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与事故案例分析
23个焊接事故案例

实例1:焊工擅自接通焊机电源,遭电击⑴事故经过某厂有位焊工到室外临时施工点焊接,焊机接线时因无电源闸盒,便自己将电缆每股导线头部的胶皮去掉,分别接在露天的电网线上,由于错接零线在火线上,当他调节焊接电流用手触及外壳时,即遭电击身亡。
⑵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焊工不熟悉有关电气安全知识,将零线和火线错接,导致焊机外壳带电,酿成触电死亡事故。
⑶主要预防措施:焊接设备接线必须由电工进行,焊工不得擅自进行。
实例2:要换焊条时手触焊钳口,遭电击⑴事故经过某船厂有一位年轻的女电焊工正在船舱内焊接,因舱内温度高加之通风不良,身上大量出汗将工作服和皮手套湿透。
在更换焊条时触及焊钳口因痉挛后仰跌倒,焊钳落在颈部未能摆脱,造成电击。
事故发生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⑵主要原因分析①焊机的空载电压较高超过了安全电压。
②船舱内温度高,焊工大量出汗,人体电阻降低,触电危险性增大。
③触电后未能及时发现,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较长,使心脏、肺部等重要器官受到严重破坏,抢救无效。
⑶主要预防措施①船舱内焊接时,要设通风装置,使空气对流。
②舱内工作时要设监护人,随时注意焊工动态,遇到危险征兆时,立即拉闸进行抢救。
实例3:接线板烧损,焊机外壳带电,造成事故⑴事故经过某厂点焊工甲和乙进行铁壳点焊时,发现焊机一段引线圈已断,电工只找了一段软线交乙自己更换。
乙换线时,发现一次线接线板螺栓松动,使用板手拧紧(此时甲不在现场),然后试焊几下就离开现场,甲返回后不了解情况,便开始点焊,只焊了一下就大叫一声倒在地上。
工人丙立即拉闸,但由于抢救不及时而死亡。
⑵主要原因分析①因接线板烧损,线圈与焊机外壳相碰,因而引起短路。
②焊机外壳未接地。
⑶主要预防措施①应由电工进行设备维修。
②焊接设备应保护接地。
实例4:焊工在容器内焊接,借用氧气置换引起火灾⑴事故经过某农药厂机修焊工进入直径1m、高2m的繁殖锅内焊接挡板,未装排烟设备,而用氧气吹锅内烟气,使烟气消失。
当焊工再次进入锅内焊接作业时,只听“轰”的一声,该焊工烧伤面积达88%,三度烧伤占60%,抢救7天后死亡。
塔吊事故案例分析

四、塔吊使用过程中限位失灵,未及时排除造 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现场多塔作业,相邻两塔之间的塔机 作业半径有重叠现象,导致碰撞造成事故。 六、坠物事故。在吊物过程中,由于绑扎方法 不当、吊钩内钢丝绳滑脱或钢丝绳断裂等原因, 吊物坠落,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塔吊司机、信号 工、司索工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就上岗操作。 由于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低下,操作时出现 违章行为、违规行为,加之项目监管不到位,最 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2、经过两年跨越式发展,给我们的安全管理 提出新的课题,人员的储备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没有 同步发展,操作人员需求量急增,加之社会市场操 作人员严重短缺,造成我们在操作人员的选择上非 常被动。今明两年,我们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基础 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上。 总之,塔吊租赁业是高危行业,如同走钢丝, 稍有不慎,酿成大祸。只有持之以恒,时刻保持居 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在设备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规 范标准,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就一定能杜绝重 大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机械设备安全优质高效地 为我们的施工生产服务。
第二部分塔吊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通过对以上塔机重大事故原因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防范不到位施工人员自身素质差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违规操作时常发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彻底存在盲区和盲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得不到有效落实等因素等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原因
今年,塔吊司机持证人员(包括通过考试的人 员)达到102人,项目部配备司机中持证的15人, 但仍然达不到全部持证上岗。需要进一步加强新 入厂司机的上岗培训,达到100%持证上岗。另 外对有证人员还必须跟踪培训,提高塔吊司机的 实际操作技能。
特大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及分析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六院西安市十五号信箱邮政编码:710010spaceresearchcenter@目录广西合浦县恒大石膏矿“5.18”冒顶事故 (5)河南灵宝市义寺山金矿“3.7”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8)广西南丹县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垮坝事故 (13)甘肃金川有色金属公司“7.9”火灾事故 (16)江阴市周庄龙山人造革厂三分厂“4.7”爆燃事故 (19)常熟凯兰集团有限公司“10.1”重大死亡事故 (24)江阴市松桥化工厂“5.18”重大火灾伤亡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南京华晶化工有限公司“3·4”重大死亡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深洲市“ 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北仑港发电厂“3.10”电站锅炉爆炸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2.14”特大火灾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3”特大沉船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大庆62号”油轮特大火灾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4:塌方事故
事故经过: 2006年4月10日下午,滕州市建工集团使用挖掘机开始开挖雨水管道土方工程,开挖约1小时收工。4月11日上午继续开挖。机械开挖的同时,三名民工(女)在沟底进行人工清基工作。约11时45分左右,雨水沟北侧土方出现塌方,将沟底3人其中1人掩埋,其他2人及时躲避并大声呼救,附近现场4名施工人员跳入沟中进行救人,但马上又出现塌方,将其中3人埋入坍塌的土方中。
2006年11月3日下午17时17分,水电九局铜湾施工局专业分包商郴州市水电建设公司(其资质为施工总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在进行桅杆起重机移动作业过程中,起重机倒塌,加固起重机的缆风绳击中在现场施工的5名作业人员,其中3人当场死亡、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1人轻伤;桅杆起重机基本报废,其它损失在进一步调查中。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
暴露的问题
案例5:违章行走屋顶-坠落
1、企业详细名称:韶关发电厂 2.事故发生地点:韶关发电厂10号机组除氧器层 3.事故经过: 2006年8月16日22时45分,10号机组B级检修后开机做试验。18时0分锅炉各安全门定砣工作结束,由于凝结器真空较低(只有-73千帕),厂部遂组织专业人员排班分组进行真空系统查漏。一名员工独自赶去汽机房顶想参与检查真空泵的排气口排气是否正常,当他走到输煤皮带6站处(标高33米)时,“抄近路”跨过窗台,误登除氧器层的遮雨棚棚顶。由于遮雨棚的强度不足以承受人的重量,林怀新就坠落至除氧器层混凝土楼板(标高为22米)。
滕州市建工集团违章开工、违章施工达半天以上,没有人知道其已开工,没有人知道其违章施工,没有人知道其越界施工。
开工报告描述开工范围不明确,现场施工范围是否超越开工报告界定范围看不出来;有的单位工程实际包含多项分部分项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何时开工、是否开工看不出来。开工报告签审不严格。
事故案例学习(必学):触电事故

事故案例学习(必学):触电事故1 触电事故案例学习:1 1 、潜水泵触电事故在一建筑工地,操作工王某发现潜水泵开动后漏电开关动作,便要求电工把潜水泵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上电源。
起初电工不肯,但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照办了。
潜水泵再次启动后,王某拿一条钢筋欲挑起潜水泵检查是否沉入泥里,当王某挑起潜水泵时,即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1 事故原因操作工王某由于不懂电气安全知识,在电工劝阻的情况下仍要求将潜水泵电源线直接接到电源上,同时,在明知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电工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违章接线,明知故犯,留下严重的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 事故主要教训(1)必须让职工知道工作过程及工作范围内有哪些有害因素和危险,其危险程度及安全防护措施。
王某认为漏电开关动作,影响了工作,但显然不懂得漏电会危及人身安全,不知道在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会导致其丧命。
(2)必须明确规定并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因为特种作业的危险因素多,危险程度大。
本案电工虽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开始时不肯违章接线,但经不起同事的多次要求,明知故犯,违章作业,就是因为没有落实应有的安1/ 18全责任。
(3)应该建立事故隐患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漏电开关动作,表明事故隐患存在,操作人应该报告电工,而不应要求电工将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到电源上。
电工知道漏电,就应检查原因,消除隐患,而不能贪图方便,随意处理。
3 防范措施(1)同本案相似的违章操作很常见,如当保险丝烧断时用铜线代替、私自退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
违章的种类很多,后果都很相似,常常导致重伤或者死亡事故。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和安全性不断提高,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更好的基础,但违章操作仍然存在,且是目前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由此可见,先进的设备和生产技术不能代替对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的要求。
(2)仅仅通过完善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来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来预防事故是不够的。
事故案例分析与应急处置

一、事故案例分析--触电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电线电缆没有做管保护,电线电缆被割破,造成施工人员触电,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
按规定做好现场围蔽并挂安全警示标志
线缆破损要及时更换
一、事故案例分析--触电事故
间接原因 (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电线电缆绝缘皮被割破。 (2)施工作业人员没有穿防护服、绝缘鞋。 (3)施工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
倒塔事故现场图片
一、事故案例分析--倒塔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施工人员在铁塔底座尚未固定的情况下,违章上塔进行安装操作,导致塔身发生倾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螺母缺失
螺栓组件要齐全并拧紧固定
一、事故案例分析--倒塔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间接原因:
(1)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在登高作业中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2)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带安全帽、系安全带; (3)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 (4)作业前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监理单位未及时派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旁站监理。
一、事故案例分析--倒塔事故
间接原因: (1)吊装前对吊绳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发现吊绳存在断裂的安全隐患。 (2)施工作业现场没有按规定进行围蔽。 (3)吊装过程中没有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
吊装作业前应细致检查绳索、固定件等
设置安全作业警示区域
一、事故案例分析--倒塔事故
3.吊装作业防范措施
(1)在地面起吊物体时,应在物体稍离地面时对钢丝绳、吊钩、吊装固定方式等作一次详细的安全检查。 (2)上塔作业,以塔基为圆心,塔高的1.05倍为半径的范围为施工区,应进行围蔽,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
事故分析报告(最新)

事故分析报告(精选5篇)一、事故经过20xx年6月16日中班10时30分左右,包装班李明等三人在成品区称重辊道和输出辊道相接位置将一垛长度为3米6钢板挂上吊钩,然后指挥行车司机刘伟起吊,当起吊高度30-40公分时,行车司机停顿,李明略看一下后认为没问题指挥行车继续起吊,当钢板经过1#打包机上方时钢板突然滑落,将1#打包机横梁打掉,并将三根输出辊道的5个轴承座打坏,机电作业区进行紧急更换处理。
二、事故原因分析1、金属制品厂包装班起吊人员未将起吊钢板的挂钩挂牢,起吊指挥人员李明在钢板起至30-40公分未按要求检查挂钩就继续起吊,至使钢板在吊运过程中滑落,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吊具使用不当,在短板起吊时采作了双钩起吊方式,也易造成脱钩。
3、金属制品厂包装班起吊人员没有取得资格证,也未经过起重知识培训,人员流动较频繁,业务不熟练也是原因之一。
三、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1、由机电作业区负责将1打包机横梁拆除,将打包位置前移,今后薄规程的短板都在此位置打包,避免辊道运输产生的不齐头现象,从而避免在现起吊位置上起吊钢板。
2、禁止使用双钩方式起吊短于4米的短板。
3、由成品作业区负责,督促尽快与外协单位金属制品厂签订安全协议,并对外协人员的素质提出具体要求。
四、责任分析及考核本次事故更换输出辊道轴承座5个,1#打包机立柱和横梁需进一步修复,经济损失约5000元,为设备小事故。
1、金属制品厂包装班负主要责任,考核200元;2、成品作业负连带管理责任考核50元我们常说“人多是非就多”,现在是车多车祸就多,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很多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
在发生车祸的时候,为了弄清楚车祸的前因后果,我们都是要进行调查的。
本文将分享一篇车辆事故分析调查报告,供大家学习,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启发!20xx年8月29日,对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做出以下调查,具体包括现场勘察、人员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一、事故概况1、事故发生地点:生产6厂铲叉车班前十字路口。
电气安全事故案例

1984 年 3 月 28 日下午,某厂运输车间运水泥构件,汽车吊扒升到距 10 千伏高压线约 100 毫米处,因承重摆动扒杆而碰触高压线,致使扶钢丝绳的汽车司机触电死亡。
这次作业违反了“在 10 千伏高压线下作业,安全间距不应小于 2 米”的规定,且由非司机开车,导致悲剧的发生。
水沟焊管搭接回路线,手脚潮湿触电命归天。
1988 年 7 月 31 日上午,某厂职工子弟中学校办工厂,在承包工程的室外地沟里进行对接管道作业的青年管工拉着焊机二次回路线,往焊管上搭接时触电,倒地后将回路线压在身下触电身亡。
该管工在雨后有积水的管沟内摆对接管时,脚上穿的塑料底布鞋、手上戴的帆布手套均已湿透。
当右手拉电焊机回路线往钢管上搭接时,裸露的线头触到戴手套的左手掌上,使电流在回线——人体——手把线(已放在地上)之间形成回路,电流通过心脏。
尤其是触电倒下后,在积水的沟内,人体成了良好的导体,那时人体电阻在 1000 欧左右,电焊机空载二次电压在 70 伏左右,则通过人体的电流 70 毫安。
而成人通常的致颤电流即致命电流为 50 毫安。
70 毫安电流使其心脏不能再起压送血液的作用,所以血液循环停止造成死亡。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加之缺乏安全用电知识使年仅 23 岁的青工死于非命。
类似的事故还有 1998 年 7 月 17 日下午某厂一铆工在进行点焊固定工件作业时触电身亡。
原因是非电焊工干点焊;所用焊把末端因绝缘破损而漏电;天气高温炎热,又为保产品质量,工作地点不能使用降温风扇,以致所穿戴的工作服、防护手套被汗湿透。
上述这些因素使入厂才一上,虚岁才 20 的小伙子离开了人间。
拆低压不停上方高压电,遭电击高处坠丧落了命。
1993 年 11 月 7 日上午,某厂动力外线班班长与徒弟一起执行拆除动力线任务。
班长骑跨在天窗端墙沿上解横担上第二根动力线时,随着身体移动,其头部进入上方 10 千伏高压线间发生电击,击倒并从 11.5 米高窗沿上坠落地面,因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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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与事故案例分析EHS全书2018-08-2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潜在的危险性很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给其他从业人员以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2000年河南洛阳东都商厦大火,烧死309人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上海2010年11月15日教师公寓大火,烧死58人、直接损失1.58亿元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都是电焊违章作业造成的)。
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必须严格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23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职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如果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特种作业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5月24日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令)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1、电焊工在电焊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案例一)。
3、烧焊前必须彻底清除周围易燃杂物,对附近固定的易燃结构设施(窨井、地沟等),应用不燃板遮盖封闭;特别是高空烧焊作业时,更要彻底清除场地的易燃杂物,并派专人监督防止火星飞溅引燃其它物件(案例二)。
4、严禁在有压力或贮存过易燃、可燃液体及其它易燃物的容器、管道上进行焊接、切割作业。
如果必须施焊或切割,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并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卸压、排尽、清洗、置换),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并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焊或切割,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 (案例三)。
5、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不能用阀门代替盲板)(案例四)。
4、凡有易燃易爆的气体、液体、粉尘的场所,未经批准不准动火或烧焊作业。
5、烧焊、切割作业完成后,要认真检查四周是否遗留火种、焊接工件是否冷却,确无火险隐患才许离开,并关闭电焊机或氧—乙炔瓶阀。
6、氧气瓶及乙炔瓶应稳固树立,避免放置阳光暴晒的地方,烧焊、切割作业点与乙炔、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应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
7、电焊机需拉接电源时,应由电工负责,其它人员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电源,禁止将裸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8、焊接作业现场,应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夏季高温期间电焊工触电事故案例一、事故经过2009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某化工厂设备部电焊工张某爬上移动登高架拟对漏水管道进行电焊补漏,另一起重工江某则在登高架上负责监护。
9时40分左右,江某听到张某猛叫了一声,见张某拿着电焊钳的手在颤抖,江某上前去拉电焊钳的电线,没拉开,于是迅速爬下移动登高架,关掉电焊机电源,张某随即从移动登高架上掉落下来。
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该医院诊断:张某死于严重颅脑伤和电击伤。
二、事故直接原因电焊钳绝缘手柄破损漏电,移动登高架操作平台没有安全防护装置,造成触电后坠落,二次伤害致死。
三、事故间接原因作业现场管理不规范,作业人员忽视安全操作规程,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使用不绝缘的帆布手套和绝缘手柄损坏的电焊钳作业,安全交底不明确。
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发现电焊钳和移动登高架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电焊工触电事故的警示数十毫安的电流通过人体可使呼吸停止,数十微安的电流直接流过心脏会导致致命的心室纤维颤动。
人的工频感知电流为0.5-1毫安,人的工频摆脱电流为5-10毫安。
流过人体的电流决定于人体的接触电阻。
在接触电压100-220伏、干燥、电流途径从左手倒右手、接触面积50-100平方厘米,人体电阻1000-3000欧姆。
夏季天气多雨,空气潮湿,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降低;天气炎热,人体多汗,皮肤电阻降低,流过人体的电流就加大;加之作业人员不穿戴工作服和绝缘护具等原因,造成夏季触电事故多发、高发,严重危害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须引起作业人员的高度重视。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好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造成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警示一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作业,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警示二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
违章切割作业引发的爆炸事故山东泰州某化工厂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叁佰万元,间接经济损失约伍佰万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山东泰州某化工厂一车间的尾气(氨气)吸收装置附近有一台水吸泵工作不正常,该厂分管生产和安全的副厂长郭某便利用职工交接班间歇,指挥机修工陶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对该泵边上一台不用的泵(地脚螺丝绣死)通过切割作业进行割除,以方便对有问题的水吸泵进行维修,但气割作业前未对装置内残留氨气进行置换,也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约16时45分左右,气割作业引发装置内可燃气体发生爆炸。
当时在爆炸现场的人员有:副厂长郭某,机修工陶某,在该厂送货的某运输公司押运员魏某,在一车间内作业的操作工马某、戴某,以及在一车间附近的操作工刘某。
爆炸造成郭某和魏某当场死亡,一车间北墙倒塌,屋顶全部掀翻,周围200米以内建筑物玻璃全部破碎、屋顶受到不同程度破坏。
陶某和戴某被爆炸废墟掩埋死亡,马某、刘某在爆炸中头部和手臂分别不同程度受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1、郭某作为企业分管生产和安全的副厂长,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动火作业规程,在动火作业范围内,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硫酸氨储罐未进行置换的情况下,违章指挥不具备焊接作业资格的机修工陶某进行气割作业;2、陶某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违章操作,引发可燃气体爆炸。
间接原因:该化工厂在厂房、仓库未经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使用,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能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一是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取得本单位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二是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是要督促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情况。
无证上岗爆炸身亡,偷懒一次,遗憾终身!一、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地为惠民镇大泖村嘉善通新建材厂废煤渣堆场旁。
2003年10月5日12时30分左右,该企业职工许××(死者,男,52岁,惠民镇人)用打火机点燃气割气具,对废油桶进行切割。
作业近1分钟,废油桶发生爆炸燃烧,底部脱离,许××身上着火,就地打滚,经同事扑救,将火扑灭,即送县第一人民医院,后转嘉兴中医院抢救,经救治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1、许××从事此项作业已多年,对废油桶切割作业,应该也略知一些操作要求,此次气割作业,没有把废油桶盖打开,检查废油桶内装储情况,也没有把废油桶进行蒸汽处理或加水处理,而是违章作业,致使气割时废油桶的残油(液)经气割高温作用达到爆炸浓度,而引发爆炸燃烧。
这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许××从事气割作业,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属无证上岗。
该企业对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没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事故现场无消防灭火器材和设施,切割作业安全设施不到位,作业人员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也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金属焊切割作业操作规程不完备。
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经验作为判断的依据,结果丢掉性命有一个油厂,建造了一个3000立方米的新油罐,新罐通过管线与老的3000立方米的油罐相连接,新罐位置低,老罐位置高,中间的管线有两个隔断阀。
2010年6月10日,车间主任发现新罐的罐盖有点问题,需要动火施焊作业,三名作业人员对罐进行了检查,并申请办理了《动火作业证》后进行施焊作业,整个一上午都安全无事。
中午,三名工人回家吃饭大约45分钟后继续上罐动火作业,刚一点火,一声爆炸三名工人当场死亡。
究竟发声了什么问题呢?两个罐子虽然连接管线中有两道阀门,但是两个阀门都存在内漏。
上午作业时,由于位置高的老罐是空的,因此内并无渗漏的可燃物质,但就在三名工人回家吃饭的时候,老灌的岗位人员并没有休息,正好来了一车轻质油装了进去,由于老、新罐存在位差,轻质油就进了新罐,三名电焊工下午来施焊时没有重新检查油罐,用上午的经验来作下午的判断,结果犯了一个致命的经验错误。
警示一动火作业必须与生产装置断开或加盲板,不允许用阀门隔断;警示二经验不是作为判断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