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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第一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

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三条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可、食品流通可、餐饮服务可。

取得食品生产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可;取得餐饮服务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

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可参加工作。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可列入允使用的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第二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任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第九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一)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

(二)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

(三)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四)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

规定进行处置。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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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第一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二、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得能引起食物中毒与食源性传染病得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得可致病得病毒最常见得就是甲肝病毒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就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得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得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三)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 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生豆浆 野蘑菇(颜色鲜艳得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得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 瘦肉精,猪肉、猪内脏 亚硝酸盐 桐油 贝类毒素 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得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得规定,其直接负责得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并且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此类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三)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相关产品得采购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记录范文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记录范文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记录范文1 为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17日下午,上街实验初中在办公楼一楼学习室组织召开了学校食 堂春季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学校食堂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学生发展中心主任鲁治主持召开会议。 培训会上,主管安全的副校长范宇超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控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范宇超强调,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把开展综合治理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解决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要深化专项整治,从严打击惩处;夯实监管基础,提高监管能力;健全工作格局,狠抓责任落实。培训结束后,该局与各学校签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 通过培训,提高了学校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记录范文2 2月9日上午,xx市美兰区食药监局联合各乡镇政府,在三江镇政府三楼会议室举办了一期农村集体聚餐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貌似一起普通的知识培训,实则意义重大。据了解,近期,海南琼北地区民间活动集中,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频繁,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尤为重要。为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

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按照琼食药监餐饮(xxx)3号文《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印发xxx年农村集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海双创指(xxx)34号),2月9日上午,xx市美兰区食药监局联合各乡镇政府,在三江镇政府三楼会议室举办美兰区农村集体聚餐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参会人员有各乡镇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各乡镇食药监所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信息员共计110多人。美兰区食药监局副局长王弗荣会上强调,召开此次培训会议是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委党委 xx市委员会书记xx关于“双创”工作“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继续巩固提高xx市“双创”工作成果;同时,春节假日期间,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较为频繁,加强农村集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是一项关系广大农民“舌尖上的安全”重要工作。餐饮科副科长廖权在会上讲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通过此次培训,帮助大家熟悉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海南省农村集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当前我国对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方针和政策。参会人员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厨师们承诺,在今后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中会严格按照有关食品安全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记录范文3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30日上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中队在区局会议室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辖区内共34所中

最新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二、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三)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 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生豆浆. 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 瘦肉精,猪肉、猪内脏 亚硝酸盐 桐油 贝类毒素 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并且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此类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三)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1.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xxxxxx医院食堂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为增强xxxxxx食堂卫生安全,餐厅新近从业人员要提前一周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按规定在取得有效的健康证、培训证,待培训合 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组织餐厅从业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不少于一次的有关食 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的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觉悟, 能积极的找出问题、发现问题来杜绝隐患的发生。餐厅从业人员每月进行一 次试卷考试,目的是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引导 从业人员的思想逐步走向正规,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满足在医院就诊人 员及家属就餐的需求。 培训人员:厨师长及各岗位人员 培训地址:医院食堂大厅 培训时间:2014年2月26 培训内容: 一、食堂食品卫生控制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2、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 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 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3、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生豆浆、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瘦肉精、猪肉、猪内脏、亚硝酸盐、桐油、贝类毒 素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食品安全档案 1、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 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操作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 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2、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 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操作管理 3、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 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 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5、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6、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 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 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7、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 专用的要求; 8、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 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

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内容培训资料

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计划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0年6月4日发布实施。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96年8月27日发布实施。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

方可重新上岗。 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三、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试题含答案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试题考试人:分数: 一、填空题(共30题,每题2分,共6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自年月1日起施行。 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等合法主体资格。 3、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 4、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5、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6、许可申请人或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7、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原则,即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分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8、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9、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1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后方可上岗工作。 1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13、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和出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14、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或者的食品。 15、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外标明食品的、或者、保以及、、等内容。 16、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或者的要求销售食品。 17、食品贮存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同库存放。 18、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9、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 等设备或设施;配有食品、设备或设施; 20、申请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应配备与所销售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备应当保证食品销售贮存所需的要求。 21、散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散装直接入口食品与、及其产品,以及其他可能造成的食品或物品应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 2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为增强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二、成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实施。 三、每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1次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四、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有计划地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许可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 月 5 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食品

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对于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从业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教育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做到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做到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许可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 月 5 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主体合法性。 二、实施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

幼儿园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幼儿园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1.食品采购操作规程 2.食品验收操作规程 3.食品贮藏操作规程 4.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5.食品添加剂贮藏和使用操作规程 6.专间操作规程 7.不符合要求食品处理规程等 采购验收操作规程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

记录。 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250px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话稿

“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活动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齐聚在多功能厅举行“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活动,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乃人类生存的先决条件,中国人尤其重视饮食。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饮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吃饱,而且要吃好,吃出健康,吃出幸福。所以生活已经由生活必须上升为承载着人们幸福指数、关乎社会和谐的物质,我们应该把食品安全当做民生大事来抓紧、抓好。 近年来,食品安全更是成为举国关注的社会现象并且对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如“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国产奶企业的危机,这些看起来是表面现象的事件,其实反映了整个国家食品产业存在的一些问题,而我们学校周边经营的食品店,最喜欢用各式各样花花绿绿的食品吸引我们学生,学校又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我们少年儿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学生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这是一类经常发生的疾病,会对人体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损害。同学们正处于身体生长发育阶段,因此,预防食物中毒,保证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首先了解一下食物中毒的种类。食物中毒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毒素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植物性和动物性食物中毒。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中毒。 容易被细菌污染的食物:肉、鱼、蛋、乳等及其制品,如烧、卤肉类,凉菜、剩余饭菜等。霉变食物中毒,如赤霉病麦、霉变甘蔗等中毒 (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1、有毒动物组织中毒,如河豚、贝类及鱼类引起的组胺中毒等。 2、有毒植物中毒,如毒蘑菇,豆角,毒蕈、含氰甙植物及棉子油的游离棉酚等中毒。 (三)化学性食物中毒,如重金属、亚硝酸盐及农药中毒等。被农药污染的蔬菜、水果,受有毒藻类污染的海产贝类等。 (四)在某一特定环境下能产生有毒物质的食品:发芽的马铃薯;霉变的甘蔗;未加热煮透的豆浆、芸豆角、杏仁、木薯、鲜黄花菜等。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物中毒主要以细菌性食物中毒多见。另外,菜豆中毒、豆浆中毒和因误食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中毒也时有发生。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材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生产安全与卫生知识培训 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关乎生命健康和安全 ?关乎企业生产与国家经济发展 ?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食品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 车间环境要求 ?生产准备:对桌面、工器具、设备和其他直接接触食品的表面进行清洗消毒,原料拆包后堆放于专用料间,表面消毒后通过传递窗进入操作间,每日自查。

?生产中:周转箱、包材不得直接落地,烤车、盘、周转箱等须定点规范有序放置;及时清理地面,不得有积水、落地物料防止被践踏后飞溅污染产品; 落地的工器具、原料或半成品不得直接回用,依情况报废或者清洁后继续使用。 ?生产结束后:进行清洁打扫,机械设备、工作台面、工具、地面、门等不得有食品余屑、粉尘,每日自查;每周刮洗一次墙体(金属墙),保持光洁、无尘。 食品加工过程前、中、后的注意事项 上岗前的注意事项 (1)要注意个人的清洁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四勤)。(2)不要把个人的物品带进车间,工作时不要佩戴手表、项链、饰针,手机,钥匙串和其他的装饰品,不得化妆,不得留指甲。 (3)上班前严禁喝酒,上班时严禁在车间或更衣室吸烟、饮食,或做其它防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个人卫生要求 (4)在车间内严禁吐痰、对着食品或食品接触面打喷嚏或咳嗽。 (5)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外出车间、入厕等。 (6)入厕前后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工作服的管理 (1)进入车间要穿干净的工作服。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一、个人卫生 1、员工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员工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员工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 5、员工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员工如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员工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员工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3、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7、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 8、贮存食品,若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 1、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2、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3、食品加工应使用专用工具,工作区吸烟。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增强本公司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 3 工作内容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成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实施。 组织机构: 组长:高静 成员:陈丽霞、卢虎、吕瑶、曾立新 每年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 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都要经过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学 习和培训,方可上岗。 新职工上岗前,应主动接受岗前教育、培训,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承担的工 作有一个基本认识和了解。未经岗前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在本公司内部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或是安排从业人员参加由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不断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行政办公室评估员工的培训需求,制定整体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计划。生技部负责组织培训的实施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参加人员、时间安排、培训方式、考核方法等。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及审查通则; 3)产品标准、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 4)质量管理知识、食品安全管理文件的培训; )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及其它应知应会知识等。 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业余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和专业技能。 在职职工应主动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学习班,培训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无故不参加者扣除当月10%的奖金。 相关记录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同兴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大纲 1.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2.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3.加工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监控要求 二、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具体的能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部分病原菌 2.食品中常见的可致病的病毒最常见的是甲肝病毒 (一)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人感染寄生虫病大多是由于生食、半生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或食品加热不彻底所致 2.生物毒素人体摄入的后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死亡。常见的有发芽马铃薯、青蕃茄、苦杏仁、鲜黄花菜、生黄豆等 (三)食品中常见污染及预防控制 1.部分有毒食品 河豚鱼、青皮红肉鱼 四季豆、扁豆、荷兰豆 生豆浆

野蘑菇(颜色鲜艳的大都有毒) 2.能污染食品的物质 有机磷农药,蔬菜 瘦肉精,猪肉、猪内脏 亚硝酸盐 桐油 贝类毒素 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一)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并且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此类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三)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1.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 2.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操作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操作管理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

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小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主讲人:李海东 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讲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大家都知道,营养是维系我们生命的重要物质,而多种多样的食品能提供各种营养。但是,营养的摄入要讲究均衡,过多的摄入会致使营养过剩,如肥胖;摄入不足又会致使营养不良。所以说食品的购买和食用也有诸多讲究。下面我们就了解一下。 一、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应注意的问题 1.到正规商店里购买,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 3.仔细查看商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 4.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 5.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而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二、如何分清食品保质期和保存期 保质期(最佳食用期)是指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食品依然可以食用。 保存期(推荐最后食用日期)是指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预计的终止食用日期,超过保存期的食品不宜食用。 三、如何正确选购饮料 1.要看清标签标注、QS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是否齐全,配料表中配料成分是否符合该类饮料的标准。 2.要选择近期生产的产品。选购碳酸饮料时,尽量选择近期生产的、罐体坚硬不易变形的产品。 3.选购饮料要因人而异。果汁饮料有一定的营养成分,适合青少年和儿童饮用,但不能长期喝或一次性大量饮用。

四、饮用牛奶应注意哪些? 经常适量喝牛奶有利于骨骼生长发育,对提高身体素质有积极促进作用。但是,如果不能正确饮用,会对身体带来不良影响,因此,饮用牛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喝牛奶。“乳糖不耐者、牛奶过敏者、胆囊炎和胰腺炎患者均不宜喝牛奶”。按含脂量的不同,牛奶分为全脂、半脱脂、脱脂三类,其中全脂牛奶含有牛奶的所有成分,适合少年儿童饮用。 2.牛奶不能当水喝。牛奶中含有大量水分,但由于是高渗性饮料,饮入过多或在出汗、失水过多时饮用,容易导致脱水。 3.饮用牛奶要适量。“正常饮用牛奶不会导致蛋白质过量”。儿童、青春发育期的小孩饮用500毫升。 4.牛奶应温饮,不宜煮沸。煮沸后,牛奶蛋白质受高温作用会由溶胶状态转变成凝胶状态,钙出现沉淀,并且原本富含的维生素C和其他维生素被破坏,营养价值降低。 最后,把握好饮用牛奶“时机”。“不要空腹喝牛奶,不要与茶一起饮用牛奶”,早上饮用牛奶,应同时吃一些富含淀粉的谷类食物。 五、十大“垃圾”食品及其危害 (一)油炸类食品,主要危害是: 1.油炸淀粉导致心血管疾病; 2.含致癌物质; 3.破坏维生素,使蛋白质变性。 (二)腌制类食品,主要危害是: 1.导致高血压,肾负担过重,导致鼻咽癌; 2.影响粘膜系统(对肠胃有害); 3.易得溃疡和发炎。 (三)加工类肉食品(肉干、肉松、香肠等),主要危害是: 1.含三大致癌物质之一:亚硝酸盐(防腐和显色作用);

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将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如下: 一、食物中毒的预防: 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应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各个环节加强卫生管理。 1、食品的采购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尽量在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有合法经营证明(有效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的单位进行采购,索取供货商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存档,并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 (2)采购食品时应认真查验食品质量、标签标识、保质期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进口食品须有中文标识。 (3)禁止采购的食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④未经动物检验机构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的食品。 ⑦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⑧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泡发的水产品及动物内脏。 ⑩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此外,为防病或其他特殊需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均不得采购。 2、食品的贮存 (1)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验收并详细做好进货登记(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索证情况等),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账,并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2)食品应按要求专库(一般分为主食库房、调料品库房)贮存,离地隔墙10cm以上,吊牌建卡,分类分架存放,食品库房不得放置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杂物。需冷藏的食品必须在10℃以下,需要冷冻的食品必须在-18℃以下运输和储存。 (3)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及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 (4)食品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并采取有效防潮、防鼠措施。 3、食品的加工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得有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卫生法。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 (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0年6月4日发布实施。 (三)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96年8月27日发布实施。 二、食堂从业人员与分餐人员得卫生要求 (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她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得,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得分餐工作.食堂得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就是否有刚才说得疾病,手就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三)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

得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学习后方可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与集体用餐得分餐人员应有良好得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得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得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她有碍食品卫生得行为。 三、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得事项 (一)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得经营者购买食品。 (二)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得检验合格证明。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得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得权利,同时也就

食品安全“四员”培训资料讲课稿

食品安全“四员”培训资料 一、“四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居)、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负责“四员”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 3、定期对食品安全宣传员、村级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4、掌握本村(居)、各部门食品安全形势和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负责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定期向镇政府和区食安办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销售行为。 5、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基层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镇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每季度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计上报本村(居)、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二)食品安全宣传员

食品安全宣传员负责本村(居)、各部门、村两级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及《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知识的宣传。 1、定期开展联络交流工作,做好村(居)、各部门政府、村级组织与广大农村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会同村委会对所辖村食品安全情况每月进行1次检查,参与村(居)、各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3、指导、监督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向村(居)、各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员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 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 1、负责向本行政村群众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宣传员报告。 3、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安全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户经营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查处。 5、在当地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信息员 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行政村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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