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分级标准
NCI常见毒性分级标准

0。3—0、6mmol/L
〈0、3mmol/L
疲劳
无
比化疗前加重
但不影响正常活动
中度(如KPS评分下降>20%)或致日常
活动困难
严重(如KPS评分下降>40%)或不能进行
日常活动
卧床或病残
指、趾甲变化
无
变色或凹甲
部分或完全缺失
或甲床疼痛
----
-——-
注:1、局部=注射部位得反应2。ULN=正常值高限3、LLN=正常值低限
胃肠支持治疗
胆红素
正常
<1.5×N
(1。5—3.0)×N
(3、0-10.0)×N
>10。0×N
转氨酶(AST/ALT)
正常
≤2、5×N
(2、6—5。0)×N
(5.1-20、0)×N
>20。0×N
AKP或5—核苷酶
正常
≤2。5×N
(2。6—5、0)×N
(5、1—20.0)×N
〉20。0×N
肝功能(临床)
低血糖
正常
〈LLN3-———3。0mmol/L
2、2---3。0mmol/L
1、7—2、2mmol/L
<1、7mmol/L
淀粉酶
正常
<1。5×N
(1.5—--2、0)×N
(2、1---5。0)×N
≥5、1×N
高钙血症
正常
>ULN-——-2。9mmol/L
〉2、9—3。1mmol/L
〉3。1—3、4mmol/L
主观感觉异常
但常规检查无异
轻度无力,无明显功能障碍
检查肌无力伴功能障碍
麻痹
神经—皮质
无
NCI常见毒性分级标准

需治疗
高血压危象
心包炎
无
无症状性积液不需治疗
心包炎(肋骨、胸痛
ECG改变)
有症状的积液需抽水
心包填塞需急抽液
低血压
无或无变化
血压降低不需治疗
(包括一过性
体位性低血压)
需扩容治疗或其他治疗,但不需住院
无
一过性皮疹,药物性发热<38℃
荨麻疹,药物性发热≥38℃,轻度支气管痉挛
血清病支气管痉挛
需治疗(静脉)
过敏反应
非感染性发热
无
-38.0℃
-40.0℃
>40.0℃不超过24h
>40.0℃超过24h
或发热伴低血压
局部1
无
疼痛
疼痛、肿胀静脉炎
溃疡
需整形术
体重增加或减轻
<%
高血糖
正常
>L
>—L
>—L
>L
或酮症酸中毒
或溃疡,但能进食
疼痛性红斑水肿
或溃疡,不能进食
需胃肠外或
胃肠支持治疗
胆红素
正常
<×N
(—)×N
(—)×N
>×N
转氨酶(AST/ALT)
正常
≤×N
(—)×N
(—)×N
>×N
AKP或5-核苷酶
正常
≤×N
(—)×N
(—)×N
>×N
肝功能(临床)
与疗前比无变化
----
-----
肝性昏迷前状态
肝性昏迷
肌酐
正常
无
1次/24h
2---5次/24h
化疗后不良反应分级标准

化疗后不良反应分级标准化疗后不良反应的分级标准是评估化疗副作用的重要依据,其中世界卫生组织(WHO)毒性分级标准使用最为广泛。
根据WHO毒性分级标准,化疗后不良反应可分为四级,具体如下:1. 轻度:这类不良反应程度较轻,通常不需要治疗。
患者可能会出现轻度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但通常不会对生活质量产生严重影响。
2. 中度:中度不良反应需要治疗,患者可能会出现较为严重的症状,如重度恶心、呕吐、脱发、疲劳、感染风险增加等。
需要采取一定的治疗措施,如药物治疗、调整化疗方案等,以减轻症状、提高生活质量。
3. 重度:重度不良反应威胁生命,但可恢复。
这类不良反应可能导致严重的器官功能损害、免疫力降低等,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然而,通过积极的治疗,如药物治疗、支持疗法等,患者通常可以恢复。
4. 严重:严重不良反应直接致死或促进死亡。
这类反应极其严重,可能导致多个器官功能衰竭、不可逆的损伤等,最终导致患者死亡或加速死亡。
除了WHO毒性分级标准,白细胞下降程度也是评估化疗副作用的一种方法。
根据白细胞下降程度,化疗后不良反应可分为四级:1. 一级:白细胞计数在3000-4000之间,属于轻度不良反应。
2. 二级:白细胞计数在3000-2000之间,属于中度不良反应。
3. 三级:白细胞计数在2000-1000之间,属于重度不良反应。
4. 四级:白细胞计数低于1000,属于严重不良反应。
通过这些分级标准,医生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化疗副作用,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除了上述提到的分级标准,化疗后不良反应还可以根据其他因素进行分类。
例如,根据反应的时间效应关系,不良反应可以分为急性不良反应和延迟性不良反应。
急性不良反应通常在给药后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出现,如过敏反应、恶心、呕吐等;而延迟性不良反应则可能在给药后数天至数周内出现,如骨髓抑制、肺部毒性等。
此外,根据不良反应对器官系统的损害程度,也可以将其分为局部不良反应和全身不良反应。
高毒。中毒划分标准

高毒。
中毒划分标准
毒物造成机体损害的能力称为毒性。
我们平常见到的“剧毒”、“低毒”等实际上就是指毒物的毒性。
按WHO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毒物的毒性分级如下:
1、剧毒:毒性分级5级;成人致死量,小于0.0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0.1克。
2、高毒:毒性分级4级;成人致死量,0.05~0.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3克。
3、中等毒:毒性分级3级;成人致死量,0.5~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30克。
4、低毒:毒性分级2级;成人致死量,5~15克/公斤体重;60公斤成人致死总量,250克。
微毒:毒性分级1级;成人致死量,大于15克/公斤体重;60
公斤成人致死总量,大于1000克。
回答完毕。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以下为收集到的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的一些标准。
从这些分级标准可以看出,各标准之间无论是分级还是界限值都有较大差别,这给化学品的国际贸易和化学品危险信息的传递带来了障碍和困难。
为消除分级标准之间的差别,建立协调、统一的化学品分级标准,由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三个国际组织共同提出框架草案,建立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与标签制度(GHS)。
2002年9月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提出:各国应在2008年全面实施GHS?。
为适应国际化学品分类统一的这种必然趋势,结合国内化学品管理的实际需要,《剧毒目录》在剧毒化学品判定标准上参照了GHS?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表1GHS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注:1)1h数值气体和蒸气除2,粉尘和雾除4;2)某些受试化学品在试验染毒时呈气液相混合状态(有气溶胶),而有些则接近气相,如为后者按气体分级界限分级(ppm)表2TDG第14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急性毒性判定标准*LC50(4h)×4=LC50(1h)表3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注:上述标准出处是WHO/IPCS.TheUser’sManualfortheIPCSHealthandSafetyGu ides,1996.表4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农药危险性分级标准注:上述标准出处是TheWHORecommendedClassificationofPesticidesbyHazardan dGuidelinestoClassification1990-1991.表5欧盟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注:上述标准出处是欧盟理事会《关于统一危险物质分类、包装与标志法律法规指令(2000/33/EEC)》.表6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注:上述标准出处是USOccupationalandHealthAdministration“hazardcommunicat ionstandard”,February1994.表7美国环保局的急性毒性分类标准effectstestguidelinesOPPTS870.1000acutetoxicitytesting-Back ground表8日本有毒物质和有害物质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注:日本国立医药品食品卫生研究所网站,2005/06/23表9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毒性指标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经口LD50(mg/kg)<5 5~50~>500 吸入LC50(mg/m3)<20 20~200~>2000 经皮LD50(mg/kg)<20 20~200~>2000 注:引用《工业化学品毒性鉴定规范及实验方法》表10中国农业部农药产品毒性分级标准注:上述标准出处是《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GB15670-1995)》表11《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一级毒害品(剧毒品)急性毒性分类标准出处: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1994年表12《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二级毒害品(有毒品)急性毒性分类标准出处: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1994年。
毒性分级

0
1
2
3
4
头发
无
轻度脱发
中度、斑状脱发
完全脱发,可再生
脱发,不能再生
感染(特殊部位)
无
轻度感染
中度感染
重度感染
重度感染伴低血压
心脏
节率
正常
窦性心动过速,休息心率>100次/分
单灶PVC,房性心律失常
多灶性PVC
室性心律不齐
心功能
正常
无症状,但有异常心脏征象
短暂的心功不足,但不需治疗
有症状,心功不足,治疗有效
肺
无症状
症状轻微
活动后呼吸困难
休息时呼吸困难
需完全卧床
发热(药物性)
无
<38℃
38~40℃
>40℃
发热伴低压
过敏
无
水肿
支气管痉挛,不需注射治疗
支气管痉挛,需注射治疗
过敏反应
皮肤
无
红斑
干性脱皮,水疱、瘙痒
湿性皮炎,溃疡
剥脱性皮炎、坏死,需手术
N=正常值上限
NCI-CTC3.0常见毒性分级标准
毒副反应指标
NCI-CTC3.0常见毒性分级标准
毒副反应指标
分级(度)
0
1
2
3
4
血液系统
血红蛋白(g/L)
≥110
95~109
80~94
65~79
<65
白细胞(×109/L)
≥4.0
3.0~3.9
2.0~2.9
1.0~1.9
<1.0
粒细胞(×109/L)
≥2.0
1.5~1.9
1.0~1.4
NCI常见毒性分级标准

但48h内好转
停药后需治疗
至住院>48h
神经-感觉
无或无变化
轻度感觉异常,
深腱反射消失
轻度或中度客观感觉消失或中度感觉异常
严重的客观感觉消失或感觉异常,影响功能
----
神经-运动
无或无变化
主观感觉异常
但常规检查无异
轻度无力,无明显功能障碍
检查肌无力伴功能障碍
麻痹
神经-皮质
无
轻度嗜睡或躁动
严重
肠绞痛>96h
神经-听力
无或无变化
无症状
听力测定时有丧失
耳鸣
听力下降需助听器
耳聋,不可纠正
神经-视力
无或无变化
----
----
有症状,视力不全丧失
失明
皮肤
无或无变化
散在斑疹、丘疹、红斑,但无症状
散在斑疹、丘疹、红斑,伴瘙痒或其他相关症状
有症状的全身性斑疹、丘疹或疱疹
剥脱性皮炎
或溃疡性皮炎
过敏(包括药物热)
低血糖
正常
<L
—L
<L
淀粉酶
正常
<×N
()×N
()×N
≥×N
高钙血症
正常
>L
>—L
>—L
>L
低钙血症
正常
<L
—L
—L
<L
高钾血症
正常
>L
>—L
>—L
>L
低钾血症
正常
<L
----
—L
<L
高钠血症
正常
>ULN----150mmol/L
>150—155mmol/L
>155—160mmol/L
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是指根据化学品对人体的急性毒性效应,将化学品分为不同的毒性等级,以便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和管理。
急性毒性分级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对于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保护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急性毒性分级标准的相关概念。
急性毒性是指化学品在短时间内(通常为24小时内)通过口服、吸入或皮肤接触等途径,对人体产生的急性危害效应。
而急性毒性分级标准则是根据化学品对人体的急性毒性效应,将其分为不同的毒性等级,通常分为致命性、严重毒性、中等毒性和轻度毒性四个等级。
在实际应用中,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化学品的急性毒性分级,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化学品标识和包装,根据化学品的急性毒性分级,确定相应的标识和包装要求,以便对化学品进行正确的识别和处理。
3.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储存,根据化学品的急性毒性分级,确定其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相应管理措施,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4. 急救措施,根据化学品的急性毒性分级,制定相应的急救措施,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治。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化学品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合理使用和管理化学品,保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以适应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需要。
总的来说,急性毒性分级标准对于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保护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我们应该加强对急性毒性分级标准的学习和应用,提高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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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急性毒性试验程序与急性毒性评价
一、急性毒性试验程序
(一) 急性试验剂量分组
探讨外来化合物急性毒性应首先测定其半数致死剂量或浓度(LD50或LC50)。
对一个未知毒性的外来化合物求其LD50(LC50),应先做预试验。
做预试验方法很多,这里仅介绍其中一种。
首先了解分析受试化合物的化学结构和其理化性质,确定其所属已知化合物或其衍生物的种类,有何特殊基团及其分子量、熔点、沸点、比重、闪点、挥发度、蒸气压、水溶性和脂溶性等,依此查阅文献,找出与受试化合物化学结构与理化性质近似的化合物的毒性资料,并以其LD50(LC50)值作为受试化合物的预其毒性中值;但应注意,一定是相同动物种系和相同接触途径。
以此预期毒性中值为待测化合物的中间剂量组,再上下各推一到两个剂量组做预试验。
每个剂量组间的组距可以大些,有利于找出受试化合物的致死剂量范围。
初起组距可用剂量间的4倍差,即以log4(log4=0.6)来划分各组剂量。
求外来化合物LD50时设置几个剂量组较为合适,应依预试验结果而定。
一般设置5~7个剂量组即可,它即符合统计计算要求又可节省人力和财力。
每个剂量组的动物数,小鼠不少于10只、大鼠6~8只、家兔4~6只,若设计采用霍恩氏法计算LD50时,动物数可减少。
每组动物应雌雄各半;如化合物毒性有性别差异,则应分别求雌、雄性动物各自的LD50(LC50)。
(二) 观察持续时间
测定外来化合物的LD50(LC50),一般要求计算实验动物接触化合物之后两周内的总死亡数。
对于一些速死性化合物求其LD50(LC50)也可仅计算24小时的死亡率。
也可仅计算24小时的死亡率,有些速杀性化合物的24小时LD50与两周LD50值往往没有差别。
但应注明是多少时间的LD50值,以便于在进行毒性比较时有共同的基础。
在观察期间应保障实验动物有完全的膳食、充足的饮水及适宜的温湿度环境,以防止动物出现非中毒性死亡。
(三) 症状观察
观察实验动物接触外来化合物的中毒症状是了解该化合物急性毒性的十分重要的一环,是补充LD50这个参数不足的重要方面。
故应详细地观察动物的中毒症状、发生和发展过程及规律,死亡前症状特点、死亡时间等等。
这有助于揭示化合物甚至同类化合物的不同衍生物的急性毒性特征。
很多化合物在实验动物接触的初期往往先出现兴奋现象,有的化合物在动物接触的初期首先表现为抑制现象,在观察期间应注意观察其体重变化。
这有助于了解受试化合物所致的中毒效应是短暂的或较长期的效应。
此外,不少化合物还可以引起受试实验动物粘膜刺激症状,如出汗、流涎,甚至有血性分泌物,瞳孔改变等。
(四) 病理学检查和其它指标观察
二、急性毒性评价
应当重视病理组织学检查。
凡中毒死亡动物应及时解剖做病理学检查,检查器官有无充血、出血、水肿或其它改变,并对有变化的脏器作病理组织学检查。
对存活动物于观察期结束后应做病理学检查。
外来化合物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用于对急性毒性进行评价。
但各种分级标准还没有完全统一。
我国目前除参考使用国际上几种分级标准外,又提出了相应的暂行标准。
不论我国或国际上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均还存在不少缺点,因为它们主要是根据经验确定,客观性还不足。
表4-4化合物经口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毒性分级 小鼠一次经口 LD50(mg/kg)
大约相当体重70kg 人的
致死剂量
6级,极毒 5级,剧毒 4级,中等毒 3级,低毒 2级,实际无毒 1级,无毒 <1 1~50
51~500
501~5000 5001~15000 >15000
稍尝,<7滴
7滴~1茶匙 1茶匙~35g 35~350g
350~1050g
>1050g 表4-5外来化合物急性毒性分级(WHO) 毒性分级 大鼠一次经口LD50(mg/kg) 6只大鼠吸入4小时,死亡2~4只的浓度
(ppm)
LD50
(mg/kg)
兔经皮对人可能致死的估计量
总量 g/kg(g/60kg)
剧毒 高毒
中等毒
低毒
微毒 <1 1~ 50~ 500~ 5000~ <10 10~ 100~ 1000~ 10000~ <5 5~ 44~ 350~ 2180~ <0.05 0.05~ 0.5~ 5~ >15 0.1
3 30 250 >1000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了一个五级标准(表4-5)。
总之,从表4-3到表4-5可见各种分级标准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之点,但都有不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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