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检验标准
常用外观检验标准

常用外观检验标准4) ∮>1.0mm。
不合格;B面:1) ∮<0.5mm。
5点;2) 0.5mm≤∮≤1.5mm。
3点以上含3点;3) 1.5mm<∮≤3.0mm。
2点以上含2点;4) ∮>3.0mm。
不合格;C面:1) ∮<0.5mm。
5点;2) 0.5mm≤∮≤1.5mm。
3点以上含3点;3) 1.5mm<∮≤3.0mm。
2点以上含2点;4) ∮>3.0mm。
不合格;2.外观附着异物是以异物的最大直径计算,即是以异物边的最大距离计算,L表示异物长度,D表示异物宽度;A面:1) ∮<0.2mm,L<1.0mm,D<0.2mm,5点;2) 0.2mm≤∮≤1.0mm,1.0mm<L≤3.0mm,0.2mm<D≤1.0mm,3点以上含3点;3) ∮>1.0mm,L>3.0mm,D>1.0mm,2点以上含2点;B面:1) ∮<0.5mm,L<1.0mm,D<0.2mm,5点;2) 0.5mm≤∮≤1.5mm,1.0mm<L≤3.0mm,0.2mm<D≤1.0mm,3点以上含3点;3) ∮>1.5mm,L>3.0mm,D>1.0mm,2点以上含2点;C面:1) ∮<0.5mm,L<1.0mm,D<0.2mm,5点;2) 0.5mm≤∮≤1.5mm,1.0mm<L≤3.0mm,0.2mm<D≤1.0mm,3点以上含3点;3) ∮>1.5mm,L>3.0mm,D>1.0mm,2点以上含2点;3.外观物的物体颜色偏差是以色板为标准,用目视比较法检验;A面:1) 偏差<1个PANTONE色,5点;2) 偏差≥1个PANTONE色,3点以上含3点;B面:1) 偏差<2个PANTONE色,5点;2) 偏差≥2个PANTONE色,3点以上含3点;C面:1) 偏差<2个PANTONE色,5点;2) 偏差≥2个PANTONE色,3点以上含3点;4.外观物的物体规格尺寸是以工程规格书为标准,用卡尺等测量工具检验;A面:1) 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5点;2) 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3点以上含3点;B面:1) 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5点;2) 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3点以上含3点;C面:1) 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5点;2) 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3点以上含3点;六、外观检验标准的判定根据关键质量特性缺陷为CR,重要质量特性缺陷为MA,一般质量特性缺陷为MI的缺陷等级,按照AQL抽样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将检验结果与判定标准进行比较,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供参考1目的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6.1塑壳6.1.1外观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
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6.2.1尺寸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7.1外观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9等级分类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10 质量评定10.1检验办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外观检验标准

1.外观及结构2.1组成整机的主要材料及规格、安全关键元器件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面板等不锈钢表面拉丝纹路符合样板要求。
2.2整机保持整洁,不能有明显脏污、灰尘。
2.3消毒柜面板、抽屉面板整体平整、美观,距离面板表面600mm处正视观察。
消毒柜安装到壁柜中后应伏贴、配合良好。
(具体外观检验标准详见表4)2.4面板、面板外框、抽屉的周边及四角等可触及部位用手触摸应无明显毛刺,决不允许有割手的毛刺。
2.5面板、抽屉、面板外框的配合间隙应均匀一致:上下两个抽屉的配合间隙、上抽屉与面板配合间隙应不大于3mm,左右偏差不大于1mm;上下抽屉、面板与面板外框的间隙应在2mm 之内。
2.6单台消毒柜面板色泽要求一致,非同一台消毒柜允许有轻微色差。
2.7拉手固定牢固,表面无明显脏污、划伤和色泽不一现象。
2.8 LED显示:在室内正常光线下,在45㎝距离内平视、45˚以内俯视应能清晰可辩;不得有乱码、断字、鬼影、暗屏、发黑等现象;按下按键时不得对LED显示有明显的影响。
2.9抽屉密封条应密封良好,与门框贴合紧密,不应有变形。
2.10抽屉推拉顺畅,检验时每个抽屉按说明书规定的承载重量放置餐具,推拉十次,试验后不许有阻滞现象,能符合2.11要求。
2.11抽屉推进后吸合良好,吸力适中,拉力在20N~70N之间。
2.12碗架、内腔保持清洁、无脏污和异物,防护层不许有裂纹、剥落等现象。
表面平整,无明显凹陷、毛刺和碰伤。
2.13电源线的连接端子、内部导线用接线柱牢固固定,接插件接插牢固,并能经受5N的拉力;内部布线应妥善捆扎,不得有松脱、缠绕现象。
2.14电源线规格、线长、色泽、插头形式与认证一致。
2.15镇流器、控制线路板牢固固定。
2.16机内除本身应有零件外,不能有任何导电或非导电异物留在机内(如金属碎片﹑塑料碎片、昆虫尸体等等)。
2.电气安全3.1电气强度:带电部件和外壳之间经受1800V、5OHz历时3S的基本正弦波的电压,试验期间不应击穿,泄漏电流设定为5mA。
外观及一般检验标准

附件3:外观及一般检验标准1.0 缺陷定义1.1 外观缺陷定义:1.1.1点:白点/黑点/凸点/凹点/亮点;同色点/异色点1.1.2线:划伤/熔接线/水纹线/毛纤。
1.1.3异物:产品表面所粘有的或者内部夹杂的一些不必要的、有损外观的物质。
1.1.4不饱模:未满足试模成形条件,出现未填充而凝固或因外界力量使之缺损的现象。
1.1.5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1.1.6飞边:由于注塑工艺或模具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1.1.7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在塑料件表面上的裂纹。
1.1.8色差:成型或喷漆时因色料分散不均匀而出现颜色上的差异。
1.1.9变形:成形产品因各部收缩率差异而形成的扭曲的现象。
1.1.10气泡:由于原料在成型前充分干燥,水分在高温的树脂中气化而形成气泡。
1.1.11流纹:产品表面上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1.1.12积漆:在喷漆件表面上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1.1.13掉漆:塑胶壳因表面处理不当等原因或在外力作用下喷漆后出现的漆体脱落。
1.1.14刮痕:原材料相互摩擦或受外界力轻轻碰撞时产生的痕迹。
1.1.15断差:装配组合件装配后在接缝处配合面产生的错位。
1.1.16缝隙:装配时形成的缝与设计固有的缝的叠加。
1.1.17丝印:印刷的清晰与美观效果。
1.1.18缩水纹:成型时形成的水纹状缺陷1.1.19腐蚀:金属接触点生锈。
1.1.20软划伤:有划痕但几乎没有什么深度,与光线成一定角度才可以看到的。
1.1.21硬划伤:有一定深度不论是否与光线成一定角度都可以看到的。
1.2检验面等级定义:1.2.1 AA面:手机上显示信息的重要区域,应包括:LENS的透明区和LCD的透明区。
1.2.2 A面:移动电话正面、显示屏周围区域、键盘区域。
1.2.3 B面:移动电话顶、底、左侧、右侧四个侧面。
外观质量检查标准(通过观察检验)。

外观质量检查标准(通过观察检验)在现代社会中,产品的外观质量往往是用户选择商品的一个重要标准。
对产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外观质量检查标准通过观察检验产品的外观特征、表面处理、外包装等内容,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以下将从不同角度对外观质量检查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外观特征1. 表面平整度产品的表面平整度是衡量外观质量的重要指标。
通过目视检查产品表面是否有凹凸不平、气泡、裂痕等表面缺陷,以及表面光洁度是否符合要求。
2. 颜色和色差颜色是产品外观的一个重要特征,颜色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外观质量。
颜色差异过大会影响产品整体的美观性和一致性。
3. 尺寸和形状产品的尺寸和形状对外观质量也有很大影响。
通过尺寸测量仪器检查产品的尺寸和形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保产品外观符合标准。
二、表面处理1. 表面涂装涂装是产品表面处理的一种常见方式,目的是提高产品的外观质量和耐久性。
外观质量检查要对产品表面的涂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颜色是否均匀、是否存在漏涂、结疤、起皮等情况。
2. 表面镀层对于镀层产品,外观质量检查要检查镀层的均匀性、附着力、亮度和颜色等指标,以确保镀层质量符合要求。
三、外包装1. 包装完整性外包装的完整性决定了产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受到保护,因此外观质量检查要对产品的外包装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包装完整无损。
2. 标识和标牌产品的外包装需要标识产品的相关信息,外观质量检查要对产品的标识和标牌进行检查,确保标识内容准确完整。
四、检验方法1. 目视检查目视检查是最直接的检验方法之一,通过肉眼观察产品的外观特征、表面处理情况和外包装完整性等内容,进行外观质量的初步评估。
2. 仪器检测对于一些尺寸、颜色和光洁度等指标,需要借助相关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结论外观质量检查标准通过观察检验产品的外观特征、表面处理、外包装等内容,可以有效评估产品的外观质量,保证产品的外观符合质量要求。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1.目的使产品的质量保持稳定,为品检人员验收产品外观标准的统一提供依据。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来料、制程已及成品的外观检验。
3. 定义3.1表面外观定义一级面:暴露在外,手机正常使用中可直接看到的主要面;二级面:暴露在外,手机正常使用中可直接看到的次要面;三级面:在正常使用中不能能看到的次要表面。
3.2外观缺陷定义3.2.1五金毛坯类多肉:工件冲压后留有较大的毛边或多余的部分;缺肉: 工件在成型过程中出现填充不完整的现象;裂纹: 工件表面开裂,或有裂迹现象;气孔:产品在成型时,模具内气体没排出所致,形状呈圆孔或不规则孔;变形:由于铸件本身变形而造成铸件形状不良;3.2.2冲压类压印:产品在冲压时模具内有异物,造成产品被异物挤压的痕迹;碰伤:工件表面因碰撞而产生的凹状痕迹;划伤:工件表面被尖锐物体划出的线状痕迹;擦伤:工件表面被较粗糙物体擦拭而显现出细微线状痕迹;模具印:模具配合间隙及调模不合理(过小)或小型嵌块装配不平,造成产品同一位置模具压伤;砂孔:产品表面有处理不掉的较大之凹洞;变形:产品冲压成型与产品设计要求不符,适配不能吻合机壳;毛刺:产品在去飞边后剩余的毛边;锯齿边:模具设计不合理或刀刃磨损造成切不平材料拉断形成波浪式边缘;崩口:模具切削刃崩缺致使产品落料边沿出现小缺口;冲反:冲压作业时放反材料,使产品冲出毛刺与纹络方向错误;塌边:冲压产品边沿出现的凹低现象;缺料:产品冲压/切边时边沿出现的落料断差或缺口现象;泡点:冲压时模具下模或产品背面有杂质,冲压造成起泡现象;尺寸偏差:冲压产品与工程图纸尺寸不相符。
3.2.3抛光类波浪纹:抛光时用力过大,产品表面发热导致产品表面有液体流动状痕迹;抛垒:抛光时受外力作用导致产品失去原有形状;变形:产品受到外力影响不能与机壳吻合;麻轮印:用粗糙麻轮抛光导致产品表面有残留麻轮打磨之严重痕迹;3.2.4电镀/氧化类挂具印:产品在氧化/电镀时与挂具接触处有电流烧伤痕迹或色差现象;裂纹:工件在冲压成型后由于表面氧化层过硬所导致的不良现象;发黄:产品表面露出黄色镍层;发白:产品表面有白色雾状痕迹;麻点:产品表面细微小点状现象;五彩:产品在电镀/氧化过程中导电不良导致;色差:与样板相比较所产生的色/光泽不一致现象。
外观检验标准(完整版)

1.0、目的:1.1为确保易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baby monitor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1.2用以规范和统一婴儿监视器结构物料检验方案,内容及判定标准。
2.0、职责及权限:2.1 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人员执行;2.2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2.3 如有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及书面文字无法描述者,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2.4 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标准。
2.5若新项目不断出现或本标准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应在本标准中加入并进行整理。
3.0检验条件:3.1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3.2检验距离:检验物距眼睛30-35cm3.3检验角度:水平方位45°,上下左右转动15°3.4按正常规定要求的距离和角度要求扫描整个检测面10—15秒钟为准3.5照明要求:在自然光或60W-100W的日光灯照明条件下检验,距离光源:50-55cm处;照度:500-550Lux(勒克斯(照明单位))4.0缺陷分类:4.1 A类,致命缺陷(CRI):AQL=04.2 B类,重要缺陷(MAJ):AQL=0.654.3 C类,轻微缺陷(MIN):AQL=1.05.0缺陷定义:5.1 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 主要缺陷(Major Defect)产品存在下列缺陷,为主要缺陷:5.2.1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5.2.2 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的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5.2.3 影响产品形象的包装缺陷5.2.4 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5.2.5 导致终端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5.3轻微缺陷(Minor Defect):不影响产品使用,终端客户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5.3.1 仅影响产品美观感,不影响产品的正常功能使用5.3.2 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6.0表面定义:6.1 A面:正常使用中,直接观察到的主要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正面)6.2 B面:正常使用中,不直接观察到但外漏次要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上下·左右侧面和背面)6.3 C面:正常使用中,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电池仓·充电器和配件等其它表面)7.0缺陷概念:7.1通常缺陷:1)脏污(Contamination):外来物所致的变色或吸附在零件表面上的异物。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1. 引言外观检验是产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环节,用于评估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预期要求,是判断产品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外观检验标准,确保产品外观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2. 检验标准2.1 零件外观要求零件的外观要求通常包括颜色、尺寸、形状和表面质量等方面。
具体的检验标准如下:2.1.1 颜色要求•颜色饱满、均匀、不掺杂杂质。
•颜色与产品说明书或标准颜色样本一致。
2.1.2 尺寸要求•零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不存在明显的变形或尺寸不良现象。
•尺寸公差在允许范围内。
2.1.3 形状要求•零件形状无明显破损、变形、断裂等缺陷。
•检查零件边缘的锐利度和倒角是否符合要求。
2.1.4 表面质量要求•表面光滑、平整,无划痕和明显的凹凸。
•无明显的气泡、白点、斑点等缺陷。
2.2 成品外观要求成品外观的检验标准通常依据产品的用途和市场需求来确定。
2.2.1 外观一致性•各组件之间的外观一致性良好,形成整体感。
•产品不应有明显的色差或瑕疵。
2.2.2 标志和标识•产品的标志和标识清晰、完整可辨认。
•标志和标识的位置与规定一致。
2.2.3 表面处理和涂装•表面处理和涂装均匀、平整,无色差和脱落现象。
•涂层的厚度和粘附力符合要求。
3. 检验方法3.1 目视检查目视检查是最常用的检验方法之一,通过肉眼观察来评估产品的外观质量。
目视检查应该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进行,避免视觉误差。
3.2 触觉检查触觉检查可以用于评估产品的表面质量。
通过手感来判断产品的光滑度、凹凸等情况。
触觉检查需要注意产品不得有锋利和刺激性的边缘。
3.3 仪器检测仪器检测可以使用一些专业设备和工具,如显微镜、光谱仪、涂层测厚仪等,来进一步评估产品的外观质量。
仪器检测结果更加客观和精确。
4.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外观检验标准,确保产品外观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在执行外观检验时,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特点和市场需求,综合运用目视检查、触觉检查和仪器检测等方法,确保产品的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國統加湿器产品的外观品质检验规则。
2 术语和定义2.1 污垢其它物质在产品的表面形成污垢,如润滑油,油漆等物质。
2.2 亮面局部表面光泽变亮,粗度不明显的现象。
2.3 拉白成型品脱模时,由于钩料杆的压力大于预料杆的顶出力,而使某部位所产生的白化。
2.4 段差上下部件之间本应在同一平面或曲面之内光滑连接,但由于生产制造过程中的误差使其产生前或后不同面。
2.5 刮伤、碰伤产品在生产和搬运过程中未注意碰撞或被利器刮到的痕迹。
2.6 弯曲膠件因内应力或受外力影響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2.7 缩水膠件于冷却后由于收缩量不一致导致表面低下。
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叫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2.8 间隙二个或二个以上零件装配在一起后,边面之间形成的可见缝隙,单位为mm。
2.9 台阶二个或二个以上零件装配在一起后,相对于某平面的凸出或者凹进的高低差,单位为mm。
2.10 色差产品中不同零部件颜色的差异。
色坐标值即识别并标识颜色的特殊的L*、a*、b*坐标值;色差值即以L*、a*、b*坐标值为基础,使用专门的色差仪测量两个色板(或实物)之间的颜色差别的数值,按国标规定用ΔE表示;2.11 熔接痕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并遇到阻碍物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2.12 气纹、色纹、银纹外观件表面存在放射性条纹、斑驳以及浑浊不清的纹理状缺陷。
2.13 点状缺陷外观件表面存在黑点、亮点、其它与本体颜色不同的点状物、类似点状物的圈状物等。
2.14 长条收缩痕模具表面有热裂纹的伤痕时使得部件表面产生同样形状的收缩伤痕。
2.15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前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2.16 毛边塑料件边缘或分型面处产生的塑料废边。
2.17 烧焦塑料件在最后填充区和空气聚集区出现的黑斑。
2.18 龟裂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2.19 缺料塑料件在某些部位存在塑料空缺的现象。
2.20 控制面板安装产品各种开关、按钮和显示屏的区域。
3 分类3.1 外观面分类根据国际通用外观检验标准及习惯,通常将外观面按客户接触的频度分为A、B、C面,其重要性依次降低,具体如下(外观面的分类):A面:产品的正面、上面;B面:产品的左面、右面、背面;C面:产品的底面和拆开可拆卸部件后的可见面。
B面B面C面A面3.2 外观品质要求分类根据客户对外观品质的要求,将外观品质要求分为I级、II级和III级,外观品质要求的严格程度依次降低(公司出日本產品使用II級標準,出歐美及其它地區的產品使用III級標準)。
4.技術要求4.1 零部件標準及檢測標準4.1.1标签和警告标志4.1.1.1 标签应粘贴在指定的位置上且粘贴整齐和不能贴歪及起皺,标签上的文字清晰可见,无移印、刮花、缺边、褪色老化现象。
4.1.1.2 如表面上光的標簽用紗步沾95%酒精來回擦拭三次后,标签应清晰易读。
4.1.1.3 將標簽放置在高溫60℃、低溫-5℃各12H,兩個循環後標簽不得有脫落或翹起。
4.1.2控制面板按目测的检测方法,控制面板的按键外观良好,按键组件各配合面和边不应有毛刺和飞边,处理平滑,可见的镀层面不得有明显的沙孔。
电镀层应均匀光亮、附着力好,不得脱层、剥落。
PVC片粘贴牢固,不能有气泡、卷边和局部脱落。
4.1.3控制面板标识标识应能显示清晰的图案或文字,无位移、刮花、少油、褪色老化现象。
标识应清晰易读且不褪色。
用3M膠紙進行測試後,A、B、C級面絲印部位無明顯脫落。
4.1.4显示功能按目测的检测方法,显示内容应准确、清晰;无重影、断笔、缺劃及显示错误等现象;显示灯镜灯孔与显示灯必须对齐居中;俯视显示盒各按键应居中,突出高度均匀,以按键横轴线方向为基准,键位不得偏离键槽1mm。
4.1.5按键或旋钮按正常使用操作和目测的检测方法,按键灵活、准确、弹性及手感应良好,不得有卡死、异声、连动等现象;开关旋钮不允许有偏心,压标识点的现象。
旋扭指針所對應的絲印,前後偏差不可超過1.5mm.4.2.外观间隙4.2.1不同塑料部件之间的配合间隙不同塑料部件间的配合间隙应均匀,形成间隙的不平度少于0.8mm。
使用游标卡尺、塞规或量规测量不同塑料部件间的配合间隙,间隙应符合下表的要求:4.2.2外观钣金件之间的配合间隙外观钣金件与安装部件的配合间隙应均匀。
使用游标卡尺、塞规或量规测量外观钣金件之间的配合间隙,间隙应符合下表的要求:4.2.3装饰条、装饰板周边的配合间隙装饰条、装饰板周边的部件的配合间隙应均匀。
使用游标卡尺、塞规或量规测量装饰条、装饰板周边的部件的配合间隙,间隙应符合下表的要求:4.2. 4运动部件与周边的配合间隙装饰条、装饰板周边的部件的配合间隙应均匀。
使用游标卡尺、塞规或量规测量装饰条、装饰板周边的部件的配合间隙,间隙应符合下表的要求:4.3色差4.3.1注塑外观色差测试的色差值应符合下表的要求:4.3.2金属喷涂外观色差测试的色差值应符合下表的要求:4.3.3塑料件喷涂件色差值要求塑料喷涂件与封样色板比对,使用目测的方法,色差无明显差异。
测试的色差值应少于0.3。
4.4.外观缺陷接受要求5包装5.1打包带5.1.1.打包带外观按目测的检测方法,各类型打包带外观色泽均匀,颜色均一,花纹整齐清晰,无污秽、杂质,不允许有开裂、损伤、穿孔等缺陷。
5.1.2 打包带位置按目测的检测方法,打包带都不允许打在条码上面,避免无法正常扫码。
包装带需距离包装边缘15mm,包装带间的距离至少30mm。
5.1.3打包带松紧度塑料打包带捆扎在整机外包装上不应松弛,也不应过紧,包装带离包装箱表面距离不大于50mm。
5.1.4打包带抗拉强度打包带熔接位缝合位至少覆盖2/3 以上。
打包带应能承受整机重量无断裂现象。
5.2包装箱5.2.1胶粘带按目测的检测方法,胶粘带应使纸箱封口粘贴平整,无翘起、变形、松脱现象;胶粘带在封箱后,纸箱上左右摇盖应保持一个平面,无突起,确保纸箱包装后保持密闭防尘作用;胶带不能粘贴到包装箱把手处。
5.2.2包装箱文字的要求按目测的检测方法,包装箱的印刷文字图案应清晰、饱满、无脱色及明显溢边;印刷字体位置准确,上下左右倾斜不允许超过2mm。
5.2.3包装箱文字图案的要求按目测的检测方法,包装箱的“向上”“易碎物品”“怕雨”标识在包装箱的所有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堆码层数极限”“禁止翻滚”“回收”可放置在包装箱的两个小侧面的左上角,但不限于此;“前面”“严禁踩踏”“严禁高处跌落”等标志也应在包装箱上印刷,印刷位置应在纸箱的顶面或上摇盖。
5.2.4包装箱配合按目测的检测方法,产品内包装与外包装配合尺寸适合,松緊度适中;加湿器類的包装纸箱不能露底。
5.2.5包装印刷件颜色包装印刷件与封样包装印刷件、样板比对,按目测的检测方法,色差无明显差异。
5.3附件类5.3.1 说明书、保証卡和麥頭外观按目测的检测方法,说明书、保証卡和麥頭不允许出现脏污、折痕、发黄、破损、重叠及其它有碍使用的缺陷;裁切面应整齐、光洁、无毛刺, 裁切偏差不允许超过±3mm;文字、图案清晰,颜色纯正,不允许出现拖墨、重影、渗墨等现象。
6试验条件6.1试验仪器要求6.1.1 通用卡尺:0-150mm,测量精度:0.01mm6.1.2钢直尺:0-1000mm, 测量精度:1mm6.1.3塞尺:0-1.00mm 分度号:0.05mm6.1.4色差仪:测量精度:0.10ΔE*ab6.1.5推力计:0-200N 测量精度:0.2N6.1.6恒温恒湿箱:温度偏差2℃湿度偏差2%6.1.7划格法附着力试验仪:精度:0.1mm6.2检验员能力要求检验员应满足下列的要求:A.检验员具有半年以上的工作经验;B.裸视视力1.0或修正1.0以上,无色弱、单色盲、全色盲;C.经过系统的教育训练,培训时间至少40H;D.特殊工作培训并通过验证,承认水平,能够立即从事检验工作。
6.3 检验环境要求无特殊要求的检验环境应满足下列的要求:A.40W日光灯或模拟日光类光源;B.检验区域的光通量至少1800LM流明;C.检验工作台须光滑、整洁,具有足够的样品转动空间。
D.环境温度: 20℃±10℃E.环境湿度:30%RH~70%RH6.4.1光源强度目视试验的检验光源至少40W日光灯或模拟日光类光源,光源照射角度应可根据测量的位置可以设定或试验台能满足样品放置的要求。
6.5.1检验距离、目视时间、目视角度的要求检验员在目测试验中根据外观面和外观品质要求按下表规定的检验距离、目视时间、目视角度的要求进行试验。
6.7.1观测方向检验的目视观测方向如下图所示。
6.8 色差试验6.8.1 设备检验使用的色差测试仪器应为CR-10型或更高型号。
6.8.2 检验方法将样品放置在水平的工作台或地面,色差测试仪垂直被测面,接触面不得漏光。
色差试验应尽可能选取部件中3个不同的位置点进行测量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
Mm6.9 高低温潮态试验将样品放置在恒温恒湿箱中,样品在55℃ 95%的环境中放置24小时,随后恒温恒湿箱的环境改变为-20℃,温度恒定后样品再在恒温恒湿箱中放置24小时。
6.10包装带松紧度试验使用50N的拉力施加于包装带,使用游标卡尺测量包装带离包装箱表面距离。
6.11包装带抗拉强度试验提起测试样机5次,每次样机底面离地1米。
此测试在分别在两台样机上进行,两台样机结果须一致。
6.12附着力试验用划格法附着力试验仪在部件平整的面上纵横垂直交叉切割10条平行切割线,平行线的距离为1mm。
如平面没有足够的空间,平行线的条数随平面的空间而定。
用3M附着力测试用透明胶粘带粘贴涂层切断处,静置1分钟后,匀速撕去透明胶粘带,检查切割涂层或标识破坏情况。
6.13检验规则6.13.1检验规则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完成外观品质测,经正式鉴定合格后,方能批量投产。
6.13.2检验说明每台产品需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日期、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单。
6.13.3检验分类产品的检验按制造过程属性分为生产线过程检验,抽检检验,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6.13.4制造过程的检验6.13.4.1产品在各生产过程的必检项目产品在各生产的过程中应按下表进行检验,详细如下:6.13.4.2产品出厂检验的抽样按GB/T 2859-1检查的批量、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由生产厂和订货方共同商定。
6.13.4.3订货的外观品质要求订货方在必要时可提出表3以外、标准范围之内项目进行抽检的要求,外观品质要求按合同规定执行,如无规定则执行B级外观品质标准。
6.13.5型式检验6.13.5.1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经鉴定定型后制造的第一批产品;B.正式生产后,当结构、工艺和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停产一年后再次生产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