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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常用到的劳动法知识有哪些人事劳动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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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常用到的劳动法知识有哪些人事劳动法知识人力资源部常用到的劳动法知识有哪些你需要学习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很多,我可以给你一些提示。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这个是必须学习的。

2、地方性法规,不知道你是那个城市的。

3、法太多了,你需要了解一下知识、社会保险的知识(五大保险)、退休待遇等,五大保险的作用与相关保障。

4、人员招退工流程,公积金办理的政策。

5、劳动关系及劳动争议处理。

6、劳动报酬政策,职工福利(关于休假,工龄等政策)。

7、仲裁监察的处理,再学习一些历史问题。

8、做好人力资源工作,需要学习其他一些模块,政策只是基础。

学习招聘、培训、薪酬、员工关系、绩效考核等模块。

9、有任何劳动法的问题,可以在线问我!做人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需要知道哪些劳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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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事专员应该熟悉哪些法律法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等人事专员常用的劳动法有哪些?一般最主要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保法。

劳动人事相关法律都有哪些太多了: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行政法规:1.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2: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综合;2.就业;3.工资;4.劳动保护;5.社会保险(综合,工伤,生育,养老,失业等相关。

.人事专员必须要熟悉掌握哪些法律法规【企业人事网】大致判断如下:一、熟悉基本法律常识,包括法律基础理论和宪法、刑法、民法、合同法、诉讼法等常识性的规定;二、重点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包括:1、《劳动法》和《劳动法实施细则》;2、《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劳动仲裁法》、《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司法、行政解释;4、《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5、《劳动者权益保护法》;6、公司法及其有关解释;7、合同法等。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条文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条文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条文随着时代的发展,人力资源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维护和保护员工权益,确保企业运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人力资源工作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人力资源管理中常用的法律条文,以便企业和个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更好地遵守法律规定。

一、劳动法1. 劳动法第三条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公平待遇的权利,雇主应当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2. 劳动法第八条《劳动法》第八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和签订,雇主和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3.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劳动者有权享受带薪年假和带薪病假,雇主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这些假期期间的工资。

4.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雇主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雇主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法1.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劳动者的权益,禁止雇主以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歧视劳动者,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将工资、福利待遇等具体内容写入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支付相应的赔偿。

三、社会保险法1.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把HR常用的35个劳动法知识,铺到办公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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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HR常用的35个劳动法知识,铺到办公桌上一:劳动法知识手册1. 雇佣合同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法律效力1.2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1.3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求和变更1.4 劳动合同的解除事由和程序1.5 劳动合同的期限与终止1.6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2. 劳动合同备案与公示2.1 劳动合同备案的要求和程序2.2 劳动合同的公示制度3. 劳动报酬3.1 最低工资标准3.2 加班工资和休息休假补偿3.3 绩效工资和奖金3.4 劳动报酬的支付和保障4.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4.1 工作时间的安排和管理4.2 休假制度和假期计算4.3 节假日和特殊假期安排4.4 请假和病假制度5.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5.1 劳动条件的保护和改善5.2 劳动保护设施的配置和使用5.3 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护5.4 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和赔偿6. 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险6.1 职工福利制度6.2 社会保险制度6.3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6.4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6.5 生育保险和其他补充保险7. 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7.1 劳动争议的产生和处理方法7.2 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效力7.3 劳动争议解决中的法律途径附件:1.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2. 最低工资标准表3. 休假管理制度4. 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5. 社会保险申领材料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劳动双方为了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协议。

2. 劳动报酬:劳动者为从事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

3. 劳动条件:劳动者从事劳动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包括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劳动强度等。

4. 工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或罹患职业病的情况。

5. 社会保险:国家为提供社会保障而实施的经济安全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二:劳动法宝典1.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要素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基本要素1.2 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和盖章要求1.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合同期限变更1.4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终止的特殊情形2. 劳动报酬和工时管理2.1 劳动者工资的支付和调整2.2 超时工作和加班工资2.3 绩效工资和奖金的确认和支付2.4 加班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和管理3.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3.1 劳动条件的保障和改善3.2 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3.3 劳动保护设施的配置和使用3.4 工伤和职业病的赔偿和预防4. 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4.1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4.2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4.3 生育保险和其他补充保险4.4 职工福利待遇和福利计划5. 劳动争议处理和仲裁5.1 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和程序5.2 劳动仲裁的适用和效力5.3 劳动争议解决中的仲裁申请和裁决执行附件:1. 劳动合同示例模板2. 工资支付制度样例3. 劳动条件评估报告表格4. 社会保险申领和缴费清单5.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雇主支付报酬的合同。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一、劳动法1.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修改、终止劳动合同的基本法律规定。

该法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法律,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方法,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

3. 劳动保障监察法劳动保障监察法是监督劳动保障工作的专门法律。

该法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平衡。

二、社会保险法1.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规定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种类、参保条件和权益。

2. 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是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的综合性法律。

该法规定了社会保障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3. 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法是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社会救助的范围、条件和方法,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三、劳动安全卫生法1. 劳动安全卫生法劳动安全卫生法是规定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保护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2.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规定预防职业病和保护职业病患者合法权益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预防职业病的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

3. 基本医疗卫生法基本医疗卫生法是规定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医疗待遇。

以上是人力资源管理中常用的法律法规。

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基础法律,劳动安全卫生法和职业病防治法是保护劳动者工作环境和职业健康的法律,基本医疗卫生法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医疗待遇的法律。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一、劳动法律法规概述1. 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工资福利、职工休假、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合同关系进行规范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的规定。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对劳动争议解决方式进行规范的基本法律,主要涉及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二、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终止1. 雇佣关系的建立与解除a. 雇佣关系的建立b. 雇佣关系的解除2.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a. 劳动合同的签订b. 劳动合同的解除3. 劳动争议的解决a. 劳动争议调解b. 劳动争议仲裁c. 劳动争议诉讼三、劳动保护1. 工作时间与歇息休假a. 标准工时b. 加班与补偿c. 歇息日与法定节假日d. 年假与其他休假2. 工资与福利a. 工资支付b. 最低工资标准c. 社会保险与公积金d. 奖金与津贴3. 劳动保护卫生a. 劳动环境与职业健康b. 安全生产与事故防控c. 特殊劳动保护四、劳动合同的特殊问题1. 异地劳动关系与派遣劳动关系2. 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3. 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保护4. 合同期满与续签五、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权益保护1.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与义务2.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3. 劳动关系调整与优化六、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表- 劳动保护检查指南- 公司章程范本七、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雇佣关系: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建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 劳动争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法律纠纷。

- 工作时间:劳动者每天或者每周在工作岗位上需要工作的时间。

- 标准工时:国家规定的劳动者每天或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上限。

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几条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几条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几条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几条法律法规引言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履行、修改、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合同的订立、修改和解除都应当根据双方自愿原则,并要遵循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而制定的立法。

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程序和权益保护。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发生纠纷,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专门机构出面处理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仲裁和执行等环节。

其中,调解是首要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仲裁则是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通过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来解决争议。

三、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

它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保护,以及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其他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各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等。

,《劳动法》还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等事项,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我国为了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而颁布的一项法律。

该法规定了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权益和义务,以及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常用法律法规[6篇]

企业常用法律法规[6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企业常用法律法规的资料6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第1篇企业劳动用工常用法律法规一、综合性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2.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二、促进就业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5.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1年11月12日)三、劳动合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20日修订)四、特殊用工8.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2012年4月28日)9. 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1995年1月1日)10. 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2002年10月1日)11.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0年12月21日)五、劳动报酬1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13.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1995年5月12日)14. 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1月20日)15.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1日)1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2年12月18日)六、工时休假17.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18.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19.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20.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2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22.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994年12月14日)23.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2009年3月31日)七、劳动安全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订)26. 职业病目录(2013年12月23日修订)八、社会保险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 1 -28.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4年1月6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11年2月12日)29.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年12月1日)30.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1995年5月23日)31. 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12月20日修订)32.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3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年11月1日)34. 工伤认定办法(2010年12月31日)35.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9月23日)36.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0年12月31日)37.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2003年12月31日)38.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九、经济补偿39.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12月3日劳部发﹝1994﹞481号)40.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劳部发﹝1995﹞223号)41.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1996年9月11日)42.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执行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1995 年2月15日)4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2001年11月26日)4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复函(2001年11月5日)45.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1996年9月5日)十、个人所得税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4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7月19日)十一、劳动监察和仲裁诉讼48.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30日)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9月13日)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年1月31日)54.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讨论纪要(2001年12月5日)55.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9年4月16日)56.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09年8月21日)57.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意见的解答(2012年12月27日)- 2 -第2篇常用法律法规全集国家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是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中国驰名商标的使用肯定是只能使用在被国家工商局认定的商品上。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 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汇总清单(持续更新中)1. 劳动法1.1 《劳动法》该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

1.2 《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等相关事项,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为劳动者提供了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

2. 用工管理法规2.1 《就业促进法》该法规定了就业促进的基本原则、政府的责任和职权,以及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权益保护等。

2.2 《职工教育法》该法规定了职工教育的目标、内容、组织形式、政府的责任等,促进职工的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

2.3 《劳动互助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互助合同的内容、签订和实施等事项,保障了劳动者的互助权益。

3. 社会保险法规3.1 《社会保险法》该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范围、参保义务、缴费方式、保险待遇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

3.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职责和程序,加强了对劳动保障法规的监督和执法。

4. 职称评定法规4.1 《职称法》该法规定了职称评定的条件、程序和职称名称,建立了职称评定的制度。

4.2 《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该办法规定了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程序和评审标准,为高级职称的评定提供了具体指导。

5. 公务员法规5.1 《公务员法》该法规定了公务员的任免、培养、考核等事项,加强了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5.2 《公务员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对《公务员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解释和补充,使公务员的管理更加规范和科学。

以上是人力资源常用的法律法规的汇总清单,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雇主的合法权益。

以上清单将持续更新以反映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请注意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动态。

常用劳动法律法规清单

常用劳动法律法规清单1、最新最全的常用劳动法律法规清单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 合同订立- 合同内容- 合同期限及终止- 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与休假- 劳动保护- 劳动争议解决- 劳动关系制度- 劳动用工形式选择- 劳动用工手续- 劳动用工合同- 劳动报酬制度- 劳动时间与休假制度- 劳动争议解决-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劳动争议解决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结果的执行 - 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保护与福利- 劳动安全与卫生- 妇女员工保护- 未成年员工保护- 职工福利- 职业培训- 劳动监察与行政处罚- 劳动监察制度- 违法劳动行为处罚- 违法劳动行为的查处和处理1.2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订立- 劳动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与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 工作报酬- 工作时间与休假- 劳动安全与卫生- 劳动争议解决1.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诉讼1.4 《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劳动保护监察机构- 职业病防治- 劳动安全与卫生- 劳动保护设施1.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仲裁庭的组成与程序- 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费用的支付1.6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孕期、产假与护理假- 妇女劳动保护措施- 临时性工作时间安排1.7 《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未成年人就业禁忌- 未成年人劳动时间- 未成年人劳动保护措施2、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附件2:《劳动合同法》全文附件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附件4:《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全文附件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则》全文附件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附件7:《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3、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劳动合同:即雇佣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书面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报酬: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几条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几条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几条法律法规1. 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最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条件、工资、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等条款,保障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于2022年制定的专门针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主要目的是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等具体程序和条件,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我国专门针对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法规,主要目的是通过调解和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和方式,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方面的规定。

4.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我国专门针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主要目的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种类、参保条件、缴费标准、享受待遇等具体规定,保护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5.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法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法是我国专门针对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主要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和职业病防治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 职业培训法职业培训法是我国专门针对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主要目的是促进就业和人材培养,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

职业培训法规定了职业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包括培训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培训内容和方式的确定、培训补贴和津贴等方面的规定。

附件:1. 劳动合同范本2.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范本3. 劳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4.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者:指依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依法从事劳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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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至1年不签劳动合同的,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5、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 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 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 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 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 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 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 工资支付方式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按照 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工资。 加班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 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 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 五日。 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 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 动并支付工资。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 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 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 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3、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 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 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 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 工资:
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 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 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 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 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9、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损害劳动者 权益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劳 动合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 动者劳动的。
不属于工资形式 社会保险费; 劳动保护费;
福利费;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计划生育费; 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4、 经济补偿情形 用人单位需要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 益的; 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迫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订立劳 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需要经济补偿金的情形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需要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 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 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 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 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6、劳动关系成立的情形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 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 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 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认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 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 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 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 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8、 用人单位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 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产假:基本产假98天,难产加30天,晚育加30天,对胞胎多 一个加15天,独生子女加35天
4、 婚假:基本婚假3天,晚婚假加10天 5、 丧假:直系亲人3天,三代以内旁系亲人1天
3、 工作时间与薪资 1、工作时间
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 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 不超1小时。 在保证劳动者健康条件下每日可以延长3小时,但每月不 得超过36小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 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 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 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 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 险待遇。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需要经济补偿金的情形4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 定提前解散的
Hale Waihona Puke 五、工伤的认定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 劳动合同法
1、 劳动合同的分类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按照劳动者一方人数的不同来划分 个人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者个人同用人单位签订; 集体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资企业中,由工会代表劳动 者集体同企业签订的合同。 2、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7、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 的。
二、劳动法定带薪假日 1、带薪年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 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 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 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 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 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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