当树立科学质量观和办学观,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稳定办学规模、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办学特色、健全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内涵发展水平。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变革,主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

“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教育规划纲要》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谋划发展,精心组织实施,使高等教育布局和结构更加优化,办学特色更为鲜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现就“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增强做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做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历史性任务。

强国必先强教,学校基本建设是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

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必须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编制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建立和完善教育基本建设体制机制的重要载体,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形成各级政府对学校基本建设持续投入的长效机制;有利于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有利于科学有序地推进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有利于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建设管理水平。

(二)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教育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

教育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服务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加速的关键时期,人口结构和布局发生深刻变化。

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有利于促进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结构调整、人口变化更加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学校建设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紧密衔接,有利于促进教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学校建设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

盲目建设无产业依托的职教园区,做到职业教育依托产业园区、产业园区支撑职业教育。

推进职教园区集团化建设,建立职教园区资源共享机制。

把民办职业教育机构的发展纳入职业教育布局规划。

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及管理办法

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及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广安市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及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014-01-15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背景色:〗〖打印本稿〗〖关闭〗第二条支教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审批、投资规模和办学规模达到市政府出台的文件(广安府发〔2013〕12号)要求,办学质量较高的民办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下同)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具有办园资质,符合办园标准,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园规范、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

其办园规模应达到城区9个班以上,其它地区6个班以上;收费应控制在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30%以内。

第三条支教原则。

(一)分级实施原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的规定,凡是申请支教扶持的民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二)分类申报原则。

既有民办中小学,又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民办学校,须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分项申请,并经核实后按照规定分别享受支教扶持。

(三)动态管理原则。

享受支教扶持政策的民办中小学和普惠性幼儿园,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背教育方针、随意缩小办学规模等情形,将视情况予以扣减支教教师比例或取消支教政策。

第四条支教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民办中小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每年4月底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包括所需教师层次、学科、数量等要求在内的书面支教申请,并提供办学规模和投资规模等方面的申报材料。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请,核实办学规模和投资规模。

其中“办学规模”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四川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川教〔2012〕184号)等确定,即设置的班级数、招生人数和教师人数应与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运动场地和配套设施设备相符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现就“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增强做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做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历史性任务。

强国必先强教,学校基本建设是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

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必须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编制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建立和完善教育基本建设体制机制的重要载体,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形成各级政府对学校基本建设持续投入的长效机制;有利于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有利于科学有序地推进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有利于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建设管理水平。

(二)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教育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

教育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服务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加速的关键时期,人口结构和布局发生深刻变化。

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有利于促进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结构调整、人口变化更加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学校建设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紧密衔接,有利于促进教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学校建设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

(三)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统筹实施各项建设工程的基本前提。

近年来,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国家已经陆续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还将继续加大对学校基本建设的投入;各地也在实施多种形式的教育建设工程。

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有利于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以科学规划指导各项建设工程;有利于统筹安排“十二五”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建设和资金投向,使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相互配套、有机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和闲置浪费,使每一笔建设资金都得到有效利用,发挥教育经费投入的最大效益。

(四)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是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

当前学校建设中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意见比较突出。

如一些地区学校布局结构不合理,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一些校舍质量和安全不达标,选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些地区只注重教学行政用房建设,生活设施配套不完善;个别学校体量过大,在校生规模超标,大班额问题突出;一些地区校舍资源空余、空闲或者被违法占用。

完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机制有利于统筹兼顾,逐步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

二、“十二五”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

各地在2011年以前完成“十二五”期间以学校布局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为主体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

建立和完善编制、实施和调整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体制机制。

有条件的地方要编制教育规划地图,开发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信息系统。

(二)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优先发展。

学校基本建设规划要体现“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对教育基本建设的投入,实现从“有学校上”到“上好学校”的转变。

二是坚持育人为本。

学校基本建设规划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营造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校园环境。

三是坚持尊重科学。

学校基本建设规划要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尊重教育规律,促进学校科学布局,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规范,保证校园建设规划的完整性。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

学校基本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办学资源,因地制宜,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当前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是坚持统筹衔接。

综合考虑城镇化布局、产业发展及人口分布等因素,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等上位规划有效衔接。

三、科学规划学校的区域和城乡布局(一)基本原则。

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是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二五”期间学校布局规划的原则是:一是分解落实教育发展目标。

各地要将“十二五”教育发展目标,具体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规划上。

二是推动教育结构不断优化。

在发展中调整、优化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是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建立学校布局规划的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机制,努力解决学校布局规划与人民群众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城镇化建设相脱节的问题。

四是统筹城乡教育发展。

结合城乡发展的趋势,兼顾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一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

五是实行分类管理。

在对现有办学资源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建设规划的不同要求对学校进行分类,有序安排学校基本建设。

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要重点推进民汉合校,加强双语教育。

边境地区、贫困边远地区要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建设。

六是合理确定学校规模。

尊重教育规律和办学规律,根据学校服务区域内人口分布、密度以及学生发展总量的实际,合理确定学校规模,注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数量。

(二)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

根据学龄人口的分布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中小学、幼儿园,方便就近入学入园。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城镇化进程,做到中小学、幼儿园与城镇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重点做好城市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城乡结合部、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城镇化重点地区的学校布局规划。

新建和扩建学校要优先安排到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增长较快的地区,基本消除城镇学校的大班额现象,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在人口较少且交通不便的山区、牧区、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双语教学薄弱的少数民族地区,加紧布局建设寄宿制学校;同时,要把确需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学校基本建设规划。

按照青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特点,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普通高中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初中和小学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幼儿园原则上不超过360人。

根据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编制好“十二五”农村幼儿园建设规划。

把民办中小学的发展纳入规划布局。

(三)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规划。

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要以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满足不同行业对职业教育培训的需要。

除主要面向农业的职业学校以外,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建在县镇及以上城市。

要根据本地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规划布局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重点的骨干学校和专业;根据当地社会文化特点,规划布局以培养特殊工艺、民间艺术人才为重点的特色学校和专业。

统一规划建设好以促进劳动力就业和提供社会服务为重点,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的综合性职业教育机构。

在尊重城市化规律基础上,坚持合理布局原则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完善县域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网络。

按照科学发展规划职业教育原则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和职教园区规划,新建职教园区要与本区域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配套建设,防止盲目建设无产业依托的职教园区,做到职业教育依托产业园区、产业园区支撑职业教育。

推进职教园区集团化建设,建立职教园区资源共享机制。

把民办职业教育机构的发展纳入职业教育布局规划。

(四)高等教育布局规划。

要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要求,着力优化区域布局、学科专业布局和科研布局。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严格控制新增高等学校设置。

积极探索高等学校分类管理,进一步明确区域内高等学校的发展定位和服务面向。

调整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支持学校在不同层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制定重点学科、特色学科的布局规划,超前部署前沿学科、新兴学科。

促进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与高等教育学科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提高学科建设对产业振兴、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支撑力。

统筹规划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布局,积极发展开放大学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

结合城市发展和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建设,完善高教园区的功能和布局。

四、切实加强校园建设规划(一)基本原则。

校园建设规划是学校建设和投资的基本依据。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按照学校的定位、功能、特色和发展任务制定校园建设规划,做到学校基本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一是选址科学安全。

规划保留学校和新建(迁建)学校选址时,各地要组织专家对校址周边交通、能源(水源、电源等)、地质、环境、气象等外部条件进行安全评测。

二是严格建设标准。

校园建设规划应严格贯彻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和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建筑设计规范、抗震设防要求等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与校舍安全,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和最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地方。

严禁建设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严禁过度装修。

三是体现先进教育理念。

学校基本建设要坚持育人优先、学生优先,重点满足学校育人的功能要求,合理区分教学区、体育运动区和生活区,同时充分发挥校园环境和校舍建筑的育人作用。

四是分步实施规划。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建设的要求,科学规划建设项目的优先顺序。

鼓励各地创新教育基本建设的投资融资机制,增加对教育基本建设的投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负债建设,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控债务规模。

要建立健全稳定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二)校舍建设。

校舍建设要坚持勤俭节约、经济适用、安全环保的原则,重在安全可靠、功能完善。

重点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建设,全面消除学校危房和抗震不达标校舍,基本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多人一铺、校外住宿和县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筑都要重视教学功能的完善、卫生环境的改善、节能环保的应用和消防、防雷设施的完善,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文化等因素,构建具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的学校建筑风格。

在全国校舍安全普查的基础上,对校舍按照新建、重建、改扩建、加固、拆除进行分类规划和管理。

不安全的校舍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D级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

(三)配套设施和校园绿化。

学校体育场地、升旗台、饮用水设施、食堂、校门和围墙、校园监控、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校内道路、公用厕所等配套设施和校园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有学校要按照有关标准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学校要按照有关标准将配套设施建设列入规划。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按照要求保证校园绿化面积,因校制宜地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大力推动校园植树,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生态校园。

(四)建设项目安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